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男孩弒母:我又沒殺別人,我殺的是我媽
昨天,一則新聞刷上了熱搜,一下就引爆了網路。
還記得前些日子湖南有個12歲男孩因為不服從母親管教,用刀將母親殺害的新聞嗎?
當時這條新聞下面,都是震驚,這才12歲,按8歲入學,這個年齡小學都還沒有畢業啊!
然而,當眾人都祈禱兇手能夠儘快被繩之以法時,今天爆出消息,男生不僅被放了,還被親屬安排進了學校。
12月3號發生悲劇,6號熊孩子就被放出來了,等於是局裡走一遭,啥事沒有,還回去上課去了!
按照法律,由於兇手未滿14歲,不能進行拘留或進少管所,所以被警方釋放,由家長接回監管。
不要懷疑你的眼睛,即使兇手手段再殘忍,影響再惡劣,只要他的年齡沒有達標,他所受到的懲罰,只有家長的監管而已。
近年來,未成年人犯罪呈現上升趨勢,但《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也在無形之中為這些惡魔撐起了保護傘。
無獨有偶,就在今年9月份,一名15歲少女疑被6名嫌疑人強迫賣淫,毆打致死後屍體被肢解。
六名兇手,無一例外,全部都是未成年人。
我們常聽到家長會這麼說:他還是個孩子,你跟他計較什麼。
而現在我們卻在說:他還是個孩子,千萬別放過他。
惡魔之心,和一個人的年齡沒有任何關係,正如今天要介紹的這部電影——
《伊甸湖》
Eden Lake
《伊甸湖》是影sir心中的十大「致郁」電影之首,是那種看完需要去看一整天少兒頻道才能抹平的鬱悶和壓抑。
故事發生在一個非常美麗的湖邊,史蒂文和女友珍妮來到這裡打算度過一個非常溫馨的周末。
尤其是史蒂文,他還決定趁著這個周末,向交往多年的女友求婚。
一切都在粉紅泡泡里開場,然而,他們的旅程因為幾個未成年孩子發生了改變。
湖邊,正在享受二人時光的史蒂文和珍妮頻頻受到隔壁一群孩子的影響。這些孩子不是把音樂開得特別大,就是放狗來騷擾他們倆。
史蒂文本打算去好好跟幾個孩子交涉一下,結果被懟了回來。
「他們還是一群孩子,算了」,史蒂文大概心裡也是這麼想的,於是就「沉住了氣」,並沒有動手,而是忍了過去。
可是第二天,他們的車胎被人扎破了。
在偏僻的伊甸湖,誰會那麼無聊專門來扎破停在樹林中的車輪胎呢,不用想也知道,前天和史蒂文他們發生口角的那幫熊孩子。
算了,不跟他們一般見識,史蒂文努力安慰女友,兩個人決定吃下這個啞巴虧,就此算了。
可是,成年人的忍讓並沒有讓熊孩子們停手。
史蒂文和女友在湖裡游完泳上岸之後,發現行李和包都不見了,鑰匙和手機等重要物品全部丟失,就連車子也不見了蹤影。
還是熊孩子。
他們開著史蒂文的車,做著不雅的手勢,直奔史蒂文衝過來,如果不是史蒂文躲閃及時,肯定就會被撞上。
這一下也徹底惹怒了史蒂文,他不再顧及這群人的年齡,準備正面教訓一下這些人。
然而,史蒂文低估這些熊孩子們的惡。
他們拒不承認自己偷走了史蒂文的行李,甚至還拿刀抖著腿,似乎在說,識相的就趕緊滾蛋。
混亂的拉扯中,刀不小心刺到了其中一個熊孩子養的狗身上,這次的意外徹底點燃了這幫人的憤怒,
他們竟然拿著石塊不停往車玻璃上砸去,還砸壞了車燈,導致史蒂文和女友即使開著車逃了出去,卻因為天黑看不清楚路,撞到了樹榦上。
史蒂文也因此身受重傷。
由於手機被熊孩子偷走,兩個成年人無法和外界取得聯繫,千鈞一髮之際,史蒂文推開女友,讓女友先跑出林子,去鎮上找幫手。
而他卻因為傷勢過重,無法前行,被幾個熊孩子「生擒」。
熊孩子們將史蒂文綁在樹榦上,將鐵絲纏滿了他的全身。
熊孩子群里有個鍋蓋頭,史蒂文無意刺死的那條狗就是他養的,所以史蒂文被抓到後,他為了泄憤,直接拿刀插在了史蒂文身上。
而且他還命令大家,每個人都要插史蒂文一刀,誰都不能跑。
沒有一個人覺得這樣做是犯罪,史蒂文就這樣,被幾個孩子活活給折磨死了。
而女主在經歷了九死一生,成功逃出樹林後,卻被這幫熊孩子的家長撞到,為了保護自己家的孩子,他們商議之後將女主殺害。
鍋蓋頭刪掉了手機的信息,抹去了史蒂文和女友來過伊甸湖的所有證據。
電影到此結束。
回想起開場,史蒂文和女友僅僅是因為熊孩子們的干擾行為上前交涉了一下,沒想到卻惹來了「殺身之禍」。
每個看完這部電影的人大概都會壓抑到懷疑一下人生,如此險惡的人性竟然是在一群孩子們身上?
說到這裡,不禁讓影sir想到了上世紀80年代轟動日本的綾瀨水泥殺人案。
一群年齡在16-18歲的輟學高中生,對一名17歲女孩進行了長達41天的囚禁和折磨,手段之殘忍令人髮指。
在女孩被折磨致死後,他們還將屍體灌在水泥里。
人性之惡和年齡無關,所以很多披著童真外衣的惡魔才會一次次做出挑戰人類底線的犯罪行為。
當年這起案件給日本社會造成了極大的震動,但由於當時日本對未成年犯罪有著嚴格的保護措施,
所以幾個畜生並沒有被公開姓名,而法官也以四人年齡均未達到18歲,以少年犯進行了量刑。
你以為就這麼結束了嗎?
並沒有。2004年,一名計算機操作員因綁架罪遭到了日本警方的逮捕,然而經人爆料,這個罪犯竟然就是當年犯下綾瀨水泥殺人案的主犯之一。
他在出獄之後改了個名字,換了一個身份,然後就像什麼都沒有發生過一樣,繼續生活在這個城市裡,生活在我們身邊。
光是想想就不寒而慄。
就像湖南發生的這起弒母案件,男孩已經被釋放。
據說當他的返校遭到多方反對後,他竟然發出
「我殺的又不是別人,殺的是我媽。」
「學校不可能不讓我上學吧?」等疑問,實在讓人無解。
重返原校受到激烈反對後,當地教育部門正計劃讓這位男孩調到大家都不認識他的學校去……
如此一個犯下惡性犯罪行為的定時炸彈就這樣拋向了社會,
對受害者公平嗎?對公眾公平嗎?
不追求刑事責任,不代表他就可以隨所欲為,更不代表社會要為他承擔一切風險。
這不是犯錯,這是犯罪。
《未成年人保護法》本是社會文明進步的表現,莫讓它成為犯罪者的一種保護傘。
TAG:電影雜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