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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貞觀之治」,也只是餓不死罷了

問:「康乾盛世」不能算盛世,那「貞觀之治」呢?

文 | 諶旭彬

很遺憾,所謂的「貞觀之治」,也只是一個餓不死的「盛世」。

按唐代的戶籍制度,民眾有「課戶」和「不課戶」兩類。前者主要指家中有男丁、需要承擔賦役的自耕農和半自耕農,後者主要指享有免賦役特權的官僚及其部曲奴婢。官僚吃飽吃好自然不成問題,部曲奴婢是官僚的私有財產,也不會隨隨便便就被餓死。

所以,「貞觀之治」能否算作「盛世」,主要得看那些自耕農和半自耕農活得怎麼樣。

這方面,學術界已有很充分的研究。比如,晏金銘的考據結論是,貞觀民眾至少需要拿出收成的四分之一交給朝廷:

「一家『課戶』,如能擁有耕地五十畝,全年生產糧食(粟或稻米)五十石,每年須無償地將其中的十一石二斗貢納給國家,占農業生產收穫總量的百分之二十二強,再加上各種雜徭、附加等稅,則在百分之二十五以上。這是就正常年景而說的,如遇水旱蟲蝗等自然災害,糧食歉收,那就不是百分之二十五了。至於那些『受田』二三十畝乃至十畝五畝的貧下戶,……他們的賦役負擔,則不是全年糧食生產收入的百分二十幾,而是百分之三四十甚至五十以上。這樣苛重的賦役剝削,顯然遠遠地超過了農民的實際負擔能力。……貞觀年間『課戶』的負擔竟高達全年農業生產收穫總量的四分之一以上。難得的『治世』尚且如此,其它朝代就更不用說了。

另一位學者王士立也得出了相近的數據,且認為餘糧只夠民眾維持最低的生活水準和最簡單的再生產需求:

「貞觀時期……寬鄉農民受田百畝,如都種糧食,中常年景一年可得粟百石左右。但是這百石的收穫物,約有四分之一要交給國家。……以一家五口計算,歲食米三十六石或粟六十石。除去口糧尚余栗十五石,加上其它副業收人,大致可維持全家穿衣、修理和購置炊具、農具、送往迎來和養生送死等費用。這只是維持最低的生活水平和維持了簡單再生產的條件。若遇豐稔,其境況可能要好一點;如遇凶歉,則境況還要差些。受田三十畝的狹鄉農民,中常年景只能得粟三十石,加上其它副業收人,除去租調,即使不以庸代役,也只能是糠菜半年糧的生活了。」

亦即:所謂「貞觀之治」,不過是百姓終於過上了餓不死的日子。當然,較之隋末亂世遍地餓殍,已經好了很多。

學者韓國磐通過研究敦煌和吐魯番的出土文件,得出結論:

「天寶時的農民生活,並不像舊史所渲染的那樣美滿,根據敦煌和吐魯番發現的物價資料的探討,好的只能勉強維持生活,差的必至破產流亡。所謂『開元盛世』尚且如此……」

亦即:這種餓不死的日子,自「貞觀之治」一直延續到了「開元盛世」。

台灣學者吳章銓的研究結論,也與上述三位基本相同:

「(唐初)平常人家耕地三十餘畝,可以養活三四口,家庭人口再多,便要忍飢耐寒了。如果所耕的是上好田地,土地生產力好,那就寬裕些,如果是貧瘠田,就很難支持。」

其實,貞觀君臣也很清楚,自己造出的只是一個餓不死的盛世。

貞觀四年,李世民「狩於鹿苑,見野人多襤褸」,很多窮人連衣服都穿不起。

貞觀五年,李世民擬修造洛陽宮,民部尚書戴胄上奏,批評朝廷賦役繁重,沉痛說道:

「九成作役,余丁向盡……亂離甫爾,戶口單弱,一人就役,舉家便廢……。入軍者督其戎仗,從役者責其餱糧,盡室經營,多不能濟。」

大意是:陛下修築九成宮,把徵兵役後剩餘的民間壯丁全征完了,百姓家中有一個人去服役,全家生計就要陷入困頓。服兵役要自己準備器具,服徭役要自己準備糧食,舉全家之力,也沒法置辦齊備。

貞觀六年,李世民心癢難耐想要去泰山封禪,魏徵勸阻他不要搞事,理由是:從伊水和洛水往東,一直到泰山、東海,「茫茫千里,人煙斷絕,雞犬不聞,道路蕭條」,遠不是什麼「盛世」景象。

貞觀十一年,李世民往懷州遊獵。有人上奏,批評朝廷長期勒令「山東眾丁」營造宮苑,還說如今的徭役「不下隋時」,可與暴隋相比,懷州、洛陽以東「殘人不堪其命」,老百姓都要活不下去了。太宗對著侍臣發怒,說這種批評是在詆毀君王,「有似咒詛」,與詛咒一個性質。

同年,還有侍御史馬周上奏說,本朝人口不及隋朝的十分之一,但徵發徭役卻不遑多讓,「供官徭役,道路相繼,兄去弟還,首尾不絕,遠者往來,五六千里,春秋冬夏,略無休時」,老百姓被朝廷的徭役折磨得死去活來,「臣每訪問,四五年來,百姓頗有怨嗟之言,以陛下不存養之」——我下基層調查,底層百姓對朝廷怨聲載道,認為陛下你根本不在乎他們的死活。

貞觀十三年,李世民執意發兵攻打高昌,河西百姓全都遭了秧,「飛芻挽栗,十室九空,數郡蕭然,五年不復」,百姓或死於徭役,或為逃避徭役而成為流民,總之是被朝廷逼到了十室九空的地步。

也是在這一年,魏徵上奏批評李世民的愛民之心不能有始有終,「年以來,天下疲於徭役,關中之人,勞弊尤甚」,百姓被朝廷的徭役弄得精疲力盡,關中百姓尤其慘,「脫因水旱,谷麥不收,恐百姓之心,不能如前日之寧帖」——如果遇上水旱之災,作物歉收,吃不上飯,恐怕會有人起來造反。

也是在這一年,史書記載,「吳楚巴蜀之地二十八州飢,人相食」。

貞觀十五年,房玄齡,高士廉路上遇到少府少監竇德素,詢問為什麼又在修太極宮北門。竇把二人的詢問上報給李世民,李世民大怒,對著房玄齡,高士廉大罵「關你屁事」(何預君事),此後,「朝臣都不論事」,眾人緘默不言。

貞觀十六年,李世民下發詔書:「自今有自傷殘者,據法加罪,仍從賦役。隋末賦役重數,人往往自折肢體體,謂之『福手』、『福足』,至是遺風猶存,故禁之。」大意是:自今往後,再有百姓膽敢弄斷自己的手足,以求逃避朝廷的賦役,不但要依法治罪,賦役也不能因為殘疾而免除。李世民在詔書里把民眾自殘手足歸咎於「隋末遺風」,當然純屬狡辯,如呂思勉所言:

「是時役苟不重,民安肯自傷殘?」

如果不是朝廷的賦役逼得百姓活不下去,誰會狠得下心來自殘手足?如果不是民間自殘手足的現象已經很嚴重,李世民也不至於下這樣的詔書。

貞觀二十二年,李世民準備二次進攻高麗,徵發劍南道民眾造船,民眾欲用錢來代替勞役,結果「州縣督迫嚴急,民至賣田宅、鬻子女不能供,谷價踴貴,劍外騷然」——賣房子賣田產賣兒女,也沒法繳足朝廷所定的役錢,只有外逃一途,民眾外逃,無人耕種,糧價隨之暴漲,社會遂陷入騷亂動蕩,同年,因不堪賦役,「眉、邛、雅三州」民眾起來造反。

貞觀二十三年夏,李世民死。

民生如此糟糕,在後世支撐起「貞觀盛世」這個概念的,其實只有李世民那些虛心接受但從不執行的納諫遊戲。

比如,貞觀四年,李世民對身邊的侍臣們說:「大造宮殿、池苑、台閣,是帝王所喜歡的,也是百姓不喜歡的。朕能夠自我控制,只要百姓不喜歡,朕一定順從他們的意願。」回頭他就下詔大興土木,要營建東都洛陽,結果被大臣張玄素一番毫不留情地擠兌後,暫時放棄。

到了第二年,剛剛建完仁壽宮的李世民,再次將營建洛陽宮提上日程,民部尚書戴胄再三勸諫不要修,他給戴胄升了官,然後將自己的洛陽宮修得極為奢華,如《資治通鑒》所載,「鑿池築山,雕飾華靡」。類似的情況,也發生在修築九成宮等事情上。

李世民的納諫,只是一種治術遊戲。他逢諫必納,還喜歡對進諫者大加賞賜,但他的行動幾乎沒有什麼改觀。獎賞了諫臣之後,想去遊獵,仍然會去;想修築新的別宮,仍然會修。

略言之,終貞觀之世,民眾始終處於一種餓不死、活不起的困頓境遇。而這,又與李世民所信奉的「百姓無事則易驕,勞役則易使」的理念直接相關。

他的這種理念,是對自商鞅、韓非而下的法家愚民、弱民思想的直接繼承。

商鞅的原話是——「民貧則力富,力富則淫,淫則有虱。……故國富而貧治,重強。」——民眾貧窮,就會有求富的上進心;富有之後,就會「淫」,有多餘的想法,想要求學、經商;民眾有多餘的追求,對國家不是好事,是害國的「虱子」。要讓國家富有,就得讓民眾始終保持在貧困線上。

韓非子的原話是——「凡人之生性也,財用足則隳於用力,……君人者雖足民,不能足使為天子,而桀未必以為天子為足也,則雖足民,何可以為治也?」——人的本性,是財富充裕後就會想要別的東西,在生產上變得懶惰。君主再如何滿足民眾的慾望,也不能讓他們做皇帝,而且像桀那樣的人,做了皇帝也未必滿足,所以,滿足民眾的慾望,不是治國的正確路徑。

所謂的「貞觀之治」,實際上是一場典型的「外儒(形式主義的納諫)內法(將民眾困在飢餓線上)」遊戲。

(完)

晏金銘,《唐貞觀年間「課戶」賦役負擔考釋》,湖南師範大學社會科學學報,1982年第3期。

王士立,《對貞觀年間農民生活狀況的初步探討》,河北師範大學學報,1983年第1期。

韓國磐,《唐天寶時農民生活之一瞥——敦煌吐魯番資料閱讀劄記之一》,廈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1963年第4期。

(台)吳章銓,《唐代農民問題研究》,「中國」學術著作獎助委員會,1963,第12頁。

以下凡史料原文,均取自《貞觀政要》、《舊唐書》及《資治通鑒》,不再一一贅注。

呂思勉,《隋唐五代史(下)》,北京聯合出版公司,2014,第887頁。

諶旭彬,《貞觀盛世,與唐太宗的「表演秀」沒什麼關係》,短史記2018年2月7日。

魏徵,《十漸不克終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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