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艷芳演唱會重映,梅媽眼眶泛紅否認逼女兒四歲起登台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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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4日下午,港媒突然爆出「挂念梅艷芳,梅媽眼紅紅沒有強迫女兒唱歌」的消息。
原來,梅艷芳的媽媽梅覃美金,14日下午在兒子梅啟明陪同下出席記者會。
在記者會上,她宣布12月22日新光戲院將播映兩場1999年梅艷芳於美國拉斯維加斯舉行的演唱會。
現場還有許多梅艷芳小時候的照片。
如今女兒已經離開15年,梅媽眼眶泛紅,感傷這15年來自己無時無刻都在挂念女兒。
與此同時,她還強調自己沒有逼迫女兒四歲起去唱歌。
梅媽感嘆當年因忙於工作沒同行,重映的目的是重溫當年梅艷芳在舞台上的風采和表演。
不過對於梅媽的感傷的澄清,大多數網友並不買賬,不少人都覺得梅媽真正思念的只是梅艷芳的錢。
畢竟,梅艷芳離世後,本來立了遺囑,將一切安排得妥當。但是梅媽卻走上打官司爭奪財產之路,一次次哭窮怒刷存在感。
導致信託基金以1.4億港幣出售梅艷芳位於香港壽山村道故居及拍賣屋內遺物來維持梅媽的官司費。
而打官司的費用,仍是梅艷芳的遺產。以至於信託公司一直拍賣梅艷芳生前財產,甚至最後都到了拍賣內褲。
梅艷芳的遺物也慘成垃圾,還是粉絲去翻垃圾堆盡量把東西回收。
梅媽甚至不惜出書曝梅艷芳的隱私博得關注
以至於網友對於梅媽感傷思念梅艷芳一事非常不信任
不過,對於自己小時候的經歷,梅艷芳也有過解釋。
梅艷芳功成名就後曾接受採訪,談及小時候的辛酸過往。由於爸爸早逝,全家僅靠媽媽覃美金經營的「錦霞」歌舞團維生,日子非常窘困。4歲半時,她已經開始練唱。
唱歌的內容她一直記得很清楚
而唱歌的地方,有流動的車子,也有在大棚,甚至是公園。
年僅4歲半的她當時是沒有錢拿的,純粹是練習而已。
因為當時教她的師傅說就她唱歌別人給的錢就當交學費,學東西。
而她真正登台的時間是5歲
梅艷芳五歲開始登台演出,很小時便輟學賺錢,以便供哥哥讀書和全家的生活。這段經歷也成了梅艷芳一生最大的遺憾,所以在立遺囑時特意留了170萬給四個外甥侄女作讀書基金。
以上摘自1998年6月5日香港電台的梅艷芳錄音
所以梅媽說對了一點點,就是梅艷芳真正登台的年齡是5歲,而不是4歲,儘管差了不到一年。
但4歲半起,她確實已經開始和師傅學習唱歌了。只能說,梅艷芳的成功,真的很不容易。
如果有條件,你會去支持這場由梅媽主導的,梅艷芳演唱會重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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