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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伯平:反思後發優勢——以制度創新推動技術創新

摘要:改革開放40年以來,中國通過充分發揮後發優勢取得了令世人矚目的巨大成就。中美貿易摩擦的發生和中國經濟進入新常態的事實,也意味著我國「後發優勢紅利」正趨於消失。後發國家在其發展過程中,不可避免會面臨低技術模仿和低效率技術創新制度的「後發優勢陷阱」,而要走出這一陷阱,必須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通過制度創新推動技術創新,實現從技術外生供給型制度安排轉向技術內生供給型制度安排,從追隨式發展的後發優勢向引領型發展的先發優勢轉變。唯有如此,才能擺脫中國經濟「大而不強」,關鍵核心技術受制於人的軟肋,也才能使中國經濟真正從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

關鍵詞:後發優勢後發優勢陷阱創新驅動發展戰略

改革開放40年以來,在中國政府的大力推動下,我國利用發展型政府的模式和制度優勢,將發展中國家的後發優勢發揮得淋漓盡致。我國經濟總量(GDP)從1978年的3645億元躍升至2017年的827122億元,增長226.9倍,經濟總量穩居世界第二;人均GDP從1978年的236美元躍升至2017年的8812美元,增長37倍,在短短40年的時間內翻了5番以上,平均每8年就實現了翻一番的目標,比起英國耗時58年、美國耗時47年和韓國耗時11年才達到的同等水平,其速度之快令世人矚目(馬丁·雅克,2010)[1]。與此同時,我國利用市場化取向的改革並加入WTO,深度融入國際分工和經濟全球化的潮流之中,進出口貿易總額從1978年的210億美元提高至2017年的41162億美元,增長196倍;外匯儲備規模穩居世界第一,而且我國還從世界第二大外資凈流入國,轉變為僅次於美國的世界第二大對外直接投資國,中國企業走出去的步伐進一步加大。2013年以來,中國經濟對世界經濟增長的平均貢獻度達到30%,2017年更是高達34.6%,超過美國、歐盟、日本三大發達經濟體的總和,國際影響力大幅躍升。改革開放40年以來,我國利用後發優勢戰略迅速縮短了自身與發達國家在生產力發展水平以及科學技術等方面存在的巨大差距。2014年,中國經濟進入新常態,從高速增長轉入中高速增長;2018年,中國改革開放40周年與中美貿易摩擦不期而遇,中國經濟「大而不強」、關鍵核心技術受制於人的「軟肋」暴露無遺40年改革開放我們到底做對了什麼,還有哪些沒有做到位?中國因循的後發優勢戰略到底面臨什麼樣的挑戰?本文在對後發優勢與後發劣勢相關文獻進行系統梳理的基礎上,指出後發國家在其發展過程中不可避免會面臨低技術模仿和低效率技術創新制度的「後發優勢陷阱」,而要走出這一陷阱,必須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通過制度創新和技術創新雙輪驅動,實現從追隨式發展的後發優勢向引領型發展的先發優勢轉變。

一、後發優勢與後發劣勢:一個文獻綜述

後發優勢假說是美國經濟史學家格申克龍1962年提出的。他指出,相對於先發國家而言,後發國家的後發優勢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其一,對於後發國家而言,先發國家擁有更先進的技術,因此如果後發國家能夠很好地引進發達國家技術,先發國家花費很長時間實現的經濟增長,後發國家在短期內就可以實現。而且,這兩者之間工業化前提條件的差異將影響其發展進程,落後程度越大、技術差距越大的後發國家,其發展速度也就越快。其二,後發國家可以借鑒先發國家在工業化過程中出現的經驗教訓,避免不必要的彎路,從而實現彎道超車。[2]格申克龍並沒有對後發優勢進行明確界定,只是進行了相關闡述。事實上,先發國家和後發國家之間的差距,不僅僅表現在發展程度、技術水平的差距上,更多地體現在社會、制度乃至文化層面。美國經濟學家列維(Levy,1996)從現代化的角度將格申克龍的後發優勢理論具體化,[3]他認為,後發國家的優勢主要體現在以下五個方面:第一,後發國家對現代化的認識要比先發國家更為豐富和全面;第二,後發國可以大量採用和借鑒先發國家成熟的計劃、技術、設備及其與之相適應的組織結構;第三,後發國可以超越先發國在技術方面的一些必經發展階段;第四,處於較高發展水平的先發國家,對後發國而言可以起到「榜樣」的作用;第五,先發國還可以在資本和技術等方面對後發國提供幫助。阿伯拉莫維茨(Moses Abramovitz,1989)提出了要將潛在的後發優勢轉化為現實的後發優勢,必須具備三個前提條件:一是技術差距的存在;二是良好的社會動員能力,即通過教育等形成的不同技術能力,以及具備不同質量的政治、商業、法律等制度環境,這是實現經濟追趕的內在要素;三是良好的歷史條件和國際環境。[4]日本學者南亮進(1992)認為,戰後50—60年代日本經濟增長的奇蹟主要源於後發優勢,但隨著20世紀70年代後日本與西方國家(主要是美國)技術差距的縮小甚至消失,其依靠引進技術實現趕超的機會日益減少,進而失去了所謂的「後發性利益」。他進而認為,日本經濟發展之所以會失去動力和方向,是因為沒有從根本上將其模仿能力轉變為自主創新能力。[5]日本經濟的長期停滯以及歐洲的硬化症與此不無關係。在此基礎上,貝里斯(Brezis)和克魯格曼(Krugman)(1993)在總結髮展中國家成功發展經驗的基礎上提出了基於後發優勢技術發展的「蛙跳」(leap-frogging)模型,[6]即在後發國家技術發展到一定程度、本國具備一定技術創新能力的條件下,後進國可以直接選擇和採用某些處於技術生命周期成熟前階段的技術,[7]以高新技術為起點,在某些領域、產業實施跨越式發展。這實際上是克魯格曼一直以來倡導的戰略性貿易理論的基礎。[8]

國內學者關於這一問題討論的高潮出現在2002年學者楊小凱和林毅夫關於後發優勢與後發劣勢的一場爭論中。楊小凱認為,後發國家對先發國家的趕超包括兩個途徑:技術模仿和制度模仿。「後發國家模仿技術容易,模仿製度難。後發國家傾向於模仿技術和管理,而不去模仿先發國家的制度。通過模仿技術,後發國家可以取得先發國家必須在一定製度下才能取得的成就,這雖然可以獲得短期的增長,但是會強化制度模仿的惰性,給長期增長留下許多隱患,甚至致長期發展於不可能」。因而,後發國家要擺脫後發劣勢,「一定要先做個學習成功制度的好學生。」[9]2002年,楊小凱等進一步提出,經濟改革只是大規模憲政轉軌的一小部分,經濟轉軌的雙軌制[10]產生了憲政轉軌非常高的長期代價,也許大大超過其贖買既得利益實現平滑轉型的短期好處。因而,對廣大發展中國家而言,所謂後發優勢還不如說是後發劣勢。此外,楊小凱還認為,最理想的制度模式應該是英美的共和憲政制度,這是一個放諸四海而皆準的制度模式。[11]林毅夫對此進行了駁斥,認為後發國家並非要先實現英美式的憲政體制改革才可以避免後發劣勢。發展中國家經濟發展的關鍵在於充分利用要素、稟賦、結構所決定的比較優勢來選擇產業發展戰略,從而以「小步快跑」的方式穩步向先發國家接近。反之,如果試圖趕超,經濟中就會有各種扭曲和尋租行為,結果是欲速不達,不僅不能實現後發優勢,而且還將出現各種制度扭曲的「後發劣勢」[12]。張軍甚至認為,後發優勢不僅僅是因為我們可以少付代價來學習別人現成的先進位度,而且還可以不必承受制度規範對高度變化經濟活動的負面影響,從而在經濟結構高度變化的階段能夠保持經濟的活力。[13]謝作詩則對楊、林二人的爭論進行了「調解」,認為後發劣勢內生於後發優勢,兩者就像收益和成本的關係一樣,是同一枚硬幣的兩面。後發國家要獲得利用後發優勢的好處,就必須承擔面對後發劣勢的代價,這是無可避免的兩難衝突。後發國家應該注意並處理好這一兩難衝突,其關鍵不在於在政治領域推行民主共和制,而在於要切實地維護和保障私有產權,推行法治。[14]

二、「後發優勢陷阱」:低技術模仿陷阱與低效率技術創新制度陷阱

綜觀以上文獻回顧可以看出,楊小凱的後發劣勢理論實際上是上世紀90年代以來,西方新自由主義經濟學家向蘇聯東歐社會主義轉型國家極力推銷的「華盛頓共識」翻版。在他們看來,轉型就是要利用「機會之窗」,在極短的時間內推進國有企業私有化、價格自由化以及宏觀經濟穩定化的大爆炸式「休克療法」,將西方國家行之有效的所謂「好的制度」全盤移植,即可實現經濟的持續穩定增長,國家轉型的唯一出路就是西方化。然而,中俄兩國轉型績效的巨大差距證實了「華盛頓共識」的破產。世界銀行提供的統計數據表明,1991年俄羅斯轉軌初期經濟總量(GDP)是中國的1.35倍,到2016年,俄羅斯GDP總量只剩下中國的10.8%,與我國廣東省的經濟總規模相當;再從人均國民總收入(GNI)看,1991年俄羅斯的人均GNI是中國的9.83倍,2016年只有中國的1.18倍,兩者已經基本相當。[15]中俄兩國轉型績效的懸殊對比表明,方向決定道路,道路決定命運。改革開放40年以來,中國人民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竭力探索適合本國國情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是完全正確的,我們必須始終不渝地堅持。既不能走封閉僵化的老路,更不能走改旗易幟的邪路。西方國家向包括俄羅斯在內的蘇聯東歐轉軌國家推薦的「華盛頓共識」,對這些國家而言,更多的是災難而非幸福。世界各國發展的歷史經驗表明,由於各國的社會制度、歷史背景、面臨的現實問題和最緊迫制約因素的巨大差異,即使是在同一個國家內部,在不同歷史時期和經濟發展不同階段,均會產生不同的制度需求。因而沒有、幾乎也不可能存在放之四海而皆準的發展模式。中國模式如此,西方模式亦是如此。[16]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世界上沒有完全相同的政治制度模式,政治制度不能脫離特定社會政治條件和歷史文化傳統來抽象評判,不能定於一尊,不能生搬硬套外國政治制度模式。[17]斯蒂格利茨也認為,如果當今世界真有一個關於哪種戰略最有可能推進貧困國家發展共識的話,那就是:除了華盛頓共識沒有提供對這個問題的回答之外,不再有任何共識了。[18]理論研究和世界各國發展的實踐均表明,楊小凱所謂以英美憲政民主共和製作為制度模仿的典型,是完全靠不住的。

後發國家在一定時期內固然可以通過引進先發國家的先進技術,借鑒其成功的工業化模式實現本國經濟的快速發展,但上述學者的後發優勢理論,其研究對象針對的是比英美等發達國家工業化時間相對較晚、經濟發展程度相對較低、並且同樣是實行資本主義制度國家的工業化進程。沒有考慮到不同意識形態、不同發展程度國家之間事實存在的競爭關係,使得後發國家在技術模仿過程中可能遇到一些無法逾越的障礙,從而導致「後發優勢陷阱」。

這種後發優勢陷阱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低技術模仿的陷阱。由於制度變遷的路徑依賴,一旦一國企業習慣於從國外引進先進技術,往往沉迷於對國外技術的引進和模仿,存在可以無限制進行技術引進的幻覺和慣性,缺乏進行自主技術創新的動力和壓力。即使鮮有先知先覺者進行技術創新,也會在技術模仿甚至技術抄襲流行的市場環境下,迫於成本高昂的市場競爭壓力而被迫選擇放棄,造成「劣幣驅逐良幣」現象的發生,進而形成後發國家技術模仿過程中的「低技術陷阱」。由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與西方民主政治制度之間的巨大分歧,面對近14億人口、且實行不同政治制度模式的大國——中國的迅速崛起,以美國為首的西方發達國家必然會從政治、經濟、文化甚至軍事等各方面全方位遏制和圍堵中國,同時對中國高科技產品的出口採取嚴格的管制措施。這既是中美貿易存在巨大逆差的重要原因,也是中美貿易摩擦爆發的內在緣起。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的那樣,「只有把核心技術掌握在自己手中,才能真正掌握競爭和發展的主動權,才能從根本上保障國家經濟安全、國防安全和其他安全。不能總是用別人的昨天來裝扮自己的明天。不能總是指望依賴他人的科技成果來提高自己的科技水平,更不能做其他國家的技術附庸,永遠跟在別人的後面亦步亦趨。我們沒有別的選擇,非走自主創新道路不可」,[19]真可謂「形勢逼人,挑戰逼人,使命逼人」。[20]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實現從追隨式發展的後發優勢向引領型發展的先發優勢轉變勢在必行。

後發優勢陷阱的第二個方面在於「低效率技術創新制度陷阱」。[21]發展中國家在利用後發優勢趕超發達國家的過程中,其制度安排是在技術外生供給條件下的最優制度安排,其目的在於最大限度發揮引進技術的作用,經濟績效很大程度取決於政府動員資源並投向指定產業的能力,此時必然會內生出一個「強勢政府」。因為只有強勢政府才有能力動員大規模資本和勞動力資源,從而使其在大規模生產別人的創新產品,或者複製其他地方研發出來的產品和服務方面,具有天然的優勢,也就是我們常講的「集中力量辦大事」的制度優勢。青木昌彥認為,東亞各國在經濟趕超階段,「強政府」發揮了不可或缺的作用[22],這同樣也是我國政府主導型轉型經濟模式形成的重要原因。而且,在技術外生給定的條件下,後發國家對於專利、知識產權保護等制度安排缺乏需求,這必然會對該國從技術模仿走向技術創新帶來極為不利的影響。曾幾何時,國內學者一度認為,假冒偽劣產品、盜版等侵犯知識產權行為是發展中國家經濟發展過程中必須經歷的一個階段。各種「傍名牌」的山寨產品在中國市場層出不窮,甚至有些名牌產品生產企業一度專註於防偽標誌和防偽技術的開發與研究。而當這種防偽技術一面世,反防偽技術幾乎可以做到同步跟進,真可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而一旦進入「後趕超」時代,即後發國家必須通過技術創新實現趕超時,此時的技術是內生供給的。在技術內生供給的情況下,最優的制度安排不僅要保證新技術能源源不斷地被創造出來,還要保證給定的技術能夠儘可能迅速有效地發揮其作用。在技術外生供給條件下內生的「強政府」容易產生腐敗和政府機會主義行為,成為破壞私有產權的工具;與此相伴隨內生出的滯後的專利制度和其他知識產權保護制度,也會成為「後趕超」階段技術創新的障礙。[23]與此同時,由於非正式制度具有相對穩定性,儘管正式制度可以在一夜之間通過政府的行政命令予以改變,但作為觀念、習俗等形式存在的非正式制度往往是一國歷史文化傳統長期演變的結果,在短期內很難改變。更為重要的是,如果尊重知識產權的習慣和觀念等非正式制度無法養成,即使一國頒布了最嚴格的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制度,其執行成本會非常高昂,效果亦非常有限。從現實來看,中國「專利泡沫」與「專利沉睡」並存的現象在很大程度上證明了這一結論。

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供的《專利統計簡報》表明,中美日等主要經濟體涉及《中國製造2025》十大技術領域的發明專利授權量達到183214件,佔全球總量的87.5%。其中,美國以88086件位居第一位,佔比48%;中國以54508件位列第二,佔比30%;日本以40620件列第三,佔比22%。美國在航空航天裝備、新一代信息技術、電力裝備、生物醫藥及高性能醫療器械、高檔數控機床和機器人、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等六個領域佔據全球優勢,發明專利授權量佔三國總量的比例分別為61.5%、57.7%、53.9%、48.4%、43.1%和39.4%。中國在農機裝備、新材料、海洋工程裝備及高技術船舶和先進軌道交通裝備等四個領域具備一定優勢,發明專利授權量佔三國總量的比例分別為55.9%、46.3%、45.4%和34.9%(詳見表1)。[24]這說明,與西方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總體科技水平已經有了很大提高,很多科技與西方發達國家處於領跑、並行或者跟隨階段,中國高科技事業發展前景可期,但中國專利申請重數量而輕質量的問題並沒有得到根本改變。[25]

表1.中美日在《中國製造2025》十大戰略性產業中的專利分布情況

資料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規劃發展司:《專利統計簡報》,2018年第10期(2018年5月16日)。參見http://www.cnipa.gov.cn/docs/20180521103511615276.pdf。

儘管自2012年起,中國就已成為全球發明專利以及專利申請數量第一大國,但中國專利的質量依然堪憂。這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其一,存在大量的「專利泡沫」。2016年我國發明專利申請量1338503項,位居世界第一;每百萬人所擁有的授權專利數為287.62項,相當於發達國家平均水平(142.43項)的兩倍以上,僅次於瑞士,位居世界第二。但我國授權專利數只有404208項,專利授權率僅為30.2%,遠遠低於發達國家77.43%的水平。[26]世界五大知識產權局[[27]提供的統計報告表明,2015年五局國家/地區全球提交的專利申請中,來源於中國的專利申請量增長最快,達到21%,是位居第二名韓國的7倍(3%);同時,中國在本國申請專利的比例最高,為95%。此外,該報告還表明,2012年,五局同族專利[28]總量為33852件,其中41%來自於美國,25%來自日本,20%來自歐洲專利公約成員國,9%來自韓國,2%來自中國,2%來自其他國家。[29]2017年中國在同族專利總量中的比例上升為3.5%。同族專利所佔比墊底顯然與我國作為專利申請數量第一大國的地位很不相稱。這一方面說明中國專利的國際化程度相對比較低;另一方面也說明我國專利質量偏低,專利泡沫的現象比較普遍。而之所以會出現這樣的現象,是由於中國各省級政府出台的專利資助獎勵政策,扭曲了企業專利申請的動機,在相當程度上對企業申請的發明與實用新型專利質量造成了抑制效應,使我國出現了專利數量爆炸式增長的「專利泡沫」,從而出現發明專利申請量巨大而專利授權比例偏低的現象。[30]其二,我國專利最終進行商業化轉化的比例並不高,即將發明轉化為創新的比例偏低,「專利沉睡」現象較為普遍。儘管我國的國家專利審查和批准制度,一定程度上糾正了各省級政府專利資助補貼政策對企業專利申請所帶來的負向激勵效應,部分地擠出了「專利泡沫」,但世界銀行的統計數據表明,中國專利的應用商品化率不足20%,「專利沉睡」現象較為普遍。中國的知識產權密集型產業對國內生產總值的貢獻率不到27%,遠遠低於美國和歐盟近40%的水平。在中國,高等院校和各級各類科研院所是我國基礎科學研究的主戰場,每年在國內外一流科技期刊發表的論文數量僅次於美國,位居世界第二。但研究表明,即便是專利質量相對較高的「雙一流」高校,其成果轉化率並不高,且大多是基於省內成果轉化,同時還呈現出以北京、上海、江蘇、浙江為核心層,西部地區為邊緣層的不均衡分布網路現象。[31]中國專利泡沫與專利沉睡並存的現象表明,相較於各級地方政府專利資助補貼政策所帶來的短期物質利益刺激,提供更為完善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體系,是更為有效的提高專利質量及其轉化率的關鍵,這同時也是我國面臨低技術模仿陷阱和低效率技術創新制度陷阱這兩大後發優勢陷阱的有力例證。

三、以制度創新推動技術創新,擺脫後發優勢陷阱

美國學者菲爾普斯認為,充滿活力的現代經濟體是全球經濟增長的發動機。一般而言,活力較弱的經濟體甚至可以在一段時期內表現出比高活力現代經濟體更高的增長率,這種短暫增長率的提升可能是由於自身經濟結構調整,如靈活性的增加,或活力水平在很低水平上略有提高,但隨著這些經濟體相對位置的提升,對現代經濟實現了部分「追趕」,其增速將回到正常的全球平均水平,高增速會在接近追趕目標時消退。即使有全球最快的增長速度,也不意味著某一經濟體就具有很高水平的活力,更不用說最高水平的活力。[32]這意味著,如果發展中國家不能及時將技術外生供給型制度安排轉向技術內生供給型制度安排,即從簡單模仿轉向自主創新,則該國在充分品嘗了低處的果實之後,並不一定能保證其順利收穫高處的果實,從而使其陷入後發優勢陷阱而不能自拔。這既是中國經濟進入新常態的深層次原因,也在相當程度上說明,唯有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才能進一步激發市場蘊藏的巨大活力,並在此基礎上適應和引領新常態,推動中國經濟從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中國近鄰日本的例子值得我們借鑒,日本戰後利用後發優勢通過引進、消化、吸收歐美髮達國家先進技術,實現了長達近20年的高速經濟增長。1955—1973年,日本年均GDP增長率達到9.8%。但在後發優勢紅利消失、尤其是在1985年廣場協議簽訂之後,日本經濟經歷了長達20多年的衰退,經歷了「失去的20年」的痛苦歷程。在此期間,日本企業進行了艱難的轉型和持續不斷的技術創新,目前的日本在工業前沿十幾個領域穩居前三。[33]2001年,日本政府制定了「50年拿30項諾獎」的宏偉計劃。進入新世紀以來,日本幾乎每年均有學者進入諾貝爾獎獲得者行列。截止2018年,日本已經產生18位諾獎獲得者,成為自然科學領域的第二獲獎大國。經歷長達20多年鳳凰涅槃,日本在相當程度上補上了技術創新能力不足的短板。日本成為新世紀諾獎大國並非偶然,良好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環境、良好的學術環境和研究者專業精神,以及從小培養學生喜愛探究、崇尚科學的社會環境功不可沒。

鮑莫爾、利坦、施拉姆等將世界各國的市場經濟分為四種類型:[34]國家導向型市場經濟,政府試圖引導市場,最經常的方式是支持他認為會成為「贏家」的特定行業;寡頭型市場經濟,權力和財富相當大部分由一小批個人和家族所擁有;大企業型市場經濟,在該經濟體中,最重要的經濟活動是由歷史悠久的巨型企業進行;以及企業家型市場經濟,該經濟體中小型的創新企業發揮著重要作用。[35]鮑莫爾等人的研究認為,最能實現技術創新和經濟長期增長的「好的市場經濟體制」,應該是企業家型和大企業型經濟體制的混合體。從這一意義上而言,要走出後發優勢陷阱,一方面,我國必須通過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從追隨式發展的後發優勢向引領型發展的先發優勢轉變,擺脫「低技術模仿陷阱」;另一方面,還必須從技術外生供給的制度安排轉向技術內生供給的制度安排,加大對知識產權保護的力度,通過制度創新和文化創新為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提供良好的制度環境,避免技術外生供給條件下的低效率技術創新制度陷阱。也正是緣於此,創新不應該僅僅局限於科技創新,還應該包括理論創新、制度創新、文化創新等方面在內的全方位創新,要以理論創新為先導、制度創新為基礎、文化創新為助推劑,為實施以科技創新為核心的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提供必要的制度基礎與文化環境,真正意義上實現讓創新貫穿黨和國家一切工作,讓創新在全社會蔚然成風。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指出的那樣,如果說創新是中國發展的新引擎,那麼改革就是必不可少的點火器,要採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把創新引擎全速發動起來。[36]

(作者系南京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江蘇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員)

基金項目:教育部2016年度高校示範馬克思主義學院和優秀教學科研團隊建設項目(項目號:16JDSZK011)和江蘇省社科基金重點項目《中國道路與華盛頓共識:一個政治經濟學的比較分析框架》(項目號:17WTA017)

參考文獻與注釋:

[1][英]馬丁·雅克:《當中國統治世界——中國的崛起和西方世界的衰落》,張莉、劉曲譯,北京:中信出版社,2010年,第168頁。

[2]AlexanderGerschenkron. Economic Backwardness in Historical Perspective [M]. HarvardUniversity Press, 1962.

[3]M.levy. Modernization and the Structure of Societies: A Setting for IntemationalRelations [M].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96.

[4]MosesAbramovitz. Thinking about Growth [M].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9.

[5][日]南亮進:《日本的經濟發展》(修訂版),畢志恆、關權譯,北京:經濟管理出版社,1992年,第52頁。

[6]Brezis,Paul kruman, Daniel Tsiddon: Leap- frogging in International Competition: ATheory of Cycles in National Technological Leadership[J] . American EconomicReview,1993,83.

[7]即處於投入期和成長期、且具有良好發展前景的戰略性新興技術,此時該行業或者領域進入者相對較少,競爭不充分,政府可以採取適當的政策予以扶持,從而確保其能在國際市場競爭中獲得較高的壟斷利潤。

[8]PaulKrugman. Strategic Trade Policy and the New International Economics [M].Massachusett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Press,1995.

[9]楊小凱:《後發劣勢》,參見http://www.unirule.org.cn/symposium/c181.html。

[10]所謂經濟轉軌的雙軌制是指經濟轉軌在前、而政治轉軌或者制度轉軌相對滯後的現象,楊小凱認為,政治轉軌相對緩慢會使經濟轉軌無法進一步深入,甚至會使已有的經濟轉軌的成就喪失,從而得出進行大規模爆炸式轉軌的結論,這實際上就是華盛頓共識所提倡的所謂「休克療法」。

[11]JeffreySachs、胡永泰和楊小凱:《經濟改革和憲政轉軌》,《經濟學(季刊)》2003年第4期,第961-989頁。Sachs, Jeffrey, Wing Thye Woo and Xiaokai Yang,「Economic Reforms and Constitutional Transition」, Annals of Economics and Finance, Nov. 2000,Vol. 1, No. 2, 435— 491.

[12]林毅夫:《後發優勢與後發劣勢:與楊小凱教授商榷》,《經濟學(季刊)》2003年第4期。

[13]張軍:《關於「制度」的閑話》,《讀書》2001年第6期。

[14]謝作詩:《後發優勢與後發劣勢:硬幣之兩面——兼論林毅夫、楊小凱後發劣勢之「爭」》,《經濟體制改革》2003年第4期。

[15]根據世界銀行網站提供的相關數據計算而得。詳細參照世界銀行網站:https://data.worldbank.org.cn/?locations=RU-CN

[16]沈伯平:《道路自信與中國模式話語權》,《江蘇社會科學》2013年第5期。

[17]習近平:《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講話》,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36頁。

[18]Stiglitz.,Joseph. Post Washington Consensus[C].presented at theconference 「From WashingtonConsensus Towards A New Global Governance」,Barcelona ,September24-25,2004.

[19]習近平:《在中國科學院第十七次院士大會、中國工程院第十二次院士大會上的講話》,《人民日報》2014年6月10日。

[20]習近平:《在中國科學院第十九屆院士大會、中國工程院第十四屆院士大會上的講話》,《人民日報》2018年5月29日。

[21]此處所講低效率技術創新制度的陷阱,並非否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集中力量辦大事這一的優越性,而在於說明該制度在使一國從技術外生供給轉向技術內生供給過程中促進技術創新方面的低效率。

[22]相關研究參見青木昌彥、金瀅基、奧野—藤原正寬:《政府在東亞經濟發展中的作用——比較制度分析》,張春霖等譯,北京:中國經濟出版社, 1999年。

[23]謝作詩:《後發優勢與後發劣勢:硬幣之兩面——兼論林毅夫、楊小凱後發劣勢之「爭」》,《經濟體制改革》2003年第4期。

[24]國家知識產權局規劃發展司:《專利統計簡報》,2018年第10期(2018年5月16日)。參見http://www.cnipa.gov.cn/docs/20180521103511615276.pdf。

[25]一國的專利包括三種類型: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其中發明專利所佔比例較能反映一國創新能力的高低。2017年,中國授權專利總量1836434件,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分別佔比23%、24%和53%。而日本發明專利所佔比例則高達80%以上。

[26]數據來源:國家統計局《中國統計年鑒》

[27]五局統計報告(IP5SR)由歐洲專利局(EPO)、日本特許廳(JPO)、韓國知識產權局(KIPO)、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SIPO)和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五大知識產權局」聯合編製。五大局受理的專利申請佔全球總數的93%,該報告能夠比較全面客觀地反映世界各國的創新水平。

[28]所謂同族專利是指要求單個首次申請的優先權一組專利申請,亦即,基於同一優先權文件,在不同國家或地區,以及地區間專利組織多次申請、多次公布或批准的內容相同或基本相同的一組專利文獻。

[29]國家知識產權局規劃發展司《2016年世界五大知識產權局統計報告》,詳見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http://www.cnipa.gov.cn/docs/2018-02/20180201144736790625.pdf.

[30]張傑、鄭文平:《創新追趕戰略抑制了中國專利質量了么?》,《經濟研究》2018年第5期。

[31]李志鵬、謝祥、肖尤丹:《基於專利轉讓的「雙一流」大學知識轉化能力研究》,《數字圖書館論壇》2018年第8期。

[32][美]埃蒙德·菲爾普斯:《大繁榮——大眾創新如何帶來國家繁榮》,余江譯,北京:中信出版社,2013年,第24頁。

[33]宋志平:《吃驚之後看日本》,澎拜新聞2018年11月24日。轉引自澎拜問政:《在新幹線列車上,中國建材董事長思考:日本還值得我學習嗎》。

[34]該著作討論的是不同類型的資本主義及其對增長的影響。如果考慮到冷戰之後世界各國普遍實行的市場經濟體制,為了避免在意識形態方面引起的不必要分歧,我們完全可以將「資本主義」理解為市場經濟的代名詞。

[35]威廉·鮑莫爾、羅伯特·利坦、卡爾·施拉姆:《好的資本主義,壞的資本主義》,劉衛等譯,北京:中信出版社,2008年,第55—56頁。

[36]習近平:《在亞太經合組織工商領導人峰會開幕式上的講話》,《人民日報》2014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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