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玄義|(089)引地持等,釋離畏等
佛學
12-18
引地持等,釋離畏等(089)
判為二法:
《地持》說離五怖畏者,修無我智,我想不生,云何當有我愛、眾具愛?是離不活畏;
不於他人有所求欲,常饒益一切眾生,是離惡名畏;
於我見、我想,心不生,是離死畏;
此身命終,於未來世必與佛菩薩共會,是離惡道畏;
觀於世間無與等者,況復過上,是離大眾畏。
《十地經》亦同。
《十地論》解云:「是中,第一、依身;第二、依口;第三、第四依身;第五、依意。」
活者,依身所用眾具,能資於生,名資生;生為活也。此就因中說果,菩薩無此畏。
複次,名字言說皆依口失。護名不為利養,心不悕望他人恭敬,故名無惡名。
第五依意可解。
三、四依身。愛善道,憎惡道,無愛憎身,故無惡道畏。亦不愛憎身,故無死畏。
私謂:不畏貪慾等,無作集壞。不畏惡道,此名無作苦壞。不畏大眾,此是無作道立。無不活、無死畏,此是見性得常,無作滅立。
複次,破二十五有,有能含果。有破,故集諦壞;果破,故苦諦壞。得二十五三昧者,道諦立。見二十五有我性,我性即佛性,滅諦立。
破二十五有,則無煩惱,是凈德;破二十五有,果故無苦,是常德;得二十五三昧是樂;見二十五我性是我,四德宛然矣。
文章 | 智者大師
圖片 | 玉泉禪寺數據中心


TAG:當陽玉泉禪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