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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蘭特:沒有球星願意做詹姆斯的隊友,韋德:不,我願意




詹姆斯在和韋德的最後一戰透漏了一些事情,他和後者說:「(我們的最後一戰)不是在這,就是在麥迪遜廣場花園。」



這段話也引起了網上的熱烈討論,直到他在《克里夫蘭老人報》的御用記者瓦頓跳出來闢謠,指出勒布朗從未考慮過紐約。




但也因此出現了另一個籃球史上最大的「如果」,如果詹姆斯當年加入了紐約那又會如何呢?




在11年或是18年的其中一個時刻,他最終選擇了世界上最具影響力的城市,那麼他還能拿到3座冠軍嗎?NBA能超越NFL成為美國本土最大的運動聯盟嗎?






以及,韋德會跟著他離開南海岸嗎?




這些問題都很有趣,但我倒是想起了另一則趣聞。




2009年時JAY-Z發表了那一首名為《Empire State of Mind》的新歌,其中一句話相當引人遐想,他說:「If Jeezy』s paying LeBron, I』m paying Dwyane Wade.」。



單從字面上看意思很好懂,JAY-Z本身就籃球迷,而且和韋德與勒布朗都是好友,歌詞裡面夾雜一些調侃也無可厚非。聽起來意思也真的就是:「上帝如果要幫勒布朗買單,那我就付韋德的。」




但後來有饒舌大神出來發科普文,原來人家JAY-Z影射的可多了。歌詞里的Jeezy指得是Young Jeezy(另一個饒舌歌手)。




他老兄當年唱了一首歌叫《24–23》,內容講得全是混混的那一黨事。內容是說Jeezy曾經花了24000買了一公斤的毒品,而之後他發現只要23000就能買到同樣數量的貨。為了讓這一首歌不至於太露骨而被禁,所以歌詞里他就分別用科比和勒布朗的背號來隱喻。「I used to pay Kobe , but now I pay LeBron .」




於是,JAY-Z如法炮製,既然你要勒布朗,那我韋德吧。而這一句好詞也因此紅遍大街小巷。




平心而論,我覺得這首歌一定程度佔了詹韋和科比三人的便宜,也是因為他們夠紅JAY-Z和Jeezy才會這麼唱,否則他怎麼不唱馬文威廉姆斯、傑森·理察徳森?怎麼不唱喬治和戴維斯?







但這樣一件事也說明了09年是個多麼讓人難忘的一個賽季,當世最偉大的三位球員巔峰時期在此時巧妙的短暫重疊。科比拿了他離開奧尼爾後的首冠,勒布朗拿了生涯首座MVP,韋德拿到了常規賽的得分王。



甚至我們往回看時會有些意外的、他們三人此時的歷史地位其實是很接近的,科比累積了最多的榮譽,勒布朗統治了除了冠軍之外的一切數據,韋德則擁有最棒的傳奇時刻。(注1)




注1:2006年總決賽35+8+4,最後4場比賽分別砍下42分、36分、43分、36分,率隊連勝四場擊敗小牛拿到總冠軍,拿到了喬丹之後含金量最高的一座FMVP。







比爾西蒙斯在《籃史通鑒》中把韋德排在NBA歷史上第28位,與之相比,保羅排在第90位,卡特排在第89位、霍華德排在第78位、麥迪在77位。



邁阿密人當時打了6個賽季,長年打出25+7+5的數據,入選過5次全明星賽,一次一陣(09年)和兩次二陣(05、06年)及一次三陣(07年),兩次最佳防守陣容,一座得分王,一次總冠軍和一次總決賽MVP。







而詹姆斯被排在了第20位,場均約28+7+7,5次入選全明星賽,三次一陣(06、08、09年),兩次二陣(05、07年),兩次最佳防守陣容,年度最佳新秀,一座得分王,一座年度MVP(09年),一次總亞軍。






科比打了13個賽季,場均25+5+5,11次入選全明星,7次一陣(02、03、04、06、07、08、09年),兩次二陣(00、02年),兩次三陣(99、05年),10次最佳防守陣容,兩次得分王,拿了4座總冠軍,1次總決賽MVP及年度MVP。




科比多打了7個賽季,而且命更好,所以榮譽更多一些,但詹韋二人擁有未來,當時這三人在地位上是很接近的。




於是所有人都想看他們在季後賽中交手,然而這樣一個系列賽最終並沒有出現,「23 VS 24」的失約,或許可怪命運,但「3 VS 23」沒能上演,則是因為3號讓23號改成了6號。



這是NBA近代史上最詭異的一件事,過去大家在討論「決定一」時都將焦點放在勒布朗身上,沒有太多人在思考韋德在想什麼,但他才是最為關鍵的人物。




勒布朗的想法其實很好理解,他只是厭倦失敗和外界的質疑,他不只想要贏,而且想要用能兌現自己天賦的方式贏,所以他來到了由萊利操盤的球隊。




但韋德當時已經拿過冠軍了,2009年他也幾乎打出了MVP等級的水準,他有機會用自己的能力成就大業。但他選擇招募勒布朗,不是和他交手,而是和他結盟。




他在想什麼?為什麼會主動讓出老大的位置,讓勒布朗進駐自己的城市?







他是只因為想和自己兄弟快樂的打球,兩個人就像蝙蝠俠和羅賓一樣無往不利的拿下「 Not 2, Not 3, Not 4...」個冠軍。還是因為他看到了那個人身上的籃球潛能呢?




或許(只是或許),韋德看到了勒布朗身上和自己同質的部分,他們都是天造地設的快攻製造機,在持球組織上好過同時代的所有搖擺人,而且具備改變比賽的防守能力。韋德在假動作和腳步上已經成精,而勒布朗則是能打任何一個你想要他打的位置。




他們就像是《生化危機》里那些不斷被T病毒強化的生化武器一樣,擁有不符合哺乳類該有的速度、力量以及冷血。他們是天生被製造出來打籃球的克隆體。




而韋德提早發現到了這一事實,也往後看到了他們合作之後能打出什麼樣的比賽,他知道他們在一起將能實現在美國國家隊般的統治。







又或者單純些,韋德就是想和自己的同類打球,而且他發現勒布朗是比自己更優異、更先進的機型(注2),他能到達更遠的地方。於是出於籃球的理由,他選擇放棄自己獲得更大成就的機會,選擇輔佐勒布朗,因為他想看看這個和自己相似的男人到底能到達怎麼樣的高度。




注2:12月12號韋德在賽後的採訪,也證明了我這一個猜想。他說:「我總是告訴他,他不是人類。我屬於人類。我是一名普通運動員。他是一個超級運動員。」




我更相信後者。




杜蘭特說沒有球星會想和詹姆斯同隊(注3),因為再好的選手都會變成角色球員。




注3:我不知道KD說這話的時候在想什麼,但他忘記自己的話也是要通過媒體傳播出去,於是這句話就順理成章的被曲解。杜蘭特永遠都會陷入在這種有趣的謬論和迷思當中,他越是想通過傳媒表達自己的立場,真相越是被越抹越黑。







這是一句大實話,只是沒人敢說。當然這並不是詹姆斯的錯,只是他個人打球風格使然。一方面來說,他實在是太全能了,他幾乎能幹全部的事,所以配給他一些功能性較強的球員反而符合性價比。




而另一個重要的原因—他太強了,所以再耀眼的明星在和他同隊時都要失色許多。




然而這句話雖然準確,但卻是錯誤的,因為韋德作為一名聯盟前三的球員,自願把球隊交給了詹姆斯,並且認可他是比自己更好的選手。




所有人都為此感到詫異,在看完韋德在2006年總決賽頂級的個人進攻表演後,我們認為他是喬丹型的人物,但他卻選擇成為詹姆斯的皮蓬。




但這次抱團和之後他們的模仿者們又有些不同,因為韋德在熱火經歷了2011年的重大挫敗後,他仍然相信自己當初的選擇。




他把權杖交給了詹姆斯,而且像其他人一樣盡心儘力的為他加冕。




在2011年總決賽時,韋德6場比賽的數據如下:


G1:19投9中,22+10+6,2封蓋,發生3次失誤


G2:20投13中,36+5+6,3搶斷,發生1次失誤


G3:21投12中,29+11+3,沒有失誤


G4:20投13中,32+6+2,2封蓋2搶斷,2次失誤




前4場出手80次投進47球,命中率59%。




G5:12投6中,23+8+2,2搶斷,發生4次失誤


G6:16投6中,17+6+8,2封蓋,發生5次失誤




在和小牛那史詩般的大戰里,韋德在前4戰打得和他06年相去不遠,彷彿是另一個黑色耶穌,直到他因傷不得不前去治療之後。







與此相比,詹姆斯打出人生中最差的一個系列賽,他在4、5、6戰總共只得到了46分,系列賽場均17.8分。數據甚至不能反應他在場上的存在感有多稀薄。他陷入天才的迷思之中而無法自拔。




他那時自以為了解了比賽的「秘密」—想讓所有隊友參與近來,他無比在乎韋德和波什的感受,這是他超高球商的一種體現,然而也是弱點之一。在「決定一」後來到邁阿密的第一季,勒布朗做出了最多的犧牲,他就像在街頭鬥牛時想把球給每個人,他想讓大家都玩得開心。







他那時還只是孩子,而總決賽是大人的遊戲,他不知道有些責任你無法逃避,有時候你必須回應球隊的信任。



但韋德知道,他已經拿過一個冠軍了。(注4)




注4:那年夏天,詹姆斯和韋德帶著家人前往巴哈馬群島度假,這成為前者生涯的轉折點。多年過去後,他在回憶中表示韋德要他不要去成為別人,而是專註在做自己,那個魔術師、哈達威和喬丹的綜合體。




然後詹姆斯在明年6月做到了這個要求。




輸掉總冠軍後的10個月里,人們批評勒布朗只是另一個「J博士」、德雷克斯勒、威爾金斯,他的表演讓人難忘,但缺少殺手特質。




韋德一如既往的支持著他的兄弟,他選擇繼續退居次席,鼓動著他的好友重新找回競爭力,然後在當年的4月,勒布朗帶著他從奧拉朱旺那學到的低位腳步摧毀一切,在波士頓的第6戰,他整場綳著一張猙獰的臉,瘋狂的空切、背框、投籃,讓恐懼在一片綠海中蔓延。




他終於理解了秘密。







他們一起拿了兩座冠軍,然後直到韋德的膝蓋已經不存在任何軟組織後,熱火在2014年被馬刺復仇的怒火給撲滅,詹姆斯宣布回到克里夫蘭。




然後韋德發表了那一份動人的聲明:「作為朋友和隊友,我很傷心看到我的兄弟勒布朗離開球隊,開始新的旅程。2010年我們決定聯手,就是為了奪取總冠軍,我們做到了。進入聯盟起我們就是好友,過去4年我們建立了非常親密的關係。對我來說,不管是個人還是球員角度,我們之間的合作總是非常特別,我們都有一項獨特的東西,他將永遠是我家庭的成員。勒布朗為他和家人做了正確的決定,家就是你心屬的港灣,我知道這不是個容易的決定,我支持他回去。」




2016年勒布朗完成了自我救贖,為克里夫蘭地區帶來歷史性的第一座冠軍。同一年韋德的命中率下降到了.456,生涯新低。但他們仍是朋友。




漫長的NBA歷史中,我們看到過很多組合最後不能好聚好散,杜蘭特和威斯布魯克、科比和奧尼爾、雷阿倫和加內特與隆多,他們因為各式各樣的原因而鬧翻,有的不滿夥伴不顧情義的離去,有的忌妒彼此的才華,有的不滿對方奪走鎂光燈,有的受不了對方個性。




也見過喬丹、托馬斯和魔術師這些好友因為競爭而撕破臉,一次出肘或者一次垃圾話,都有可能讓好勝的他們反目成仇。







在商業籃球的世界中,「兄弟」能錦上添花的多,能雪中送炭的卻很少。但勒布朗和韋德不同,他們共同經歷了低谷和高峰,他們一起走過五光十色的邁阿密酒店,也會一起帶著家人在風光明媚的西岸度假,他們一起生活一起打球。他們因為籃球而相交,但不僅僅是因為籃球而成為朋友。




光陰荏苒,歲月輪迴,在洛杉磯最後一次的交手,我們沒有見證到最好的3號對上23號,但是我們見證到3號和6號的真誠感人的一段友誼。就如同韋德所說,在16年的歲月里,他們互相競爭,互相勉勵,偉大和偉大之間相互理解,甚至成就了彼此。




那一場比賽結束後,他們親密的擁抱、交換球衣,就彷彿旁邊那些跟拍的媒體完全不存在一樣。




這個情景讓我不禁想到《笑傲江湖》里莫大先生和令狐沖的淡如水的友情,金庸把他最美的描寫給到了西湖梅庄的婚禮。




彼時已成大俠的令狐沖和任大小姐要辦婚禮,江湖上的英雄豪傑都來道賀,趨炎附勢的小人也不少,宴席上好不熱鬧。




但當初答應要來喝喜酒的莫大先生卻不見人影。







直到夜深人靜了,一首《鳳求凰》才清麗的響起。令狐沖知道他從來不拉《瀟湘夜雨》之外的曲目的,今天的破例全是為了自己。




把酒高歌於落難之時,但擦肩于飛黃騰達之後,我們總有一天將各自為戰,但當你出事時,我將是第一個挺你、也是最後一個離開你的人。這就是笑傲江湖的友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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