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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員工坦露心跡,為何現在的音集協一地雞毛

從11月初到現在,有關音集協下架6000多首歌曲引發的爭議還在持續,各種觀點莫衷一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按說這事跟我沒什麼關係,我只需要搬個小板凳吃瓜看熱鬧就行了。但作為一個曾經的音集協工作人員,我有些話不吐不快。

看新聞,在有些報道中,音集協在此次下架6000餘首歌中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甚至有媒體用「眾矢之的音集協」說協會。雖然已經離開協會好幾年,但我仍然為曾在音集協工作過而自豪。所以有媒體這樣說音集協,我肯定不願意。

因為已經離開協會,此次音集協下架歌曲的事實真相,我知道不會比各路記者多,但作為音集協曾經的工作人員,我可以說出一些我所經歷的音集協的變化。管中窺豹,可以看出一些事實的端倪出來。因為現在的音集協,不是我曾經工作的那個音集協了。

憶往昔,辛苦「創業」艱難維權

作為協會曾經的工作人員,我很清楚音集協這一路走來的艱難與不易。2005年12月底,國家版權局批准成立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依法對音像節目的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實施集體管理。音集協是在國家版權局的批准下成立的,可以說是有國家版權局的「尚方寶劍」,但即便如此,在音集協剛成立那幾年,開展工作是極其艱難的。

如果我能穿越回那時候,我一定會放棄那時候協會的工作,另找一份出路,真是因為開始那幾年,太難了。

2006年11月,國家版權局在其官方網站上正式發布公告,由音著協(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和音集協(籌)提交的《卡拉OK經營行業版權使用費標準》,規定以卡拉OK經營場所的包房為單位,收取版權使用費,基本標準為每間包房每天12元,即「包間方案」。同時,試點工作已開始在北京、上海和廣州等城市開展。

現在KTV都覺得用了權利人的歌曲,支付版權費天經地義,可在當時,KTV經營者可不這樣認為,免費用了好些年,突然說要收費。音集協遭遇到的阻力可想而知。上海文化娛樂協會表示堅決反對,認為「價格太高」;北京各家KTV也紛紛表示對收費標準「無法接受」;廣州文化娛樂業協會則發表聲明公開抵制,並表示不會交納這部分費用。

幸好當時的網路不像現在這麼發達,不然我覺得自己真受不了那個壓力。現在回想,當時支撐著我們的,更多是一份理想,為了推進我國版權事業的理想,支撐著我們去面對那樣的壓力,去開展困難重重的工作。

2006年12月23日,協會在北京召開了內部會議,並向國家版權局進行了報備,確定從2007年1月1日開始收費。我參加了那次會議,之前只是說要收費,就已經爭議不斷,阻力重重。現在真要開始收費了,情況還不知道會是什麼樣。會議在坐的每個人都心事重重,因為大家心裡都沒底。

但這也沒有辦法,畢竟我們當時做的事,國內還沒有人做過,我們只能硬著頭皮往前沖。我很清楚的記得,協會收到的第一筆版權使用費來自雲南。2007年4月8日,昆明的30家KTV業主獲得由中國音像協會頒發的卡拉OK經營行業著作權許可使用證書,成為國內首批被授權頒證的KTV企業。為此,中國音像協會專門在昆明召開新聞發布會,正式向已交費的KTV業主授權頒發版權使用許可證。

在這之後,新疆、陝西、山東、北京、廣東、江蘇、福建、遼寧、重慶、湖南、安徽、江西、山西、四川等地的卡拉OK版權收費工作相繼啟動,並迅速向全國鋪開。截至2007年底,卡拉OK版權收費已在全國15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啟動。

因為有國家版權局的支持,收費總體上還算順利,但也經營者抱著僥倖心理,為了節約成本逃避付費,又或者版權意識薄弱,覺得侵權沒什麼影響,心安理得享受「免費午餐」,還有的甚至消極抵制,明知侵權事實,仍採用「告了再賠,不告不賠」的策略應對。在因不繳費攤上官司後,有的KTV經營者音還雇黑社會威脅音集協。

我就遭遇過這樣的威脅,說實話當時真有些害怕,有了「逃離」協會另找工作的想法。可稍微冷靜一點之後,那種理想主義的激情便佔據了上風,將那些威脅置之腦後,又全心投入到工作中。

我們的努力沒有白費,音集協的工作得到了政府有關部門的充分肯定。2008年12月25日,由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最高人民檢察院政治部、公安部宣傳局、司法部法制宣傳司、中國人大制度新聞協會、中華全國法制新聞協會等機構共同參與評選的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訴訟案,被評選為中國2008年度十大典型案件。2008年12月29日,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入選由首都新聞界主要新聞單位聯合主辦,國務院有關主管部委參與和支持的「2008十大維權新聞人物」排行榜。

我們做到了。2005年3月1日起開始施行的《著作權集體管理條例》規定:「《著作權法》規定的表演權、放映權、廣播權、出租權、信息網路傳播權、複製權等權利人自己難以有效行使的權利,可以由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進行集體管理。」我們做到了對KTV音像製品著作權的集體管理。現在想起來,我仍為那時的音集協自豪,更為那時的自己自豪。

在經過成立之初艱難的幾年後,音集協的工作慢慢走上了正規,維護了版權,也就等於維護了創作人權利人的權益。也就在那些年,我國的音樂界與KTV都迎來了一輪新的增長,成績喜人。我不敢說這全是協會的功勞,但我們確確實實為當時我國的音樂與版權事業做出了自己的貢獻。

因為在版權管理上的成功,音集協受到了國家版權局的支持與肯定。這對我和同事們的工作,既是一種肯定,也是一種鼓勵。記得13年的4月底,應該就是世界版權日那天,國家版權局副局長閻曉宏、版權司副司長湯兆志到協會調研,在聽取了協會的工作彙報後,閻曉宏副局長對協會的工作給予了充分的肯定;他表示,在版權環境依然困難的情況下,協會的同志做了大量的工作並取得了成效,希望協會繼續加大收費力度,在分配上增加透明度,樹立協會的威信,更好地為會員服務。

看今朝,管理混亂,只為私利

一直以來,KTV、權利人、音集協三者之間雖偶有小摩擦,但最終都完滿解決。從來沒有出現過像現在下架6000餘首歌引起的這樣大的非議。現在的音集協,已經不是當年那個音集協了。

現在回想,這一切的變化,應該就是始於協會管理層的變動。按音集協的組織架構,上設會員大會,下來就是理事會,再下來就是秘書處,最後是個職能部門,譬如會員資料部、法律許可部等等。在我離開前不久,周亞平擔任了音集協的代理總幹事。論資歷、論能力,周亞平擔任這個職位沒多大問題,擔任音集協代理總幹事的同時,他還是北京鳥人藝術推廣公司的董事長,有著豐富的音像製品製作與管理藝人的經驗。

現在回想起來,我有種恍然大悟的感覺,周亞平管理下的音集協之所以出了這麼多的非議,根本的問題不在於周亞平的能力,而在於他的動機上。換句話說,周亞平管理音集協,主要心思不在於管理版權、服務各方上,他的心思,主要在為自己謀取利益上。

隨著媒體的不斷披露,有些消息也讓我這個曾經的「圈內人」深感震驚。音集協的職責之一,就是平衡KTV與權利人之間的利益,盡量減少雙方的糾紛,但我讓我萬萬沒想到的是,周亞平的鳥人公司起訴了眾多的KTV,竟然有上千起的訴訟。周亞平此舉完全是坐歪了屁股,能沒有爭議,能不出問題嗎?

媒體深挖出來的讓我震驚的,還有就是周亞平要建的「第一曲庫」。一直以來,KTV的版權費的收取服務工作,曲庫整理及製作工作,都是由協會委託具有專業能力的第三方進行運營的,這也是普遍的做法,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情,協會負責進行有效監管。但據媒體披露,周亞平一直不遺餘力要建的「第一曲庫」,承建方的公司,法人代表竟是周亞平。

說實話,作為一個協會曾經的工作人員,看到這條消息時我十分震驚,怎麼可以這樣?我跟協會的同事們辛辛苦苦那麼多年,一點一點摸索,一點一點積攢經驗,從無到有,終於讓KTV版權管理有了適合的模式,並基本形成了一套較為和諧穩定的系統甚至「生態環境」。不是抬高自己,當時大家都有一種使命感,都有一種理想主義,覺得我們的付出是為了我國的版權事業,是為了我國的文化繁榮。

周亞 平

得知周亞平就是「第一曲庫」承建公司的法人代表後,我有一種被欺騙感與被侮辱感,想必不論是已經離開的還是現在還在協會的不少同事都會有這種感覺。我們辛苦摸索建立起來的模式,卻要被周亞平徹底推翻,而周亞平此舉,竟是為了自己的利益。

作為協會曾經的工作人員,我最近十分關注媒體對音集協下架歌曲的相關報道,感覺現在媒體聚焦的方向,已由下架6000多首歌曲這件事,調整到了音集協這個機構上。前幾天看人民日報一篇評論《金曲下架,版權保護不下架》,裡面特意提到:「凝聚知識產權保護的共識,離不開過去各項改革事業的推進;未來提升保護觀念與工作水平,更需要『刀刃向內』的有力舉措。在知識產權這塊大蛋糕面前,如何更好完善收費、分配、版權管理等方面的規則體系,推動權利人從創作和傳播中按照市場規律獲益,而不是走向壟斷和暴利。「

誠如《人民日報》評論所說,我國的版權保護事業,需要「刀刃向內」,需要更好完善收費、分配、版權管理等方面的規則體系,不能走向壟斷和暴利。

看到人民日報這番話,再聯想到周亞平鳥人公司的訴訟,很多是事情便昭然若揭,第一曲庫的建設,就是反其道而行之,就是「刀刃向外「,砍向了KTV,砍向了權利人,說白了,就是壟斷和暴利。

我也特意看了周亞平發在網上為自己辯護的「雄文」,不了解內幕的人或許會覺得有些許道理,可在我們這些圈內人看來,其邏輯漏洞百出,其辯護蒼白無力。最讓我覺得難過與痛心的是,是他說他此舉「是走向光明的未來還是倒退到混亂過去的光明與黑暗的決戰」。協會的工作人員曾經辛辛苦苦,費神勞力付出的過往,成了「混亂過去」,而他做的,是為了「走向光明的未來」。

不論屁股的歪與正,不論其行為的目的,但周亞平你如此否定與貶損音集協曾經的過往,你可曾考慮過我這些曾經的協會工作人員的感受?在一定程度上,音集協如今的確已成「眾矢之的」,可周亞平此舉,卻又是在從內部分裂音集協。

還有,協會曾不止一次的受到過國家版權局相關領導的認同與肯定,周亞平卻說這些受到過國家版權局肯定的「過去」是「混亂過去」,這怕已經不是否定音集協的過去,也是否定國家版權局的過去了。

按說周亞平是個聰明人,但這樣說自己的機構,說自己的現同事與曾經的同事,說國家版權局,實在不是一個聰明人該做的事。或許,他有自己的想法與算盤。

有句俗話說的好:「悶聲發大財」,如果沒有此次下架6000多首歌引起的爭議,周亞平的第一曲庫說不定真能建成,並接棒原來的平台,管理全國眾多KTV音像製品的版權,藉此為自己謀取更多的利益。但看周亞平這一系列令人「智熄」的操作,也算是聰明反被聰明誤。

作為一個曾經的協會工作人員,看到音集協陷入到這樣的輿論非議中,我個人十分痛心,我相信此事最終會有一個完滿的解決。某些領導個人的問題,卻要音集協整體來背鍋。音集協招誰惹誰了,卻要背負這樣的爭議?這不公平。

作為協會曾經的工作人員,我對此也不能做什麼,只能把自己心中的一些話講出來。因為現在的音集協,已經不是原來那個音集協了。

來源: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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