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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文 | 宋遼之間的戰爭與和平

原標題:長文 | 宋遼之間的戰爭與和平



後周顯德七年(960),當趙匡胤在陳橋「黃袍加身」,從周恭帝手裡接過政權時,也許當時誰也想不到他建立的趙宋王朝能夠享國三百餘年,是漢朝之後國運最長的一個朝代。在陳橋兵變之前,已經有五個短命王朝(後梁、後唐、後晉、後漢、後周)以兵變登場,又被兵變推翻(嚴格來說,後晉為遼所滅),安知趙宋不會重蹈覆轍,成了五代之後的第六代?


況且,宋太祖從後周接手的地盤,也不過是傳統中原地區的一部分而已,周邊割據軍閥林立:長江中游一帶有南平國、獨立的馬平節度使政權,四川有後蜀,嶺南有南漢,江南有富庶的南唐、吳越王國,山西有北漢。更加強悍的對手是站在北漢身後的大遼國。


遼國的前身是游牧於北方草原的契丹部落,五代後梁貞明二年(916年,此時趙匡胤尚未出生),統一了契丹諸部的耶律阿保機稱帝,建立帝國,國號契丹。二十年後,中原為後唐清泰三年(937),軍閥石敬瑭叛變,並向契丹國借兵,消滅了後唐,建立後晉政權,並割讓燕雲十六州給予契丹。至此,契丹帝國的國土北至貝加爾湖,西抵中亞大漠,東臨日本海,南部則跨過長城切入中原。再過十年(947年),因石敬瑭的繼任者石重貴與契丹反目,遼太宗耶律德光發兵直逼開封,滅晉,同年耶律德光將國號改稱「大遼」。

趙宋建立後,趙匡胤曾於開寶二年(969)親率大軍北伐,包圍北漢太原城,卻由於遼國出兵助漢,宋師無功而返。遼國之強悍,可以左右鄰國後晉與北漢的存亡。


當宋太祖、宋太宗兄弟先後平定南平、後蜀、南漢、南唐、北漢各個割據政權之後,註定要跟大遼直接攤牌。


對新生的宋王朝來說,收復後晉時被割讓出去的燕雲故土,是太祖、太宗的夙願。宋太祖嘗設封樁庫,儲備戰略物資,宣稱:「石晉苟利於己,割幽燕郡縣以賂契丹,使一方之民獨陷外境,朕甚憫之,欲俟斯庫所蓄滿三五百萬,當議遣使謀於彼國,土地民庶倘肯歸之於我, 則此之金帛悉令齎往,以為贖直。如曰不然,朕特散滯財,募勇士,俾圖攻取,以決勝負耳。」宋太宗也計劃「異時收復燕薊,當於古北口以來據其要害,不過三五處,屯兵設堡寨,自絕南牧矣」。


而對遼國而言,其勢力之強可以征服草原諸部落,發兵滅晉、滅渤海王國,迫使高麗納貢稱臣,未嘗沒有揮鞭南下、經略中國、統一天下之心。況且,遼國與宋朝之間也有領土爭端。原來,後周時,周世宗柴榮曾收復燕雲十六州的瀛州、莫州、寧州三州和瓦橋關、益津關、淤口關三關,這一領土遺產為趙宋所繼承。此即所謂的「關南之地」。遼國一直以取回關南之地為借口,頻頻發兵南侵。


因此,在「澶淵之盟」達成之前,宋朝要北伐,遼國要南征,雙方一直互有征戰。


這差不多就是宋遼這兩個東亞大國的歷史宿命。



戰爭


宋真宗景德元年(1004)閏九月初八,遼國大舉南伐。


算起來,這是契丹第九次發起對宋王朝的侵略了。在真宗繼位之後的咸平二年(999)、咸平四年(1001)、咸平六年(1003),遼國都曾進兵冒犯邊境,或小勝北還,或為宋師所敗。但這一次遼軍的來勢特別兇猛。遼主蕭太后與遼聖宗御駕親征,率兵號稱二十萬之眾,先鋒為遼國大將蕭撻凜。十五日,遼國破宋境順安城;十六日,又破遂城,並擒宋將王先知;又自定州東部突破宋人的唐河防線,逼近陽城;然後,遼軍分兵三路,撲向瀛州、祁州,並欲乘虛直下貝州、冀州、天雄軍(參見中信出版社出版、台灣三軍大學編著的《中國歷代戰爭史》第11冊)。

軍情自邊關急遞至京師汴梁,宋王朝「中外震駭」。


其時宋真宗趙恆繼承大統不過幾年,作為一名從未像他的伯父(太祖)、父親(太宗)那樣在沙場廝殺過的文弱君主,面對來勢洶洶的契丹軍團,真宗該如何對付這一場迫在眉睫的危機?——這不但是國家的危機,也是真宗個人的榮譽危機。


真宗召宰相等大臣商議對策。參知政事王欽若是江南人,「密言於上,請幸金陵」,建議皇帝到金陵避避禍;簽書樞密院事陳堯叟是四川人,「請幸成都」。真宗問宰相寇準:有大臣提議遷都金陵或成都,愛卿有何意見?寇準假裝不知道是王欽若與陳堯叟的意思,當著兩人的面說:「誰為陛下畫此策者,罪可斬也!今天子神武,而將帥協和。若車駕親征,彼自當遁去。不然,則出奇以撓其謀,堅守以老其眾。勞逸之勢成,我得勝算矣。奈何欲委棄宗社,遠之楚蜀耶?」真宗不敢再存遷都之念,決定御駕親征。


這個時候,前線遼軍咄咄逼人的攻勢也受到遏止。九月下旬,遼人以數萬騎進攻山西草城川,宋軍將領高繼勛率兵來援,登高望草城川,說:「敵眾而陣不整,將不才也。我兵雖少,可以奇取勝。先設伏山下,戰合,必南去,爾起乘之,當大潰。」遂與遼兵激戰於寒光嶺,「敵兵果敗,自相蹂躪者萬餘人,獲馬牛橐駝甚眾」。


十月上旬,遼師圍困河北瀛州城,「晝夜攻城,擊鼓伐木之聲,聞於四面。大設攻具,使奚人負版乘墉而上」。瀛州原為遼人所佔據,後為柴榮奪回,現在遼國對拿下瀛州是志在必得的。但宋軍也早有防備,「知州李延渥率州兵、強壯,又集貝、冀巡檢史普所部拒守,發壘石巨木擊之,皆累累而墜;逾十數日,多所殺傷」。遼人強攻不下,蕭太后親自上陣督戰:「契丹主及蕭太后又親鼓眾急擊,矢集城上如蝟」,卻被守城的宋軍以礌石、巨木、弩箭擊斃「三萬人」,「傷者倍之」。遼軍「弗能克,乃退」。


瀛州保衛戰的大捷,極大挫傷了遼軍企圖一鼓作氣拿下關南之地的信心,同時也堅定了宋真宗御駕親征的決心。


十一月十四日,真宗離開東京,移駕前往澶州前線,親征遼人。並於二十六日抵達澶州南城。當時澶州被黃河分隔為南城與北城,北城正是戰爭前線。真宗原本打算駐紮在南城,不過黃河。這樣安全一些。但寇準堅請渡河:「陛下不過河,則人心益危,敵氣未攝,非所以取威決勝也。」真宗這才過河,登上北城門樓,「遠近望見御蓋,踴躍歡呼,聲聞數十里。契丹相視驚愕,不能成列」。


此時遼師數萬騎已於十一月二十二日直抵澶州城下,隨時可以發起攻城之戰。相持十餘日之後,遼軍統軍蕭撻凜自恃其勇,出營督戰,守城的「威虎軍頭張瑰守床子弩,弩撼機發,矢中撻凜額,撻凜死」。蕭太后聞訊,「哭之慟,輟朝五日」,深知戰局再拖下去,遼軍也討不到好處,不得不向宋方提出議和,《遼史》說:「將與宋戰,撻凜中弩,我兵失倚,和議始定。或者天厭其亂,使南北之民休息者耶。」


宋真宗無疑是一名和平主義者,並不希望戰火一直燒下去,也有意於議和,於是派曹利用為談判代表,赴遼營和談。


議和


宋遼停火談判是在宋軍取得戰場優勢的情況下進行的。按寇準的意思,應該趁機對遼國提出苛刻的講和條件:一、契丹交回燕雲十六州;二、契丹稱臣。但顯而易見,這樣的停火條件是遼國絕對不可能接受的。遼國開出的要求是,宋王朝交回關南之地。


宋真宗問計群臣:「吾固慮此(指遼國意在關南之地),今果然,將奈何?」輔臣說:「關南久屬朝廷,不可擬議,或歲給金帛,助其軍資,以固歡盟。惟陛下裁度。」真宗說:「朕守祖宗基業,不敢失墜。所言歸地,事極無名,必若邀求,朕當決戰耳!實念河北居人重有勞擾,倘歲以金帛濟其不足,朝廷之體,固亦無傷。」意思是說,割地求和這種事情,是我萬萬不能做的。遼人如果執意要奪關南之地,我們不惜跟他們一戰!如果遼人願意放棄關南,可以考慮給他們一點經濟補償。這是宋朝一方定下來的談判基調。


曹利用動身前往遼營之前,宋真宗再三叮囑他:「地必不可得,若邀求貨財,則宜許之。」曹利用問,那最多可以答應給遼人多少錢?真宗說:「必不得已,雖百萬亦可。」但曹利用出發前,被寇準叫到帳內,寇準警告他:「雖有旨許百萬,若過三十萬,將斬汝!」


到了遼營,遼方果然提出要宋朝歸還關南之地。曹利用說:「北朝既興師尋盟,若歲希南朝金帛之資以助軍旅,則猶可議也。」無論如何都不可能割地。


遼方說:「今茲引眾而來,本謀關南地,若不遂所圖,則本國負愧多矣。」曹利用答道:「稟命專對,有死而已。若北朝不恤後悔,恣其邀求,地固不可得,兵亦未易息也!」如果遼國堅持要地,那就戰場上見分曉吧。


蕭太后與遼聖宗「聞之,意稍怠,但欲歲取金幣」。雙方談判的焦點遂放在歲幣的數額上。最後曹利用「許遺絹二十萬匹、銀十萬兩,議始定」。


和談既成,曹利用回澶州向宋真宗復命。當時真宗正在進食,便叫內侍出來問曹利用到底談了多少錢。曹利用告訴內侍:「此機事,當面奏。」內侍說:「姑言其略。」曹利用還是不肯明說,「而以三指加頰」。內侍入內報告真宗:「三指加頰,豈非三百萬乎?」真宗失聲說:「太多!」既而又說:「姑了事,亦可耳。」


待真宗用餐完畢,召曹利用進見。曹利用再三稱罪,說:「臣許之銀絹過多。」真宗問:「幾何?」曹利用說:「三十萬。」宋真宗「不覺喜甚,故利用被賞特厚」。


十二月初七,宋方派使者持誓書前往遼營報聘。誓書寫道:

「維景德元年,歲次甲辰十二月庚辰朔、七日丙戌,大宋皇帝謹致誓書於大契丹皇帝闕下:共遵誠信,虔守歡盟。以風土之宜,助軍旅之費,每歲以絹二十萬匹、銀一十萬兩,更不差使臣專往北朝,只令三司差人搬送至雄州交割。沿邊州軍,各守疆界,兩地人戶,不得交侵。或有盜賊逋逃,彼此無令停匿。至於隴畝稼穡,南北勿縱驚騷。所有兩朝城池,並可依舊存守,淘壕完葺,一切如常,即不得創築城隍,開拔河道。誓書之外,各無所求。必務協同,庶存悠久。自此保安黎庶,慎守封陲,質於天地神祇,告於宗廟社稷,子孫共守,傳之無窮,有渝此盟,不克享國。昭昭天監,當共殛之。遠具披陳,專俟報復。不宣,謹白。」


遼國回復宋朝的誓書寫道:


維統和二十二年,歲次甲辰,十二月庚辰朔、十二日辛卯,大契丹皇帝謹致誓書於大宋皇帝闕下:共議戢兵,復論通好,兼承惠顧,特示誓書,雲「以風土之宜,助軍旅之費,每歲以絹二十萬匹、銀一十萬兩,更不差使臣專往北朝,只令三司差人般送至雄州交割。沿邊州軍,各守疆界,兩地人戶,不得交侵。或有盜賊逋逃,彼此無令停匿。至於隴畝稼穡,南北勿縱驚騷。所有兩朝城池,並可依舊存守,淘壕完葺,一切如常,即不得創築城隍,開拔河道。誓書之外,各無所求,必務協同,庶存悠久。自此保安黎獻,慎守封陲,質於天地神祇,告於宗廟社稷,子孫共守,傳之無窮,有渝此盟,不克享國。昭昭天監,當共殛之。」孤雖不才,敢遵此約,謹當告於天地,誓之子孫,苟渝此盟,神明是殛。專具諮述,不宣,謹白。」


這就是遼宋兩國於公元1004年達成的「澶淵之盟」,兩份歷史性的文件。



均勢


宋王朝與遼帝國之所以能夠在交戰二十五年(從979年宋太宗第一次北伐到1004年「澶淵之盟」簽訂)之後,能夠達成和約,最重要的原因應該是由於雙方軍事上的勢均力敵。


宋遼之間比較大的戰爭少說已經發生過十數次,雙方各有勝敗。大體來說,宋朝的北伐固然都無功而返,遼國的南侵也基本上都遭到挫折。從戰場的勝負來看,宋王朝與遼帝國的軍事實力可以說是旗鼓相當的,誰都有機會小勝對方,但誰也無法一舉吞掉對手。宋方想收復燕雲故土,基本上無望;遼方要奪回關南之地,也近乎不切實際。


那麼,為什麼劉徹時代的西漢能夠擊潰匈奴,李世民時代的大唐能夠征服突厥,而宋王朝在國力最盛的時候也無法從遼國手裡拿回燕雲之地?進而言之,為什麼宋王朝在與遼國、西夏、金國等草原鐵騎的交兵中,都未能重振漢唐雄風?


相信許多朋友會歸咎於宋王朝「崇文抑武」的立國精神。然而,宋朝的所謂「抑武」,只不過表現為對武官坐大、預政的制度性防範;對於國防與武備,可是從來都沒有絲毫的放鬆。宋政府不但設有當時最先進的兵工廠,還將一半以上的財政收入用於養兵。試想一下,在11至13世紀極為惡劣的地緣政治環境中,如果宋王朝不重武備與國防,恐怕早就被草原騎兵碾滅了。

但宋人確實在戰場上的表現乏善可陳。這裡的原因,就宋王朝方面而言,從立國那一天起就有著嚴重的先天不足。首先,由於後晉割讓燕雲十六州,中原王朝喪失了長城防線:「自石晉割燕、薊入契丹,無險可守,由是虜騎直出燕」。長城儘管談不上是百分之一百保障安全的保險線,但顯然是一道有效的防禦線,有這道屏障在,胡人便不能輕易地躍馬南下;失去這道屏障,便可一馬平川南下牧馬。宋人對長城的功效,也是比較懷念的,一首宋詞寫道:「胡馬長驅三犯闕,誰作長城堅壁,萬國奔騰,兩宮幽陷,此恨何時雪?」


其次,在冷兵器時代,自馬鐙發明之後(漢代時馬鐙的應用尚未普及,騎兵的威力未能發揮到最大化),戰馬就是最強悍的裝備,騎兵就是最厲害的部隊。宋人已認識到:「馬者,兵之大也,邊庭之所以常取勝中國者也」。然而,「中國之兵,步多騎少,騎兵利平,步兵利險。夫自河以北,地若砥平,目與天盡,不見堆阜,此非用步之利也,雖步卒百萬,詎能抗戎馬之出入乎?」你去看《清明上河圖》,會發現畫家畫出的毛驢與騾子比馬匹多得多,這正是宋朝缺乏馬匹的寫照。之所以缺馬,是因為五代以降,中原王朝控制的西北養馬地落入契丹、西夏之手,良馬的供應量嚴重減少。宋人說,「冀之北土,馬之所生,自契丹分據之後,無匹馬南來。備征帶甲之騎,獨取於西戎之西偏。」


如果說,長城防線的喪失導致宋人的防禦力大打折扣,那麼良馬的路匱乏,則使宋朝部隊的攻擊力受到限制,難以跟草原鐵騎一爭兵鋒。相比之下,遼國、西夏都是馬資源充沛的地方,戰馬唾手可得。按遼國兵制,「每正軍一名,馬三疋」,每一名士兵配備三匹馬。這是宋人不可能做到的。


另一方面,就契丹而言,10世紀之後的遼國跟漢武帝時代的匈奴、李世民時代的突厥也不可同日而語。匈奴與突厥都處於比較原始的部落或部落聯盟的文明形態,而遼國已經從中原王朝學習到構建國家的組織能力。在耶律阿保機建立契丹帝國之前,契丹各部只是鬆散的部落聯盟,各部落擁有獨立的武裝力量,平時各自為戰,耶律阿保機仿效中原王朝的組織方式,將它們結成一個緊密的國家共同體,設立南北樞密院控制全國武裝,並創設直隸於契丹皇帝的常備軍——宮帳軍。不管從國家的組織能力、財稅汲取能力,還是從戰時動員能力來說,大遼帝國都非以前的匈奴與突厥部落所能比擬,即使漢武帝與唐太宗再世,也未必能夠征服遼國。


宋遼雙方軍事優劣勢的此消彼長,導致了宋朝部隊很難在對遼戰爭上取得壓倒性的勝利,只能雙方對峙。



盟約


毫無疑問,宋遼之間誰也吞不了誰的戰爭,如果長久耗下去,只會兩敗俱傷,對誰都沒有好處。因此,雙方停火,坐下來談判,在承認既成現實的基礎上達到和平協議,無疑是雙贏的選項。我們對宋遼「澶淵之盟」的評價,也應該放在這樣的歷史背景下展開。


今天有些人可能會習慣地認為,「澶淵之盟」是城下之盟,是一份喪權辱國、割地賠款的和約。但事實上,「澶淵之盟」是在宋朝在打了勝仗的情況下,願意停兵與遼朝談判,並作了讓步而達成的和議,跟屈辱性質的城下之盟完全不是一碼事。從「澶淵之盟」的內容來看,也沒有屈辱的條款,而是一份平等的條約。


來看看盟書以及後續約定所達成的重要協議:一、宋遼雙方約為「兄弟之國」,地位平等;二、宋朝每年給予遼朝歲幣十萬兩銀、二十萬匹絹,「以風土之宜,助軍旅之費」;三、雙方大致按佔領現狀劃清領土邊界(宋政府堅決不割地),在國境線立下「石峰」(相當於今天的界碑),「沿邊州軍,各守疆界,兩地人戶,不得交侵」;四、約定兩國互不單方面增加邊防武裝,「所有兩朝城池,並可依舊存守,淘濠完葺,一切如常,即不得創築城隍,開拔河道」;五、約定雙邊司法上的合作,「或有盜賊逋逃,彼此無令停匿」,類似於罪犯引渡協定;六、兩國在邊境開設榷場,開展雙邊貿易。


許多人認定宋朝簽訂澶盟為「喪權辱國」,想來應該是因為盟書約定了宋政府每年要給予遼朝歲幣。但從歲幣的性質來看,它既不是戰敗國的戰爭賠款,19世紀鴉片戰爭以降,清政府對西方列強支付的銀子,才是屈辱的戰爭賠款。歲幣也不是藩屬國的納貢,宋政府對歲幣的交割形式,也儘力避免給人納貢的印象:「更不差使專往北朝,只令三司差人搬送至雄州交割。」毋寧說,歲幣其實是發達國家對經濟落後國家的資助,這一點盟書已經說得很清楚了:「以風土之宜,助軍旅之費」,類似於今天國與國之間的經濟援助。


而且,對宋王朝來說,每年十萬兩銀、二十萬匹絹的歲幣支出,也是收益遠大於成本的划算買賣。以宋朝龐大的財稅收入,區區十萬兩銀、二十萬匹絹的開銷並不構成什麼負擔;同時,由於宋朝對遼朝的貿易長期處於「出超」地位,每年的歲幣基本上又流回宋人手裡,據日本漢學家斯波義信的估算,宋朝通過對遼貿易,每年可獲八十萬貫價值的順差,數額超過送出去的歲幣。宋朝人自己也曾做過一番成本—收益計算,結論是「雖每歲贈送,較於用兵之費,不及百分之一」;「歲遺差優,然不足以當用兵之費百一二焉」。歲幣支出只相當於戰爭損耗的百分之一。


至於有一些網文認為,「由於宋朝經濟文化影響力太盛,兩國互市之後,宋朝的大觀通寶在遼國成為了貿易的結算貨幣。到宋遼貿易後期,遼國發現鑄幣無用,乾脆也就不鑄了。於是要遼國老命的一場貨幣戰爭就悄無聲息的開始。 隨後的一百多年裡,曾經不可一世的契丹國被掏空了。」顯然就是「貨幣戰爭」陰謀論的一次過度引申了。


當然「澶淵之盟」也確實在客觀上產生了一些消極影響,那就是它在給宋遼帶來百年和平的同時,也讓兩國都消磨了鬥志,鬆懈了軍備,致使大遼與北宋先後都被新銳的女真鐵騎所滅。然而,這種「事後諸葛亮式」的判斷不能用來否定和平協定的價值。


戰爭無疑是燒錢的遊戲,更是殺戮的遊戲。財物的損耗還是小事,宋人更不願意接受的是,如果宋遼征戰,勢必有無數的軍人與平民要死於戰火。而從「澶淵之盟」生效,到北宋末宋朝與女真秘密訂立「海上之盟」,遼國兩國實現了一百餘年的和平,其間儘管有糾紛、有局部衝突,有勾心鬥角,但基本上都是通過談判解決問題,並沒有引發戰爭。想想近代西方國家創設的國際組織、機制、協約,還未有一項能夠維持一百年和平。從這個角度來看1000年前中國的「澶淵之盟」,給予多高的評價我覺得都不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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