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人因背叛被處死,史學家說:這是歐洲16世紀最殘忍的處決
(說歷史的女人——第543期)「行刑的過程殘忍至極,以至於我寫字的手都戰慄著,不肯記錄下祖先此般殘忍的行徑。」——歷史學家費迪南德-施佩爾寫於1876年。
在歐洲歷史上,處決罪犯的方式很多,比如砍頭、絞刑,但是這都不算最殘忍的,今天我們來談一起發生在歐洲16世紀的歷史事件,史學家說:「這是16世紀對死刑犯最殘忍的處決。」接下來我們就隨著歷史的史料來看看這起處決事件的前因後果。
在德意志民族神聖羅馬帝國時期,有一座城市叫布倫瑞克,屬於今天的德國下薩克森州東部,這座城市在德國非常有名,被譽為「知識之城」,而且還曾經被德國科學基金聯合會授予布倫瑞克為2007年德國科學城的榮譽。在公元1599年,布倫瑞克的市議會經過開會,宣布了一件事情,那就是布倫瑞克將享有諸多帝權和特權,並且還提出希望脫離公國的管理,直接與帝國聯繫。這對於提高布倫瑞克的城市地位當然是有好處的,可是這樣以來,就得罪了公國。除了不參加公國的會議外,它連公國的稅收也不上交了。這讓公國超級不爽,矛盾激化在所難免,布倫瑞克和公國對抗的時間不到1年就發生了一件極其棘手的事。
事情是這樣的:在公元1600年,布倫瑞克既然已經宣布脫離公國,所以就乾脆把以前準備給公國上交的6000英擔鉛克給扣留。公國公爵對此大為惱火,立即實施措施,準備給布倫瑞克一點顏色瞧瞧。為此,公國派遣軍隊開拔到布倫瑞克城外封鎖了布倫瑞克與外界的所有道路,同時還發出告示,不允許公國任何臣民與布倫瑞克的人進行接觸。這意思很明顯嘛,那就是要困死布倫瑞克。
道路被封鎖,那就等於失去了和外界所有的聯繫,公國這招確實夠狠,導致布倫瑞克的商業經濟貿易等遭受重創。布倫瑞克市民對此情緒極大,反應十分強烈,當然有支持布倫瑞克市議會,也有反對市議會。而布倫瑞克的政府方面對此的態度也有兩派,一方認為應該趕緊與公國和談,和平解決這個問題;但另一方則認為公國越是這樣,我們的態度也應該越強硬,大不了也以武力對抗,這樣脫離公國的願望才能實現。
當時,布倫瑞克出現了兩個對抗的機構,一個是布倫瑞克市議會,一個是布倫瑞克市民首腦團。在市民首腦團中有一位成員,叫布拉班特。而此人的參與正是導致事態發展越來越嚴重的主因。事件是逐步升級,大概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是在1603年,布倫瑞克城的路德派牧師搞了一場佈道,目的是專門批判市民首腦團。於是,這布拉班特不幹了,他跑到馬堡大學,讓學校給他出了一份證明,目的是證明市民首腦團有權對出現問題的市議會進行批評,此外還捎帶指出牧師不應該干預或參與城市管理方面的事情。
第二階段,布拉班特在這個大學證明反對牧師,等於是引火燒身,布倫瑞克的牧師立即就統一戰線,共同攻擊布拉班特。更讓牧師們惱火的是,當時的馬堡大學深受馬爾文主義的影響,而馬爾文主義是和宗教相對立的,因此這就進一步點燃了那些牧師們的怒火。在公元1601年的時候,薩克森公國的總理尼古拉斯克-雷爾就因這種馬爾文主義和宗教矛盾被砍頭。由此可見,在當時,布拉班特面臨的情況的多麼嚴峻。
第三階段,因為布拉班特受到牧師們的攻擊,市民首腦團開始出現內部問題,許多市民首腦團的成員逐漸遠離布拉班特或者跟他保持明確距離。這一切都讓布拉班特非常惱火,但他還不氣餒,竟然展開了主動進攻。到公元1604年的時候,他還印了很多傳單,攻擊教會。
但是經過三個回合的較量後,情況對他越來越不利,布拉班特敗下陣來,他與一些追隨者全部被捕入獄。布拉班特本人更是遭受了監獄的嚴刑拷打,一條手臂被打成重傷。在這種拷打下,布拉班特最終承認了所有的罪。他承認了兩樁大罪,每一樁都是不可饒恕的。
他承認的第一個罪行是,他與海因里希-尤里尤斯公爵進行私下密談,煽動人們發動暴亂,出賣或背叛了布倫瑞克城。對於布倫瑞克人來說,布拉班特這種叛徒行徑是要受到絕對的嚴懲的。但這還不算,他還承認了第二個更嚴重的罪行,他說自己「與可惡的魔鬼締結了6年之盟」,這一條是和宗教為敵的。因此,布拉班特一時間不僅成了全布倫瑞克的敵人,還成了整個教會的敵人。
在這樣的可怕形勢下,布拉班特是難逃劫數了。在1604年的9月15日,布拉班特被判處死刑。第二天,即9月16日在布倫瑞克哈根市場,那裡豎起一木架子,實施處決的準備工作完成。第三天,即9月17日10點,布拉班特坐在推車上被押往刑場——因為他在監獄中時曾經越獄,但失敗了,為此他付出了雙腿的代價,腿全被打斷,沒法走路,只好坐在推車上。
到刑場後,布拉班特被控制在一個椅子上,劊子手斬斷了他的右手的三根手指,分別是大拇指、食指、中指,砍手指的原因是布拉班特發了假誓。接著布拉班特被劊子手用熱鉗燙了4次。布拉班特被折磨昏迷後,為了繼續行刑,劊子手用濃烈怪味的水把他熏醒過來,然後一刀刺進他的身體,直到心臟被取出,布拉班特才痛苦死去。但是劊子手卻用布拉班特的心臟扇已經死去的布拉班特的耳光,因為他布倫瑞克城人看來是無恥叛徒,理應受到懲罰和羞辱。可是倘若到此為止還或可理解,但事實並沒有這樣,對布拉班特的懲罰還沒有結束,布拉班特被處死後,劊子手又對他進行了更可怕的懲罰(在此不便贅述,略去100字)。總之,單是對台特拉班特的懲罰最終以把身體殘骸裝入鐵籃,分開掛在布倫瑞克城的城門示眾。
可是布倫瑞克市議會針對布拉班特的懲罰還在進行,在布拉班特被處決的第2天,劊子手把2周前處死的已經埋葬的赫爾曼-不萊梅挖出拉到法院,法官對赫爾曼進行了第二次審判:對著赫爾曼的屍體宣布布拉班特所承認的2樁罪行。接著,與布拉班特有關聯的人皆被處決。
看了這起判決的粗略情況,我們也就能理解布倫瑞克市的歷史學家費迪南德-施佩爾為什麼會在1876年撰寫這個案件時寫下文章開頭那句話——「行刑的過程殘忍至極,以至於我寫字的手都戰慄著,不肯記錄下祖先此般殘忍的行徑。」
參考史料:歐洲16世紀歷史、歷史學家迪南德-施佩爾的相關歷史文章。


※此人與諸葛亮有過3次較量,結果諸葛亮1次都沒贏,此人是誰?
※這個日本殺人狂太浪 佔領中方陣地後玩擺拍被我戰艦一炮打到西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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