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鍾書的「破俗」
原文 :《錢鍾書的「破俗」》
作者 |中國海洋大學副教授 張治
今天是錢鍾書逝世二十周年忌日,懷念先生。
雷勤風(Christopher G. Rea)主編錢鍾書研究新著目錄
短篇小說《貓》中,斜眼的批評家傅聚卿,把詩人蒲伯所言擅長「睨視」(leer)和「藐視」(sneer)的「批眼」(the critic eye)引為同道,從此文章也都「字裡行間包含著藐視」。美國漢學家雷勤風(Christopher G. Rea)對此有非常好玩兒的解釋,他說作者錢鍾書用「批眼」兩字,顯然是取「屁眼」的諧音,以雙關語獲得一種極度的戲謔效果。這讓我想起楊絳在《記錢鍾書與〈圍城〉》一文里提到,他們的女兒錢瑗曾被頑皮的父親要求臨摹一幅「有名的西洋淘氣畫」,「魔鬼像吹喇叭似的後部撒著氣逃跑」。這畫可以在《手稿集·外文筆記》第12冊中找得到,出自愛德華·福克斯的《風化史》插圖,時間在1961年元旦。
錢瑗臨摹《風化史》插圖,見於錢鍾書外文筆記手稿
作為大學問家的錢鍾書,與其他很多級別地位等同的學者之不同處,可能就在於他心性裡面存在著一個隱藏不住、隨時可能會蹦出來的頑童。這似乎可以看作是因童年情感挫折而導致成年後間歇性的行為退行。汪榮祖的《槐聚心史》一書,從心理學的視角對錢鍾書的自我進行多方面剖析,其中談到了他小時候因過繼給大伯而缺乏生父母的關照,殊少生活上的訓練,成年後面對社會人群多懷怯懦防衛之心,於是在家庭環境里建立了一個依賴妻女情感之補償的世界。我以為這麼說是抓住了一個關鍵問題。不過汪先生下文又以淡泊明志的心懷來判斷錢鍾書自我價值觀的取向,提到他經歷浩劫,體察人性之弱點,從此自居「山野閑人」云云,似乎還沒說透。在我看來,對「我們仨」的高度情感認同,沉溺於讀書抄書里的自我「抒解」,與政治上毫無志趣的表現,其實都是一種心理上不夠成人化的反映。我們之所以有「錢鍾書瞧得起誰」的印象,也許就是因為他不想進入這個成人化的俗世,只會像個頑皮的孩子看著每個人。
錢鍾書《論俗氣》,《大公報》1933年11月4日
1933年,錢鍾書發表了一篇隨筆《論俗氣》,裡面說,被批評為「俗」者,有兩個意義,一是「量的過度」,二是「他認為這樁東西能感動的人數超過他自以為隸屬著的階級的人數」:
可以感動「大多數人」的東西——此地所謂「大多數人」帶有一種譴責的意味,不僅指數量說,並且指品質說,是卡萊爾(Carlyle)所謂「不要崇拜大多數」(don"t worship the majority)的「大多數」,是易卜生(Ibsen)所謂「大多數永遠是錯誤的」(a majority is always wrong)的「大多數」。
二十歲出頭的人挑明了要和世俗里的「大多數」對著干,任個人而排眾數,倒是合乎五四後青年一代的「易卜生主義」精神。只不過錢鍾書不算是讀《新青年》長大的,他被父親吊打一頓從此發憤讀正經書(指的是《古文辭類纂》、《駢體文鈔》、《十八家詩鈔》)之前,小時候迷的是《水滸》、《西遊》、《說唐》、《濟公傳》,中學假期里看《小說世界》(前期)、《紅玫瑰》、《紫羅蘭》這些通俗小說雜誌。這裡面也有一個「俗」,卻是他從不厭倦的趣味和文化。
《紅玫瑰》雜誌封面
《紫羅蘭》雜誌封面
當然,錢鍾書也並非一味喜愛「通俗」,《管錐編》「《全後魏文》卷五四」一則說:
夫俳諧之文,每以「鄙俗」逞能,噱笑策勛;《魏書·胡叟傳》稱叟「好屬文,既善爲典雅之辭,又工爲鄙俗之句」,蓋「鄙俗」亦判「工」拙優劣也。「鄙俗」而「工」,亦可嘉尚。
可知「鄙俗」之文也有高下之分的。技癢之時,也難免要在這方面逞才氣、出頭地。哪怕是「鄙俗」裡面最等而下者,也想要隨手拈來做文章。《圍城》這部精心結構的小說,就「充斥著膽汁、嘔吐物和粘液」(史景遷語),《容安館札記》里也沒少討論經史詩文戲曲小說里關於放屁、手淫、鼻涕、口臭、排泄物、醜陋女性、病態畸形、蛆蟲怪物等等「丑的歷史」。翻閱錢鍾書讀明清小說的筆記,看他抱著孔乙己「茴字有幾種寫法」的樂趣,拿生殖器的幾個字眼變化出各種異體,令人想到這種對於語言禁忌上的故意觸犯,就是七八歲兒童中的常見行為。
這種有些近乎惡俗的「俗」,並不是錢鍾書年輕時批評的那個「俗」。前者,我們可以看成是讀書多了,於是察見的人性本真面目,直言不諱且講求「鄙俗」而「工」,反倒是不俗了。真正的「俗」,是虛偽矯飾,缺乏赤子之心,是《皇帝的新衣》里揣著明白裝糊塗的大多數臣民——之所以要裝扮成一個樣子來掩飾真相,恰恰是他們的後天規訓造成的:即認為我自己所見所感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對整個群體的認同和習俗規訓的遵守。而這正是與懷著頑童之心的錢鍾書格格不入的。
《容安館札記》第六百九十一則論安徒生《皇帝的新衣》一篇「諷世殊妙」
他談詩論藝,常譏嘲「俗手」、「俗子」,鄙薄「俗見」、「俗說」,獨具心眼地留意「違時抗俗」之學者,對之加以表彰。即便如不易免俗的袁子才,也能指出此公本是講求「學力成熟」的,但是這方面往往被人忽略,才造成空談性靈的不好影響,真相其實在於「性之不靈,何貴直寫」。《談藝錄》八六則,討論到袁枚與章學誠之相通處,言乾嘉考據之學興盛時,二人皆「特立獨行,未甘比附風會,為當世之顯學」,故雖一主性靈為詩,一主識力為學,卻是「所學不同,而所不學同」。不趨附「當世之顯學」,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認識到的錢鍾書的立身原則。大家會想到他晚年致友人書信里傳下的一句名言:「大抵學問是荒江野老屋中二三素心人商量培養之事,朝市之顯學必成俗學」。「朝市」就是「名利場」,他指導楊必翻譯薩克雷的Vanity Fair,即用此名稱,典出《鏡花緣》第十六回:「世上名利場中,原是一座迷魂陣」(《中文筆記》16:174,此三字下加圈)。
錢鍾書抄《鏡花緣》筆記,「名利場」三字下加圈
名利場上的顯學啊!這在今天是多麼刺耳扎心的字眼。傅雷書信中謂錢鍾書指導楊絳翻譯,有「語語求其破俗」之說。這個俗不是「世俗」、「風俗」、「俚俗」、「鄙俗」,而是作為「顯學」的「俗學」,也是「俗手」的意思。在我看來,無非才、學、識上的建樹,盡自己能力去掉那些阻礙智慧和真知的「迷魂陣」,若進一步則可再求高層次的發揮。不管後來的外語專家們如何指斥甚或詆毀楊絳的翻譯,我覺得有發揮處,但基本是做到了這樣的「破俗」,這離不開錢鍾書的指導。
至於錢鍾書怎麼刻薄地批評那些「俗學」、「俗手」,傅雷的書信里轉述了不少,不必再談。或者我們看過幾篇《容安館品藻錄》,簡直忍不住會想把開篇提到的那「批眼」的稱呼送給這個詞的發明者本人。但我們不要忘了錢鍾書的本意,他也許就是頑童心理作祟,不弄出些「精緻的玩笑」就無法消遣這喧鬧而又乏味的人生。你盡可以用什麼「論至德者不和於俗,成大功者不謀於眾」來抬升這種境界。我卻只記得他多次引用陳師道的詩《寄黃元》:「俗子推不去,可人費招呼;世事每如此,我生亦何娛!」不期造訪的客人前來「瓮中捉鱉」,記錄了一些不太理解的話拿去亂說,該是多麼討厭。還是書本里去尋中西方的古人對談吧,這有多麼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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