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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饒漱石想為自己翻案:挨整主要是陳毅在報復

原標題:1955年饒漱石想為自己翻案:挨整主要是陳毅在報復


  • 中央處理饒漱石問題的最初打算是批判從嚴,處理留情

饒漱石原本為建國初期黨內頗有前途的高級領導幹部。他受過高等文化教育,從1923年起就參加城市學生運動和工人鬥爭,後在白區擔任地下黨領導,又被派到蘇聯工作過三年。回國後被分派到東南局主管白區工作,並參與新四軍的領導,擔任過華中局書記、新四軍政委。建國後饒漱石當選為中央人民政府委員、人民軍事委員會委員,並任中共華東局第一書記兼華東軍政委員會主席。像他這樣身兼全國五大局之一的華東局黨政要職,在當時可說是獨一無二的。1953年初,饒漱石調任中組部部長,成為引人注目的政治新星。

正值前途無量時,結果卻被野心誤。為了實現不斷膨脹的政治慾望,饒漱石和高崗密切合作,各使解數,利用種種機會進行拱倒劉少奇、周恩來的黨內分裂活動。


1953年12月14日,在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毛澤東作了「北京有兩個司令部」的講話,揭開了高饒問題的蓋子。翌年2月6日至10日,中共七屆四中全會在北京召開,劉少奇代表黨中央對高饒作了嚴厲的批評和嚴正警告。接著,周恩來、鄧小平、陳雲等40餘人在會上發言,揭發高饒聯盟分裂的言行。最後,會議通過了《關於增強黨的團結的決議》。這個決議的作出,標誌著高崗、饒漱石反黨聯盟被徹底粉碎。黨中央為了挽救高饒二人,分別召開高饒問題座談會,對他們二人進行幫助。


關於饒漱石問題的座談會,中央書記處決定由鄧小平、陳毅、譚震林主持。座談會先後召開了七次。前四次著重核實饒的錯誤事實,第五、六次由參加會議的人對饒漱石進行批評幫助,第七次由饒進行自我批評。1954年3月1日,主持座談會的鄧、陳、譚向中央寫了專題報告,對饒漱石的問題作了如下結論:「饒漱石同志是一個資產階級極端個人主義的野心家,他的個人慾望是日益上升的,而最尖銳的罪惡,是1953年他和高崗共同進行分裂黨的活動。」報告還指出:「饒漱石同志對自己所犯的錯誤,直到現在,還不是採取徹底承認的態度,……在表面上雖然承認了一些錯誤,但是還不誠懇,不徹底,不願最後挖掘自己錯誤的本質。」這份報告很快送到了毛澤東那兒,毛澤東認真地看了,並於3月12日在上面寫了批語,只在第4頁中將「毛主席」改為「毛澤東同志」,其餘均同意交中央政治局討論。3月15日,中央政治局會議批准了這個報告,並且決定:停止饒漱石的一切職務,讓他在家裡繼續寫出檢查。


中央政治局的決定,饒漱石還是服從的。此間,他的臉部神經痙攣症複發,看材料有困難,也不能寫字。於是,由他思考後腹擬書面檢討綱目,一條條口授,由秘書記錄整理,再念給他聽,按他的意見修改。這樣前後用了5個多月的時間才將書面檢討定稿。這份長達2萬字的書面檢討,饒漱石承認了四個方面的主要錯誤:一是在淮南的黃花塘借整風、審干之機,煽動一些不明真相的幹部批鬥陳毅,然後將陳擠走,獨攬大權;二是在華東軍政委員會主席問題上,趁陳毅謙讓時玩弄陰謀手段,騙取中央同意取而代之;三是在京休養期間深夜打擾毛主席,欲從毛主席口中探聽中央對他的看法;四是任中組部長期間配合高崗進行反黨活動,明斗安(子文)實反劉(少奇)。

檢討書的末尾,饒漱石承認自己的資產階級個人主義極端嚴重,存在「打擊別人,抬高自己,宗派主義,把資產階級權術運用到黨內」等方面的問題。


饒漱石的檢討書交到中央後,毛澤東和書記處的同志都看過了。大家有共同的看法,即饒雖然在「高饒反黨聯盟」問題上講得不深不透,避重就輕,但是,他畢竟認識到了「與高崗的反黨活動相配合」的問題,坦承「明斗安實反劉」。因此,毛澤東和書記處的同志對饒漱石給予極大的寬容,決定批判從嚴,處理留情,不再追究有關饒的歷史和現實問題,也不再讓他寫檢查了。對於饒漱石今後的處理,毛澤東與中央有這樣的考慮:只撤銷他的中央委員和中組部長職務,保留黨籍,政治上還要給出路。


1955年3月19日,毛澤東主持了在全國黨代會之前召開的七屆五中全會,會義的程序中有「高饒反黨聯盟」問題的報告,毛澤東也在會上作了講話,主要是針對有些代表不贊成把饒留在黨內作出說明。毛澤東談到:對高饒的事情已經搞了一年多,處理高饒的文件也搞了一年多,是幾經反覆才搞成這個樣子的。事實證明,他們確有一個聯盟。這個聯盟是搞陰謀的,不是什麼堂堂正正地拿出自己的主張來,是燒野火,煽陰風,見不得太陽的。這樣來看,中央對此問題的定性是比較恰當的。儘管如此,我們還是採取寬大政策。毛澤東的這些話,當然是一言九鼎,成為定論。因此,七屆五中全會除同意饒漱石不出席黨代會外,只撤銷他的中央委員和中組部長職務,仍然保留黨籍。


黨中央出於對饒漱石的關心和愛護,對饒身邊的工作人員一律不換,一切生活待遇不變。饒漱石最喜歡的秘書繼續留在他身邊工作。但是,中央有一個布置,要秘書每周寫一份「饒漱石近況簡報」,送交中央辦公廳,有重要情況應隨時到中南海向中辦主任楊尚昆直接彙報。

  • 意想不到的三件事使饒的問題突然升級,情況急性惡化

1955年3月21日至31日,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會議在北京召開,中央委員、候補中央委員257人到會。

由於「高饒反黨聯盟」是建國之初黨內出現的重大路線鬥爭,因而會議必須談到這一問題。毛澤東在會議報告的第三部分以相當的篇幅講到這個問題。他代表中央作出了結論性的意見,並總結了這場黨內鬥爭的六條經驗,其中有一段話格外引人注意。他說:「對這些同志,我們應當採取這樣的態度,就是希望他們改正錯誤。對他們不但要看,而且要幫。就是講,不但要看他們改不改,而且要幫他們改。人是要幫助的。荷花雖好,也要綠葉扶持。一個籬笆要打三個樁,一個好漢要有三個幫。在這樣的問題上尤其要有人幫。看要看的,看他們改不改,但單是看是消極的,還要幫助他們。對受了影響的人,不管有深有淺,我們一律歡迎他們改正。不但要看,而且要幫,這就是對待犯錯誤同志的積極態度。」


毛澤東的這段話,是針對高崗的自殺而言的。本來,中央對於高崗的處理也是有考慮的,打算讓他還當中央委員,派到陝西去任省委副書記兼延安地委書記,讓他改過之後再提撥上來。因為中央考慮到高崗的才幹和能力,歷史上也有功勞,還要讓他發揮作用。不料,患得患失特別嚴重的高崗,在1954年8月中旬的《人民日報》上,看到第一屆全國人大代表名單中沒有自己的名字,感到絕望,於8月17日自殺身亡。毛澤東和中央對高崗的自殺感到遺憾,決意從中吸取教訓。因此,在對待饒漱石的問題上,採取了以幫為主的寬大方針。


就在這時,一連串不以任何人的意志為轉移的事情的發生,註定了饒漱石的政治生涯是命途多舛,並在突然之間栽入深淵。當全國的黨代會已經就高饒問題降低調門,並統一到「以幫為主,還要給出路」的意見上時,情況驟然生變。


會議進行的第三天,饒漱石的秘書陳麒章,向中央辦公廳提交了兩份關於饒漱石近來表現反常的情況反映。反映中講到:饒在全國黨代表會議召開的前後幾天,多次向秘書和身邊的工作人員發牢騷。一是否認自己曾經與高崗聯盟反黨,說聯盟應該是有協定,而協定又要有文字的。他們沒有這樣的協定,也沒有拱手同盟的反黨活動。因為反黨就是反毛主席,他們根本沒反毛主席,只是批評了劉少奇,自己當時的幾條檢討和書面檢查,都是被迫說了違心話;二是這次挨整得這麼厲害,主要是陳毅打擊報復,從中作梗,他要向中央申訴冤屈,要中央重新審理問題。陳麒章將這些情況書面反映給中央辦公廳,中辦轉到黨代會秘書處,秘書處將材料印發給全體代表。


代表們看了材料,許多人被惹火了,紛紛抨擊饒漱石「果然很不老實」。說饒不老實,這是有根源的。七屆四中全會批判高饒反黨聯盟,饒漱石避重就輕,找借口為自己開脫,不光否認與高崗有聯盟,而且認為自己沒有反對毛主席,只是對劉少奇不尊重。他的這種態度引起很多人不滿,譚震林、鄧子恢、曾山、劉曉、栗裕等人,都嚴肅批評饒不老實。現在,新情況與老問題結合起來,就發生了質的變化,不長的時間內,饒就要為自己翻案,足見此人「本質很壞,不可信用」。

接著有一份關係到饒漱石的材料印發到了會議上。材料揭發上海市公安局長揚帆,在上海解放初期的鎮反運動和維持社會治安中,實行「以特反特」的策略,所重用和包庇的特務分子、反革命分子多達3300餘人。這件事直接牽扯到饒漱石,因為當年擔任華東局第一書記的饒批准了「以特反特」的方針。儘管這一方針當時來說是必要而切實可行的,也取得了鎮反、反特工作的很大成績,但也不可避免的帶來了一些負面的影響。在公安部1954年11月燒起的第二把「大火」中(第一把「大火」是揪出了廣州市公安局長陳泊、副局長陳坤的「反革命案」,此案後已平反),把「以特反特」方針的實施,當成楊帆的重大罪惡——包庇、重用特務、反革命分子,並將楊帆逮捕,押解北京囚禁受審。


這份材料對饒漱石產生了極為不利的影響。許多代表認為,這是饒漱石暴露出來的又一個嚴重政治問題,同時是重大的政治事件。在對敵的階級鬥爭問題上,饒漱石不是犯了錯誤,而是犯下了罪惡,楊帆的後台就是饒。爾今楊帆已入獄,饒也應該治罪。


黨代會秘書處印發的兩個材料,有如炸彈引爆,產生了令人震驚、震怒的轟動效應。這時的饒瀨石,猶如「老鼠過街,人人喊打」。參加會議的代表、中央政治局成員,以及毛澤東,對饒漱石的問題產生了新的認識,認為饒差點把全黨給蒙了,饒的問題遠遠不是犯錯誤,而是犯下了極大的罪惡。事實說明黨內確實有一個反革命集團。還有一些代表由此產生了對饒漱石政治歷史的懷疑,認為饒漱石在皖南事變中的脫險,並非他所說的「派警衛員下山成功收買敵連長」,而是被俘後變節由敵人派返黨內的。在這樣一種特別的氣氛下,高饒問題被重新提到了會議上。毛澤東作了與以前大不相同的講話,首先重提了高饒聯盟反黨的問題。他說:有的同志說,沒有看到文件,他們是聯盟總得有一個協定,協定要有文字。文字協定那的確是沒有,找不到。我們說,高崗、饒漱石是有一個聯盟的。這是從一些什麼地方看出來的呢?一是從財經會議期間高崗、饒漱石的共同活動看出來的。二是從組織會議期間饒漱石進行反黨活動看出來的。三是從饒漱石的話里看出來的。四是從高崗、饒漱石到處散布安子文私擬的政治局委員名單這件事看出來的。五是從高崗兩次向我表示保護饒漱石,饒漱石則到最後還要保護高崗這件事看出來的。從上面這許多事來看,他們是有一個反黨聯盟的,不是兩個互不相關的獨立國和單幹戶。


接著,毛澤東指出:現在黨內存在著「寧右勿左」的思想,對敵人從我黨內部來破壞的實際危險認識不足,因此失掉了警惕,形成了空隙。今後要著重反右,反對落後於政治鬥爭,反對麻痹。

毛澤東的勃然動怒,宣告了饒漱石政治厄運的到來。在這次會議上,「高饒反黨聯盟」及「高崗、饒漱石兩個反黨集團」成為定論。饒漱石被宣布開除黨籍。


事情的進展還不止於此。相隔1個月後的4月2日,又冒出了一個潘漢年的問題。潘漢年是全國黨代表會議的代表,在會議上聽了毛澤東講到「與高崗、饒漱石問題有牽連的幹部,本人有歷史問題,要主動向中央講請楚」。這對他震動很大,加之楊帆「反革命案」的發生,與他這個當時主抓上海社會治安的常務副市長有關聯,因此心理壓力更大。為了向黨表明心跡,4月1日,潘漢年找到上海市長陳毅,報告自己與饒漱石工作交往的情況。因為尚有一件重要事情涉及到饒漱石,同時這件事也是潘漢年隱藏多年的心病。那是1943年夏天,他從新四軍淮南根據地出發,奉饒漱石之命赴上海對大漢奸李士群進行統戰工作。到了南京,李士群一定要拉上潘漢年去見汪精衛。潘漢年從利於工作起見,經匆忙電報請示饒漱石後,去見了汪精衛。這件事他怕受到組織的誤解一直沒有向中央報告過。


陳毅覺得這件事情不小,便寫成材料,直接送到中南海毛澤東處。毛澤東在看了材料後,大為震怒,認為潘漢年對如此重大的問題隱瞞多年,現在才被迫交待,盛怒之下提筆批示:「此人從此不能信任,立加逮捕!」由於潘漢年的問題直接與饒漱石糾纏在一起,這樣,饒又成了「饒(漱石)潘(漢年)楊(帆)反革命集團案」首犯。毛澤東這樣說:「我感覺到,饒漱石的罪惡,可能不比高崗小些。」經過毛澤東的「拍板」,饒漱石以「反革命集團首犯」的罪名,由公安部立案審訊。


1955年4月3日上午,饒漱石在北京家中的庭院憂鬱而坐,公安部的警車開到,公安幹部宣讀中央的逮捕令後,一雙手銬銬在了時年51周歲的饒漱石手上,押上警車解走了。

  • 問題惡化後饒漱石的最後結局

饒漱石被按法律程序逮捕後,公安部成立了「饒漱石問題專案組」,對他進行審訊。專案組經過將近一年的內查外調,對於懷疑饒漱石被捕後變節一事予以否定。證據表明饒在皖南事變中不曾被捕,只是被圍困,當時確由警衛員用錢成功地買通了敵連長才得以脫險。建國初期楊帆實行「以特反特」的方針,除找到饒漱石請示同意實施外,具體的人和事與他牽連不上。至於在「高饒反黨聯盟」問題上,沒有發現什麼新情況。但饒漱石的問題是毛澤東欽定的,已在黨的代表會議上被定性,因此,公安部在結案報告中,仍然確定「饒漱石實際上是一個反革命集團的首犯」。


同年10月11日,在中共七屆六中全會上,毛澤東在大會閉幕報告中談到關於黨內鬥爭時指出:「不可救藥的人總是很少的,比如陳獨秀、張國燾、高崗、饒漱石。」饒漱石又一次被黨中央、毛澤東劃入「不可救藥的人」之列,這表明他的政治生命已徹底終結。但對於這樣一個「罪不可赦」的反革命首犯,還是沒有殺他。1956年4月,毛澤東發表的《論十大關係》中有這麼一段話:「什麼樣的人可以不殺呢?胡風、潘漢年、饒漱石這樣的人不殺。」


此後,饒漱的問題被長期擱置下來。直到1965年8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判處饒漱石有期徒刑14年,剝奪政治權利10年。到這時,從被捕之日算起,饒漱石已經服刑10年。因為長時間受到精神上的痛苦煎熬,他在獄中患上了精神分裂症。考慮到饒漱石過去的革命經歷和有過的革命功績,由公安部上報中央,經過毛澤東批准決定對他予以假釋。1965年9月23日,饒漱石從獄中出來,安排到一個農場,但不讓他參加勞動,把他養起來。在生活待遇方面,中央給予了饒漱石極大的優待,配了服務員、廚師各1名,每月生活費200元。這在當時幹部月工資只有三四十元的情形下,算是不小的數目,足夠維持較高的生活水平。


饒漱石在農場正好生活了兩年,「文化大革命」爆發了。1967年9月,饒漱石被重新收監。這次收監,實際上是保住了他的生命。在當時衝擊一切的動亂年代,饒漱石如果不是在監獄裡,很有可能被紅衛兵批鬥、毆打而死掉。1975年3月2日,患病已久的饒漱石在獄中去世,終年72歲。


1978年下半年,陳雲兼任重建的中紀委第一書記,向中央建議複查潘漢年「見汪」的問題。經過反覆核查檔案材料,最終證實,抗日戰爭期間,潘漢年利用李士群打入日偽內部,是奉中央指示行事的,並非潘的個人行為。至於被李士群拉著去見了汪精衛,那也不是什麼過錯,也向中央請示過,而且中央當時對這些都是了解的,曾對潘的工作予以了充分肯定。潘漢年的問題得到甄別後不久,中央有關部門又查實,楊帆的問題,純粹是江青插手在裡面攪起來的,目的是為了掩蓋她過去在上海的那一段不光彩的歷史,饒漱石批准使用「以特反特」的方針並無原則錯誤。因此,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後,這個所謂「饒潘楊反革命集團」中的潘漢年、楊帆相繼得以平反昭雪。既然這個「反革命集團」都不存在,那麼饒漱石的「首犯」帽子也應該摘掉。為此,中央以一種特殊的方式,為饒漱石的「錯定為內奸」與錯定為「饒潘楊反革命集團首犯」兩項罪名平了反。1986年8月,中央在出版《毛澤東著作選讀》兩卷本時,於第436條注釋中這樣寫道:「饒漱石在任中共華東局第一書記兼上海市委第一書記期間,直接領導潘漢年等在反特方面的工作。由於潘漢年被錯定『內奸分子』,饒漱石主持反特工作中的一些活動被錯定為內奸活動,他因此被認定犯有反革命罪被判刑。」這段經過中央同意發表的注釋,實際上以獨特的方式為饒漱石的「內奸」罪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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