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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門神被武松打敗後請盧俊義那樣的師門高手助拳,結果又會怎樣?

江湖上有一句話,叫做「江湖事,江湖了。」武松與蔣門神的快活林之爭,純屬江湖恩怨,但是有人壞了規矩江湖犯了江湖大忌,這才釀成了血濺鴛鴦樓血案,打虎英雄武二郎也只好落草為寇,從此與功名利祿漸行漸遠。

其實快活林原本就是一個小江湖,「有百十處大客店,三二十處賭坊兌坊。」這其中金眼彪施恩就是龍頭老大,因為他手下有八九十個「拚命囚徒」,不但要收取正當經營者的保護費,就是從事特種行業的美女們,也要先給施恩繳納一定的費用,然後才能從事經營活動。施恩的做法,在當時是約定俗成的慣例,他收了錢,然後為大家提供保護。

蔣門神蔣忠要憑著胳膊粗力氣大,手下也有一幫兵痞,想要奪取快活林的管理權,按照江湖規矩,也是無可厚非的。因為所謂團練士卒,其實就是民團,跟魯智深那種正規軍是兩個概念。蔣門神在張團練手下混飯吃,而張團練帶領的人馬,屬於位列禁軍、湘軍之後的「鄉兵」,宋朝軍制,兵分五種:禁、廂、鄉、蕃、土(弓)——大致是這個意思,筆者說的未必正確,因為本文說的不是宋朝軍制而是江湖規矩,所以張團練屬於什麼軍銜,咱們且放在一邊。但是有一點可以肯定,蔣門神蔣忠與金眼彪施恩爭奪快活林的時候,是完全按照江湖規矩來的:一方是滄州牢城營的囚徒,一方是地方團練的混混。那場爭奪戰大家都沒有動用武器,金眼彪施恩雖然被打得挺慘,但是卻沒有生命危險。

按照施恩的說法,蔣門神是跟他單挑:「吃那廝一頓拳腳打了,兩個月起不得床。」直到這時候,雙方都不想把事情搞大,所以施恩才想起找武松「助拳」。當然,這時候武松也沒錯,因為江湖之爭,是沒有道理可講的,打輸了的屬於技不如人,只能忍氣吞聲。打贏了的得到地盤和收益,但也沒有趕盡殺絕——鬧出人命來,官府介入就不好收場了。

老江湖武松當然比任何人都清楚江湖規矩,所以他只是憑著一己之力,暴打了蔣門神一頓,並且提出了三個條件:「第一件,蔣門神讓出地盤;第二件,蔣門神擺酒賠禮;第三件,蔣門神退隱江湖。」常看《古惑仔》的朋友們看到這段,都會發出會心的微笑:這時候的武松儼然是一個江湖大哥。

如果事情就此結束,或者蔣門神再去請師兄弟或者師父師爺出來,單打獨鬥贏了武松,那麼也可以讓施恩讓出地盤擺酒賠禮,武松也要退隱江湖。但是蔣門神接下來的做法就壞了規矩而且犯了江湖大忌——他動用了官府的力量。

蔣門神歸張團練管,但是張團練並沒有直接出頭,因為他的身份很尷尬,於是他就找了自己「同姓結義做兄弟」的張都監。張都監一介入,蔣門神就成了朝廷鷹犬,而且張都監是官場中人,他才不管什麼江湖規矩,直接誣告陷害把武松關進了大牢。這時候事件的性質就完全變了——從江湖私鬥變成了官府欺壓百姓。於是有了惡戰飛雲浦、血濺鴛鴦樓,這兩次已經不是只分勝負只搶地盤的江湖糾紛,而是不死不休的不共戴天之仇了。

這時候我們不禁會想:如果蔣門神不動用官府力量搞陰謀陷害,而是苦練本領之後回來找場子,或者乾脆搬出師門高手來助拳,那麼事情還會鬧得那麼大嗎?「三年上泰岳爭交,不曾有對」的相撲高手蔣門神,又怎麼會沒有個厲害師父?同為相撲高手,燕青就有個主人兼師父盧俊義,如果燕青被武松揍了,那麼盧俊義出來跟武松單挑,別人還真說不出啥來。只是不知道如果按照江湖規矩拳腳上見真章,武松和盧俊義誰能打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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