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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我最不想聽到的話就是:「我真心愛過你!」

我是東林夕亭,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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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很多時候都是一種虛無縹緲的東西。說出來的「愛」,很難說是真愛。做出來,並且一如既往地堅持,才算得上「真愛」。

愛,在有些人身上,是有過去時,現在時和將來時之分的,但並不是所有人都是如此。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兩個人戀愛或結婚了,如果男人一直很愛女人,但是女人卻犯錯導致男人無法再愛,那男人提出分手或離婚,是有足夠的理由說自己「愛過」,但當下和以後無法再愛了;而如果反過來,兩個人戀愛或結婚了,最後男人犯錯了,還跟女人分手或離婚,這種情況下,男人沒資格說「愛過」,因為結局證明了你並不愛女人。

很多人都喜歡打著「愛」的幌子去騙取愛情或婚姻,這樣的人到最後也會打著「愛過」的幌子在分手或離婚時掩飾自己的錯誤,說自己愛過,說自己分手或離婚是有苦衷的,這是一種徹頭徹尾的虛偽。

每個人都應該明白這一點,如果在愛情或婚姻中你不知情,那最後被分手或被離婚時,你不要聽信對方說什麼「愛過」,你要敢於認定他不愛你,甚至沒愛過你,這樣你才能狠下心讓自己放手。

不明白這個道理的人,總是會為情所困,哪怕最後自己被分手被離婚了,還對對方和過去念念不忘,留戀著那些並沒有任何價值的愛的畫面,這就是在折磨自己。

不過,明白人還是有很多,比如下面這個女人,對這一點理解地就比較深刻,我們來看看她的故事。


「離婚了,就別再聽信男人的花言巧語!」

晴晴進公司的時候,沒有遮掩自己的過去,沒有掩飾自己是離婚女人的身份。她跟我們聊天的時候,說,「我是離婚女人,你們最好離我遠點!」

因為她夠爽快,所以每個同事和她的關係都非常好,並沒有離她遠點,甚至遇到了感情方面的問題會向她請教。

她很洒脫,很果斷,很有主見,從不拖泥帶水,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離婚讓她成長了很多,她臉上總是帶著堅毅的表情,這也是很多同事向她請教感情問題的原因之一。

後來有個叫陽陽的同事離婚了,自然也去找晴晴傾訴了,因為她覺得離婚女人是最懂離婚女人的。

陽陽和她老公離婚,不是她要離婚,不是她想離婚,而是男人出軌了逼著她離婚。男人說和婚外的女人是真愛,說他最愛的是那個女人,說他沒辦法繼續和陽陽做夫妻了。

因為離婚的事,他們鬧了好久,最後還是離婚了。

離婚後,前夫給她發了一條信息,說的是,「我知道這樣做很對不起你,但是我也是有苦衷的,希望你體諒我一點。我覺得我追求自己的真愛,追求自己的幸福沒有錯。我們離婚了,你也可以去追求自己的幸福。」

陽陽回復他,「曾經你說我是你的真愛,現在想起來真是可笑可悲。」

前夫說,「我曾經是說過,而且是認真的,我確實真心愛過你,我可以對天發誓。」

陽陽沒有再回復,她給晴晴看了她和前夫的聊天記錄之後,問晴晴,「男人是不是離婚後都喜歡給自己正名?說真心愛過我,是因為愧疚,還是因為什麼?他真的覺得對不起我嗎?」

晴晴冷笑,「離婚後,你就應該立馬把他拉黑,留著他,只會給你帶來新的困擾。離婚了,就別再聽信男人的花言巧語,全都是騙人的。什麼真心愛過,全都是胡扯。你們的結局足以證明他根本沒愛過你,你對她來說只是個備胎,只是個過渡。如果他真的愛你,你沒犯錯,他應該一如既往愛你才對。他自己不愛,還好意思說真心愛過,這種男人丟了最好,一點兒也不可惜!」

接著,她說了自己的經歷,表達了自己對這種事的觀點。


「無法堅持到底的愛,都不叫愛!」

晴晴和前夫阿傑跟很多人一樣是先戀愛後結婚的,愛情之所以沒出現什麼問題,是因為晴晴心裡先入為主被阿傑假裝出來的愛所迷惑,覺得他是真愛,之後跟他結婚也是因為這一點。

但是,結婚後他就變了,或者說露出真面目了,連假裝都懶得假裝了。

晴晴感覺不到他的愛,還以為自己有什麼問題,好心好意找他溝通,想要改變現狀,可是並不奏效。他只是敷衍地說晴晴想多了,說他依舊像以前一樣愛著她。可是,他的話很快就被他自己推翻了,他出軌了,去愛婚姻之外的女人了。

晴晴是愛他的,自然不希望自己的婚姻遭遇背叛。可是,事情已經發生了,她就想著給他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希望他回歸家庭之後別再背叛。但是,他卻還在一直背叛,最後還跟晴晴提出了離婚。

他說結婚後遇到那個女人,才知道自己最想和那樣的女人做夫妻。他說,「我雖然也愛你,但我更愛她。希望你能成全我們,我會感激你一輩子的。」

晴晴當然無法接受他這種說法,繼續要求他回歸家庭,結果他就開始逼著晴晴跟他離婚。最後晴晴實在無奈失望透頂了,接受了離婚。這時候,他又開始裝好人了,說自己對不起晴晴,說曾經真心愛過晴晴,說希望晴晴原諒他。

那時的晴晴已經心如死灰,對他恨之入骨,告訴他,「離婚了,請不要說你愛過我,無法堅持到底的愛,都不叫愛!你不需要在這假惺惺地說什麼真心愛過我,我的世界裡只有『一直愛』和『不愛』兩種,不存在什麼愛過。你這樣對我,還說愛過,想幹嘛?讓我留戀你,對你念念不忘?離婚了又裝好人,一點兒意思都沒有!」

她之後的做法就和她跟陽陽說的一樣,她把前夫拉黑了,換了個城市重新來過。

晴晴說,「離婚時,我最不想聽到的話就是:『我真心愛過你!』我真的很討厭男人說這種話,太虛偽。不愛就是不愛,如果男人大膽承認,我會敬他是個渣男,但不愛了還說愛過,我無法忍受!什麼真心愛過我,回頭去看我們一直以來在一起的始終,他的所作所為是個男人都可以做到,而且是男人本該盡的責任,根本算不上愛!他不愛我,他不承認可以,但是我不能不承認。」


東林夕亭情感建議:

每個人都應該有晴晴這樣的覺悟,不管你是男人女人,不管你是被分手了還是被離婚了,只要你沒有錯,那你就可以而且應該大膽認定對方根本不愛你,而且實際上也確實如此。你只有認定了對方不愛你,那你失去了這種人才不會覺得可惜,才不會念念不忘,才能快速走出失戀或離婚的陰影。

不要被和你分手或離婚的那個人虛偽的說法所蠱惑,他跟你分手或離婚,這種行為本身就是不愛的最佳證據,什麼愛過,什麼還愛著你,全都是他在掩飾自己的心虛,這樣的人,你應該儘早離開他。

那種因為對方不值得愛而被逼無奈說分手說離婚的人,才有資格說愛過。那種因為自己不愛還跟對方分手或離婚的人,都沒資格說自己愛過。

這一點,希望每個人都引以為戒:如果你是像晴晴那種沒有錯卻被分手被離婚的人,那分手或離婚後,就不要聽信對方任何虛偽的表達,不然你就會為情所困。那些自己犯錯還跟對方分手或離婚的人,希望不要在傷害了對方之後又假惺惺說什麼愛過,你都不愛了,何必再用「愛過」這種虛偽的辭彙去擾亂對方的心?你去愛別人了,她卻因為你的一句虛偽的「真心愛過你」而為情所困,這對她太不公平。(文/東林夕亭,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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