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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明:南昌西漢海昏侯劉賀墓出土蹄型金的定名

原標題:趙明:南昌西漢海昏侯劉賀墓出土蹄型金的定名


Copyright? 本文原載於《中國國家博物館館刊》2018年第11期。作者趙明,文末有詳細作者簡介,版權屬作者,現經作者惠賜全文並授權推送,以饗讀者。因微信體例限制,文中表格以圖片方式呈現,圖片來源於原文或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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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

江西師範大學海昏歷史文化研究中心趙明教授在2017年10月14日南昌舉行的中國秦漢史研究會第15屆年會暨海昏歷史文化國際學術研討會上,曾報告《「麟趾」「褭蹄」考辯——試論南昌西漢海昏侯墓出土餅型金、蹄型金形制與定名》一文,指出海昏侯墓出土的三種獸蹄形狀的黃金不是「馬蹄金」,也不能稱之為「麟趾金」,而是有其特定的名稱——「褭蹄」。這篇報告的部分內容,經過修改、充實後,以《南昌西漢海昏侯劉賀墓出土蹄型金的定名》為題,發表在《中國國家博物館館刊》2018年第11期上。論文從古代文獻的記載和出土文物的特徵等幾方面進行考證,系統地論述了海昏侯墓出土的獸蹄形狀黃金的定名,應該是漢武帝太始二年命名的「褭蹄」,可稱之為「褭蹄金」或「金褭蹄」。「褭」並不是「馬」的異體字,它們的字形、讀音和含義都不相同。稱之為「馬蹄金」,是受到唐代顏師古注的影響,在文物定名上是值得商榷的。現經作者惠賜全文並授權推送,以饗讀者。


南昌西漢海昏侯劉賀墓


出土蹄型金的定名


文 | 趙明


內容提要本文根據現有文獻記載,認為漢武帝太始二年詔書中所稱的「褭蹄」與顏師古注釋所說的「馬蹄金」並不是同一器物,將兩者類比,故引起後世的誤會。「馬蹄金」是唐代以後才出現的一種對蹄型金的俗稱。根據「褭」字音義的分析,劉賀墓出土的蹄型金正確的名稱應該是「褭蹄」,是當時具有某種升仙信仰等特殊含義的「協瑞」物,而不是普通的蹄型金。文章還認為太始二年詔書中所稱「麟趾」也不是蹄型金,初步論證應為餅型金。所以,劉賀墓出土的目前稱之為「大馬蹄金」、「小馬蹄金」和「麟趾金」,都應該稱之為「褭蹄」或「褭蹄金」。因為,這些蹄型金口部四周的掐絲花型裝飾,反映了「褭蹄」的基本特徵。根據文物定名的一般依據,劉賀墓出土3種類型的蹄型金,根據其口部不同的花絲紋樣,應名為「套珠紋褭蹄」、「橢圓底褭蹄」和「素絲紋褭蹄」。


關鍵詞蹄型金;褭蹄;馬蹄金;花絲紋;定名



南昌漢代海昏侯劉賀墓(以下稱「劉賀墓」)共出土金器478件[1]。根據文物考古人員初步整理的數據披露,其中有圓餅型黃金(以下稱餅型金)385 件,被稱之為「金餅」;還有形制大小、長短、豐瘦不一、底面呈類圓或橢圓形的獸蹄型黃金(以下稱「蹄型金」)73件。這些蹄型金可分為兩類或三類,分別稱之為「馬蹄金」(大、小兩種)和「麟趾金」[2],與1973 年在河北定縣 40 號漢墓(墓主目前定為西漢中山懷王劉修,以下稱劉修墓)出土的 5件蹄型金形制、種類基本相同 [3]。「金餅」、「馬蹄金」或「麟趾金」之名已正式進入該文物的陳展說明。然而,「金餅」或「馬蹄金」不過是兩種黃金形態的概念,也可稱之為「餅型金」或「蹄型金」,與「麟趾金」不同,它們只是文物的類型而並不是文物的正式名稱。「麟趾金」則是對漢武帝時期出現的一種金器的專稱。學術界對各種餅型金、蹄型金的研究還很不充分,對其特徵、原始名稱(當時的通稱)尚未形成統一認識。過去研究戰國、秦漢時期的黃金形制與定名的代表性成果,主要有安志敏、黃盛璋、張先得等 3 篇論文。其他研究多在他們的基礎上加以闡釋和深化。這些成果將出土的類似圓餅形、圓形或橢圓形截面的黃金全部劃為金餅之列,但又根據其不同形製作了一定的分類。安志敏將這些黃金分為 5 式 [4],黃盛璋分為 3 式 [5],而張先得則分為 9 型(式)[6]。近年又有楊君對劉賀墓出土蹄型金名稱加以闡釋 [7],研究有一定的進展。但是,仍可在分類的基礎上,對歷史上出現的餅型金和蹄型金的規範定名進行深入探討。


目前,關於文物藏品的定名,還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或規範。有學者提出過一些定名的依據、基本因素或原則。例如,有的認為要根據文物藏品的特徵、質地和通稱來定名 [8],有的則指出首先應明確藏品名稱的實質或功用 [9],還有的提出要尊重藏品的原始名稱 [10],等等,這些論述互為補充論證,對文物定名顯然都具有一定的指導作用。然而,在給文物定名的實踐中,往往存在或多或少的隨意性,使得文物名稱不夠科學、完整和準確。這是因為文物多為歷史上的器物,尤其是一些非現代實用器物或發掘出土的古代文物,因其特徵、原始名稱或功用甚至質地,都需要經過文獻的對比考證、科技手段檢測等研究過程,才能確定比較令人信服的名稱。基於上述原因,本文主要依照張先得和楊君的分類,並參照一般的文物藏品定名因素,僅對劉賀墓蹄型金的定名,提出一點粗淺的認識。


「褭蹄」不是「馬蹄金」


張先得將所見蹄型金分為Ⅲ、Ⅳ、Ⅷ、Ⅸ4種型態。楊君在張先得分類的基礎上,再次進行了歸納整理,指出了這些類型的蹄型金應以漢武帝太始二年(前95年)更名黃金「麟趾褭蹄」劃線,將Ⅲ、Ⅳ型稱之為Ⅰa、Ⅰb型,認為是「圓形中空金餅」或「橢圓形中空金餅」;又將Ⅷ、Ⅸ型稱之為為「Ⅱa型馬蹄金、Ⅱb型麟趾金和Ⅱc型小馬蹄金」3種形式[11]。實際上,從製造工藝來說,這些蹄型金又可分為「一次性澆鑄成型」和「澆鑄後加工裝飾成型」兩大類。第一大類為張先得所分Ⅲ、Ⅳ型或楊君所稱Ⅰa、Ⅰb型,儘管形制上有一些差異,有的呈圓底或近似圓底,有的呈橢圓底,但是,它們外觀基本呈圓形,類似於截尖圓錐狀,中空,上口略小,斜壁,壁內外都有不規則的橫斜波紋,內壁有麻點,整體類似馬蹄殼或被截取的獸蹄,成品應為「一次性澆鑄成型蹄型金」,具體樣態繁多,在陝西、河南、南京、上海等地博物館均有收藏(圖一)[12],但其名稱在歷史文獻中並沒有明確記載。



圖一 上海博物館藏


一次性澆鑄成型蹄型金


圖片來源於原文



蹄型金(一次性澆鑄成型)


這一類型的蹄型金出土分布廣泛,據不完全統計,從上世紀60—80年代,在安徽壽縣、陝西西安、咸陽、河南鄭州、北京懷柔、河南襄城、扶溝、湖北宜昌、江蘇盱眙和遼寧新金、遼陽等地,零星發現類似蹄型金總數約50件(表一)。


表一 一次性澆鑄成型蹄型金數量統計


第二大類為張先得所分Ⅷ、Ⅸ型或楊君所稱Ⅱa、Ⅱb、Ⅱc型蹄型金,外觀呈典型的獸蹄殼形,中空,鑄模規整,工藝考究,口沿部掐絲貼花鑲琉璃面裝飾,外壁拋光,內壁麻砂面無波紋,顯然是在澆鑄後再經過加工裝飾而成,成品應為「澆鑄後加工裝飾成型蹄型金」。其中,張先得Ⅷ型外壁有若干道橫向波紋,在體量上又分大、小兩種,楊君稱之為Ⅱa型(圖二、圖三)和Ⅱc型(圖四);張先得Ⅸ型,楊君稱之為Ⅱb型,與Ⅱc型體量相當,外壁無波紋,體形比Ⅱa型或Ⅱc型更為修長(圖五)。



圖二 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院藏


澆鑄後加工裝飾成型蹄型金Ⅱa型(正面)


圖片來源於原文



圖三 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院藏


澆鑄後加工裝飾成型蹄型金Ⅱa型(側面)


圖片來源於原文


圖四 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院藏


澆鑄後加工裝飾成型蹄型金Ⅱc型


圖片來源於原文



圖五 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院藏


澆鑄後加工裝飾成型蹄型金Ⅱb型


圖片來源於原文



澆鑄後加工裝飾成型蹄型金Ⅱb型


「澆鑄後加工裝飾成型蹄型金」僅在劉修墓和劉賀墓中發現,出土總數卻有78件,分別收藏於河北省文物研究所和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院。



澆鑄後加工裝飾成型蹄型金Ⅱa型(正面)


楊君將「澆鑄後加工裝飾成型蹄型金」分為「Ⅱa型馬蹄金、Ⅱb型麟趾金和Ⅱc型小馬蹄金」,無疑比張先得分類要更為細緻。然而,問題並沒有終結。一是「褭蹄」是否可以簡寫為「馬蹄」?二是「褭蹄」含義與特徵是什麼?三是怎樣給劉賀墓出土的蹄型金定名?


在漢代文獻中,只有《漢書·武帝紀》中一條有關「麟趾」和「褭蹄」的記載,茲照錄如下:


(太始二年)三月,詔曰:「有司議曰,往者朕郊見上帝,西登隴首,獲白麟以饋宗廟,渥窪水出天馬,泰山見黃金,宜改故名。今更黃金為麟趾褭蹄以協瑞焉。」因以班賜諸侯王。[13]


對此,應劭解釋是「獲白麟,有馬瑞,故改鑄黃金如麟趾褭蹄以協嘉祉也」。這裡雖有「天馬」「馬瑞」之說,並未直說「褭蹄」即「馬蹄」。首次提到「馬蹄金」的是其下「師古曰:『既雲宜改故名,又曰更黃金為麟趾褭蹄,是則舊金雖以斤兩為名,而官有常形制,亦由今時吉字金挺之類矣。武帝欲表祥瑞,故普改鑄為麟足馬蹄之形以易舊法耳。今人往往於地中得馬蹄金,金甚精好,而形制巧妙。褭音奴了反。』」由於顏師古將「麟趾」釋為「麟足」,將「褭蹄」釋為「馬蹄」,並將唐代出土「馬蹄金」予以類比,從此,太始二年詔中的「麟趾褭蹄」才被泛稱為「麟趾金」「馬蹄金」。可見,在武帝太始二年詔中,「麟趾」和「褭蹄」是更名後的黃金之名,並沒有「馬蹄金」之說。後世沿用「顏師古曰」才開始將「褭蹄」稱為「馬蹄金」。換言之,是從唐代開始才有「馬蹄金」之名。所謂「馬蹄金」最初不過是形狀類似馬蹄殼的蹄型金的代名詞。


何謂「褭蹄」?現在一般認為就是馬蹄。此據應劭曰:「古有駿馬名要褭,赤喙黒身,一日行萬五千里也。」高誘注《呂氏春秋·離俗》「飛兔、要褭,古之駿馬也」曰:「飛兔、要褭,皆馬名也,日行萬里。」按應劭、高誘的描述,古代的駿馬「要褭」一天能跑上萬里,這在現實中是不可能的,在古代也不可能有如此神速的駿馬。實際上,「要褭」跟「麒麟」一樣,是一種傳說中的神獸天馬而不是人間的凡馬。「要褭」後來也寫作「騕褭」。但至今仍有學者將「褭」解釋為一種優良品種的馬,「『褭蹄』即馬蹄,『褭』為古良馬名。」[14],這就猶須予以辨正。


「要」是「腰」的本字。上古書中,「腰」多作「要」。《墨子·兼愛》:「楚靈王好士細要。」而《說文》衣部釋「褭」曰:「以組帶馬也。從衣從馬。奴鳥切。」[15]可見,「褭」,音niǎo;從字形而言,「褭」是一會意字,將「馬」裹在「衣」中,即用絲織品裝飾馬匹。「要褭」是因馬腰上披一種絲織品作為華麗的裝飾而得名。「褭」也作「裊」。漢代有爵「簪裊」,也作「簪褭」。《商君書·境內》:「故爵上造,就為簪褭。」王充《論衡·謝短》:「賜民爵八級,何法?名曰簪褭、上造,何謂?」顏師古注《漢書·百官公卿表》「簪裊」「以組帶馬曰裊。簪裊者,[16]言飾此馬也」,即採用了許慎對「褭」的解釋。「褭」本義不是馬,而是以「組」飾馬,又與「裊」通假,具有組帶飄動之意。因此,「褭」本不是馬的異體字,與馬不僅音不同,部首也不一樣。「褭蹄」不能以「馬蹄」代之。

顏師古釋「褭蹄」為「馬蹄」,是因為「要褭」乃傳說中的神馬名。他以為既然「要褭」是馬,「今(唐)人往往於地中得馬蹄金」,所以,類似馬蹄形狀的黃金就是「褭蹄」。但是,他沒有仔細分辨「褭蹄」與「馬蹄」異同,而是簡單地將當時從地下挖到的馬蹄形黃金比附漢代的「褭蹄」。另外,顏師古或許未見「褭蹄」的實物,以為漢代的「麟趾」和「褭蹄」就相當於唐代官制的「吉字金挺之類」的金錠。然而,西漢劉賀墓出土的73件蹄型金均為中空的殼狀物,而不是實心的塊狀物,其實不能比之為金鋌之類的金錠。顏師古指出「褭蹄」為蹄型金雖為不誤,但將唐人所稱「馬蹄金」比附「褭蹄」,使人誤解為「馬蹄金」之名於漢代即有。後人不詳「褭」的本義,反而將「馬蹄」異寫為「褭蹄」,顏師古將其所見蹄型金比附為「馬蹄金」,使後人產生誤會,以為只要是類似獸蹄形狀的黃金即為馬蹄金。


誠如楊君所說,應以漢武帝太始二年更名黃金詔書前後劃線,區分兩種不同形制的蹄型金。從目前出土的蹄型金分析,「一次性澆鑄成型蹄型金」當屬於太始二年以前既存的,「澆鑄後加工裝飾成型蹄型金」應是太始二年後統一製作的。前者的定名目前尚難以定論,或如師古曰「是則舊金雖以斤兩為名」,即黃金器物並沒有專有名稱,只以重量單位相稱;而後者顯然在黃金統一改名為「麟趾褭蹄」中獲得了正式的專有名稱。仔細分析太始二年詔書的內容,可以看出當時黃金改名的基本信息是,各種形制黃金,包括餅型金和蹄型金,全部改為「麟趾褭蹄」,而並非僅僅將蹄型金改名。漢武帝太始二年詔書中說「宜改故名」,也就是顏師古解釋的將黃金過去的名字改掉。黃金在秦朝名「溢」:「秦兼天下,幣為二等。黃金以溢為名,上幣」[17]。西漢以後名「斤」:「一黃金一斤」。臣瓚下注云:「秦以一溢為一金,漢以一斤為一金。」[18]「斤」和「溢」一樣,既是黃金的重量單位,也是武帝太始二年以前對金幣的稱呼。據黃盛璋考證,「考古出土大量地下遺物證明:餅型金與蹄形金餅皆在太始二年前早已出現,(太始二年)詔書不能作為麟趾金與馬蹄金的上限」[19]。這裡,黃盛璋所說的「麟趾金與馬蹄金的上限」,其實是指出了餅型金和蹄型金早已存在的時間,而其時並沒有麟趾金與馬蹄金之名[20]。太始二年詔對黃金更名鑄造、頒賜諸侯,也沒有將既存的餅型金和蹄型金銷毀,而是參照其基本形制改進工藝,重新鑄造新型餅型金和蹄型金頒賜給諸侯。對於餅型金,主要是統一形制、大小、重量和成色;對於蹄型金,則經過制模改造和焊貼、雕飾、拋光等工藝加工,適當增加品種,使之符合「褭蹄」的特徵。這說明,其他未經過制模改造和焊貼、雕飾、拋光加工的蹄型金,即張先得分類中的Ⅲ、Ⅳ兩型蹄型金(一次性澆鑄成型)不能稱為「麟趾」「褭蹄」。顏師古時代不清楚漢武帝改名黃金前後蹄型金之間的重要差異,只是簡單地將蹄型金稱作「馬蹄金」,造成後世對蹄型金名稱的誤解。他把太始二年後製作的「褭蹄」也稱作馬蹄金,就更與史實相悖了。事實上,太始二年詔之後,朝廷才參照原有的黃金器形,重新鑄造「餅型金」和「蹄形金餅」(筆者按:黃盛璋稱之為「蹄形金餅」並不貼切,因為,蹄形黃金從外形並不具有「餅」的扁平特徵),更名為「麟趾褭蹄」,並頒賜給諸侯王。劉賀墓出土的餅型金和蹄型金,即「麟趾褭蹄」,當屬於這時頒賜給昌邑哀王劉髆而傳至劉賀的遺物。除了「麟趾褭蹄」,劉賀墓中沒有發現其他類型的餅型金和蹄型金,這就證明了陪葬劉賀的黃金都是漢武帝太始二年改名並統一形制後的黃金製品。當然,還另有所謂「金版」不在太始二年詔書所列,但據稱可能只是作為黃金製品的材料儲備,而並非成品。據此判斷,劉賀墓出土的餅型金(除1枚小型之外)應名為「麟趾」,蹄型金則均應名為「褭蹄」。



「麟趾」並非蹄型金


關於「麟趾」的形制問題,過去學術界一直沒有取得統一的認識,它到底是圓餅形,或圓底獸蹄型,還是其他形式?眾說紛紜。自從考古工作者稱從劉修墓中發現「掐絲貼花鑲琉璃面麟趾金」[21]後,學者多從此說。張先得分類為Ⅸ型蹄型金,稱為「掐絲貼花鑲琉璃面麟趾金。中空。長斜壁,前壁傾斜度較大,後壁較短。底為橢圓形」[22]。這種蹄型金在劉修墓中只有1件,而在劉賀墓中則有25件之多。劉慧中等將劉賀墓這種蹄型金描述為「麟趾金中空,長斜壁,前壁傾斜度較大,後壁較短。底為橢圓形,其形似狼蹄」[23]。楊君將此類蹄型金分類為Ⅱb型:「麟趾金的特徵:大小近似Ⅱc型小型馬蹄金,形狀像一個狹長窄尖的靴子,其他如口外側黃金掐絲紋飾帶,口內部榫頭的設置,都與馬蹄金一致,僅紋飾帶的紋樣風格不一樣而已。」[24]這些都是根據出土文物形態作為定名的基本判斷。但這與大多數歷史文獻記載有所不同。文獻記載關於麟趾的主要特徵是類似馬蹄的「圓蹄」,而《河北定縣40號漢墓發掘報告》否定了文獻中麟為「馬足」或「圓蹄」的說法。發掘報告對橢圓底面的蹄型金定名為「麟趾金」,是依據王充所說「武帝之時,西巡狩得白麟,一角而五趾。角或時同,言五趾者足不同矣」[25],並認為:「如果照漢代人所說麟足為五趾,就不可能是圓蹄,而是可以分瓣的五趾。40號漢墓所出的麟趾金,近似趾瓣的形狀,度其大小和比例應是獸趾,又因漢武帝祥瑞只鑄麟趾和褭蹄兩種,沒有其他,而這種又不同於馬蹄,可肯定為麟趾無疑。」[26]胡金華認為,文獻中麟為「圓蹄」的記載有誤:「《漢書·武帝紀》中的麟『圜蹄』說乃是顏師古的註解,正文中並未描述麟之形狀,顏師古乃唐初之人,其註解必定加入了唐時對麟的認識,如《漢書》中明確記載了武帝所獲為『白磷』,而顏注中則變成了『黃色、圜蹄』。」[27]楊君則根據《史記》記載認為,漢武帝所獲白麟是偶蹄目鹿科動物,「對照這些鹿科動物的腳趾趾瓣,發現與海昏侯出土麟趾金實物極其相似。因此,麟趾金形制應是對偶蹄目鹿科動物腳趾單個趾瓣外形的模仿」[28]。這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考古工作者的判斷,可備一說。


不過,這一說仍可以予以討論。首先,從文獻上說,關於麟趾類似馬蹄呈圓形的記載並非是唐代才有的認識。孔穎達在《毛詩註疏》卷一《國風·周南·麟之趾正義》中引京房《易傳》:「麐,麕身,牛尾,狼額,馬蹄,有五彩,腹下黃,高丈二。」陸璣《毛詩草木鳥獸蟲魚疏》卷下謂:「麟,麕身,牛尾,馬足,黃色,員蹄,一角,角端有肉。」京房(李君明)是西漢宣元時期人,陸璣是三國時吳人。前者比王充時代更早,後者又比王充時代稍晚。顏師古採納他們的說法,認為麟為馬足圓蹄,必有其考慮,是比較慎重的。《漢書·武帝紀》載「元狩元年冬十月,……獲白麟,作《白麟之歌》」,「師古曰:『麟,糜身,牛尾,馬足,黃色,圓蹄』」[29],將京房《易傳》的「馬蹄」改為「馬足」,而保留了陸疏的「圓蹄」以自圓其說。《漢書·終軍傳》云:「從上幸雍祠五畤,獲白麟,一角而五蹄。」師古曰:「每一足而有五蹄也。」[30]由此可見,東漢王充「五趾」說與其同時代的班固「五蹄」說意思是一樣的,早已為顏師古採納,即將「蹄」作「足趾」解,認為麟趾是在「馬足」上長著5隻「圓蹄」。這固然罕見令人難以置信,但與王充之說並不矛盾。王充的「五趾」說並不能否定麟為「圓蹄」。


相反,麟趾是「偶蹄目鹿科動物腳趾」的說法與「五趾」或「五蹄」記載卻不相符。因為,偶蹄目鹿科動物的5個腳趾在進化過程中,第1趾已完全退化,第2趾和第5趾退化為懸趾或缺如,只有第3趾和第4趾並排著地,並沒有5個足趾,除非麟是一種還沒有退化完全的鹿科動物。所以,僅用「偶蹄目鹿科動物腳趾」比對蹄型金作為是否麟趾金的根據,尚難以自圓其說。在文獻資料尚不十分充分的情況下,就斷定「如果照漢代人所說麟足為五趾,就不可能是圓蹄,而是可以分瓣的五趾」,從而就認定橢圓底的蹄型金為麟趾金,這並不能令人信服。


其次,主張麟為偶蹄目鹿科動物的文獻依據不足。固然,《史記·封禪書》的記載,武帝「郊雍,獲一角獸,若麃然」,有司曰:「蓋麟雲。」言之鑿鑿,麃彷彿就是麟了。《漢書·郊祀志》沿用這一說法,「師古曰:麃,鹿屬也,形似麞,牛尾,一角,音蒲交反。」[31]「麞」即「獐」。《說文》:「麋屬。從鹿章聲。」《玉篇》:「與獐同。」《史記集解》引「韋昭曰:『楚人謂糜為麃。』」且不論司馬遷為何會用楚語記載麋鹿之屬,但他也只是說這種動物像麃的樣子,並沒有說它就是麃,況且「若麃然」的足趾是什麼樣,《史記》並沒有交代。不過,作為一種稀有的祥瑞,麟應是具有多種動物的特徵,「有司」不會輕易地將一隻獨角麋鹿認作麟。其實,在古代文獻中,關於麒麟具有鹿獐特徵的記載很多。《說文》稱「:麒,仁獸也,糜身,牛尾,一角。」又稱:「麟,大牝鹿也。」段註:「麟,大牡鹿也。牡,各本及《集韻》、《類篇》皆訛牝,今正。《玉篇》曰:『麟,大麚也。』是也。」[32]然而,有學者研究指出,麒與麟並無牝牡之分,雖屬鹿部,但傳統的鹿並不等於今天的鹿。「鹿稱原本為有角獸之泛稱,所指界限比今天的大得多」;「過去釋麒麟為大鹿或牡鹿的同時,又釋之為獨角獸,即說明其稱鹿者實屬『廌』所指,或有角獸中的獨角者所指。」[33]這說明,古人對有角的動物大都比附為鹿屬。司馬遷記載漢武帝「獲一角獸,若麃然」大概也是這個原因。故有司曰「蓋麟雲」不僅是因為它像鹿獐,而是它還應符合麟的「獨角」、「馬足」、「圓蹄」等各種特徵。


再次,目前關於麟的原型是什麼動物,學術界觀點不一。有幻想傳說動物說[34],有「四不像」麋鹿說[35],有麒麟為獐說[36],有印度犀牛說[37],還有認為漢代的麒麟是以鹿科動物為主要原型,融合了馬、牛、獨角犀等獸的局部特徵而塑造出的「混合體」[38],等等。單憑《史記》一條記載,還難以判斷麟究竟是什麼動物,它不一定是趾瓣狹長窄尖狀的偶蹄目動物。這種異獸蹄趾的具體形態,司馬遷並沒有明確記載,按王充說「五趾」也好,按班固說「五蹄」也罷,都是根據傳說而留下的記載。麟的顏色,按京房、陸璣、顏師古所記載,一般為「有五彩、腹下黃」或「黃色」,而武帝所獲「麟」或許是因染色體變異而產生的一種畸形動物。一為形似鹿獐但皮毛變異為白色;二為「一角」乃麟之最主要特徵之一;三為本應四蹄卻變異為「五蹄」或「五趾」,這才成為稀罕之物。《爾雅·釋言》:「趾,足也。」這是「趾」的本義。「麟趾」當為麟足,這才符合本義。顏師古注太始二年詔書中「麟趾」為「麟足」而非麟的「足趾」,但又根據常識來判斷動物不可能有5隻蹄子,所以,既稱麟「馬足」「,圓蹄」,又說「每一足而有五蹄(趾)」,結果留給後人難以自圓其說的困惑。因此,班固所說「五蹄」和王充所說的「五趾」仍可能指武帝所獲之麟有5隻蹄子,而非麟足有5隻足趾。儘管難以判斷這隻「白麟」究竟是有5隻蹄子的畸形動物,還是4足每足有5隻圓趾的罕見動物,但是退一步說,即便將「蹄」訓為「足趾」,那麼「麟趾」也應為圓形,才符合文獻的記載。劉修墓和劉賀墓出土的蹄型金,包括張先得分類Ⅸ型即楊君分類Ⅱb型,其實都沒有真正的圓形底面,或呈類圓形(類心形),或呈橢圓形,按文獻記載都不應稱之為「麟趾金」,而應稱之為「褭蹄」。將某種統一形態的餅型金稱之為「麟趾」,才符合武帝太始二年詔改名黃金的實際[39]。


「褭蹄」特徵表現及陪葬形式


劉賀墓出土的73件蹄型金,均是「澆鑄後加工裝飾成型蹄型金」類型,與「一次性澆鑄成型的蹄型金」相比,有一個共同的顯著特徵,就是「上部口沿外部周緣飾金絲掐成的一組紋飾」,「上口嵌琉璃面或玉面,通體拋光,十分華麗」[40]。早有學者指出,這種對黃金的藝術加工,反映了「漢代的掐絲和焊綴金珠工藝成熟」。劉修墓出土的蹄型金就是「掐絲工藝的傑作,同時也是焊綴金珠工藝的精品」[41]。簡而言之,掐絲工藝是將極薄的金片剪成細條,慢慢扭搓揉、拔制或擰成不同形狀的正花絲、素絲、反花絲、鞏絲、碼絲等不同的花紋金絲;金珠工藝是把金片剪成線,切成段,加熱後熔聚成渾圓的顆粒小金珠。然後,將掐成的金絲和熔聚的金珠組合成一定的幾何圖案,用白芨等粘著劑暫時固定於金器之上,再用硼砂和金粉按比例混合做成焊葯撒於其上,經加熱融化焊葯,冷卻後便達到焊接目的。高超的焊技會使焊後的圖案與金器渾然一體,幾乎看不出焊接的痕迹。劉賀墓出土蹄型金的花絲工藝顯然與之相同,將不同花紋金絲和金珠,作有一定規律的排列組合,焊貼在中空的蹄型金口沿部而形成了不同的紋飾。這些掐絲和金珠紋飾象徵著用絲織品纏繞在獸蹄之上。Ⅱb型蹄型金「後側有一金絲攢成的花蕾狀突起」[42],則象徵著纏繞獸蹄絲織品的花形結。顯然,以這種工藝來裝飾蹄型金的寓意與「褭」的「以組帶馬」之義十分吻合,即這些蹄型金是仿效傳說中「要褭」用絲織品裝飾神駿來進行藝術加工的。據研究,「漢代精美的掐絲和金珠工藝作品,可能由西方傳入」,「在中國出現約在公元前四世紀末,首先是在西北游牧民族地區流行,中原地區在西漢才有,東漢六朝時興盛,特別用於首飾和其他飾件上」[43]。因此,在口沿外焊貼金絲、金珠組成紋飾的蹄型金,無論是從模仿「褭」字的含義上看,還是從其裝飾工藝的源流上看,都可說明其原型是西北游牧民族地區「渥窪水出天馬」(即當時被認作傳說中的「要褭」)之蹄。這些蹄型金都稱之為「褭蹄」,應該不誤。


從劉賀墓中3種蹄型金陪葬形式也可以看出其確為「褭蹄」的端倪,即都具有同一種信仰和崇拜的「協瑞」含義。關於「褭蹄」含義,有學者撰文指出,「要褭」即《漢書·禮樂志》所載郊廟歌辭《天馬》中描述的「神馬」。「根據天馬所作成的馬蹄金不是貨幣,也不象徵普通的凡馬,而是包含著升天的含義」[44]。這是非常正確的。只是「馬蹄金」的表述,應按照武帝太始二年詔寫為「褭蹄」或表述為「金褭蹄」、「褭蹄金」,才能準確說明其非「凡馬之蹄」,而是助人升仙的天馬「要褭」之蹄。因為,「馬蹄金」的含義是後世所指馬蹄形黃金貨幣,「馬物蹄金」的「金」字是「金幣」的簡稱。而褭「蹄」並不具有普通貨幣的性質。


從發掘現場清理情況來看,在陪葬劉賀墓餅型金和蹄型金主要是放置在兩個地方,一是主槨西室的榻旁,一是主槨東室的內棺與外棺之間。西室榻旁裝金器的長方形漆盒蓋已經腐爛,但漆盒基本保存,可以看到187件餅型金和25件蹄型金是用不同的漆盒分開放置陪葬的。東室內、外棺之間裝金器的漆盒都已經腐爛,僅存殘片,已難看出金器原來放置的形態,但是可以判斷出這裡96件餅型金和48件蹄型金也是跟西室一樣,也是用不同的漆盒分開放置的。從這種陪葬形式推斷,第一,這些金器緊靠在墓主坐卧的榻或棺床旁,或許不是作為一般的財富象徵,而都是跟幫助墓主身體或靈魂有某種密切的關聯。第二,餅型金和蹄型金分開用不同的漆盒裝置,暗示了這兩類「協瑞」用的黃金可能具有不同的寓意。第三,楊君細分為Ⅱa型、Ⅱb型和Ⅱc型3種不同的蹄型金,則按照一定的排列規律,相互搭配成組,裝置於同一漆盒之中,如西室出土的1盒蹄型金基本上可以看出其原始排列擺放狀態(圖六)[45]。



圖六 2015年南昌海昏侯墓


蹄型金、餅型金出土現場


圖片來源於原文



以上三點說明,具有不同「協瑞」寓意的餅型金和蹄型金分成兩類分別放置陪葬,形制相同的餅型金為一類,應具有同一個名稱——「麟趾」;而蹄型金為另一類,儘管它們在形制上仍互有差異,也應具有同一個名稱——「褭蹄」。

簡言之,劉賀墓出土的蹄型金在漢代正式名稱就叫「褭蹄」。因為「要褭」是傳說中的神獸天馬,能「日行萬里」,它的蹄或有特殊形態,究竟是什麼樣的,只能參照實際中的馬蹄形進行藝術創造。漢武帝「渥窪水出天馬」雖不可能像「要褭」那樣神速,但可以其為模型製作「要褭」之蹄,或在其原型上加以想像,從而形成大小、胖瘦、長短不一,底面類圓形(有心形內陷)或橢圓形的3種「褭蹄」。這都是出於設計者和製作者的藝術想像,是源於生活高於生活的幾種藝術形式,與凡馬之蹄既相似又不同,本不足為怪。它們共同的標誌性特徵就是體現在蹄型金口沿外花絲金珠紋飾,象徵著「褭」的華麗風采,故73件蹄型金都應稱之為「褭蹄」,即黃金鑄造加工的「以組帶馬」之蹄—「褭蹄」。在劉賀下葬時,「褭蹄」與圓餅型「麟趾」(俗稱「金餅」)是分開放置的,如將這批蹄型金分別稱為「馬蹄金」和「麟趾金」,既與武帝太始二年詔書改名黃金的原意有違,也與考古發掘出土情況有所不符。



劉賀墓蹄型金的規範名稱


如上所述,按照文物定名的原則,對於劉修墓和劉賀墓出土的這3種蹄型金,首先應根據器型中的若干特點作簡要表達,其次要根據製作材料確定其質地,最後根據文獻考證出其原始名稱(即當時的通稱),從而決定這批蹄型金的規範名稱。


首先,可以參照楊君的類型細分,將這3種蹄型金分別定為Ⅱa型、Ⅱb型和Ⅱc型, 省略楊君對其名稱的表述。Ⅱb型跟Ⅱa型和Ⅱc型在造型上有明顯的不同,壁面斜長, 長壁與底面的夾角較小,底面呈橢圓形,故其形態特徵可以「橢圓底」作為表達詞。 其次,Ⅱa型和Ⅱc型蹄型金目前被稱作「大馬蹄金」和「小馬蹄金」,這些名稱在文物定名中是不夠規範的。這是因為大小、長短等量詞表達都是相對的,一旦出現新的類似器物,大小、長短量度與之不同,原定文物名稱則失去了參照意義,不能準確表達文物的性質。所以,文物在名稱上一般不出現「大」「小」「長」「短」等字樣。找出Ⅱa型和Ⅱc型蹄型金的互相區別的特徵,才是為其規範定名的關鍵。可是,要在名稱上規範表達Ⅱa型和Ⅱc型蹄型金的特點並不容易。從鑄造形態而言,這兩種蹄型金底部、口部和周壁的鑄形和大小比例基本一致,只是體積大小不同;有的底部有字,個別底部無字;底部有字又不盡相同,有的是「上」字,有的是「中」字,有的是「下」字;字的製造形式多為鑄字,個別為焊貼字,幾乎無規則可循。可見這兩種蹄型金在構造上幾乎沒有什麼差別,幾乎找不出可以形成規律的特點。然而,仔細觀察根據陳展的實物和已公布的照片,可以清楚地看到Ⅱa型和Ⅱc型蹄型金外壁面加工裝飾上細微的差別,主要在它們的壁面形似水波的紋飾和口沿外部的紋飾帶。Ⅱa型刻波紋一般有4道,Ⅱc型則一般為3道,可有的則只有2道,但這對於區分不同類型定名特徵比較難以歸納。只能根據它們的口沿外部花絲紋飾進行特徵的歸納。17件Ⅱa型蹄型金口沿部紋飾都相同,其中最主要的特徵是「滾珠絲製成的套珠紋」(圖七),簡稱為「套珠紋」,這在Ⅱc型蹄型金中是不具備的。因此,Ⅱa型蹄型金定名,可用「套珠紋」這一花絲紋的簡稱,作為的表達詞之一。



圖七 海昏侯墓型蹄型金(Ⅱa型)局部紋飾


(第2道紋飾為滾珠絲製成的套珠紋)


圖片來源於原文


再次,31件Ⅱc型蹄型金的口沿外部紋飾則又有5道花絲紋和6道花絲紋之分,而且,5道花絲紋組中又有不同,一組(Ⅱc5一)有碼絲紋無鞏絲紋,另一組(Ⅱc5二)有鞏絲紋無碼絲紋。6道花絲紋組中,則均有碼絲紋、鞏絲紋。將Ⅱc型蹄型金的3個花絲紋組與Ⅱa型花絲紋組進行比較可以看出,按從上往下排列,Ⅱc型蹄型金都具備第2道是正花絲紋、第3道是素絲紋和第4道是反花絲紋的顯著特徵,而這些紋飾在Ⅱa型蹄型金上是沒有的(表二)[46]。


表二 劉賀墓出土Ⅱa型和Ⅱc 型蹄型金


口沿外部紋飾對照


因此,可以將Ⅱc型蹄型金這些紋飾特徵選作定名的依據。根據文物定名從簡的原則,Ⅱc型蹄型金的定名,應在正花絲紋、素絲紋和反花絲紋中,選取字數少的「素絲紋」(圖八)作為表達詞之一。



圖八 海昏侯墓蹄型金(Ⅱc型)局部紋飾


(第3道紋飾為素絲紋)


圖片來源於原文


最後,Ⅱa型、Ⅱb型和Ⅱc型蹄型金都應結合器物的質地和上述所考「褭蹄」這一原始名稱(即當時的通稱)予以定名。據此,Ⅱa型蹄型金可稱為「套珠紋金褭蹄」,Ⅱb型蹄型金可稱為「橢圓底金褭蹄」,Ⅱc型蹄型金可稱為「素絲紋金褭蹄」。按照習慣稱呼,這些蹄型金稱作「褭蹄金」也未嘗不可。如果再結合史料中「今更黃金為麟趾褭蹄以協瑞焉」的表述,可知「褭蹄」這一專有名詞,在太始二年詔書中即具有黃金質地的含義,定名時應省略對質地的表達,故Ⅱa型、Ⅱb型和Ⅱc型蹄型金定名可直接表達為「套珠紋褭蹄」、「橢圓底褭蹄」和「素絲紋褭蹄」(表三)。



表三 劉賀墓出土蹄型金定名結構


附記:本文為國家社科基金重大委託項目「海昏侯墓考古發掘與歷史文化資料整理研究」(批准號:16@ZH022)階段性成果,並得到江西省社會科學「十三五」(2016年)規劃重點項目(項目編號16WTZD05)經費資助。


注釋:


[1] 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南昌市博物館、南昌市新建區博物館:《南昌市西漢海昏侯墓》,《考古》2016年第7期。


[2] 劉慧中、田莊、管群、譚景斌:《海昏侯劉賀墓出土馬蹄金、麟趾金意義探析》,《南方文物》2017年第1期。


[3] 河北省文物研究所:《河北定縣40號漢墓發掘簡報》,《文物》1981年第8期。


[4] 安志敏:《金版與金餅——楚、漢金幣及其有關問題》,《考古學報》1973年第2期。


[5] 黃盛璋:《關於馬蹄金、麟趾金的定名、時代與源流》,《中國錢幣》1985年第1期。


[6] 張先得:《記各地出土的圓形金餅——兼論漢代麟趾金、馬蹄金》,《文物》1985年第12期。


[7] 楊君:《馬蹄金和麟趾金考辯》,《中國錢幣》2017年第3期。


[8] 傅玉芳、任常中:《博物館藏品定名規範探討》,《中國博物館》1991年第1期。


[9] 張偉琴:《博物館文物藏品定名規範的再探討》,《中國博物館》1997年第4期。


[10] 桂星星:《試論博物館藏品定名特徵》,《黑龍江史志》2014年第1期。


[11][24][28] 楊君:《馬蹄金和麟趾金考辯》,《中國錢幣》2017年第3期。


[12] 楊君:《馬蹄金和麟趾金考辯》,《中國錢幣》2017年第3期,圖1、圖2、圖6-11。本文圖一攝自上海博物館;圖二見《大眾考古》2015年第12期;圖四、圖五、圖八,由楊軍供稿;圖三、圖六、圖七,由劉慧中供稿,謹致謝忱。


[13]《漢書》卷六《武帝紀》,中華書局,1962年,第206頁。


[14] 徐成:《略論我國早期黃金貨幣的形制及流通》,《貴州商學院學報》,2016年第2期。


[15](漢)許慎:《說文解字》,中華書局,1963年,第173頁。


[16]《漢書》卷一九《百官公卿表》,第740頁。


[17]《漢書》卷二四下《食貨志四下》,中華書局,1962年,第1152頁。


[18]《史記》卷三〇《平準書》,中華書局,1982年,第1417-1418頁。


[19] 黃盛璋:《關於馬蹄金、麟趾金的定名、時代與源流》,《中國錢幣》1985年第1期。


[20] 黃盛璋等將餅型金稱作「麟趾金」,蹄型金稱作「馬蹄金」,這在學術界曾是一個長期流行的觀點。然而,並非所有的餅型金都可稱之為「麟趾」,仍應以漢武帝改黃金名詔書為界,太始二年以後統一製作的餅型金才是「麟趾」。王永波:《漢代黃金鑄幣計量標記研究》,北京大學中國考古學研究中心《古代文明(輯刊)》,2005年,第4卷,第265-269頁;馬書波、王永波:《山東長清雙乳山漢墓麟趾金刻劃符號的判識》,《考古》2005年第1期。


[21] 河北省文物研究所:《河北定縣40號漢墓發掘簡報》,《文物》1981年第8期。


[22] 張先得:《記各地出土的圓形金餅——兼論漢代麟趾金、馬蹄金》,《文物》1985年第12期。


[23][42][45] 劉慧中等:《海昏侯劉賀墓出土馬蹄金、麟趾金意義探析》,《南方文物》2017年第1期。


[25](漢)王充:《論衡》卷一六《講瑞篇》,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261頁。


[26] 河北省文物研究所:《河北定縣40號漢墓發掘簡報》,《文物》1981年第8期。


[27] 胡金華:《西漢麟趾金辨析》,《中國考古學會第十五次年會論文集(2012)》,文物出版社,2013年。


[29]《漢書》卷六《武帝紀》,第174頁。


[30]《漢書》卷六四下《嚴朱吾丘主父徐嚴終王賈傳》,第2814頁。


[31]《漢書》卷二五上《郊祀志》,第1219頁。


[32](清)段玉裁:《說文解字注》卷十篇上,清嘉慶二十年經韻樓刻本。


[33] 金剛:《圖騰動物獨角獸原型考》,《內蒙古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05年第1期。[34] 楊伯峻:《春秋左傳注》,中華書局,2009年,第1680頁。


[35] 尹榮方:《麒麟原型為「四不象」考》,《社會科學戰線》1991年2期。


[36] 王永波:《也說「麒麟」》,《文史知識》1992年第5期。


[37] 王暉:《麒麟原型與中國古代犀牛活動南移考》,《中國歷史地理論叢》,2008年第2期;《古文字中「麐」字與麒麟原型考——兼論麒麟聖化為靈獸的原因》,《北京師範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9年第2期。


[38] 謝辰:《略論漢代的麒麟形象》,《中原文物》2011年第5期。


[39] 關於「麟趾」為餅型金之說,限於本文主題和篇幅,將另有專文展開討論,此不贅述。


[40] 劉慧中等:《海昏侯劉賀墓出土馬蹄金、麟趾金意義探析》,《南方文物》2017年第1期。


[41] 齊東方:《中國早期金銀器研究》,《華夏考古》,1999年第4期。


[43] 齊東方:《中國早期金銀工藝初論》,《文物季刊》1998年第2期。


[44] 韋正:《馬蹄金、麟趾金與漢代神仙信仰》,《南方文物》2017年第1期。


[46] 根據劉慧中等《海昏侯劉賀墓出土馬蹄金、麟趾金意義探析》製表。



作者簡介


趙明,1956年8月生於江西南昌,研究生畢業,歷史學碩士學位,教授。曾任江西師範大學歷史系副主任、文學院副院長、歷史文化與旅遊學院副院長、旅遊研究發展中心副主任、校長辦公室副主任、高教研究室主任、黨委辦公室主任、校長辦公室主任、校黨委委員、副校長、江西省高校中青年學科帶頭人、中國史學會第六屆理事會理事等。曾在《史學理論研究》、《中國史研究》、《中國經濟史研究》、《史學月刊》、《歷史教學》、《南方文物》、《江西師範大學學報》、《江西社會科學》等刊物上發表學術論文30餘篇,主編、合編、參編《中國古代軍旅百態》、《東漢軍事史》、《資政史鑒》等著作10餘種。承擔過國家社科基金重大委託項目、全國古籍整理規劃項目,中國軍事科學院重點規劃項目和江西省社科規劃項目以及橫向旅遊規劃項目,曾獲省教育廳、省社聯優秀社科成果二等獎和三等獎各2項。


本期編輯:肖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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