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網購模擬槍判無期案」再審 原定18日宣判因故改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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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12月17日,「四川少年劉大蔚網購24把模擬槍被判無期徒刑」案再審辯護律師徐昕告訴紅星新聞記者,他於12月16日晚接到福建省高院電話通知,劉大蔚再審案原定於2018年12月18日開庭宣判,因一位審判員臨時生病取消,具體宣判時間另行通知。
徐昕稱,福建省高院同時表示,儘管取消了此次開庭,但仍會儘快安排開庭宣判。
劉大蔚 紅星新聞資料圖片
此前,紅星新聞曾報道,劉大蔚走私武器案將於2018年12月18日9點在漳州中院開庭宣判。
(紅星新聞此前報道:少年網購模擬槍判無期案再審18日宣判 其母:終於要等到一個結果了)
2014年7月,18歲的劉大蔚用打工掙來的3萬餘元網購了24把模擬槍。同年9月底,他因涉嫌走私武器罪被批捕。第二年,劉大蔚被判處無期徒刑,羈押於福建漳州市監獄。他的父母來到離漳州不遠的寧德打工,開始了漫長的申訴過程。
2016年10月18日,福建省高院作出再審決定,認為「原審對劉大蔚判處無期徒刑,量刑明顯不當」。當時的庭審中,檢方認為劉大蔚判刑太重「不合理」,同時,檢方認為,原判決沒有明顯錯誤,該案不適用此前兩高發布的《關於以壓縮氣體為動力的槍支、氣槍鉛彈刑事案件定罪量刑問題的批複》(下稱《批複》)。
紅星新聞記者王劍強 編輯 包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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