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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心喜歡過的人,沒法做朋友,因為

深夜的微博,總是好像多了幾分悲傷,一夜未眠,打開微博,一個話題上了熱搜,後面還跟著一個「沸」。

#真心喜歡過的人沒法做朋友#

這個話題一共有2000萬人參與,大家都在這個話題里說著自己多年的心事。

是這樣的,

真心喜歡過的人,沒法做朋友,因為看多幾眼,都還是想擁有。

@踩在腳下的思念

有一個民謠青年曾說:『最單純的喜歡就是,你拒絕了我,我對你也永遠沒有埋怨,但我不會再靠近了,如果你有求於我,我依然會鞠躬盡瘁,從今往後我會把喜歡藏起來,不再招搖過市,我會努力過好,希望你也是。』

我不得不放棄,因為多看幾眼,我都想要擁有你的。

只是這份濃烈的愛,變得悄無聲息,止於唇齒,掩於歲月。

@一青

餘生好長,你好難忘,不如別相逢,不如別想與。

@譚月嫻

穿過了熙攘的人還,我多想找誰把你取代。

@喬喬喬

我看想你的每一眼,都在吐露無法遮掩的愛情。

@L木木木木木

我嫉妒你身邊每一個無關緊要的人,他們就那樣輕而易舉地見到了我朝思暮想的你。

不得不說,網友都太有才了,大家把想說的故事,匯成了一句話,而這句話的意思就是:我們曾相愛,想到就心酸。

#分手後有必要斷聯嗎?#

凌晨,在她快睡了的時候,某人發來一條微信:我放不下你,我們還可以做朋友嗎?

看到這條微信的時候,忽然那一刻就變得手足無措。

她不知道怎麼回復,幾個字打了刪,刪了打。

她關上手機,心平氣和地想了想。

還能做朋友嗎?

吃過同一碗飯,睡過同一張床,牽手擁抱,當了那麼久的戀人,現在放下過去用朋友的方式相處?

她做得到嗎?

他做得到嗎?

兩個人之間有一個人余情未了,那麼繼續做朋友就只會帶來折磨。

「做不成戀人,也可以做朋友」這就是一句屁話。

不要再用朋友的名義,行使愛人的權利。

我們還是成為了陌生人這是最好的結局。

一個朋友分手之後,頻頻收到前男友的消息

「你要照顧好自己,天冷了別再穿的那麼少,胃不好就少吃辣的,過馬路別玩手機,不要凌晨在睡覺,我不在你身邊了,你要好好的。」

看似一條叮嚀的簡訊,字裡行間都是細膩的關心。

可是這何嘗不是一種打擾?

給別人的也只是一種掙扎。

相愛一場,我們註定做不回朋友,所以這個話題忽然就變成了另外一場辯論。

#分手後有必要斷聯嗎?#

這個話題在熱搜上有1.8億的閱讀。

再也不見。

@蘇玲

如果還保持聯繫的一個原因是還愛著,另一個原因是把愛著的那個人當成了備胎。

@淺唱

誰能允許一個自己曾經愛到骨子裡的人,對自己說「我們只是朋友」

@姍姍

不斷覺得聯繫,都是沒放下的愛。

@499

分手後不一定要斷絕聯繫,不想再聯繫的原因是怕永遠都放不下你。

@六六

分手後不出現在彼此生活里,這是禮貌。

@陽哥的小迷妹

我不缺朋友,只缺你。

@小北

最好的前任應該像死了一樣。

@陸川

聯繫?他不配....

@琦錦樹

不該聯繫,止不住聯繫,不思量,自難忘。

@cm

沒有可能重修舊好那就徹底斷掉!

@zeyu

分手是經過深思熟慮,但感情總有理智無法理解的理由。

這個話題沒有出現一邊倒的結論,有人說分手之後笑著說做朋友常聯繫這看似是一件很美好的事;也有人說,這就是一個笑話。

那些心存僥倖的人,總期待被分手後保持著聯繫就能回到過去。

可是不管愛與不愛,愛情結束之後不聯繫是成年人對彼此人生的尊重。

不管是誰放過誰,真正的放下,就是捨得不再聯繫。

記得前段時間,鄭爽和胡彥斌見面被狗仔拍到,網友覺得兩個人還有複合的可能,紛紛歡呼雀躍,可是等來的不是什麼複合甜蜜的聲明,而是否認。

有人說胡彥斌太絕情了,怎麼把話說的那麼絕。

我倒是覺得這才是他的深情,這條微博發出來不過是因為他知道,兩個人已經回不到過去,就算做朋友,也只是徒增煩惱。

不如斷的乾乾淨淨,成全兩個人的體面。

張小嫻說過的,「曾經相遇,好過從未碰頭」

那我說,「既然再見,再見即是陌路。」

成年人的分手,都是禮貌的道別而已,就讓我們把過去戀愛中的快樂、喜悅、痛苦,我們所有的故事都凝結在最後分手的那一秒。

再也不見。

「分手後還能不能做朋友?」

《奇葩說》里有一期節目的辯題就是「分手後還能不能做朋友?」

其中肖驍的論點最讓我印象深刻。

前任是比小三還可怕的存在,他比你更了解你的現任。了解他的口味,品味甚至體位。

他們經歷過和你沒有經歷過得一切,他的一條微信、簡訊甚至朋友圈,都是很大的困擾。

就像劉若英導演的《後來的我們》,周冬雨和井柏然在同一個房間里,大家剋制不住的想到過去,剋制不住的流淚,那些過去的故事說著說著就成了定時炸彈。

已經踩過線的腳,收回來真的不容易。

什麼虛若懷谷,海納百川都是做給別人看的,任何一個人都接受不了,自己的現任的與前任保持距離,是對彼此最起碼的尊重。

既然做不成戀人,那就和你做朋友。

可是朋友,是基於相同的三觀,志趣相投,無話不談。

如果做戀人的時候做不到,那麼分手了就能變成這樣了?

分手後的無話不談,反而更加可怕,兮兮相惜的那一瞬間,就會變得擦槍走火。

我們總沉溺於過去,而忘記如今殘酷的事實,

人都需要不斷地向前走,每個階段遇到什麼樣的人都是一種成長。

前任想一個結痂的傷口,你不去在意它,它就會自己慢慢癒合,可是若一直關注它,一直想要揭開它,最後疼的是你,醜陋的也是你。

我們曾經愛過是真的,分開了也是真的。

為原來的美好畫上一個句號,善始善終,能擁抱的時候盡全力擁抱,分開後瀟洒大步離開。

既然不能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

互不打擾才對得起曾經的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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