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就是:有事做,有人愛,有所期待
什麼才是幸福的生活,怕是每個人都有不同的標準。
但在我眼中,幸福的人生可以這麼定義:你碰巧做了一件你感興趣的事情,而這件事情你有能力做,並且你做成了。
你遇到了人生中願意放棄一部分自己,而去遷就去包容的人,碰巧這個人也愛著你,你們攜手走過今生的人。
你對未來的生活充滿著期待,即使當下不是最好的模樣,卻依舊充滿著鬥志。
有事做,有人愛,有所期待,這何嘗不是一種幸福的常態。
一個英國老婦人,在她重病自知時日無多的時候,寫下了如下的詩句:
現在別憐憫我,永遠也不要憐憫我,我將不再工作,永遠永遠不再工作。
很多人都有過失業或者沒事做的時候,就會覺得日子過得很慢,生活十分空虛。
其實生活中最沉重的負擔不是工作,而是無聊。
一個無所事事,終日混吃等死的人是不會感到幸福的。
而一個眼前充滿忙碌卻感覺無比充實的人,才會在事情完成之後的充實感中獲得幸福的滋味。
我能想到最好的遇見,大概是:「我行過許多地方的橋,看過許多次數的雲,喝過許多種類的酒,卻只愛過一個正當最好年齡的人。」
幸福就是與心愛的人,共進時的一道燭光晚餐,是離別時依依不捨的眷戀,是身處天涯還千絲萬縷的思念。
我快樂,我想應同你一道快樂。我悶,就想你在,我必可以不悶。我同船老闆吃飯,我盼望你也在一角吃飯。
幸福就是我愛著的人,也一直愛著我。
很多當下的時光會讓人覺得人生很喪,為什麼總能看到別人擁有花團錦簇,而自己卻雙手空空。
但其實,每個人的人生都是從無到有的過程,每個人都會經歷起起落落,重要的是,不要對未來失望。
你永遠不知道哪片雲彩有雨,也不知道哪片雲彩有糖,重要的是,勇敢的嘗試和堅持不懈的努力。
因為心有期待,才會發現,很多時候我們離幸福,僅僅只有一步之遙。
所謂幸福,不過有事可做,有人所愛,有所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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