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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勝吳廣起義真是因為暴政嗎?秦國的律法竹簡,和史書完全相反

大家在中學的時候都學過陳勝吳廣起義的那一段文章。在文章中說的天下大雨,道路不通,現在期限已經到了,按照法律應當全部被斬首。這個我們今天過去也是死,反抗也會死,還不如直接起義。於是這些人就直接高呼,王侯將相寧有種乎,然後起兵反秦,陳勝作為將軍,而吳廣作為都督。他們組成了一支農民起義軍,也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次農民起義爆發。

在1975年11月,在湖北省孝感地區的雲夢縣出土了一批秦國的竹簡。這些竹簡存在幾千年了,按理來講應該是全部腐爛,但是因為地下水的恆溫作用。所以這批竹簡保存的還是比較好的,經過考古學家之後發現這批竹簡有1000多枚,有80多枚殘片。之後分類整理,裡面的內容包括秦國的法律,以及其他東西,但是大部分都是法律。有各種法律一共六百來條。

其中在秦國法律的徭律有一部分條文是這麼寫的。國家徵發徭役,如果耽擱了沒有辦法過去了,按理來講應該罰二甲(就是兩副盔甲的價格)。如果只是遲到三天到五天的話,那將會被斥責。遲到六天到十天就要被罰一盾,超過十天就要發一甲。如果說因為大雨導致不能動工,只要說出原因,這些懲罰就可以免除。按照出土的秦國法律,秦國中對遲到者最高的處罰,也只不過價值兩副盔甲的罰款。陳勝因為大雨而導致遲到,是不會進行處罰的,反而會把徵發的命令取消的。

可以看到這上面的記錄和陳勝吳廣起義所說的大雨道路不通,期限已到,按照大秦律應當被斬是截然相反的。而原因到底是因為出土的秦國律法出錯了,還是秦國的法律規定只是表面這麼寫,根本就不是這樣執行的,或者是陳勝吳廣他們故意歪曲的法律,而誇張的遲到的懲罰。甚至是秦二世進行修改了法律,這是一個很值得研究的問題。雖然這個考古發現並不能夠推翻實際中的相關記載,但是這也給人們帶來了很多思考的空間以及研究。甚至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推翻了人們對秦國法律的認知。不過秦國當年之所以能夠打敗六國就是因為制度和法律比較仁慈。

總而言之,秦國的法律是絕對不苛刻的。而至於秦朝末期的暴政,這個屎帽子真扣不在秦始皇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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