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在監考時發現學生抄襲,口頭批評後學生回家跳樓自盡
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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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在監考時發現學生抄襲,口頭批評後學生回家跳樓自盡,學校和教師要負刑事責任嗎?
據2018-12-18 澎湃新聞 江蘇省溧陽中學高二男生李華(化名)因抄襲,被班主任口頭教育,班主任還要求他次日向全班做檢討。但在受到批評幾個小時後,該16歲男孩從自家小區的樓上縱身而下。孩子過世後,其父親李單(化名)悲痛萬分,認為溧陽中學在教育學生上處理不當才會引發如此後果。而溧陽中學及溧陽市教育局則認為,學校及老師在教育孩子上並無不妥——班主任要求學生寫檢查做檢討,是一種正常的教育手段,且當事教師的教育行為沒有違反上級相關規定,也沒有違反國家法律的禁止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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