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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後,他才告訴我,這套房子是前女友的!

同居後,他才告訴我,這套房子是前女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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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那年,我26歲,大學畢業後,留在了這個城市打拚。

之所以和這個叫大壯的男人相親,是因為介紹人告訴我,他有點小帥,在市區還有一套房,足足一百多平,且裝修精緻。

坐在我面前的大壯,剃利落的平頭,穿白色的襯衫,臉上泛著青色的胡茬,男人味十足。

而且,在大家普遍都把相親規格定在星巴克一杯咖啡的大環境下,他請我吃正宗的日料,可見對初次見面的重視。

我們相談甚歡,一頓飯吃了三個小時,我想,彼此都應該是有好感的。

於是,在送我回家的時候,大壯搖擺著胳膊,想牽我的手,我沒有拒絕。

我們沿著濱江路走了很長一段,這段距離差不多是我平時上班路程的三倍,可是我蹬著高跟鞋,甩著小手袋,走得虎虎生風。

02

在愉快的交往了48天後,我們互相到對方家裡拜訪。

當然,我的房子拿不出手,那麼小一間,還是租的,於是我們去了大壯的家。

在他家裡,寬大的客廳,明亮的卧室,亮晶晶的燈具,我滿臉都是掩飾不住的喜悅。

大壯熱情地向我介紹他的廚房,並且說:「以後,你可以在這裡大展身手。」

對女人最隆重的讚美,莫過於向她宣布,你可以做這裡的主人,我承認自己有些飄飄然了。

大壯的手熱得發燙,緊貼著我的掌心,於是我整個人也熱了起來。

卧室的窗帘是那種米色的透明薄紗,透過那層紗,日光被過濾得平靜又溫馨。

大壯就在這暖暖的日光下,擁吻了我。

03

愛情是完美的,家庭餐是溫馨的,所以我覺得不該計較一些細節。

比如大壯沒有交出他的工資卡,我已經正式搬過來好幾個月了才反應過來,在家裡做飯沒關係,可好像不應該連買菜也是我付錢。

後來連物業費也是我順便交了,有一次單子在茶几上連續放了一周,大壯愣是沒發現。

但是,如果硬要算賬的話,我也沒怎麼吃虧,因為我支付的伙食費和水電費,加起來剛剛抵消掉房租。

當我恍然大悟這個問題時,才發現自己的手在狠命擰那幅米色的薄紗窗帘,恨不得把它撕下來。

04

可是到了晚上,大壯回來,我仍然很開心。

畢竟,這是我選的,我喜歡的男人,我喜歡他滿身荷爾蒙的氣息,喜歡他對我沒有保留的好。

雖然大壯很吝嗇,但是,他會記得我說過的每一句話,記住我在意的每個細節;出差在外時,會一天幾個電話向我報備;即便燒一條魚,他也會把刺挑乾淨,夾給我。

晚上,他總喜歡把我摟在懷裡,緊緊的,並不止一次的對我說:「曾經,我也不顧一切地愛過,遇見你後才知道,自己還有那麼多的好運氣,我們結婚吧。」

有一次,為了考驗考驗他,我認真地問:「結婚以後,可不可以,把房子加上我的名字?」

大壯緊摟著我的手瞬間抽了回去,一點掩飾都沒有。

我哭了,也是一點掩飾都沒有。

當所有面具被撕下,被子里裹著的就是兩個從身體到心靈,全都赤誠相對的男女。

05

大壯不能將房子加上我的名字,因為,這套房子根本就不是他的。

準確地說,是兩個人出的首付,然後大壯辛辛苦苦供七千多塊的房貸,房子卻只寫了前女友的名字。

這是大壯曾經表達愛情的方式,有點衝動。

可是愛情有一天死去了,他們分手一年多了,前女友卻不肯把名字改過來,總之就是不負責任地走了。

這就可以解釋,為什麼大壯月收入近一萬塊,卻總是荷包空空,對我如此吝嗇。

06

前女友是大壯在一次旅行中認識的,當時他們跟的團出了點意外,兩個人被困在荒山野嶺兩天兩夜。

也就是那48小時的患難與共,彼此決定要一輩子在一起。

他們許下這個諾言的時候,是真誠的,後來相處不下去,互相抱怨和憎恨,也是認真的。

當大壯光著身子在被窩裡交代完這段情史,我久久都沒有說話。

說真的,我很妒忌那位前女友,她曾經得到過一段多麼全力以赴的愛情。

而我卻沒空計較這些,我想的是,這位前女友,因為這套房子,還將持續糾結於我們的生活中。

我住了她的房子,收了她的男人,卻也背負了他們的債務。

這個賬,怎麼都算不清。

07

我仍然在這套房子里做飯,打掃,穿過卧室和客廳,去陽台晾曬我的內衣。

只是,我不再煲湯,那個太費燃氣,我改為炒菜,一葷一素,也不過二十塊錢。

我開始計較自己的支出,因為不甘心,畢竟付出得再多,也是為別人供房子。

每每想起這個,我全身每個毛孔都溢滿憂傷。

我們第一次吵架,是因為我不小心把碗掉下去,地板被砸了一個坑。

大壯很心疼,說了句:「你就不能小心點?」

「我的確應該小心點,畢竟這是別人的房子,我又不是這裡的主人。」

當我說出這句話時,大壯的臉很僵,然後看著我收拾行李。

當行李箱快合攏時,他跑過來抱住了我。

我哭了,順勢也下了台階。

08

家裡的電腦上,有大壯的QQ號,自從有了微信後,他很少登錄,密碼很簡單,他告訴過我一次,我就記住了。

然後,我改掉了他的密碼,上去溜了一圈,我發現他的前女友仍然在,只是兩個人再沒有過交談,記錄還停留在一年前。

我想,曾經的患難與共,不是說抹去就能抹去的。

我更想知道,如果大壯主動對前女友示好,那個女孩是否會心軟回頭。

大壯是個好脾氣的男人,如果前女友回頭,也許,他就不會太在乎我的離開。

我甚至想,他或許不過是需要一個女人,需要一個替他共同擔負生活開支的女人,這個女人可以是我,也可以是別人。

不得不承認,想到這一點時,我心裡又酸又疼。

09

當試探的火苗冒出來後,怎麼都無法熄滅。

於是,我以大壯的名義和口吻,在前女友的空間留下許多足跡,包括翻看她的所有日誌、相冊,並曖昧地留言。

我在大壯的空間發心情記錄,深情懷念了那次旅行遇險,和那個與他一起遇險的女子。

我的文采比工科生大壯強一點,而且清楚記得大壯告訴我那次事件的所有細節,寫到後來,連我自己都相信,這樣共同經歷患難的兩個人,本來就該生生死死在一起,分開,是上帝對他們犯了罪。

半個月後,我發現前女友來空間訪問的痕迹,心裡一痛,但還是忍住了。

二十天後,我又以大壯的名義,在QQ上和前女友說話,請求她回來。

當前女友在網路那端說「好」時,我心裡的疼痛,再也忍不住,排山倒海般襲來。

10

約前女友回來的那天,我把大壯的密碼不露痕迹的改了回來。

離開的時候,我甚至在廚房煲了一鍋豬腳湯。

下午五點,當大壯下班回家時,他一定不會及時發現我的消失,因為他馬上就會等到另一個香氣四溢的女孩來敲門。

我不願再想像接下來的細節,因為此後的一切,都與我無關了。

我租了一間更小的房子,把全部行李搬進去後,便擠得連過道空間都沒有了。

這一天,我坐在行李箱上,狠狠地哭了一場。

只是哭的時候,我也搞不清,是哭自己凄涼的處境,還是哭失去的那個男人。

11

失戀之後,我的世界一片灰暗,每天醒來就喝酒,醉了繼續睡,好像只有醉著睡著,才不會這麼痛苦。

閨蜜見我一副自暴自棄的樣子,迅速地給介紹了一個新男人,用她的話說,舊的不去,新的不來!

閨蜜知道我的心結,她給我介紹了一個住別墅、開奧迪的男人,當她問我要不要見見時。

我猶豫了半響,心底有個聲音說,見!當然要見!

那些雞湯文不是說告訴我們,要想從一段失敗的感情中恢復,最好的辦法是重新開始新的戀情。

我迅速從床上坐起來,化了精緻的妝,穿上高跟鞋,裹上那條最顯身材的裙子。

那男人不錯,雖然歲數有點大,可是很面善,他帶我去了一家五星級酒店,吃的是義大利菜。

一大串洋氣又精緻的菜式上來,道道都比日料高檔許多,美味許多,奢侈許多。

可是,無論是這個坐在對面的男人,還是一桌子精緻的菜式,我再也找不到心動的感覺。

12

飯過三巡,那個男人的手越過桌布,準確地握住了我的手。

他說:「我一眼就很喜歡你,我有個兒子,五歲,很聰明很可愛,也不調皮,希望你能接受。」

我的眼神越過男人殷切的目光,直接投射到他身後的玻璃牆壁上。

我看見自己那張小小的臉,如果不是燙了頭髮,抹了口紅,分明就是個黃毛丫頭。

我真的可以做一個五歲男孩的後媽嗎?

可以嗎?

13

午夜的大街上,我沿著濱江路獨自前行,我從來不知道原來這條路這麼長,一步一步走,會這樣辛苦。

通過這樣的一個夜晚,我也深刻地了解到,某些男人會這樣沒風度,被拒絕後,連送人回家的程序都省略了。

我索性脫掉高跟鞋,光腳走在冰涼的水泥地面上,又疼又痛快。

夜風襲來,我打了一個哆嗦。

在還沒想清楚一些事之前,我發現自己已經拿起手機,撥了一個熟悉的號碼。

卻怎麼也打不通,佔線,一直佔線。

我愈加瘋狂,咬緊牙,非要打通不可,心裡一個聲音在吶喊,陳大壯,你給我接電話!

我承認自己後悔了,後悔一手炮製了大壯與前女友的複合。

從離開那天開始,疼痛就持續在全身蔓延,直到失去理智。

我蹲在馬路上,像瘋子一樣痛哭。

14

那天晚上,我像一個丟掉心愛玩具的孩子,在難過中,沒有洗漱就睡了。

不知道是不是在夢裡,電話響了,大壯的聲音在那端激動到近乎失真。

他說:「高小雅,惡作劇有意思嗎?一聲不吭的就搬走,有意思嗎?現在如你所願了,我和她要結婚了,你終於成功甩了我這隻大包袱,是不是很有成就感?」

我聽見一聲尖嘯,自我的咽喉衝出。

我大叫:「不,不要啊!」

當我睜開眼睛醒來時,發現自己在床上,真的是做了一個夢。

我看著破舊的窗戶,和滿是灰塵的天花板。

心裡想,如果把牆壁粉刷一下,換幅窗帘,換套沙發,再添個男人,會不會好一點?

這時候響起了敲門聲,敲得很急很粗魯,好像我再不打開,就有人破門而入了。

15

門外站著大壯,旁邊還有大壯的行李。

看見我,他一把抱住我,說:「小雅,我考慮清楚了,你比什麼都重要,分手了就是分手了,如果她堅持不肯更名,我寧願不要房子也要你;另外,我也和她已經說明白了,房子的問題,必須要徹底解決。」

陳大壯原本有兩個選擇,要麼前女友妥協,把房子還給他;要麼兩個人複合,重新開始;可是因為我,他有了第三個選擇。

我心裡一陣按捺不住的喜悅,我微笑著,流淚著,各種滋味湧上心頭。

曾經我以為,房子遠比愛情重要的多,所以,在和大壯見面之前,是他的房子讓我產生了好感。

現在我才知道,遇見一個肯為了愛情捨棄房子的男人,是多麼的難能可貴。

只是,大壯可真傻,傻的令人髮指,他知不知道現在房價多貴。

16

看著大壯和他單薄的行李,我什麼都說不出來。

我記起了剛剛還在思考的問題:即使是出租房,如果把牆壁粉刷一下,再換套窗帘,換套沙發,再添個男人,會不會好一點?

我給了自己肯定的答案。

所以,當大壯問:「我沒有房子了,你還要不要我?」

我聽見自己乾脆地說:「要。」

文:劉小念 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權請聯繫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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