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末一樁離奇殺妻案
編撰自《玉堂閑話》
五代十國時期,隴右有一位官員叫王仁裕,他在《玉堂閑話》一書中,記錄了一樁離奇的殺妻案。
唐末五代初年,陝西某地,某甲娶了一個二婚的女子。
一天,他從外面回家,發現自己的妻子被人殺害了。
現場十分血腥,妻子的腦袋不見了,只留下一具無頭的屍體。
某甲既悲傷,又害怕,於是跑出門向妻子的娘家報喪。
妻子的娘家人認定兇手就是某甲,就把他扭送到官府,並誣陷某甲:「肯定是他殺了我的女兒!」
官府的獄吏不分青紅皂白,就對某甲嚴刑拷打。
某甲無法忍受酷刑,於是就招了供,悲傷欲絕,情願一死了之。
郡守認為可以結案了,無需再審問,就把案件的收尾工作交給了一位從事。
從事對郡守說:「我覺得應該謹慎一些,不能放過任何蛛絲馬跡,做丈夫的,怎能忍心殺害自己的妻子呢,而且還殘忍地割下頭顱。
再說了,即便是丈夫所殺,完全可以推脫說有病,或者說暴亡,何必把妻子的頭扔掉呢?很明顯,案件存在疑點,不可能如此簡單。」
郡守聽了,覺得從事說的有些道理。
於是讓從事換了一個地方,找了幾位辦案人員,重新審理。
從事對某甲詳細審問,並給某甲酒食,允許他洗漱,如同對待平常人一樣。
另一方面,從事派小吏、差役、仵作等人,對近期全城人口死亡情況做深入調查,一一上報,有多少人死亡,埋葬地點在哪裡。
當時有個人說:「我曾參加一個土豪家辦的喪事,聽說死了一個奶媽,兇手跳牆逃跑了,還聽說棺材很輕,彷彿裡邊沒有屍體一樣。」
從事立即派人找到土豪埋葬奶媽的地點,打開棺材,只有一顆血肉模糊的人頭。
有仵作把人頭和無名屍體放在一起,傷口十分吻合。從事把某甲押至現場,讓他辨認,某甲卻說此人不是自己的妻子。
從事派人把土豪抓來,經過一番審問,土豪終於認罪伏法。
原來,土豪把某甲的妻子強行佔有,藏匿在自己家裡,為了掩人耳目,他就把家裡一個和某甲妻子身材差不多的奶媽殺死了,割下人頭後,冒充某甲妻子的屍體。
案件終於真相大白,土豪全家被斬殺於鬧市。某甲被無罪釋放。從事慎重審案,使某甲冤情得以昭雪,當地百姓無不拍手稱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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