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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幫男朋友洗了539天內褲,他幫我買了一套房。」

我這輩子走過最大的狗屎運,就是認識了小森,我們是情侶關係。

在一起第539天,他突然說自己存了50萬要幫我買一套房

身邊的同事聽完都紛紛感嘆,梨花真是的靠美貌致富啊。

因為買房之前,我被小森當成了女兒來放養。

才在一起的時候,他就揚言說要養我。

「我很貴的,你養不起。」我調侃道。

小森回答說「沒事,我會努力賺錢啊!」

他還說,我們就是這麼簡單直接的戀愛關係——你有臉,我有錢,純粹一點比較持久。

後來,小森的確也做到了這點,在養我這條路上沒有停歇過。

不管我月薪5k,還是月薪10k,甚至於之後還有可能月薪50k,他的生活費都會按時發放。

你當然可以覺得這樣的情侶很現實勢利。

但我只能想到那句:我們早就過了耳聽愛情的年紀,噓寒問暖真的不如打筆巨款。

又有噓寒問暖,又可以打巨款,那我只能說自己找到了神仙愛情,且比之前任何一段都穩固。

愛ta就要給ta安全感。

小森當然不是富二代,買房和養我的錢,都是他筆耕不輟一個字一個字的敲出來的。

很多次我在熟睡的時候,他還在客廳敲敲打打,動情時還自言自語。

也有很多次,他為了多賺點錢,白天在機構上課,晚上就回到酒店開會到天亮。

去年夏天的時候,他因為燥熱加疲憊,每天穩定流鼻血。

因為長時間用腦過度,才24歲的他,已經少年白頭了。

我心疼,也說不上來,一方面又覺得年輕人有衝勁特別正常。

買房當然不是為了綁架我,目的也不是婚姻。

他只是一直想給我,關於我口中的那些虛無縹緲的「安全感」。

因為我不管是在社交平台,茶餘飯後,與人交談,睡前冥思,都會有意無意地提到「安全感」這三個字。

很多次,他都假意睡去,說我的要求太虛幻,「安全感」就像修女的貞潔,只是傳說中的事物。

雖然口中這樣說,但是關於那三個字,他都一一地給到我了。

除了物質上的,一起生活中很多細節,他也讓我感到百分百的安心。

說到這裡,其實腦子裡湧現的場景,就是大家都會安心的瞬間:

1.帶我去見他最愛的媽媽,最親的哥哥,最尊敬的長輩,和最鐵的朋友,並且察覺到我很緊張,會在聚會在一直拉著我的手直到最後一刻。

2.睡覺的時候會緊緊抱著我,半夜偷偷溜去上個廁所,他都能馬上察覺,怕我會害怕,起身跑到門口等我。(其實我真的會害怕

3.走路走得很慢,他會調轉車頭拉著我走。

4.打車規定,他先上,我先下,以防我被別人拉跑了。

5.帶我去所有場合,如果真的是不便出面的,就先把我安排在隔壁桌。

6.不吝在任何場合對我表白,有一次跟他一起去上課,和學生們放完關於「成長」的電影,他當著所有人的面說,自己的成長全都仰仗於我。

7.記得所有紀念日,任何節日都會主動地送禮物,哪怕是一本6塊錢的小恐龍畫冊。

這些場景,想想都覺得安心,不過最讓我體會到男友力的一次還是:

我在某一家公司的時候和人起了衝突,到了動手的地步。

他知道了,很快通知了自己好幾個壯朋友來公司接我。

他那麼匆忙焦急的情況下,除了找後援,臨出門的那一刻還掏出手機看了看溫度,順便幫我帶了一件超大的羽絨衣。

不過因為這件事他第一次生氣了,回家還命令我寫檢討。

倒也不是因為不懂事的折騰,主要還是我把自己置於危險的境地,讓他擔心了。

感情不是無腦寵溺。

小森給我的備註一直都是:寵溺她。

他真的超寵我。

我隨口說一句好想吃火鍋呀,他就立馬買了2張去重慶的機票,推了所有工作陪我玩玩鬧鬧。

過生日的時候,他硬是把我的朋友們從重慶調度過來,報銷機票,住宿,幫我還原了一場山城生日趴。那可是我在北京的第一個生日,我本來以為自己要孤孤單單的過。

有一份工作,離家超級遠,來回打車得花100多,已經超過了我當時的收入,我要是不打車來回,他就會生氣。小森覺得,早一點回家,就多一點兩個人相處的時間,不虧很划算。

有一次,他來公司接我,看到我的同事們都在用MacBook辦公,於是他接到我的第一件事就是押我去買電腦,原計劃本來是去吃人均30塊臟攤的,當時搞得我肉很疼。

但別看他這麼寵我,其實在很多事情上面,小森對我非常嚴格。

我不愛看書,一看書就犯困,小森一開始並不知道我的這個「陋習」。

每天都會幫我安排3個小時的讀書時間,在這個時間我必須看書,平時用的脫身之道撒嬌打滾完全不行。

看完不算,看完還得領悟,講出來講成故事,再說說自己的讀後感。

我,痛苦地堅持了1個月。

直到有一次,我真的趁他不注意睡倒在了桌子上,流著哈喇子。

自此以後,小森就每天念書給我聽,不得不說,我的確比較容易接受這樣的方式,每次都能聽得津津有味,還會主動提問。

這個講書的習慣,一直到現在了還在維持。

我一直想給我們的生活找個參照物,後來他給我念到了《朗讀者》。

女主漢娜是個不識字的人,她每次和伯格見面都會要求念書。

幸運的是,漢娜為了保守自己不識字的秘密差點搭上性命,而我可以在小森面前,從容的做真實的自己,坦坦蕩蕩承認:我就是個沒啥內涵,但渴求內涵的主兒。

小森是個重度電影愛好者,可以說能叫得出來名字的電影,他都看了精光。

而我,雖然也看,但是只會看符合我口味的,因為不了解某些風格的電影,在不了解的情況下還時刻鄙夷。

很多電影,他雖然已經看了2,3次,和我一起看的時候,除了籠統地看一遍,還會拉片再看一次,然後耐心地講解歷史背景,視聽語言,人物性格,核心主旨。

別人我不知道,反正我本人看第一遍電影的時候就明顯開始不耐心。

當然這個習慣並不好,所幸小森現在已經幫我改正過來,我現在看電影,已經能做到全神貫注,不看手機,用心體會,保持思考。

我享受這樣的寵溺,也沉醉這反差的嚴格。

不管是現實生活中,還是我自己的過往,我見到好多情侶都是:無腦寵

「不要和女生講道理,一起罵就對了!」

「女朋友和別人撕,當然是對方的錯咯,完全不用想。」

感動歸感動,可最終難免會讓當事人認識不到自己的錯誤,繼而再次重蹈覆轍。

小森對我的要求,是真的可以幫理不幫親,儘管這句話說出來,當下可能得罪我,他還是會說。

他鼓勵我善良,正直,勇敢,學習,理性對事,感性對人,一路吸收,一路進步。

也是他讓我真心明白了:感情的核心還是去成就更好的彼此。

情侶除了以後會是親人,還可能是兄弟,家長,恩師,是那個一路揮鞭鼓勵你向前的人。

愛是相互的

說回買房的事,除了有人說我靠美貌致富。

老妖還說這個事件的主題中心是:我幫男朋友洗內褲,男朋友幫我買房子。

這個事情要追溯回,我身邊的人都理解不了情侶之間互相幫忙洗內褲是怎麼想的。

顯然,誰幫誰洗內褲,那這個人就大概率會和卑微划上等號。

女權泛濫的今天,我像是一個奇異怪種。

當姐妹們硬氣說到:「我打死不會幫男人洗內褲「的時候。

我就會暗戳戳的說一句:「其實....我真的會幫男朋友洗內褲,還會洗襪子呢?

姐妹大呼不可思議,覺得我這個表面酷酷的女孩,居然還會幹出這麼沒有自我的事情。

「你讓他自己丟洗衣機啊!」大家向我提議。

事實上,小森之前真的會把內褲襪子一股腦丟進洗衣機,我也只是單純地覺得不衛生,覺得內褲需要手洗。

再者,我幫他洗內褲,他幫我洗衣服;

我幫他洗襪子,他幫我把曬的衣服疊進衣櫃;

我幫他收拾刮鬍刀上的胡茬,他就替我做我最討厭的掃地就好了啊。

兩個人生活在一塊,當有了一個「家」的概念的時候,你多疊一件衣服,我多做一次衛生,其實都不是啥大事。

除了幫小森洗內褲鬧過笑話。在公司,每天我都會快速完成任務,只為早點回家。

同事問:「那麼著急回家幹嘛。」

我說:「要回家幫男朋友做飯。」

語畢,大家又開始群嘲我,我只好自黑說:「找到男朋友已經很不錯了,做飯這點小事情算什麼。

其實呢,決定自己做飯那段時間,小森一直在生病,由於經常吃外賣的原因,患了腸胃炎又拔了智齒。

那段時間,他需要吃一些軟軟的流食,同時還要保持營養。

我每天就絞盡腦汁去幫他做飯,熬湯,熬粥,把肉和青菜剁個細碎,每天換不一樣的食譜。

生活上的相互扶持和精神上的理解陪伴都少不了。

他在家辦公,需要長時間的伏案寫作、保持清靜的創作環境。

我也養成了習慣,會在下班之前問問他有沒有在工作,如果有,那我就晚點回家。

如果避免不了同時在家,他需要工作,

那我就乖乖的把自己鎖在卧室,半天一言不發。

他看電影經常哭,

那我就逗他笑。

他寫劇常常遇到瓶頸,

我就領他散散心。

他偶爾發神經,在家唱歌,

我只要拿著手機攝影,幫他伴舞。

他也時常童心大發想玩遊戲,就我們兩個人可以玩跳馬玩好久,或者把彼此手機藏起來,誰先找到誰就勝利。

他經常覺得痛苦,沉溺在自己的世界,

我會全力的把他帶到人間。

最好的我和最壞的我。

最好可愛他和最脆弱的他。

我們都能輕易轉換模式,和對方的其他無數個自我融洽相處。

除了要不要,還有配不配

我想世間的任何事情都是相互的。

一段感情中,最害怕的就是一個人在努力,另一個在裝聾裝瞎,寧折不彎的,只想放飛自我。

我身邊有很多女孩子,她們受到「女權」和「消費主義」的毒害還蠻嚴重的。

「我什麼都不想付出,男朋友要寵我,罵你就得聽,打你就得挨住。」

「雖然我只有5分,但我非10分的男人不嫁,但從來不去想如何把自己變成7分8分。」

「讓我做家務是萬萬不能的,男人一定要帥氣,多金,還會做家務。」

「我是個超完美主義,絕不允許男人在感情生活中出一點小差。」

」我想要既老實又浪漫的老公。」

只說要不要,不問配不配,就是對自身最大的認知錯誤。

有人羨慕我,但她們一定不知道是:

我在感情中成倍的付出,和原則範圍內的彎曲。

誠然,我早就不想在感情生活中酷了。

我只想,寵他,愛護他,就像他那樣的寵我呵護我。

我只想在他悲觀的時候安慰他,擁抱他。

在他放蕩的時候愛他,撫摸他。

在他意氣風發的時候讚許 ,期望他 。

在他與世無爭是陪伴並長情他。

這只是我希望的,而大多數時間裡,我不是我 ,他不是他,我們早就融為一體。

早些時候我說,成年人的基本準則是不麻煩別人,但是感情除外。

正如那次小森生病,半夜四點,他搖醒了正在熟睡的我。

出發去醫院的路上,他感嘆自己很幸福:「要是獨居的話,我應該會忍到天亮。」

那天凌晨四點的北京很好看,好看到我沒忍不住說出一句噁心的話:「你願意麻煩我,我覺得很幸福。」

正是因為這些麻煩羈絆的反覆驗證,我們才確認彼此人生中最值得託付終身那一個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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