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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兒童維權10件典型案例發布


今天上午,北京市依法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布會舉行。會上發布了近兩年來全市婦女維權的10件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全市首例家教老師強姦猥褻學生而被宣告從業禁止的典型案例等。

此次會議由北京市婦聯聯合市高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市司法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舉辦。記者注意到,會上發布的10件典型案例中,既有全市首例家教老師強姦猥褻學生而被宣告從業禁止的典型案例,也有全市首例依法撤銷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的監護資格並指定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的典型案例,還有依法懲處校園欺凌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典型案例等,具有鮮明的典型性。

市婦聯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發布活動是繼2016年北京市首次發布全市依法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典型案例後的第二次發布,參與案例發布的單位不斷擴展,包括法院、檢察院、人力社保、律師、婦聯等方方面面。「這次活動,是深入挖掘依法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好案例、好典型、好經驗,宣傳維權成效,倡導全社會形成依法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良好氛圍,進一步增強婦女兒童維權工作實效的重要工作方法。」該負責人說。

市司法局相關負責人介紹,2015年至今,全市各級法律援助機構承辦婦女法律援助案件29133件,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5372件,有力地保護了本市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目前全市市、區兩級共建立了17家法律援助中心,並成立專門的婦女民非法律援助機構等。

「同時,在全市範圍內開展案件質量同行評估工作,對於群體性案件、複雜疑難案件,法律援助審查期限由法定的5個工作日縮短至3個工作日。今後將號召全市律師、法律工作者投入婦兒維權工作,進一步提高婦女、兒童法律援助的服務質量。」上述負責人說。

市檢察院相關負責人也表示,各級檢察機關深入開展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和法治教育工作。適當延伸檢察職能,開展未成年人臨界預防,對因不滿刑事責任年齡不構成犯罪的未成年人、雖不構成犯罪但有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主動聯合相關部門共同開展犯罪預防工作,盡量防止出現「小錯不管導致大錯」的情況。

典型案例

2016年4月至2016年12月期間,鄒某(男)作為王某(女)的家教老師,?利用給王某輔導功課之機,多次在自己家中或王某家中對未成年人王某進行猥褻,並且強行發生性關係。

一審法院判決鄒某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犯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二年;禁止被告人鄒某從事與未成年人相關的教育工作五年。鄒某以量刑過重為由上訴,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本案是北京市首例對性侵未成年人的被告人宣告從業禁止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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