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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一條表白微博,我差點喪命」


公號海茫茫,你是不是經常錯過我的小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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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馬上就登上你的碼頭


作者:酸酸

來源:能酸罐頭(ID:zcanshop)






 


01



今天看到一條微博,我全身雞皮疙瘩都起來了。


 




這個博主說,她的前室友在家附近逛街的時候被一個男的要了微信,沒想到拒絕之後,可怕的事情來了。


 


那個男的拿著事先偷拍好的照片,問每個路過的人,還蹲點在女孩家樓下,連蹲了好幾天。

女孩去報警也沒用,因為沒有造成實質性的傷害。


 


這個時候女孩也害怕了,火速搬了家,結果那個男的通過房東,找到了她的公司,繼續蹲。


 


這樣的執著,就連女孩的同事都說:現在很少能看到這麼專情的男人了,考慮和他在一起吧。

 


後來,女孩的爸媽知道了,讓她必須辭職回老家。


 


就這樣,一個女孩在大城市裡之前努力耕耘的夢想都破滅了,只好回去小鎮。


 


而導致這一切的還是那美其名曰的「愛情」。


 


實在讓人不吐不快。


 

可能年少的時候,我們會覺得被人搭訕是一種「被肯定」,甚至想要有一次這樣的浪漫經歷。然而細想之後,這樣「被肯定」的背後極有可能是可怕的深淵。


 


試想,如果一個陌生人突然走過來送你一束花,說喜歡你很久了,這個時候你會覺得感動還是害怕?


 


一定是後者對不對?


 


所謂浪漫,是有邊界感的。


 


一旦越了界,再浪漫的行為看起來都像是道德綁架,猥瑣至極。


 


02




實不相瞞,我也遇過類似的事情。


 


那個時候我還在公司上班,每天通勤都要坐地鐵。


 


某天我剛到公司,就收到了一條很奇怪的陌生簡訊。第一句話就是:可以認識一下嗎?我覺得你真的很可愛。


 


我一陣疑惑,心想這人是誰啊,但又不敢說太多,就發了三個問號給他。


 


沒想到他立馬秒回:我經常在××(我家附近的地鐵站)看到你,這是我第三次看到你了。


 


天知道我當時看了什麼感覺,整顆心一顫,這個來路不明的陌生人連我家地址都知道,這種感覺簡直就像被變態狂跟蹤了一樣。


 


我滿腦子只想著一個問題:他是誰?


 


一開始他迴避我的問題,後來我實在忍無可忍,告訴他再不坦白我就報警了,他才告訴我真相。


 


原來,他是我家附近那個地鐵站的安檢小協警。安檢的時候,他通過身份證知道了我的電話號碼。說完,他還求我不要投訴,不然他會丟了實習工作。


 


我聽完之後還是略微鬆了一口氣,覺得警察總是比較好的。不過我的確沒有選擇投訴,因為怕他會後續報復。


 


之後的幾天,我去地鐵站都戰戰兢兢,幸好,他沒有出現,也沒有發生什麼後續,這件事後來就不了了之。


 


但現在回想起來,我還是覺得非常後怕!


 


不敢想像,如果他是個極端的人,然後他的同事慫恿他來找我,我下班之後他來我家堵我,我會處於什麼樣的境地?


 


實在是細思極恐。


 


03





不知道你們有沒有發現,隨著社交網路的發展,類似的事情變得越來越多了。


 


微博尋人、報紙尋人,各種各樣的尋人信息讓人眼花繚亂,而他們想找人的原因很簡單:


 


對那個人感興趣。


 


至於要對他們做什麼,我們完全無從知曉。


 


隨便一搜就能看見的信息,甚至還有尋人博主這樣的產業存在


 


而很多時候,有些人作為旁觀者,都會希望對方能夠找到那個在茫茫人海中只打過一次照面的人。


 


因為很多人覺得這樣的行為很浪漫,很感人。


 


這才是最可怕的地方,因為他們根本不知道自己的行為會帶來怎樣的後果。


 


比如今年一月份,我看到一件很詭異的事情。


 


重慶某家報紙上,用一個巨大的版面刊登了一則尋人新聞。


 


標題是《去年10月19日,在魚胡路站下車的娃娃臉女孩,有個男孩找了你3個月》。


 




說真的,光是看標題就夠驚悚了。


 


找人3個月,

說明這位男主角的性格很有可能非常偏執極端。


 


而且最重要的一點是,他跟蹤,走在女孩前面回頭望,並且在女孩的小區貼傳單,依舊沒有找到女孩。


 


 


他的動作都這麼明顯了,女孩怎麼會看不見?只不過女孩不想理他,害怕他,才會在看見他之後掉頭就走,連車都不坐了。


 


而更可怕的是什麼?


 


貼傳單的這個建議,是他同事提的。


 


幾乎每一次發生類似的事情,總有人特別熱心地幫忙。包括這家報紙,毫無戒心,發布這麼不靠譜的新聞。


 


後來人找沒找到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如果我是那個女孩,看到滿小區的傳單,會嚇得不敢出門。


 


也許那些特別喜歡當月老的人會說,這有什麼,說不定人家就特別合適,在一起了呢?


 


但我只想問問他們,你們知不知道這麼做的代價是什麼?




04




幫人找「愛人」,其實是讓被找的那個人,付出了被人肉的代價。


 


早在2008年,四川就有過因為尋人發生的慘劇。


 


2008年10月22日晚,年僅20歲的大一女生周春梅被前男友林明連刺數刀致死,這條新聞登上了各大版面。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之所以林明能見到周春梅,就是因為她被人肉了。


 


2004年,他們開始網戀,由於家人的反對,乖巧的周春梅決定和男友分手,從此刪了一切聯繫方式,人間蒸發。


 


林明氣不過,就在當年超火的某論壇發帖造謠diss周春梅。


 


他說,因為女友家境貧困,自己身兼數職供她讀書,沒想到她考上大學就把自己甩了,現在自己得了白血病,希望網友能夠熱心援助,找出周春梅,讓他在生命的最後一刻見見她。


 


很快,憤怒的網友們找出了周春梅的學校、家庭住址、手機號、QQ號,甚至連寢室號都找出來了。


 


而周春梅,也被大家稱為「史上最不義的女大學生」。


 


可笑嗎?荒唐嗎?


 


可這就是現實生活中血淋淋的例子。


 




還記得奶茶在上周的《奇葩說》決賽中說:

一個人鞭笞一個人叫暴力,可十個人鞭笞一個人的時候就變成正義了。


 


何況,周春梅是被成千上萬的網友人肉,這又何嘗不是另一種赤裸裸的鞭笞呢?


 


更弔詭的是,這一切都在毫無考證是否真實的情況下發生了,周春梅也因為網友們的「 正義」,永遠地離開了這個世界。


 


讓我最惋惜的是,這件事本不應該發生的。


 


如果沒有旁觀者的熱心幫助,事情又會變成怎樣?


 


如果房東沒有透露女孩的公司地址,報紙沒有刊登尋人啟事,網友沒有說出周春梅的學校,那她是不是就不會被找到?她的命運是不是會往好的方向走?


 


曾經看到過這樣一句話:在夜幕下的火光中你認為美麗的東西,也應該在朝陽東升之時再冷靜地看看它。


 


深以為然。


 


作為一名旁觀者,冷靜很重要。


 


我們不是別人生活里的參與者,看不到那些被藏起來的細節和謊言,能看到的,都只是他們願意被我們看到的,一面之詞的表象而已。


 


生活不是偶像劇,不是所有深情的背後都是浪漫,也有可能是沼澤。


 


你以為幫別人送的是玫瑰,也有可能是扼殺他人美好生活的刀片。




看得後背發涼。


既要保護好自己,也不要做別人的幫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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