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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時國人與洋人結婚有多難?

文|陳卿美

今天,跨國婚姻已經是平常事。只要愛情似海深,任何困難也阻擋不了兩個人跨越國籍、種族、信仰而牽手一生。兩個人即使遠隔千山萬水,但只要一款社交軟體,就可以心心相印。不過,跨國婚姻在浪漫之餘,又存在著巨大的文化衝突。今天尚且如此,如果是晚清時期,成就一對中外婚姻則更加艱難。

晚清中國,國門洞開,近代中國人得以第一次走向世界。走出去的不只有文化,還有愛情。誰是晚清第一個與外國人通婚的中國人?這個問題似乎沒有專家考證,但也不難推斷。首先在國內基本沒可能,因為晚清初期,文化偏見異常嚴重,中國與西方國家互相視對方為野蠻民族。這個時候,即使有外國人想跟中國人結婚,中國人也不敢。

國內不行,希望一定在國外。1865年至1869年,曾有1.4萬名華工遠渡重洋赴美國修築鐵路。這些人除一部分病死外,大都留在了美國。雖然地位卑微,但與美國人通婚也是有可能的。美國部分州當時曾出台法律,禁止白人與華人通婚。但其他地區還是存在通婚的可能。

從目前的史料來看,容閎很可能是近代中國跨國婚姻第一人。容閎1847年4月到美國,比華工更早。容閎是一位留學生,後成為第一個畢業於耶魯大學的中國人。1874年,47歲的他與23歲的美國姑娘瑪麗·凱羅克相愛,次年正式結婚。可惜的是,凱羅克在1886年因腎病去世。

容閎與凱羅克是自由戀愛,兩人在一起晨練跑步時相識,經過教堂牧師撮合,兩人相戀結婚,後凱羅克還為容閎生了兩個兒子。他們的婚姻沒有受到阻礙,容閎長期在美國,接受的是西方教育,沒有中國傳統文化的束縛,更沒有國內世俗的壓力。或許當時的容閎並沒有意識到,中外跨國婚姻由他拉開了序幕。

後來,留學生與外交官成為跨國婚姻的主要群體。想要與洋人結婚,必須有大量接觸洋人的機會,留學生與外交官無疑是最方便的。經容閎推動,1872-1875年,120名幼童赴美留學。在這些留美幼童中,至少有三位追求過美國女孩。卿美兄曾寫過《留美幼童如何追洋妞》的文章。除了一位是暗戀,一位是親密的筆友外,只有容閎的侄子容揆最終抱得美人歸。

容揆的婚姻沒有容閎那麼順利。在寄宿美國主人家時,容揆愛上了鄰家女孩瑪麗。容揆完全沒有東方男人的含蓄,對瑪麗展開了大膽而熱烈的追求,這一追就是10年。1904年,容揆在美國成功迎娶瑪麗,後瑪麗隨容揆回中國生活。容揆的洋媳婦在他的家鄉引起了巨大轟動。

裕庚一家合影

外交官中,或許裕庚是第一個娶了洋媳婦的滿人。1895年,裕庚出使日本、法國。在法國時,遇到了一個易莎.皮爾森的法國女人。也有說皮爾森只是一個出身卑微中美混血兒,早年曾在上海做過「洋妓」。關於兩人如何相識、相戀,並走向婚姻殿堂的史料甚少,無法知曉詳情。裕庚與皮爾森育有二女一子,分別是德齡、容齡、馨齡。而馨齡娶的也是洋媳婦。

1902年10月,馨齡在法國巴黎與一名法國女人結婚。婚後回國,馨齡大男子主義嚴重,讓法國媳婦很受傷。法國大使曾居中調停也未成功,最終在法國大使的護送下,法國媳婦與馨齡離婚,帶孩子回國。

又是留學生又是外交官的陳季同娶的也是法國媳婦。陳季同早年是福州船政局的學生,1875年,赴法國、英國學習。陳季同精通法語、英語、德語和拉丁語,長年在歐洲擔任翻譯、外交官。在法國學習期間,陳季同追到了法國女孩賴媽豁,兩人結婚後回國。陳季同才識過人,風流倜儻,同時發展了一個英國歌女做小情人。妻子知道後異常憤怒,曾持手槍將陳季同與英國情人堵在房間里。後經親友不停勸說,法國妻子最終原諒了陳季同,兩人恩愛到老。

從以上案例基本看出,晚清初期、中期,跨國婚姻主要發生在國外,以留學生、外交官居多。而且基本都是中國男人娶外國女人,且需要中國男人大膽熱烈的追求才有可能。

同樣是跨國戀,國外可以自由戀愛,但在國內就完全沒有可能。1888年,中國與外國甚至聯合出台了相關的章程,如《中德人民互相嫁娶歸夫治管轄章程》,跨國婚姻還要簽訂條約,看起來很搞笑。

章程規定,在中國境內,中國女子嫁外國男子,男子需上報當地官府,「應歸其夫治管轄」。中國男子娶外國女子,同樣應上報官府,「亦應援女嫁從夫之例,歸其夫治管轄」。所謂「夫治管轄」,就是婚姻前後涉及的法律案件,均由男方所在地的官府審理。如果女子犯了事逃跑,不管是中國人還是外國人,一律由中國地方官府審理,「因而遠嫁異國希圖逃匿者,一經查出此情,其所有犯罪之處仍當由中國地方官提訊歸案。」

1910年,學部上奏清政府,請求禁止留學生與外國人通婚。理由主要有三點:

「當修業之際,家室之累重即學問之念輕」;「外洋女子習尚較奢,而遊學生之學費有限,贍養既多所耗費,即學資易致不給」;「易有樂居異域厭棄祖國之思,則雖造就成材而不思歸國效用,亦復何裨於時艱」。

總之,怕留學生耽誤學業,浪費金錢,不思回國。清政府還是開明的,知道這種跨國婚姻很難禁止,只能對特殊人員進行適當限制。「觀值五洲交通,中外聯姻似不可禁,然亦必略加限制,方足以杜流弊。已決定嗣後凡中國人締婚它國,須先稟明華官,如系本國外交家或海陸人員,概不準私與他國締婚,以防窒礙。」

到了清末,隨著外國人在中國的增加,國內的跨國戀、跨國婚姻也逐漸開始出現,但往往都是曲折的,甚至是驚駭的。阻力不僅來自封建束縛,甚至來自外國人。

據魯迅的《摩羅詩力說》記載,1899年,廣東的一名美國女傳教士與華人相戀。此事引發巨大震動,竟然有許多外國人致信美國領事館,要求查驗美國女子是否為精神病患者。

清末期間,跨國婚姻常常遭到政府的干涉,有些是法律問題,有些則是文化的隔閡問題。據《大公報》載,1911年,四川男子胡繼曾迎娶英國女子郝海倫。有英國人致信英國駐成都領事館,投訴該男子是已婚。因為按西方文化,中國男子涉嫌重婚罪。英國領事立即與四川護理總督王人文交涉,要求嚴懲該男子。王人文回復說,按中國傳統,再娶一房太太而已,男子無罪。英國駐華公使甚至直接找到郝海倫,威脅其要註銷英國國籍。英國女子堅定了終生做妾,白頭偕老決心,拒絕回國。

可見,娶個洋媳婦有多難。表面是文化的隔膜,其實背後則是種族歧視。外國也有夷夏之別,只不過,他們認為中國人是「夷」,自己才是優秀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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