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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庭堅:如何祛「俗」?

宋朝是中國文化最發達時代,文士講究人品與才氣的統一,書法從唐朝的「尚法」轉到宋朝的「尚韻」。「書如其人」,書法藝術成為人品的藝術類型。黃庭堅明確指出「筆墨各系其人」(《山谷題跋》),書法乃一種君子品格,絕非庸人、俗人所為。除「觀韻」之外,「絕俗」同樣是是黃庭堅書法美學思想的核心。

針對當時因襲古人、人們爭相模仿晉唐法帖的書風,黃庭堅發出「絕俗」的吶喊,「世人盡學《蘭亭》面,欲換凡骨無金丹。」「《蘭亭》雖是真行書之宗,然不必一筆一畫以為準。譬如周公、孔子,不能無小過,而不害其聰明睿聖,所以為聖人。不善學者,即聖人之過處而學之,故蔽於一曲,今世學《蘭亭》者多此也。」《蘭亭》雖是真行書之宗,然不必一筆一畫以為準。「法」束縛了創新的精神,他的吶喊可謂發人深省。他說:「余學草書三十餘年,初以周越為師,故二十年抖擻俗氣不脫。」對此,劉熙載有清晰的認識:「黃庭堅論書,最重在『韻』字,蓋俗氣未盡者,皆不足言『韻』也」。這也從一個側面說明,黃庭堅的「觀韻」與「絕俗」是渾然一體的,有韻則脫俗,絕俗必有韻。

黃庭堅對各種各樣的「俗」都深惡痛絕,要求書法家首先要做「不俗之人」。他說:「余嘗為少年言,士大夫處世可以百為,唯不可俗,俗便不可醫也。」何謂「不俗」?黃庭堅回答說:「或問不俗之狀,老夫曰:難言也。視其平居,無以異與俗人,臨大節而不可奪,此不俗人也;平居終日,如舍瓦石,臨事一籌不畫,此俗人也。」而要做到不作俗人,不作俗書,則「學書要須胸中有道義,又廣之以聖哲之學,書乃可貴。若其靈府無程,政使筆墨不減元常、逸少,只是俗人耳。」他認為人要想脫俗,心就不能不牽於外物,要想妙於筆,首先要妙於心。「書如其心」,一個人心不如人而欲書過人,只能是南轅北轍。黃庭堅認為,一個人練習書法,勤學苦練,師法大家,可謂有法之法;而博覽群書,有學識,妙於心,方能豐富心靈,擴充才情,棄俗從雅,從而書中有意,筆端含情,興之所至,意得趣生,別構靈奇。可見,以「妙心」代學識、才情是提升書法品格、醫治「俗書」、擺脫工匠習氣的良方。「俗」的本質特徵就是利欲熏心,沽名釣譽,書法只是其撈取名利的工具而已。一個人如果不注重人格修養,沒有很高的人生境界,在俗塵中不能自拔,字也必染上俗氣,俗字必為俗人所書。俗人所書,風骨全無,氣勢全無,猶如一個人血脈不通,肌肉僵硬,了無生氣,滿面諂媚之色,一無特色之處。俗書之為首惡,正因「唯不可俗,俗便不可醫」。一個人利欲熏心,品位不高,格調低俗,患得患失,書作就會越來越矯揉造作,為書造情,嘩眾取寵,筆力艱澀,盡顯華而不實、俗不可耐之態。

「與眾同者俗物,與眾異者奇才,書法亦然。」一般表現為筆跡光滑,結體刻板,意境不高,姿態嫵媚,風格狂怪,有躁氣,劍拔弩張,強勁霸悍。中國文化認為文字是天象所垂,聖人則之,是天人合一的產物。學書在法,而其韻在人。一味拘泥於法度之中,為法所拘,不能自拔,只能成為書奴,所書似而無神,俗而無韻。明代李夢陽曾樹起複古主義大旗,提出「文必秦漢、詩必盛唐」的口號,要求在書畫領域「師古人」,以求得「古人本原」、「唯效古人」。明代董其昌甚至提出:「如柳則趙千里,松則馬和之,枯樹則李成,此千古不易,雖復變之不離本源,豈有舍古法而獨創者乎?」復古主義的浪潮足以把人的創造性淹沒,造成千篇一律、毫無韻致的結果。石濤曾說:「我之為我,自有我在。古人之鬚眉,不能生在我之面目。」禪宗的「頓悟」是區別於其他佛教流派的重要標誌,基本觀念是「自心是佛」,這裡的「心」是「真心」,即宇宙之心,了無世俗牽掛,無拘無束,「於六塵中不離不染,來去自由」。禪宗《壇經》云:「外離相曰禪,內不亂曰定……外禪內定,故名禪定。」「佛是自性做,莫向身外求。」禪宗講究不受外界因素干擾、不受內心雜念干擾的修行,才能保持「六根清靜」,進入與宇宙萬物合一的「涅槃」妙境,保持種虛靜的心理狀態,「心外別無佛,佛外無別心」,「自心是佛」,充分顯示了禪宗超塵脫俗的思想。宋代以降,書法「尚意」,歐陽修、蘇軾都特別倡導「寫意」,不僅強調了藝術要「棄俗」,還要追求韻味、意境。受禪宗「頓悟說」影響,宋朝以人論書,不僅要有鮮明的創造性和個性,更是將書品和人品緊密聯繫一起,書法家的人品修養也成為評價書法作品的一個重要標準。蘇軾說:「人貌有好醜,而君子小人之態不可掩也;言有辯訥,而君子小人之氣不可欺也;書有工拙,而君子小人之心不可亂也。」

在七卷本《中國書法史宋遼金卷》中,作者曹寶麟有如下評述:「蘇軾、黃庭堅和米芾的實踐努力,標誌著宋代書法的復興。他們三人都幾乎沒有老師的指點,而起手於唐人又使他們意識到橫亘於前的『尚法』高峰實際上阻擋了出路,正像好詩已經被唐人做完,另闢蹊徑將有極大的困難。然而蘇黃米三家畢竟屬於時代的驕子,他們通過知己知彼的權衡,突破了唐人的樊籬,闖入了一條『尚意』的新路,而幫他們達到目的的思想武器即是禪宗。」B11在當時宋代書法追求超越前代書法宗師的背景下,禪宗思想給宋代書法提供了追求創新、破除陳規、棄俗從韻的精神動力。

禪宗明確規定自己的禪法是以「無念」為宗,「無相」為體,「無住」為本。「無念」要對萬事萬物都不產生貪戀或放棄的念頭,「心不染境」,在念念之中排除一切雜念妄想、不產生固定的好惡、美醜觀念;「無相」是反對執著各種名相、境界,無有實體,無所執著,不能執著於一切法相;「無住」是於心無事,於事無心,是對世界和周圍事物不執固定的見解和有所取捨的特定的心理趨向。這些思想強調勇於創新,不墨守成規,強調「隨心所欲不逾矩」,強調藝術的自由創造和個性的發揮,為「絕俗」奠定了理論基礎。

「隨人作計終後人,自成一家始逼真。」周星蓮在《臨池管見》中讚賞黃庭堅的「絕俗」:「黃山谷清癯雅脫,古澹絕倫,超卓之中,寄託深遠,是名貴氣象。」正如黃庭堅本人在《豫章黃先生文集》(卷二十九)中所說:「老夫之書本無法也,但觀世間萬緣,如蚊蚋聚散,未嘗一事橫於胸中,故不擇筆墨,遇紙則書,紙盡則已。亦不計較工拙與人之品藻譏彈。」可見他在書法藝術中已經達到了自由的境界,他的一家之法即是無法之法,這種很高的書法境界,不是常人能夠達到的。他要求於人的不僅僅是精湛的技巧,更要有深刻的人生體驗,達到藝術最根本的生命終極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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