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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光中:我為什麼說中文比英文偉大?

中學生讀寫

余光中:我為什麼說中文比英文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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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我要說一下英文跟中文的不同。

我在美國教過中國文學,一些美國孩子的中文實在不好,只能用英文翻譯來讀中國文字。

有一天我教到一首詩,賈島的《尋隱者不遇》。

大家都會背了。我把它翻成英文,先用意譯,一看就懂。

然後直譯,所謂literal translation,我希望美國的孩子知道中文詩原來的風貌是什麼樣,字的次序是怎麼來的。

比如「松下問童子」,直譯「pine under ask boy」。

這樣一來呢,美國孩子立刻糊塗了。

奇怪!「松下問童子」,誰在問呀?沒主詞。

「言師採藥去」,誰在發言?誰在回答?

「只在此山中」,誰在山中?

「雲深不知處」,更不知道是誰了。

都沒有主詞,你們中國人怎麼知道這一句講張三,那一句講李四呢?

我就說我們的頭腦比你們好,比你們好一點。

其實,這是中文的文法的關係。

我們看上下文就得了,往往不覺得需要主詞。

我們問候朋友時說:「飯吃了沒有?」我們不說:「你吃飯了沒有?」也不說:「飯被你吃了沒有?」

英國人、美國人看著就覺得沒頭沒腦的句子來了。

可見英文的文法中重要的字眼,我們認為可有可無,甚至沒有還好一點。這是中文、英文很大的不同。

02

我再舉一個例子。李白的《靜夜思》。

如果用英文說,就是「我床前明月的光,被我疑惑成地上的霜;我舉頭看看那明月,我低頭又思念我的故鄉。」

自然沒有原詩那麼好了。

「學生必須愛國」,這是很好的一句中文。

可是英文不能說成「Student must love country.」這是不地道的英文。往往要說成「A student must love his country.」

你看,憑空多出兩樣東西來了!一個是indefinite article,不定冠詞;一個是personal pronoun,所有格。

對中國人來說,「一個」學生愛國,「三個」學生愛國,「五百個」學生也愛國,我犯不著講多數少數。

愛國當然是愛自己的國家,不會愛到日本去,也不會愛到印度去,犯不著戰戰兢兢地說「我的」國家、「他的」國家。

中文好像瀟洒一點,英文呢,好像認真一點,不過有時候顯得啰唆。

比如中文說「他比班上的同學都高」,這沒錯。

英文就不能說「He is taller than the students in his class.」這錯了。

正確的說法是「He is taller than any other students in his class.」好精確啊!但是也啰唆。

再比如,英文有個連接詞很重要,就是and。

英文說husband and wife,father and son,mother and daughter,teacher and student,中文則是「夫妻」、「父子」、「母女」、「師生」,根本不需要這個連接詞。

我們不能想像一個地道的中國人說:「開門七件事,柴米油鹽醬醋以及茶。」(笑聲)

可是英文一定要這樣說:「There are four seasons in a year. They are spring, summer, autumn and winter.」

好像他們特別怕這些字失去了聯絡。

我們就很瀟洒,和盤說出來就完了。

03

英文喜歡用one of these(……之一)這種說法。

《老殘遊記》以前的中文都沒有什麼之一不之一的,可是現在就很流行了。

如果你帶一個同學回家,介紹給母親說:「這是小張,我的好朋友之一。」那麼你媽媽心裡想:「哇,你有幾個好朋友呢?」

或者報上介紹畫家,登一幅《江上秋色》,說是李可染名畫之一。

李可染有很多畫,犯不著說「之一」。

這「之一」是西方人的思維,講到一樣東西都要把它跟同類照顧一下。

如果你說「西施是中國最有名的美女之一」,好像很精確,

可是你沒有跟我說你心目中的中國美女有幾個,

是七分之一呢,還是十個中間的一個,仍然是含糊的。

所以英文看起來很客觀,很精確,其實也不見得。

「Michael Jackson is one of the most famous singers in the world.」

好像很精確,其實most famous singers已經到頂點了,可是one of又把他降下來了。

降到哪兒了?也不知道。

英文是不是比中文精確呢?未必!

你說李白是中國非常有名的大詩人,而不必說是中國最偉大的詩人之一。

因為「最偉大」是很容易定位的,就是到頂點了,而「之一」又把他降下來了。

降到哪兒呢,你沒有說五個還是八個,我也不知道。

所以我們學英文要努力學正宗的英文,同時也不要忘記中文。

04

中文是比英文更古老的一種文字。

1066年法國人去攻打英國的時候,英文還在變化之中,還沒有怎麼成形。

在公元開始的時候,也就是耶穌那個時代,世界上還沒有英文這個東西。

我們學英語固然是要努力地學,

說得實用一點,我們可以和外國人打交道,

說得超越一點,我們可以學習英國的文學。

但是我們不要忘記中文,

中文是一種非常優美、非常偉大的語言

看看我們的成語就知道了,

成語都是中國語言美學的結晶

隨意舉個例子,比如「千軍萬馬」「千山萬水」「千秋萬代」、「千方百計」等等這些四字成語,都是調好的音調,平平仄仄。

「千山萬水」就是形容山和水很多。難道過一座山就碰到十條河嗎?

誰要說「千水萬山」,也沒有什麼不對,過了一條河就看到十座山,也無非是山水很多、路途很遠的意思。

可是「千水萬山」不符合美學,平仄仄平,不好聽。

「千軍萬馬」也是如此。

一個兵要騎十匹馬嗎?可是我們就很順口地說「千軍萬馬」來表示軍隊之多,

因為平平仄仄很好聽,好聽就容易記,

讀起來順口,聽起來入耳,就流傳下來。

這就是中國語言的美學。誰也不會說「他千計百方要害我」。

再比如說「山明水秀」。

水當然很秀美,山憑什麼「明」起來?山又不是太陽。

如果說「山秀水明」,「水明」是很通的,水是亮亮的,「山秀」也可以說。

可是我們偏偏要說「山明水秀」,那就是符合中國對仗、平仄、鏗鏘之道。

又說「紅男綠女」,這又不是什麼大學問的成語,「紅男」平平,「綠女」仄仄。

可是女性向來是與紅色聯想,「紅粉知己」「紅袖添香」「紅裝」等等,女人很少配綠色。

可是我們卻說「紅男綠女」,那就是平平仄仄而已。

不過偶爾有一點例外。

成語里有一個詞,我覺得完全不合中文美學。

這個四字成語就是「亂七八糟」。

你想,按照平仄對仗,本來應該說「七亂八糟」,可是我們偏偏要說「亂七八糟」。

這真是亂七八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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