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兵:迷信在現代社會為什麼有市場?
文/陳兵
人有宗教需求、宗教情結固屬自然,但因宗教信仰本身的神秘性和情感性,由人所創造,作為一種文化體系、社會機構化的宗教,未必都建立於真理的基石之上,其信仰很可能具有虛擬性,而且往往具有專制性,禁止對它有批評性的思考。由畏懼、依怙、向上三種心理所生起的宗教信仰和其它信仰,及在此等信仰基礎上建立的宗教,在佛教看來都可正可邪,可有益也可有害,或雖非不正、無益而難免產生弊端。即便是含有真理的信仰,當它被人為地法規化、制度化,尤其是因政治力量的扶持尊崇而權威化之後,也會削弱其真理性,扼制思想,助長專制,甚至助長人性的瘋狂與殘酷,在信仰的執著與狂熱驅動下,發起迫害與屠殺。
當代一行禪師說:如果你擁有了一種意識形態並執著於它,那麼你就有可能殺掉上百萬人。 [ 《活得安祥》,頁75]
一行禪師
如果將全部的虔誠投入一種具虛擬性、專制性的信仰,則不免迷信之嫌。弗洛伊德指責勸人信奉虛妄並禁止批評性思考的宗教遏制理性,導致智慧的衰竭。基督教便曾以反對科學、迫害科學家著稱。弗洛姆分宗教為威權主義和人本主義兩種,威權主義宗教以對超人力量的屈服為要素,以順從為主要德行,其基調為悲哀和負罪感,常否定個人的價值,要人無條件服從某個權威,為非常遙遠和抽象的終極目標而犧牲各自的生命和幸福。這種宗教常與不健康的體驗相聯繫,在近世以來遭到諸多先進人士的批判。人本主義宗教以人為本,常與健康的宗教體驗相聯繫,其典型為佛教,特別是注重依靠如實知見的智慧自己解救自己的原始佛教和禪宗。
善良的宗教需求和人為的宗教形式,也容易被一些騙子惡魔利用為欺世害人的工具,引誘人誤入邪教的魔網。誠如阿德勒所說:
人這種動物很易於服從,在任何裝出自己有特異神力的人面前,他們都會成為犧牲品。很多人都有不經驗證即承認某一權威的習性。[ 《理解人性》,國際文化出版公司,2000,頁43]
一般所謂迷信,通常與宗教信仰相區別,指不成體系的某種錯誤信仰,或以狂迷的態度將某種相對的東西絕對化而痴迷盲信,佛教謂之「邪信」,歸於心所法中的「邪見」。《大般涅槃經》卷三十六佛言:
信有二種……一者信正,二者信邪。
信邪,謂確信不正確者為正確。如多數宗教信仰一樣,迷信也相信超自然力量,但一般主要祈求解決現實問題,還達不到宗教超越現實特別是佛教出世間的高度。如確信某些數字會帶來好運、有些不吉利,遵守某些禁忌,相信占卜、看相、算命等,相信狐鬼樹神黃鼠狼,或盲目崇拜某些個人,或崇拜某些沒有根據的觀念。
迷信被現代人指為愚昧落後的表現,其實它在人的認識過程中是一種極其普遍的、尋常的現象,多數群體迷信不被人們所自覺,無根據地崇信權威人物、活佛、明星、大氣功師,相信「有錢能使鬼推磨」,確信人死斷滅,及唯科學結論是依的「科學主義」,其實都是迷信。迷信不但在古代籠罩社會大多數人乃至全體的思想,在文明高度發達的現代社會仍然頗有市場,被社會心理學列為病態社會心理之一,解釋為一種群眾性的錯誤感知和認識行為。
心理學家認為,迷信具有精神寄託和調和社會中利益衝突的作用,但在更多情況下有害於心理健康。群體迷信觀念容易被野心家、騙子、不務正業者利用為達到個人目的、斂財漁色乃至造反作亂的工具,還可能導致精神病和暴力、性侵犯、殺害、自殺事件。
佛教對傳統的、流行的迷信持否定態度,佛經中多處批判相信時辰、星宿等決定人命運的邪見及迷信無益的苦行、禁忌為正道的「戒禁取見」,戒律規定僧尼不得從事迷信活動,佛教徒「不得拜鬼神,不得視吉良日」。
《中尼柯耶·獅子吼小經》中,佛說外道信徒也可能認為自己與佛教徒一樣信奉導師、教法,持戒、親近同道,實際上其信奉的教義與佛教有質的不同,不能全面、如實地認識造成痛苦的根源,因而即便精勤修行,也不可能達到他們所追求的涅槃。跟從沒有正見、自眼不明的教主、師父,有如跟著瞎子跳火坑。
《中尼柯耶·牧牛者小經》中,佛將外道師比喻為不觀察有無渡口的牧牛者驅牛過河,會遭滅頂之災。作為一種社會教化體系的宗教,如果不能以正見指導信仰,難免誤導信眾,產生負面影響。因此,不能僅就歸依、信仰、持戒、修行等外在形式,認為一切宗教都一樣。神教徒往往把自己的終極理想如「全知全能」加之於所信仰的神,實際上是自己造神而信仰之,雖然不無撫慰心靈、道德教化等積極效應,然從如實認知來講,也不離迷信。這種迷信在大乘、密乘佛教徒中也屬常見。
即使打著佛教的旗幟,也不見得都是正道。經論中批評了雖然信仰佛教但知見偏離佛法的「附佛法外道」「學佛法成外道」,如印度的犢子部、方廣道人等。還有故意打著佛教旗號而行反佛滅佛的邪教,如北魏以殺一人為一住菩薩鼓動人造反的法慶,南宋以來的白蓮教、白雲宗、糠禪、羅祖教,所謂「教變為禪,禪弊為魔,魔熾為賊」者。歷代政府曾嚴加取締鎮壓,而屢禁不絕,衍生出許多民間秘密道門。佛經中預言,佛滅後末法時期,會有群魔混跡比丘,蠱惑愚人,警告後人:學佛一定要以正法為依,萬勿盲目迷信、邪信。
佛教列為善心所之首的「信」,僅指正信(正確的確信和信仰)。《佛性論》卷二說正信有四種:一信有,二信不可思議,三信應可得,四信有無量功德。《成唯識論》解釋說,必須具備信實、信德、信能三個條件,才是具「心澄凈性」的信。實、德、能三條件,是衡量信仰心理和所信仰的宗教邪正的標準。
信有實或有體,指所信對象必須真實、實有,非出想像虛構,非錯謬偏邪。《成唯識論》卷六:
信實有,謂於諸法實事理中,深信忍故。
對實事真理的深信不疑,才叫做信,正信的對象,無論就事和理而言,應該真實不虛,經得起理性和實踐的檢驗。依此而言,上帝、神明等難以經驗和理性證實,起碼不是人所能了解,未必是可靠的依怙者;邏各斯、大梵、道等在理論上不無漏洞,可由邏輯推理髮現其非實在性和不究竟性,也非完全可託付宗教關懷的終極真實。
在佛教看來,作為歷史人物的佛陀,有據可考,真實不虛,是可信賴、可依怙者。佛陀所示的正法,是建立信仰更為重要的基點,為佛教徒所歸依之「三寶」的中心。《大方便佛報恩經》卷六謂「佛以法為師,法是佛之母」。法,指緣起無我等理,是萬有本具的真實,並非佛所創造,而是佛通過修證所發現證實,任何人都可通過如法修行去驗證此真理,猶如科學家通過實驗證明的法則,具有可重複性、可驗證性。
佛陀強調:對他的教法,須用理性和修習的實踐去驗證,不要僅僅因為尊敬佛而接受,對任何宗教和學說的懷疑和迷茫,都是正當的。南傳《增支部·伽羅摩經》載佛陀教導伽羅摩人說:
不要追隨傳統;不要聽信傳說;不要輕信與經典相符合的事;不要憑空揣測;不要依據邏輯推理;不要跟隨成見;不要相信一個人的表面能力;不要因為他是老師而接受其思想。
但當通過觀察、正確的判斷和實踐之後,確知某事是善良、無害、智者讚美的、做了將導致善和益的,就應該信受奉行。南傳《中部》卷一佛教導弟子優婆離「對真理要認真地檢驗」。《大般涅槃經》卷三十六佛言信有二種:一者信,二者求,若只有對佛祖或師父的信仰,而不以理智推求思考佛法的智慧,此類信仰叫做「信不具足」(不完全的信)。
按此,佛教所謂信有實的正信,唯以正確的觀察、判斷和實踐,證明其有益、屬實為根本原則。信有實的實質,是佛陀所一再強調的「如實知見」,是確信經得起驗證的真理——法。最能說明這一點的是佛教的「四依」法則——依法不依人、依義不依語、依智不依識、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
依法不依人,謂歸依正法即真理而非歸依說法的人,即便是佛、祖師、高僧所說,若不符真理,也不可依,即便是在家俗人乃至外道所說,若符合真理,也應遵依。
依義不依語,謂應以佛經所指示的實義即真理為依,而非依語言文字。
依智不依識,謂應依依法修證所得如實知見的智慧,而非依由凡夫感知方式所得的知識。
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謂應依明白開示佛法究竟真理(諸佛無我、實相)的經,而非依應機所說、未及佛法究竟義理的不了義經。
當代一行禪師根據傳統佛教的這種精神,為其禪修團體定的14條戒律之第一條為:
不要崇拜或執著任何學說、理論或意識形態,包括佛教的。所有思想體系都是指導方法,它們不是絕對真理。[ 《活得安祥》,頁75]
信有德,謂所信仰的對象須實際具有信仰者所認為的能力、性質、德行。佛教認為,佛、法、僧三寶為有德而堪信賴者。《成唯識論》卷六解釋:
信有德,謂於三寶真凈德中,深信樂故。
佛陀為真實覺悟的大覺者,其德行、品格、思想載諸經籍,真實可靠。佛教不以佛陀為能解決一切問題的救世主,只以佛陀為可信可敬的導師。由佛所宣示的佛法,主要是教人如何自凈其心超出生死之道,是佛及其無數弟子實踐驗證的真理。
僧,指依佛法修行實證真理的賢聖僧,具有正知正見及清凈不染的德行,為修行的師友和助伴,堪稱人中之寶。
皈依聖僧,主要是皈依其佛法的正見,其實質亦在皈依法。
密乘雖然以上師為皈依之首要,但強調皈依必須建立在對上師的了解上,須互相觀察三至十二年,才能決定師徒關係。
合格的依止上師,起碼應是見道以上乃至八地以上菩薩。歸依上師的本質,仍在皈依上師所傳承和證得的佛法。《集一切福德三昧經》卷二教人以病人就醫般的心信賴三寶:
於正法中生起葯想,於和尚阿闍黎所生起佛想,於自身所起病人想,於說法者起明醫想……
信有能,主要是自信,確信自己有能力斷惡修善、依真理修行以獲得解脫,而非缺乏自信,唯仰賴神佛的救度。《成唯識論》卷六解釋:
信有能,謂於一切世、出世善,深信有力能得能成,起希望故。
《勝鬘經》佛言,若佛弟子信仰佛教,應「隨順法智」,修五種「巧便觀」:觀察建立根意解境界、觀察業報、觀察阿羅漢潛伏的煩惱、觀察心自在樂禪觀、觀察阿羅漢辟支佛大力菩薩的聖自在神通。如此觀察而得理性的確信,乃入大乘道之因。
從大乘如來藏學看,信有能,是確信自心具有佛性,將來必定可以成佛,如達摩所說「深信含生同一真性」。《壇經》勸人受無相三歸依,歸依自性三寶:覺、正、凈。謂「自心歸依自性,是歸依真佛」。密教以歸依自性明體(自心佛性)為最深層、最究竟的「秘密歸依」。一個由修行開悟而建立確信的人,所信實際上主要是自己或自心佛性。一行禪師說得好:
當佛教徒說「歸依佛」時,他們是在表達對他們自身所具有的理解和覺醒能力的信任。
從信有實、有德、有能三條件看,佛教在各方面確實不同於容易滋生種種弊端的威權主義宗教,它具有弗洛姆所謂人文主義宗教的諸特徵。弗洛姆以早期佛教為人道主義宗教的最好例證之一,誠如他所讚揚:
佛祖是一位偉大的教師,他是一位認識到關於人的存在的真諦的「覺者」。他的教義不是訴諸超自然的力量,而是弘揚理性。他要求人人使用各自的理性去領悟真理,而他只不過是領悟真理的第一人而已……根據佛祖的經義,人不僅要曉得自身的局限,還必須知曉本身蘊藏的力量。[賈輝軍譯《精神分析與宗教》,中國對外翻譯公司,2001,頁27]
早期佛教的這些特徵,使佛教在諸宗教中顯得非常獨特,近代頗有人因而說佛教不是宗教而是哲學,或說佛教亦宗教亦哲學亦科學、超宗教超哲學超科學。梁啟超有言:「佛教乃智信而非迷信」。愛因斯坦說:源於宇宙萬物合而為一的體驗的佛教,超越個人化的神,避免教條和神學,涵蓋自然和精神兩方面,應是未來可以應付現代科學進展需求的「宇宙的宗教」。
如果不是像佛教這樣強調以理性主導信仰、以實踐檢驗信仰,唯真理是依,教人發展向上心,依靠自己的智慧和力量解救自己,而如威權主義宗教之主要發展依怙心,強制絕對順從和依賴某一神或某個人、某種思想主義、信仰,便會導致教主崇拜、遏制智慧、壓抑人性、極權主義等弊端。尤其是威權主義宗教強調唯有一神、唯此是真,余皆為邪的信仰時,會使信徒的我執和見取見惡性膨脹,煽動起失去理智的、有害的宗教狂熱,導演出迫害不信其教者的暴行乃至宗教糾紛、宗教戰爭,製造恐怖事件,給人類帶來災難。威權主義宗教的教主崇拜、強制順從,及犧牲自己和世俗利益以求取來世幸福等說教,最容易被騙子、魔頭利用以創立邪教,欺世害人,斂財漁色,造反作亂,導演出集體自殺等慘劇。而威權主義宗教因為建立於大多數人的依怙心理之上,多具平民性、通俗性,容易獲得世人尤其是社會下層勞苦大眾的信奉。一些無正見正智的宗教,也往往將信徒向上的宗教熱忱引向歧途,以極大的希望和毅力徒修自餓、自淹、燒身、食糞、自曬、倒懸等種種被佛教斥為無益的苦行。
即信奉歸依佛教,如果不具備正見正智,也難免偏執和迷信,若深入修習禪定,則更有被「魔事」擾亂而發狂、自殺、心理變態、傷身害命、流入邪見的危險。佛教因而特彆強調「無智非禪」(《法句經》),並有對治「魔事」的完善方法。
佛教徒中的迷信,主要出在沒有普及性佛法教育的北傳大乘、密乘佛教中,多數善男信女,皆缺乏佛法的基礎知識,只從其依怙心理及敬畏鬼神的低層次信仰出發,將佛菩薩當作能滿足其世俗願求的神明來崇拜、祈禱,其信仰多迷信的成分。依大乘教義,佛菩薩確有利樂眾生的多種方便,然須依其本願而祈求,方可能滿願,諸佛菩薩的本願各有不同,並非一切佛菩薩都能滿足眾生的一切願求。若不依其本願而祈求,是為迷信。太虛《真佛教徒——即俗即真的大乘行者》(1924)一文中揭示中國佛教的這種現象說:
中國寺院林立,老幼男女燒香拜佛者甚多,考其真能了解佛法意義正信不謬者,則如鳳毛麟角。其視廟中所有神像均與菩薩平等,而存一膜拜之觀念,逢廟燒香見佛便拜而已;如是界限不明之盲從者,又焉得謂之為佛教徒乎?
此類不合格的佛教徒,在寺廟進香的信眾中佔大多數,藏傳佛教更是如此。直到今天,這種情況尚無多大改變,不少人仍然以多神崇祀的信仰心拜求佛菩薩,將本來應通過自己努力達到的陞官、發財、考學、戀愛成功等希望寄託於佛菩薩的保佑,及本來應該醫藥治療的疾病,唯求諸佛菩薩或高僧活佛,陷於迷信。
北傳佛教徒的迷信,更多表現於皈依僧上,三皈依之皈依僧寶和密教四皈依之皈依上師,所指有實德的皈依對象僧寶、上師,據多種經論所言,皆指見道以上的聖僧,並非一般屬於「福田僧」「凡夫僧」的僧尼。小乘皈依的僧寶指證得聲聞乘四向四果的聖者,大乘皈依的僧寶指初地以上菩薩,密乘皈依的僧寶指八地以上不退轉菩薩,但凡夫僧和不具上師資格者,出於名聞利養和佔有徒眾的慾望,往往將皈依僧解釋為皈依他們自己。當今更有一些凡夫僧,出於膨脹的教主欲、名聞利養心,迎合人們的低層次宗教需求及「追星」的時尚,利用種種手段將自己包裝為高僧大師,製造個人崇拜,欺世盜名,以相似正法蠱惑初學。這種現象,在佛經中早有預言,禪宗祖師也曾預言後世「邪師說法,如恆河沙」。如果將不具正見及對佛法把握有偏差的凡夫僧當作僧寶來皈依,對其惟命是從,陷入個人崇拜和迷信,則可能導致見地上的偏差,延誤修持。若崇拜教主欲膨脹的邪師,害處更大。按密教說法,崇拜皈依邪師,會打通接受其加持的氣脈,其邪氣、煩惱會不知不覺進入自身。
藏傳佛教徒的「活佛」崇拜,更多迷信成分,所謂某某大成就者轉世、某某活佛為某佛菩薩化身之類信仰,從佛教教義來講,並無多少根據,且明顯違背「依法不依人」的原則及佛經中的相關說法。《楞嚴經》卷六佛言:佛雖派遣許多菩薩、羅漢化身生於末法眾生之中,與他們同事,但不可泄露其身份,「唯除命終,陰有遺付」(在臨終前可有某種暗示)。但出於民眾的信仰需求及當政者的利用,活佛崇拜,已成為一種根深蒂固的傳統觀念。「活佛」一語,出自清政府的誤譯,其原語「朱古」,相當於漢傳佛教界所謂「再來人」,指生前修行好死後乘願轉生或化身再來人間者。此類人即便真正是乘願再來,也須修持,未必生而知之,若今生修行未到位,還有退墮的可能,何況活佛未必都是再來人,能明記前世者,在活佛中不及1%。藏人有諺語曰:「不通經的活佛,不如通經的扎巴(小沙彌)。」然無知者往往從字面上理解,誤認為活佛皆是「活著的佛」或即是某佛菩薩而盲目崇拜。此類迷信,容易被利用來騙財漁色,走向邪教的行徑。
從心理學角度看,活佛自幼養尊處優,對其健康成長很是不利。從佛教修持來講,不經過痛苦挫折的磨練,難以成就菩提。自元代藏傳佛教各派普遍實行活佛轉世制以來,得成就者越來越少,轉世活佛中很少有修得大成就者。當然,有些活佛確實有德有成,可親可敬,但對此類活佛的遵依,也應該符合佛法強調的依法不依人的原則。
按依法不依人的原則,即便是聖者、高僧、合格上師等皈依處,皈依之要,也是皈依他們依法修行所證得的正見,其實質仍是皈依正法,並非皈依個人。如果以某人為信仰對象,會大大降低佛教的神聖性和真實性,被人視為一種低級宗教。《雜阿含經》卷三十第837經載佛告諸比丘:「若信人者,生五種過患」,應對佛法僧三寶生清凈的正信。三寶中的佛寶,是證得正覺的導師,而非予人禍福的神祇,依佛所示導的正法修行,可證得涅槃解脫,這是對佛寶的正信。法寶即佛所證正法,是如實知見的真理,乃正信的核心。僧寶聖僧,乃依正法修行證得聖果者,應遵依其所修證的正法,不應將其當作神明來崇拜。《大毗婆沙論》卷三十四說到皈依僧時,謂四姓出家之僧「威儀形相皆是有漏,非所歸依,所歸依者,謂成僧伽學、無學法」。[ 僧伽:意譯和合眾。學無學法:證得有學、無學果的佛法,聲聞四果中前三果稱有學,意謂未卒業,第四阿羅漢果稱無學,意謂學成畢業。]即便證得阿羅漢果,煩惱的習氣未斷,人格也未必圓滿,何況佛教早已進入末法時期,證得阿羅漢果者幾乎沒有。
北傳佛教徒中,因不知經教、不明佛法而陷入迷信的表現,還有多種。明蓮池法師曾批評過認為誦《高王觀世音經》可以脫難,及認為朝拜五台、峨眉、普陀三山能免三災等為迷信。他還批評儒士持佛教准提咒求富貴之舉說:准提,梵語原意為清凈,是一表清凈心的菩薩,以清凈心持其真言,始有相應分。《准提經》雖然說持此咒可以滿人功名富貴之願,蓋方便誘引之言,以貪圖富貴的垢染心持咒以求富貴,難以與清凈的菩薩心相應而獲得應驗。而直到如今,懷著求富貴的貪心修准提法者,尚大有其人。
樹立正信,獲得可靠的安身立命之本,確實是人生首要的大事,不可草率馬虎,不可盲目輕信。而樹立正信,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需要具有清醒的正見正智,善於明辨是非,抉擇邪正。不但要抉擇、如實觀察所信仰者,而且須冷靜觀察自己的信仰心理,將迷信、邪信引向正信,將低級信仰引向高級信仰。只有宗教需求、宗教感情而沒有選擇正信和明師的正見正智,猶如騎手不看路,很可能使信仰帶來無益於自己心理健康和損害自他正常生活、不利於社會的弊端,墮於迷信、邪見,乃至誤上邪教的賊船,成為騙子人魔的犧牲品。
摘自陳兵《佛教心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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