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文史 > 小偷偷電瓶被電死,車主賠償5萬元!

小偷偷電瓶被電死,車主賠償5萬元!

文:木舒 來源:辣筆小尖椒

昨天我看到了一則非常荒誕的新聞:

在一個月黑風高的夜晚,有位男子潛入了小區偷電瓶。就是那麼不巧,他在偷車的時候不慎觸碰到了電線,直接被電暈了,因為是深夜無人及時搶救,最終死在了電動車前......

警方判定小偷負全責,但那時電動車車主還出於「人道主義」給了小偷家屬2萬塊錢......

可這不是結束!幾個月後,小偷家屬直接將車主和物業告上了法庭,理由很「充分」:

你要是不給電動車充電,我家人去偷車不就不會被電死了嗎?!所以你得賠我20萬!

還有你物業,你怎麼能讓外人隨便進入小區呢?管理不當!你得賠我5萬!

小偷偷東西身亡,被偷的人還得賠錢......感情是車主拿著刀架著脖子逼著他去偷得嗎?

當然了,業主確實存在了私拉電線的行為,所以最終法院還是判了:車主和物業一共賠償小偷家屬5萬元,車主2萬,物業3萬。

但最尷尬的發生了,小偷家屬耍賴稱之前沒有收到過車主的兩萬塊錢人道補償,而後謊言被戳穿又一口咬定那只是精神損失費,最後業主又自認倒霉的掏了2萬塊......

有句老話叫做「會哭的孩子有奶吃」,我倒是覺得現在可以改成「會耍賴的家屬有錢收」。

確實,在上面的案件里,車主和物業或許真的該負一部分責任,但這個世界上,多的是無下限的耍賴,讓人覺得荒誕。

更讓我覺得荒誕的是,前段時間在公交車上,一對老夫妻吃著糍粑上了公交車,沒想到大媽突然被糍粑堵住了氣管,呼吸困難,司機師傅立刻幫忙將大媽送去醫院,但最終大媽還是不幸身亡。

之後,大爺很生氣,要求公交車司機為大媽的死負責,理由是:「都怪你!你要是阻止我們吃東西,她不就不會死了!」

司機師傅很委屈吧?現在大爺大媽誰敢惹???還阻止你吃東西??怕不是阻止的話,你直接上來搶方向盤咯?

而在上個月,北京一男子醉駕無牌摩托後撞上了路邊的垃圾桶後死亡,他的父母將村委會告上了法院:垃圾桶擺放位置不當,附近沒有警示牌,索賠76萬......

在野生動物園無視規定私自下車被老虎咬死,要動物園賠償。在高鐵站為了逃票翻越站台被卡死,起訴高鐵站。自己騎車摔倒了,起訴路政部門。本身就得了癌症治不好死在了醫院,起訴醫院和醫生......

如果舉例子,真的會出現太多太多。

「倒哪訛哪」「死哪訛哪」......

人一旦死亡,在生者眼中就不再重要,他們只關心,能靠著你這個「死亡的籌碼」換得多少的錢。

有些人是有理,是該得的。但還有些人早在金錢面前喪失了該有的良心和道德。

2

如果說上面的例子還能說「死者為大」,你還會發現,還有很多人正自私的活在這個世界上,將不要臉用到了極致。

前段時間在杭州西湖,公園保安發現了護欄旁放著三個行李箱,以為是有人丟失了行李。

他擔心失主找不到會著急,又害怕有人會偷盜,就站在行李旁寸步不離的等了兩個半小時。

但是主人還沒來,最終保安把行李帶到了服務點。又是報警又是調取信息,費盡周折聯繫到主人後,結果主人悠悠回答:我故意放那兒的,就知道放在西湖邊不會丟。

原來是她嫌棄行李太重,故意把行李丟在了路邊,然後自己跑去遊玩去了。

真的我都不知道該用什麼樣的詞來形容。

我敢保證,如果行李丟了,去大鬧服務點,辱罵工作人員「不負責」,甚至大罵杭州的人一定會是這個說著「我相信不會丟」的人。

你自己倒是方便了,有想過給別人添了多少麻煩嗎?

而在生活中,靠著這種「不要臉」的勁頭,去「綁架」別人的人又是少數嗎?

前幾天看到了一則網友吐槽。

她的家是某二線城市,名下房子有非常好的學區,她已經畢業,而且又在外地也用不上了。於是她的姑姑找上門來:

「反正你還沒孩子要讀書,你就把你的房子過戶到我女兒名下吧,這樣她孩子就能在這個學校讀書了。而且這房子也夠大還沒人住,我們全家正好搬過來照顧她,她上學也方便。等她畢業了,我們再把房子還給你!」

這位網友一臉懵逼。她家孫子現在才讀小學,說得輕巧,畢業就還,可名字變成別人的,就算有協議也沒啥用,誰知道會變成什麼樣?不怕一萬就怕萬一啊!

所以她拒絕了轉讓,本來還想說可以讓他們先住著帶孩子讀書的,也不準備收房租什麼的,可還沒來得及說對方就炸毛了:「真沒良心!真小氣!你又不是沒錢,幫點忙怎麼了!虧我們還把你當親人!」

這一句話說完她是又氣又無奈。這些年,需要錢他們家給了,需要工作也幫找找了,而又從他們手中得到過些什麼?沒有!

我們經常會被問一句「怎麼了?」

換個位置怎麼了?

插個隊怎麼了?

讓個位怎麼了?

幫我看下行李怎麼了?

原諒一下孩子不懂事怎麼了?

......

可問題就處在這個「怎麼了」!

憑什麼????

「升米恩斗米仇」就這樣出現在了生活里。

當一個人把你對他的好當做是理所當然後,就開始變本加厲!到了那時一旦你拒絕,他只會記得你的「壞」,卻從不會想到曾經你曾對他們有多好!

有的時候,在問別人為什麼的時候,請首先問問自己憑什麼?你給過別人什麼?

沒人有義務去幫你,幫你是人情,不是義務!

3

俗話說的好「死者為大」,死者、弱者我們都該尊敬。

可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變了。死、弱好像突然就成為了耍賴、不要臉的籌碼。會哭的孩子有奶吃,會撒潑的人有錢拿。

普天之下他最大,四海皆內都是他媽。

在很多案例里,那些在大眾看來無理取鬧的家屬,最後都如願的得到「人道主義賠償」。

意思就是:你無罪無錯沒責任,但是因為對方畢竟是一條生命,所以你還是賠一點吧。雙方各讓一步,這件事就這麼算了

我一直無法理解這種人道主義,因為在我看來賠償了一個人,後果卻是無窮盡的。

未來會不會出現了一種「高尚」的死法:絕對不能在家死,死一定要死的有「價值」

想死的人、沒得救的人全都去各種公共場所碰瓷去了,反正都是死,何不為自己的家人賺最後一筆錢呢?

未來又會不會出現更多的道德綁架:因為我老我弱,所以你必須無條件的幫我,你不幫我就是沒有良心。因為我又老又弱,所以即使犯了錯,你也不能罵我罰我!

遇事想到的是先甩鍋、推責,高舉著「死者為大」的牌子,但本質上不就是在碰瓷、訛詐嗎?

可好人又得罪誰了呢!難道就因為沒死,就活該去背鍋?

4

沒有邊界的心軟,只會讓對方得寸進尺;

毫無原則的仁慈,只會讓對方為所欲為。

我們為什麼要對罪犯極其寬容,為他們找各種借口開脫,卻要受害者注意名聲、委曲求全、沉默是金?

我們為什麼就因為一方死亡,天平就無限傾斜?

我們為什麼要去遷就一些人「無理」的要求,委屈自己為別人的「不要臉」買單?

如果面對此類事件,一直都採取和事老的原則,息事寧人,各打五十大板,想著吃虧是福。

可或許就是因為「要臉」的人為「不要臉」的人買單的次數太多了,才讓他們肆無忌憚。

打著保護弱者的旗號,干著破壞社會規則的勾當,那社會的底線是不是只會越變越糟糕,人與人之間的信任值是不是只會越來越低了?

最終真正的輸家又會是誰?

精選好物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讀史開眼界 的精彩文章:

揭開封存的史事!史書上不可能看到的東西!
小夜燈加濕器,顏值超高,從皮膚潤到心!

TAG:讀史開眼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