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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養了繼女十年,她結婚時我給她十萬的存摺,她接過去後直接撕了

導語:我養了繼女十年,她結婚時我給她十萬的存摺,她接過去後直接撕了

到現在,前夫離開了我們已經有十多年的時間了,還記得當初我嫁給他的時候,那個時候,我才三十三歲,我們兩個人都是二婚,不過我沒有孩子。

當初也是因為我不能生育,所以第一次婚姻失敗了,之後和前夫組建家庭的時候,他有一個女兒,已經七歲了,當時看著那個小女孩,別提我心裡的喜歡,所以在接下來的日子裡,我始終把她當成了親閨女。

剛開始她和我不親近,可是慢慢的,因為我對她好,所以她開始接受了我,並且和我也很親了,我們兩個人就像親生母女一樣的在相處,最高興的莫過於前夫了,他總說,我們兩個人,都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所以見到我們兩個人相處的好,他最開心了。

本來我們一家三口人過得也是很幸福的,可是就在繼女才十三歲的時候,前夫突然的病去世了,他的去世,讓我們這個家,讓我和繼女都承受了太大的壓力。

當時我摟著繼女,我告訴她,就算天塌下來,還有媽媽在,繼女趴在我的懷裡,臉上掛著淚水問我,會不會不要她了,我斬釘截鐵的說,一輩子都不會不要她的。

在以後的日子裡,我一直帶著繼女生活,我供她上學,並且她上高中開始就去了城裡,我就跟著到城裡,我怕繼女住不慣宿舍,我就租房子陪讀,她上學,我打工,她晚上回來學習,我就陪著,最後她考上了大學,大學四年,她的生活費,學費都是我打工掙的,她說想做兼職,我都捨不得。

這些年,我也的確都單身著,直到她都參加了工作了,我也認識了現在的老公,我們兩個人覺得彼此挺合適的,其實也是因為我覺得繼女都工作了,也的確不需要我的照顧了,所以我答應了和老公結婚。但是沒想到,繼女卻不同意,並且還說如果我再婚,她就不認我這個母親了。

就在前幾天,繼女結婚了,雖然她說不認我,可是在我心中,她還是我女兒,所以她的婚禮我去了,並且給了她十萬塊錢的陪嫁,可是當她看了一眼站在我身邊的老公時,竟然直接把存摺撕了,還說以後我們再無瓜葛。大家說說,難道我真的錯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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