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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文帝是如何主張喪禮從簡的?

原標題:漢文帝是如何主張喪禮從簡的?


漢文帝是如何主張喪禮從簡的?


漢文帝劉恆,西漢第三代皇帝,是漢高祖劉邦的第四子;母親薄姬,雖然在宮中地位不高,但處事淡泊,為人謹慎;劉恆七歲被封為代王,就國於偏遠的代地(今山西境),薄氏也隨子就國,從此遠離宮幃是非之地。劉邦去世,呂后專權,劉邦諸子多為呂后所害。至呂后去世,劉邦諸子只剩下了淮南王劉長和代王劉恆。這也算是劉恆的避禍得福吧!


呂后八年(公元前180年)七月,呂后駕崩。九月,諸呂被太尉周勃、丞相陳平等諸臣誅除。因惠帝劉盈無子,而呂后所立少帝非惠帝之子,故被廢黜,經諸臣權衡,遂擁立代王劉恆繼承皇帝位,是為漢文帝。


漢文帝在位二十三年,其基本國策就是:休養生息。他在位其間,勵精圖治,從諫如流,把國家帶入了「文景之治」的繁榮時期。司馬遷在《史記.孝文本紀》中,是這樣評論漢文帝的:「漢興,至孝文四十有餘載,德至盛也。」就是說,漢朝立國至文帝己有四十餘年了,文帝治國,德行最好。一個有作為的皇帝,除了有符合實際的治國方略和用人之道外,必定還會有精闢的言論流傳於世。現從《史記.孝文本紀》中,選出部分可以古為今用劉恆語錄來,以資借鑒。


劉恆說法制:漢文帝前元元年(前179年)十二月,文帝在與大臣們討論司法問題時說:「法者,治之正也,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今犯法已論,而使毋罪之父母妻子同產坐之,及為收帑,朕甚不取。其議之。」用今天的話說就是:「法令是治理國家的準繩,是用來制止暴行,引導人們向善的工具。如今犯罪的人已經被治罪,卻還要讓他們無罪的父母、妻兒和兄弟連坐並罰款,我認為這種做法很不可取。請討論。」他還說:「朕聞法正則民愨,罪當則民從。且夫牧民而導之善者,吏也。其既不能導,又以不正之法罪之,是反害於民為暴者也。何以禁之?」翻譯過來就是:「我聽說法令公正,百姓就忠;判罪得當,百姓就服。而管理百姓,並引導百姓向善的是官吏。如果官吏既不能引導百姓向善,又不能以法令為準繩公正地判罪,那就是在殆害百姓,並使之犯罪呀。還怎麼能談得上禁止犯罪?」

在討論時,對劉恆的這兩段語錄,司法大臣們也提出了不同看法,經過一番激烈的爭論,最終廢除了民怨極大的連坐罪以及向罪人收繳罰款的條文。遺憾的是,這隻限於劉恆時代,以後仍連坐如初。到了明、清,連坐罪更是令人髮指了,朱棣在處死方孝孺時,還創造出一個株連十族的罪名。由此可知,在專制時代,百姓的命運完全繫於皇帝個人德行的好壞。


劉恆說自己:漢文帝前元二年十二月,在兩個月內連續出現兩次日食後,文帝即詔告各地官員:「…。令至,其悉思朕之過失,及知見思之所不及,匄以告朕。及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者,以匡朕之不逮。因各飭其任職,務省繇費以便民。」直譯就是:「…。接到詔令後,你們都要認真想想我的過失,包括你們知道的、見到的、想到的,所有我做得不夠的地方,懇請你們告訴我。還要推舉賢良公正,能直言敢諫的人,來補正我的疏漏。因此,官員要履行各自的職責,減輕百姓的徭役,節省官府的費用,做利於民眾的事。」


古人認為:兩個月內連續出現兩次日食的異常天象,是上天在向天子示警,警告天子必需糾正過失。此時的漢文帝並沒有把責任推諉到別人身上,而是自責自糾並下詔讓官員幫助自己糾錯。這與後世那種文過飾非,把人禍歸罪於天災的作法相比較,簡直判若雲泥。


劉恆說批評:漢文帝前元三年三月,文帝曰:「古之治天下,朝有進善之旌,誹謗之木,所以通治道而來諫者。今法有誹謗妖言之罪,是使眾臣不敢盡情,而上無由聞過失也,將何以來遠方之賢良?其除之。……自今以來,有犯此者勿聽治。」用今天的話說是:「古代君王治理天下,在宮庭外設有進善言的旗幟和批評朝政的木牌,用來打通建言治國方略的途徑和招徠進諫的人。可是,現在的法令中,有誹謗領袖罪、妖言惑眾罪和顛覆政權罪,這就使得大臣們不敢完全說真話了,而做皇上的也就無法知道自己的過失了。這樣下去,又怎能招攬到天下賢良之士呢?政府應廢除這些阻礙言論自由的法律條文。……從今以後,都不能以任何言論來治罪。」


終文帝一朝,不以言論獲罪,始終堅持了下來。一個皇帝能倡導言論自由,並懂得言論自由對天子,對政府的好處,懂得「防民之口,甚於防川;堵,則泛濫,疏,則通暢。」的道理。這在封建王朝殊為可貴。可惜的是,這種言論自由在專制時代的存在都是短暫的。好的政策會因一人的存在而興盛,也會因一人的故去而廢止,即「人亡政息」。所以,言論自由在專制時代,從來都是曇花一現的(後重現於唐太宗朝)。沒有民主的社會制度作保證,哪裡會有言論的自由。

劉恆說農業:在漢文帝前元三年元月和前元十三年五月,文帝分別說過:「農,天下之本,其開籍田,朕親率耕,以給宗廟粢米。」「農,天下之本,務莫大焉。今勤身而有租稅之賦,是為本末者毋以異,其於勸農之道未備。其除田之租稅。」前一段語錄的意思是:「農業是天下的根本,我要開闢籍田(皇家的耕田),親自帶頭耕種,生產供應宗廟祭祀用的穀物。」後一段語錄的意思是:「農業是天下的根本,沒有什麼比這更重要的了。現在農民辛勤地從事農業生產卻還要交納租稅,這就使務農和從商沒有區別了,這樣是不利於發展農業生產的。我們應當免除農田稅賦。」


在農耕文明時代,一個皇帝如果不重視農業,無異於動搖國家的根本。漢文帝能親自耕種籍田,了解農民之需求,提出減免農田之稅賦,作為一個高高在上的皇帝,實屬不易。難怪文帝一朝能夠五穀豐登,六畜興旺。


劉恆說生死:漢文帝後元七年(公元前157年)六月,文帝崩於未央宮,終年四十六歲。其遺詔曰:「朕聞蓋天下萬物之萌生,靡不有死。死者天地之理,物之自然者,奚可甚哀。當今之時,世咸嘉生而惡死,厚葬以破業,重服以傷生,吾甚不取。」「其令天下吏民,令到出臨三日,皆釋服。毋禁取婦嫁女祠祀飲酒食肉者。」「毋發民男女哭臨宮殿。」「歸夫人以下至少使。」將以上遺詔合併解釋為:「我知道天下萬物的萌芽生長,最終沒有不死的。死是天地間的常理,是萬物間的自然規律,沒有必要過分悲哀。當今之時,社會上都是喜生而怕死,為了厚葬死者而不惜損家破業,為了服重孝而不惜傷及身體,這是我最不贊成的。我死之後,詔令天下官吏和百姓,從令到之日算起,服喪三日就可以除去喪服。三日後,恢復人們的正常生活,婚慶娛樂,飲酒吃肉,概不禁止。我的喪禮從簡,不要組織男女群眾到宮殿前來哭靈哀悼,以免影響他們的生活。下葬以後,後宮夫人以下的嬪妃一律遣散回各自的娘家。」


多好的臨終囑咐啊!漢文帝至死都在提倡節儉,施行仁政。可惜他的兒子,也就是漢景帝劉啟,沒有聽得進去。劉恆死後,劉啟徵調了京城附近各縣的士卒一萬六千人,內史所統轄的京城士卒一萬五千人,去做安葬棺槨的挖土,填土等活計,辜負了他老子節儉辦喪事的一片苦心。


漢文帝劉恆在位二十三年,雖未開疆拓土,卻能倡節儉,薄徭賦,行仁政,養民生。漢初的社會經濟之所以能夠得以迅速恢復,百姓能夠安居樂業,漢文帝功莫大焉。劉恆確實是個好皇帝,尤其是兩千多年前那些充滿了仁愛和智慧的語錄,就是放在時下,也是值得執政者們認真研究研究的。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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