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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兩年,我和前妻復婚了,對我來說,一切都是最美好的安排」

我是東林夕亭,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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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世界上,總是存在這樣三種感情狀態:要麼兩個人愛得熾熱,誰也離不開誰;要麼兩個人愛得揪心,總是有很多問題;要麼兩個人愛得不溫不火,可以一直愛,也可以隨時分道揚鑣。

我們常看的電視劇,電影以及小說在講愛情和婚姻的時候,通常要麼是愛得熾熱的喜劇,要麼是愛得揪心的悲劇,很少有不痛不癢不溫不火的愛情或婚姻。然而,現實中,偏偏就這種不痛不癢不溫不火的愛情或婚姻居多,表面上看沒有什麼問題,但是深究了又有很多問題,而且處在這種愛情或婚姻中的人,往往想改變卻不去改變,於是就只能一直不痛不癢不溫不火下去。

我也不樂意去講這種不痛不癢的案例,因為沒有意義,既不能當做正面教材,也不能當做反面教材,真要寫可以寫很多,一抓一大把,但是我寫著感覺沒意思,你看著也會覺得沒意思,所以,乾脆不寫了,還是講一些正面教材或反面教材比較好,正面教材可以給大家正面的方向,反面教材可以提醒大家應該注意的問題,相對來講比那種不痛不癢的案例有意義得多。

下面,我們就來講一個正面教材和負面教材兼具的案例。


「離婚兩年,我和前妻復婚了!」

以前我有個同事叫阿召,他這個人剛進公司的時候,給人的感覺很神秘。有時候,他會很熱情地和大家打成一片,有講不完的笑話。但有時候又冷若冰霜,獨來獨往,跟任何人都不講話。

短時間內,我雖然摸不清他是什麼來路,但我能感覺到,他是個有故事的人。我對這一點相當敏感,從一個人的眼神中我就可以判斷出這個人是否有故事。

他表現出來的狀態其實跟我很相似,雖然我們平時交流不多,但是很聊得來,關係也算不錯。他熱情的時候我會配合他熱情,他冷漠的時候我從來不會去打擾。我知道他冷漠的時候是有心事的時候,他需要一個人獨處,需要一個人的空間。

後來,有個女同事追求他,在公司向他表白,其他人都在起鬨喊著「答應她」,而他卻違背了所有人的意願,拒絕了那個女同事。他的這個舉動,讓很多同事哦度覺得他是個狠心的人,背地裡有人說他不識抬舉,說他太高傲,那之後也都和他保持距離。

我依舊和他走得很近,我覺得沒什麼。愛情本來就是要看雙方意願,別人有愛他的權利,他也有拒絕的權利。而且,愛情是兩個人的私事,其他人沒必要摻合,我倒是對那些起鬨的人感到很反感,這種人很容易讓那些意志不堅定地人做出錯誤的決定。好在阿召有自己的主見,我覺得很好。

事後有一次我們在一起喝酒,聊到他被表白那件事時,我沒問他為什麼要拒絕,他卻主動交代了,說,「雖然她各方面條件都很好,也很符合我的擇偶標準,但我不能和她戀愛。東林,你知道為什麼嗎?」

我不想猜,而且這種問話方式我不是很喜歡,跟我們老闆一個德行。每次被老闆吊著胃口這樣問問題時,我都很頭疼。

不過他跟我們老闆不一樣,老闆是死皮賴臉非讓你回答不可,他沒有這樣做,他見我沒說話,就自己說了,「因為我心裡有個人,一直都只有那個人,我只愛她,她佔據了我的全部,我不想把我的心給別人。」

我問他,「那個人是誰?現在在哪?你們戀愛了嗎?還是說你在暗戀她?」

他說,「她是我的前妻,現在不知道在哪,我們離婚快兩年了,我依舊還愛她,放不下她,我總感覺我們緣分未盡,還有重逢的可能。」

聽到「前妻」這個詞,我懵了,完全沒想到的事,我以為他跟我一樣是個純粹的單身狗,沒想到有過婚史,這讓我對他有了新的認識。

我問他和前妻的那段婚姻,想知道發生過什麼,為什麼會離婚,他個神經病在這時候說,「我和前妻的事,以後找個合適的機會說吧!如果有朝一日我們重逢了,我一定跟你說。如果我們沒重逢,我就不說了。我離婚這件事都沒跟其他人說過,跟你說已經是破例了!」

不說就不說吧!我不喜歡強人所難,希望有朝一日他們能重逢!因為不是我的婚姻,我也無所謂抱不抱希望。

不過,我沒想到這個所謂的「有朝一日」沒過多久就來了。在他們離婚滿兩年的時候,阿召發了一條朋友圈,「離婚兩年,我和前妻要復婚了,對我來說,一切都是最美好的安排。」


「我命令你,立馬回到我身邊,我要跟你復婚!」

阿召的那條朋友圈讓所有人都很震驚,我算是冷靜的,因為我比別人知道他的情況多一點,其他人根本連他離過婚這件事都不知道。

第二天上班之前,那些先到公司的同事就開始聊阿召的事,紛紛猜測他是什麼情況,反正說什麼的都有。當阿召到了公司之後,有人不明就裡跟他道喜,有些說他隱藏太深,有些八卦地想知道具體詳情,不過,他都敷衍了過去。

那天,他辭職了,而且跟老闆說不做交接工作了,工資也不要了,只要放他走就行。我那個老闆是個財迷,只要走的人不要錢,一切都好商量,所以就同意他辭職了。他臨走之前跟我說下班之後一起吃飯,我同意了。

下班之後,我去了約定地點,這一次的氛圍和往日不同,他臉上洋溢著幸福和欣喜,全程一直是笑臉。

我問他,「現在你們重逢了,可以跟我講你們的故事了吧?」

他點點頭,「當然要講,喊你來吃飯就是兌現我之前說的話,就是要跟你講我們的故事的。」

他和前妻樂樂的故事,其實不複雜,我甚至可以用一句話去概括,就是我們開頭講的那種「兩個人愛得熾熱,誰也離不開誰」的一種關係。

他們在結婚之前有過長達五年的愛情,感情自不必說,很深厚。五年之後結婚,可以說是順理成章的事。只是,兩個感情太深厚的人,往往會眼裡不揉沙子,一旦遇到信任危機,會鬧得比那些感情不深厚的夫妻更嚴重。

他們婚姻中的信任危機,其實是一場誤會。

當時阿召公司聚會,他那天多喝了幾杯,吃完飯去唱歌的時候因為眯了一會兒,被幾個同事惡作劇在臉上和白襯衫上留下了口紅印。他醒來時並不知情,當回事醉醺醺的也沒留意,但是回到家裡之後,一切都亂套了。

樂樂本就是個有點任性的女人,而且和阿召在一起那麼多年感情很深,她當然不希望婚姻中有背叛。所以,當她看到阿召臉上以及襯衫上的口紅印時,瞬間就火了。

在樂樂看來,鐵證如山,阿召就是出軌了。而阿召沒有出軌,他沒辦法認錯,他一旦認錯,那就坐實了他出軌。結果,兩個人那天晚上一直在吵架,吵到最後,樂樂提出了離婚,阿召接受了離婚,誰也不肯讓步。

第二天阿召酒醒了,隱約想起昨晚的事情時,他後悔答應離婚了。他急忙給同事打電話,想知道到底是誰在他臉上以及襯衫上弄的口紅印。最後得知是幾個同事一起乾的惡作劇時,他氣急敗壞讓他們立馬過來給他作證,同時他跑去像樂樂解釋。但是樂樂什麼都不聽,她就是要離婚,而且拉著他一起去離婚了。

最後那些同事感到民政局時已經來不及了,在樂樂的催促下,他們已經辦好了離婚。他們幫忙解釋,樂樂不聽,說他們是串通好的。而阿召,連埋怨的話都說不出了,嘆了一口氣,絕望地離開了。

離婚後,樂樂走了,而且把他拉黑了。他找不到樂樂,辭了工作,之後離開了那座城市。

他當時想過在那個城市等樂樂或者尋找樂樂,但是他覺得自己在一個傷心地漫無目的地等待太凄涼,想來想去,覺得還是換一個城市比較好,他覺得如果老天有眼,如果他們緣分未盡,不管在哪裡,總會重新遇見的。

他沒猜錯,沒等錯,而且之前拒絕那個同事的表白也沒有錯,在他和樂樂離婚剛滿兩年的時候,樂樂打電話給他,上來就說,「為什麼離婚那麼久了,你都不找我復婚?膽兒肥了是嗎?」

阿召是了解樂樂的,她用這種語氣說這種話,他已經猜出結果了,但他沒有解釋,只是呵呵傻笑。

樂樂問他,「我們曾經的約定還算數嗎?你說過一生一世只愛我一個,無論如何都不會離開我,不拋棄不放棄,這些話還算數嗎?」

阿召說,「算數!」

樂樂突然話鋒一轉,說,「算數還不來找我?我命令你,立馬回到我身邊,我要跟你復婚!我現在在南京,你到了打電話給我!」

阿召說,「好的,遵命!」

這就是全部事情的經過,見我聽得入神,他停頓了一會兒,說,「有情人終成眷屬,即便是離婚了,也還能重新成為眷屬。當時我們離婚時我就有預感,我們並不是真的離婚,並不是一輩子的離婚,只是暫時分開一陣子。雖然這一陣子是兩年時間,不過對我來說,一切都是最美好的安排。這兩年時間裡,我更加深刻地認識到我愛她,放不下她,我也深刻認識到自己之前的錯誤,所以才不會和其他同事走得太近,我不能再允許同事在我身上惡作劇。」

那天晚上,他說了很多話,我們喝了很多酒,很晚才回去。第二天他就啟程去了南京,她們復婚了,重新回到了幸福之中。


東林夕亭情感建議:

之所以說他們的故事是正面教材和負面教材兼具,是因為有優點有缺點,有值得其他人學習的地方,也有值得其他人引以為戒的地方。

值得其他人學習的地方就是:阿召能夠在離婚後不打擾前妻,能夠管好自己,能夠吸取以前的教訓,能夠有主見地對待自己的感情生活,能夠坦然地對待過去。他其實真要打擾前妻,完全可以做到,只是他不願意那樣做。雖然他沒說,但是我知道他不想那樣做。

值得其他人引以為戒的地方就是:男人在結婚後一定要和婚姻之外的異性保持距離,不然就有可能出現背叛婚姻的事。不光要和異性保持距離,而且在外要管好自己,別給別人惡作劇的機會,不然很容易弄巧成拙。雖然當初在他臉上以及襯衫上惡作劇留下後紅印的是幾個男同事,但這種證據在他妻子看來,那就是出軌,她沒辦法聽他解釋。

一段婚姻,成敗都在於細節,也講究「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對婚姻有好處的事,哪怕再小的事,你都應該好好做。對婚姻有壞處的事,哪怕再小的事,你也不能做,一定要管好自己,凡事三思而後行,多想想後果。如果你能做到在細節上不犯錯,那更不可能犯大的錯誤,整體上不犯錯,不背叛,不破壞婚姻,那你的婚姻才能一直幸福下去。這些,希望每個人都用心記住。(文/東林夕亭,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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