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耽:未到天明,不見黎明

很多時候緣分說來就來。

我是在北京出生,北京長大的人,北京的一切我在熟悉不過,我一度以為我的祖祖輩輩就是北京的,可是後來我媽媽告訴我,其實我們一家都是從廣州移居過來北京的,而且還是在移居來北京的那一年生下我。

那時,我還在吃完飯,嘴巴里的米粒沒攪開就已經噴了出來,後來我想想,怪不得我小時候的鄰居胖明(胖胖的一個小子,因為小時候看《哆啦A夢》裡面的胖虎,所以給他取名「胖明」)說我的北京話不標準,總的帶有南方人的口音。

可是,隨著年齡的漸漸長大,我的南方口音已經沒那麼明顯,而胖明一家也因為工作的關係不知道搬到了哪個城市,他們搬家的那一天,我送給胖明一個系列的《哆啦A夢》的公仔,然後我跟他說:「胖虎,以後到了別的地方別再欺負大雄了,知道嗎?」

他嘟著嘴看了看我,「我好像被你欺負得最多吧!」

我紅著臉,傲嬌地轉過頭。

那時候還小,我以為世界上所有的離別都只是幾天,或者是幾個星期,在我的印象里,爸爸出差最長的時間也不過是一個月,從來沒有嘗試過離別滋味的我,那一次與胖明的離別,歲我來說是時間長河中最為漫長的。

我問媽媽:「人為什麼會離開啊,就不能一輩子都在一起嗎?」

結果媽媽被我這個幼稚的問題逗樂了,我坐在沙發上,那時只有八歲,剛好客廳的桌面上有一個梨,媽媽一刀將那一塊梨切開兩半,一半給我,一半她拿著,對我說:「懂了嗎?」

「不懂!」

我那時候確實不懂,可是人總會成長,當我後來面臨著我人生中一次次分分合合的友情、戀情、還有親情的時候,我終於懂了裡面的意思。

因為分離,才知道彼此之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愛意。

我真正曉得這個道理的是在十六歲那年,我在上高中,我發現周圍的男生都喜歡跟班上的女孩子聊天打鬧,唯獨是我,喜歡長得好看的男生,第一個喜歡的對象就是我的同桌——周於軒,喜歡他的理由也很簡單,因為他也是一個狂熱的《哆啦A夢》迷。

又一次我們在班主任的課堂上聊《哆啦A夢》這部動漫的結局聊了一整節課,那時網路上盛傳這部動漫的各種結局,其中一種是令我最悲傷的,那就是哆啦A夢回到未來,大雄在它消失的幾個月後失憶,之前的所有一切變成了一場夢。

我跟周於軒聊了一整堂課,我抬頭看看在講台上方機關槍的班主任就覺得好笑,可是,報應馬上就來了,「李沐年,周子軒,你倆給我到門口站著......還有下節課也別進來了,既然不喜歡我的語文課,那就別聽了。」

咆哮如雷,炮轟我倆。

我跟他站在走廊里,那時已經是寒冬十二月,北風呼嘯襲來,我看他的手凍得通紅,我就跟他說:「要不......你握緊我的手吧,咱倆相互取暖,怎麼樣?」

他毫不猶豫地牽著我的手,一開始是我牽著他的手的,可是後來的一節課,是他牽著我,可能周於軒覺得他比我高,比我結實,理應照顧著我。

但是這種照顧並不等於愛,如果換做別的男的女的,他一樣會這麼做。

那天回家之後,我在網上搜索,16歲的我對這種感覺一直琢磨不透,唯一的辦法就是找別人傾訴,可是又不能找爸爸媽媽,於是在批閱了千萬帖子之後,在一個論壇上發了一個求助帖:

「我發現我喜歡上我們班的一個男生......我同桌。」

後來的許多年,我幾乎混跡在這個論壇無法自拔,論壇中有一個名叫【大雄你好】的人經常給我留言,因為對《哆啦A夢》這部動漫的喜歡,我對他格外關注,而那一次,也是他第一個給我回復的人。

他只回復了三個字。

「怎麼啦?」

我是在第二天才看到他的回復的,過了一天,我發現我那個帖子已經在論壇上加精,下面各種各樣的留言都有,有的ID甚至還是女生。

其中一條:「歡迎打開新世界的大門!」

出於禮貌我給【大雄你好】回復了一段話,講述我這麼久以來的小少年的情竇初開,最後一句,我跟他說:「前天,我牽著他的手了,走廊很冷,可是我的心很暖。」

結果他給我回復了六個小數點:「......」

然後再過一天,下面的評論翻倍有翻倍的,他給我回復了第二句話:「喜歡他,就告訴他吧,不然,你會後悔的。」

我那時也不知道哪裡來的勇氣,一股腦地在他的勸說下,把周於軒帶到我住的那裡,可我表白之路並沒有想像中的那麼順利。

那天北京下著雪,雪花落在我跟周子軒的肩膀上,我們還在公寓大樓的外面,紅著臉,呵著熱騰騰的白霧,周於軒一臉茫然的樣子就像我以前懷疑自己喜歡男生時一樣。

「周於軒!我喜歡你,喜歡......你很久了。」

他的臉變得更紅,不知道是凍得還是因為害羞,愣了一會兒。

等到霜雪徹底白了我們的大衣的時候,他才更我說:「對不起,李沐年,我跟你只是朋友。」

這就是我的第一次跟男孩子告白。

但還不算太失敗,至少我可以確定——

我喜歡男生。

高中時候的那場失敗的告白,讓我放飛自我的這條道路上越走越遠,我不禁想起了《哆啦A夢裡面》的竹蜻蜓,我開始在那個不知名論壇上活躍,網友們給我取了個外號,名叫【逗比的大雄】

青春期的那段時間,我長得滿臉痘痘,班上的女生都不怎麼喜歡我,可是我的同桌意周於軒外地受歡迎,身高一米七八的大男生(還是高二),會打籃球,學習成績超棒,他開始漸漸地疏遠我,這讓我感到很不是滋味。

後來有一天的放學,他在學校的籃球場上跟其他人一起打籃球,我坐在一旁的觀眾席上,旁邊的旁邊是他新交的女朋友。

忽然間,不知道哪一個不知死活的男生一個籃球向我這邊拋了過來,而我那時眼睛一直默默注視著周於軒,我是專程來找他的。

結果,就在籃球就要砸到我這裡的時候,周於軒喊了我一聲:「李沐年,快躲開,傻愣著幹嘛?」

可是已經來不及了,籃球砸下來的時候,由於慣性的作用,砸下來的時候跟千斤頂砸在腦袋上差不多,眼睛摔在地上,鼻子掛著兩行鼻血。

他氣沖沖地趕了過來,身上的熱汗都能把人熏暈。

「說了讓你躲開呢?你到底有沒有在聽我的話啊?」

我瞪著他:「我就是因為太認真聽你的話了,我才沒來得及躲開......」

他鄒著眉頭看著我,既心疼又無奈,「你是怎麼傳球的,離他這麼遠你都能扔到他那邊?」我也想問......他教訓了剛才那個傳球的男生,我第一次見他這麼生氣,平時溫和慣了的他,居然會因為我跟同伴生氣。

然後讓我意外的事情發生了,「走吧!」他問我,「去哪兒?」,「我帶你去校醫室。」

可是周於軒他好像忘了個人,那個一直跟在他身邊的女朋友,「於軒......今天我生日......」

可是那時,他早已經扶著我的胳膊,然後用紙巾給我止住了鼻血,徑直地走向校醫室,女孩子的心碎了一地。

後來,我心裡樂了一會兒,僅僅是一會兒。

我將這件事情放到了那個論壇上:「今天......我同桌送我去校醫室了,他扶著我的樣子帥呆了,我比較矮,被他扶著的時候,我幾乎連路都走不穩,可是我還是配合著他一起走,因為......像這樣只有我跟他在一起的時間太少,太少,每分每秒都要好好珍惜。」

結果,論壇上有人大驚:「我靠,大雄,你好長情啊!那個甩你的同桌你還沒放棄呢?」

他說錯了,我並不是長情,我只是對第一個真正喜歡上的人保有一份留戀而已,可是他又說的沒錯,我的確沒有放棄他。

在下面留言的人有很多,說我太傻、太執著的也有,然而我一直等的那個人卻沒有出現,我想聽聽他的意見。

那個人就是當初勸我去表白的【你好大雄】

可是等啊等,結果等了兩個月,那個人也沒有回復我。

後來,我就沒在等了。

人生很多時候就是這樣,你真正願意等的那個人沒來,反而等來了你最不想見到的那個人。

就像周於軒一樣,我明明感覺到他喜歡我,可是他始終給我的答案是:「對不起,我不能喜歡你。」

意外的是,有另一個人喜歡我。

像往常一樣,每天下午我都會去圖書館裡溫習,而每次去圖書館的路上都會經過那個籃球場。

我駐足在那裡,場上的男生打得激烈,完全不在乎有誰在旁邊。

還是那一次,那個男生手上的球一拍一拍,他眼裡盯著那個浪球框,下一秒就要投籃的架勢,忽然,籃球飛出去的一剎那!

「等等!為什麼又飛到我這邊。」

兩次。

兩次都是同一個人。

就這樣,我算正式認識了周海洛,他是周於軒的表哥,跟我一個高中不同班級的,更加不可思議的是,他喜歡我。

帶我去醫務室那裡止血之後,已經是傍晚,我跟他走在一起。

「上次我是因為一直在看著你,才不知不覺把球人扔到你這邊的,這一次也是,因為我一直留意著你。」

他跟周於軒一樣,長得高,身邊的女生從來都不比周子軒少,而且論長相,遠在周子軒之上,我不明白的是,為什麼像他這麼優越的男生會喜歡我這種滿臉痘痘的人。

這一次的球直接把我砸得三竅流血,鼻子兩行,還有我人生中最後的一個換牙期的乳牙,就因為他那一球,我的牙掉了。

這令我更難看,滿臉痘痘,咧開嘴一笑,一排潔白的牙齒,好傢夥,旁邊還有個黑壓壓的洞......

「周海洛,你真的喜歡我?」

「嗯!」

「為什麼?」我問他。

「那你為什麼又喜歡周於軒?難道我比不上他嗎?」

我經不住他的反問,因為迄今為止,支持我喜歡周於軒的理由只因為,我對他最初的那種感覺,以及我能在他身上感覺到喜歡我,僅此而已。

「因為他是我同桌。」

「嗯......哈哈!」他傻傻地笑了一下,「因為你是我唯一一個用球砸中兩次的人。」

這就是我們兩個的答案。

「都什麼亂七八糟的理由啊。」

【你好大雄】再一次在我的帖子上留言,是在周海洛向我表白後的第三天。

那時,我那條帖子不知道已經沉沒在論壇大海中的哪一處。

我記得我艾特他很多次,無聲無息三個月後給我回復了一條留言:

【你好大雄】「你同桌送你去校醫室,然後呢?」

【逗比的大雄】「其實我那天是想去問問他,為什麼刻意躲開我,鬧到最後被他送去校醫室,我也很意外!」

【你好大雄】「然後呢,然後他怎麼跟你說的?」

【逗比的大雄】「他說我們太年輕,很多事只是一時衝動,可是......一時衝動有什麼不好,至少我是這麼認為的。你知道嗎?他的那個表哥比他勇敢多了,喜歡我就直接用球砸我,跟拋繡球一樣!」

【你好大雄】「哈哈,那小子聽耿直啊,要不你就乾脆直接跟他得了。」

【逗比的大雄】「略略略」我隔著屏幕都在像他吐舌頭。

做摸不清的人與人關係,那一天我跟【你好大雄】的對話也就是終結於此。

十八歲那年,我有開始了人生中的第一次畢業旅行,背上行囊,不知道前方的路該怎麼走,母親在我臨行前的一天晚上對我囑咐了又囑咐,「兒子,在外面遇到什麼事情一定要記得聯繫告訴我們,知道嗎?」

話說那時候周海洛家裡還真是挺有錢的,我出行的一切費用他全包,他跟我說:「只要你來就行,無論什麼,我都付得起!」

我問他:「那......周於軒回來嗎?」

「會,而且跟他女朋友一起。。。你該不會還喜歡著他吧?」

「呸,我才不會這麼掉逼格呢?」

出遊的前一天,夏天的艷陽高高地掛在天上,日升三竿已經熱得不行,我幾乎一陣天都是躲在卧室里催空調,我登上論壇,發了最後一條帖子,宣告我人生中第一場正式的戀愛之旅就此開始。

【逗比的大雄】「老子戀愛了。」

然後,帖子下面有事一陣歡欣鼓舞,「不會吧,大雄戀愛了?哪個不長眼的看上你?他該不是專業擠痘痘的吧?」

像這樣的帖子很多,我一個個懟回去。

「老子的痘痘已經消了。」

為此我還喝了大半年的中藥調理身子,每天早中晚三次的痘痘膏塗在臉上。

我在論壇上貼出了我半張臉的定妝照。

【逗比的大雄】「李家有兒初長成,半妝紅顏人不知。」

這是我仿照《長恨歌》裡面的一句寫的,帖子的下面就是我的照片。

頓時,論壇有是一陣混亂,「嗷嗷嗷嗷~大雄還缺男朋友嗎,小哥我收留你。」

長這麼大我第一次對我的顏值這麼自信。

【逗比的大雄】「收留你們不是不可以,但是——長殘的,有男朋友的、或者已經有過己任男朋友的,小爺我一概不收。」

很多人都向我拋出玫瑰花。

唯獨他【你好大雄】

只給我發了一條「祝你幸福。」

一個句號,這就完了。

那一年的畢業季,有兩件事情我記得最清楚。

第一件就是周海洛跟我表白。

我們是在三亞度假的,碧海藍天,白天很熱,晚上海風吹過的時候夾扎著海水鹹鹹的味道,我們在海邊的酒店住下,旁邊有一個遊客聚集得比較多的酒吧。

去到那裡的當天晚上,我們四個人就在那裡喝著酒、聽著遊人們一首又一首的歌謠。

等到人越來越多的時候,我忽然發現剛剛坐在我旁邊的周海洛不知道去哪兒了,我問周於軒,他也不知道。

然而,這才是這段旅行的剛剛開始,漸漸地,我聽得到吉他聲,是《哆啦A夢》的主題曲,然而曲調換成了小調,節奏慢了許多,聽起來有些憂鬱,但是這恰恰剛好用來做為情歌來用,緊接著,周海洛的聲音也在我耳旁響起.....

他講《哆啦A夢》的歌詞換掉。

這是一場表白。

不知道為什麼,那時,我看了一眼旁邊的周於軒,他臉色陰沉,然而比他臉色更加陰沉的是他旁邊的女朋友。

許久,許久,那首曲子才彈完。

遊客們的掌聲響起。

「對不起,我有點不舒服,我出去一下。」說完,周於軒轉身出去,「等等,於軒,於軒,你上哪兒去?」

我管不上他們了,此刻只屬於我跟周海洛的世界。

他從舞台上走下來,手裡拿著一個海螺,他對我說:「李沐年,我現在,把這我送個你了。」

「什麼?海螺?」

「不,是海洛。」

「嗯,我接受。」

然後馬上,我又拿起一把刀,還有一個梨子,大概能猜到我想要做什麼,我把梨子切成兩半,然後給他一半,我自己留一半。

他錯愕,「這是?」

「我是梨子,李沐年,現在,我把我自己送給你。」

我感動得哭了,周圍人都在祝願我們。

當天晚上,我回到酒店之後,我又在那這個論壇上發帖子。

【逗比的大雄】「今天周海洛跟我表白了!在三亞。」

我還貼上了現場的照片,我沒上鏡,但是露出周海洛給我的那個海螺。。。

然後馬上就有人來回帖:「現場的是你啊,大雄......哎哎哎!我也在現場了,你有沒有看見我?哇塞,原來大雄你真人比照片更帥啊,我都有點後悔沒上去把你搶過來、、、」

第二樓:「哈,真的嗎,真的嗎?有沒有拍照,貼出來讓大家看看。」

回復:「哎,沒有,我男朋友在身邊呢,我哪敢啊!」

第四樓:「噓噓噓~有男朋友還敢惦記著我們大雄。」

......

一鬨而散。

最後一條留言:「你們真幸福,看來你是找到真愛咯!」

是【你好大雄】的留言。

我回復:「謝謝你。」

有時候幸福來得太快,就像一束短暫的煙花,轉瞬即逝。

旅遊的某一天,我跟周海洛在海灘上散布,他牽著我的手走在前面,我記得兩三年前,在學校的走廊,我也牽過周於軒的手,只不過我跟他終成了路人。

他提前離開三亞了,走之前跟我說:「記住,別搞太大動靜,你們兩個人自己開心就好!」

這句是忠告。

當月亮亮得想一塊鏡子,海風吹過珊瑚礁,海浪拍打在我跟他的腳跟的時候。

他忽然轉過身,一隻手蓋住我的眼睛,然後我的嘴唇被他吻上,一切那麼自然而迅速。

「老子的初吻。。。」

那一刻,遠處的某個角落閃爍一下。

接下來幾天,一波又一波人輪番打電話給我。

是周家人打來的,「說吧!怎麼樣才肯離開我兒子?」老套到不能老套的說辭!

「喂!你們能不能換句台詞啊?你們都煩了我三天了,每次打電話給我都是這句話???有完沒完啊?」

然而我一個人寡不敵眾,三天前的那一吻之後,周海洛第二天就在他的房間消失的無影蹤,應該是被周家人帶走的。

他們還給我寄了幾張照片,上面全是我跟周海洛的吻照,還有酒吧那裡的。

我倒是不怕什麼,可是......

他們把那些照片寄到了我家裡,寄給我媽媽,「呵呵,果然是生意人,做事心狠手辣!」我嘆了一口氣,將所有的痛苦吐出來。

可是,出乎意料的是,我媽媽並沒有責怪我,「兒子......你出氣之前,媽都說了,有什麼事兒一定要聯繫我,你怎麼不聽!」

「媽,你抓錯重點了吧!我......喜歡男生的事兒......」

「我早就是知道了。」

「什麼時候?」

「你第一次跟你同學在咱樓下表白的時候.......」

那時三年前我跟周於軒表白的時候,原來那時候也在旁邊,她知道,只是她一直沒有跟我說而已。

可是周家人的手段不僅僅是如此而已。

那件事發生的前一天晚上,我正收拾行李回北京,六點多鐘的時候,我看完了了三亞的最後一場日落,落日的餘暉消失,接著整個世界籠罩在夜幕之中。

我接到了周於軒的電話。

「李沐年,我以前跟你說過,很多事不能衝動,你怎麼不聽.....趁現在還來得及,你快答應我叔叔,離開周海洛吧!」

「周於軒,難道我連愛一個人的權利都沒有嗎?」

「不是這麼問題......」

「周於軒!」我打斷他的話「是你把這件事告訴周海洛的父親的吧!」

「你什麼意思?」

「你那天為什麼提前回去,為什麼現在才告訴我......」

「算了,你自己小心點。」

在掛斷電話之前,他說了最後一句話:「我很擔心你。」

第二天,我就坐飛機回到北京,飛機上屏蔽手機信號。

當我發現我的照片被傳到網路上的時候,還是我在那個不知名論壇上發現的。

那組照片正對著我的臉,拍得清清楚楚,牽著我的手的周海洛卻一點也看不清,最顯眼的幾張還是我跟周海洛在酒店裡的,新聞報道大大的標題寫著:「不良少年扭曲的XX取向,XXX」

周家人打的一手好算盤,一時間所有的污名都往我身上貼,所有的髒水往我身上潑。

論壇里的好友紛紛出來安慰我。

「大雄,你沒事兒吧?」

我回復到:「拍得挺好的嘛,你們這下滿意了吧,這就是我的真容。」

「是是是,大雄你別往心裡去,大不了那個海螺不要你,哥帶你回家就是了。」

「去去去,你媳婦兒來了,你還敢到處勾搭。」

而【你好大雄】一如既往地給我留言一句:「能熬過去就好。」

我盯著手機屏幕哈哈大笑,可是再樂觀的人也經不住流言蜚語,我媽打電話告訴我千萬別回家,我數了數日子,還有一個星期就該報考志願了。

我那時候在想,我一開始是不是錯了,很多事情太衝動,不計後果,喜歡上了不該喜歡的人,偷吃禁果,結果被毒蛇要了一口,知道疼了,才回過頭想想自己的人生。

我上論壇,在我人生最無助的時候我想到了他,我坐在北京的一個公園裡,那裡是我唯一能躲避社會輿論的地方。

【逗比的大雄】@【你好大雄】 我們能聊聊嗎?

【你好大雄】「嗯!」

【逗比的大雄】「我以前認識你嗎?」

【你好大雄】「為什麼這麼說?」

【逗比的大雄】「你的頭像,很多年前,我記得我送給過一個胖子一系列的《哆啦A夢》公仔,我珍藏了許多年的,甚至已經絕版的,你的頭像讓我想起了那些公仔。」

【你好大雄】「或許吧,或許我們從前認識。」

【逗比的大雄】「我該怎麼辦?」

【你好大雄】「你真的非他不可嗎?」

【逗比的大雄】「我不知道,人生太多不確定了,我怎麼會知道以後會不會遇到我真的喜歡的人,暫時就他吧。」

【你好大雄】「我希望你好好的,這就夠了。」

素未謀面之人,卻總有似曾相識之感。

後來我在北京的一家酒店住了一個星期,我知道,如果我不低頭,周家人還會繼續煽風點火,我躺在酒店的床上,想想我從前的許多遭遇,我不願低頭,因為低頭沒用,喜歡什麼,不喜歡什麼,那是我自己的事情,別人憑什麼干涉。

但是這一次我屈服了。

周於軒告訴我,周海洛用他自己威脅他的父親,如果還敢做對我不利的事情,他就將照片上另一個人的身份公開,這個人太傻,我自己一個人被人詆毀就算了,為什麼還要牽扯多一個人下水。

周於軒問我:「你是在毀掉一個人的人生,你知道嗎?」

我握著手機,靜靜地聽他講完。

「周海洛跟你不一樣,他還有他的家族,還有他爸的公司,而你只是你而已,你自己一個人可以任意妄為,沒人管你,可是他不一樣......」

這就是我屈服的理由。

我不能毀掉別人。

那件事之後,周海洛被他爸送去了國外,而我則繼續我的大學生涯。

我選擇去廣州,因為,那裡離北京遠。

而且,那裡離三亞近。

我是在8月20日到廣州,離開學還有一個星期,我在論壇上聽朋友們說【你好大雄】也是廣州人,我想起了童年時候的鄰居胖明,那時候他說也是搬家到廣州的,而且......而且還有那個頭像。

於是我就懷著千里尋故友的心情問了論壇裡面的幾個好友,問他們有沒有【你好大雄】的生活照。

他們問我:「你要跟他見面啊?」

「嗯......還好吧,我想見一面,我覺得他是我以前的一個朋友。」

「不會吧!」他發了幾個驚訝的表情包「你剛從一場失戀中走出來,你這麼快就開始另一場戀愛了?」

「有什麼不可以,還有......誰跟你說我要跟他談戀愛了,我只是想確認一下。」

「那好吧,那好吧,照片給你!」

蹭蹭蹭,幾張照片私信給我。。。

我認真看了看那幾張照片,跟胖明很想,個子很好,穿著運動服,帶著頭巾,抬頭四十五度角,鼻樑高,戴著一副黑框眼鏡,文藝騷年再加上運動boy。

「不對,這不是胖明,照片上的這個人他不胖。」我回復他。

「我就說嘛,是你想太多了,是你喜歡人家才想著去勾搭的吧!」

緊接著他又繼續給我發了幾張照片,其中一張照片上就有《哆啦A夢》系列公仔。

「他是胖明......我問你,他沒有減過肥?」

「我不知道,哎呀,你這麼好奇,你幹嘛不自己去問他?我下了!」

我跟【你好大雄】真正見面,是在三天之後,我在論壇上給他私信約他見面,他只回了我一個「好!」

簡單到令我害怕,我擔心他不是從前我的那個鄰居,可是不知道為什麼,我有很期待,見一個人而已,卻懷著忐忑不安的心情,從三年前第一次認識他,我就默默地關注著他在論壇上的帖子。

明明照片上的他那麼好看,可是從來不聊自己的感情生活,甚至從來不跟人又多少情感的交集,日常回帖,然後回答別人的問題。

我們約在廣州的一家電影院見面,時間是晚上七點半,那時正好一部《哆啦A夢》的劇場版上映,來看的人很多,看著海報上的幾個童年的小夥伴!

一度我在問:「這部動漫,什麼時候才有個結局?」

可是從電影的開場一直等到電影的散場,那個人還沒來,我終於忍不住給問他:「你來了嗎?」

一波又一波的觀眾從電影院里出來,然後又一波進去,上一場剛剛結束,下一場還未開始。

電影是如此,而我的人生亦是如此。

上一場戀愛剛剛結束,下一場正在開始。。。

「嘀嘀!」手機的屏幕亮了一下,「我,站在你後面。」

我迅速轉過頭,我看著他還需要仰望他的,上大學的時候我已經有176cm了,半殘不殘的身高,可他少說也有189cm,我腦迴路閃了一下,警惕地問他「你是不是胖明?」

「我是!」

這個世界上不可思議的事情很多,正如我一開始所說的「緣分說來就來」。我意料不到,經過了這麼多年,胖明從蛻變成了大帥哥,正如一部電視劇里演的一樣,王子逆襲成功,而我也從悸動青澀的青春里走了一遭。

更令我意料不到的是,在那個論壇上的那個【你好大雄】是他,雖不在我身邊,卻陪伴我走過整個青春。

我問他,是從什麼時候開始就知道我的身份。

他說「你在論壇上發的第一條帖子,我就知道是你,只不過,我想靜靜地守候在你身邊,看著你成長而已。」

然而,這是我大學生活的開始,我就讀的學校離他的學校很遠。

每個周六我都會去他那裡,相比於周於軒和周海洛,他沒有任何負擔,他把我介紹給他的朋友還有同學。

論壇上有人問我:「你跟他在一起了?」

我說:「對啊,青梅竹馬,時隔多年,我也想不到我還能見到他。」

我還貼上我跟他一起牽著手的照片。

我的大學四年都是在這種幸福中度過的。

然而,人生還沒結束。

他知道到我很多東西,包括我的童年,我的成長,而我對他的了解......僅限於童年。

胖明的原名叫安明朗,很好聽的名字,當他說起這幾年他的遭遇的時候,我心裡酸得很。

他問我:「你還記得你又一次在論壇上問我過我一個問題嗎?那個問題我三個月之後,我才回復你,那段時間我一直在住院。」

三年前的某個日子,安明朗和家裡人曾想過要回北京一趟,從廣州出發一路北上,車上還放著我給他的那系列的公仔,沿途的風光跟他來的時候在火車上看到的不一樣,他們就當做一次旅遊,一次以新廣州人的身份去北京旅遊。

可是也是在那場歸途中,一家人只剩下安明朗活了下來。

在醫院躺了三個月,出院後,就等到了現在收養他的養父家裡,名字也換了,中間的「明」字換成了「時」字,只是一個偏旁之差,卻是昨日與今夕不同的人生。

他跟我說這件事的時候,我信了,畢竟這一份感情來得太不容易,所有的疑問我都不願意去思考,讓它漸漸埋沒在時間的長河之中。

可是跟「安時朗」相處的時間越久,我就越覺得不真實,破綻太多了,說話方式,還有對以前的許多事情的回憶,即使他可以對以前我們一起經歷過的許多事情都能說出來,可是還是掩蓋不了,「安時朗」不是「安明朗」。

大學的四年之後,又是一場畢業季。

而這一次,我還帶著他一起去海南的三亞,一樣的島嶼,一樣的海灘,以前那個酒吧的老闆還記得我,他一看,「哎!帥哥,四年不見,換男朋友了?」

我在他眼裡看得出對我的調侃,四年前跟周海洛的那場表白明明感動了無數人,王子和王子的夢幻之中,但愛情敵不過現實,甜膩之後的苦澀才是真實。

我跟「安時朗」坐在沙灘上。

那時也是夏季,海風依舊。

「安時朗,你到底是誰?」我問他。

他默不作聲,眼睛看著前方一望無際的海洋,不知道什麼時候,我的手被他緊緊地握著,繼而用力撬開我的五根手指,從手背緩緩而上,指尖與指尖交錯。

「不管我是誰,你只需要知道,我現在愛著你就行。」

「那......你會離開我嗎?」我心跳地極快,低下頭,偷偷地看向他那邊,不遠處的燈光與他的側臉剪影光暈,一時間,我錯以為,他就是安明朗。我說「亦或是,你願意陪著我一輩子嗎?」

「願意!」

海鷗「嗷嗷嗷!」地叫了幾聲。

周圍一片寂靜。

「你......把肩膀借給我一下。」

「怎麼啦?」

「借給我一輩子,不用還的那種。」

他到底是誰,誰會介意呢。

也許當年的安明朗在那場車禍中早已去世。

也許現在的安時朗,是某個與安明朗認識的人,出於對好友的臨終囑託。

替他照顧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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