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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館館長兩年調包143件名畫,換來了8套房,2輛車,148萬存款!

蕭元庭審現場視頻截圖

4年前,一起「億元名畫調包案」震驚一時。

偷畫的賊竟是廣州美術學院圖書館館長蕭元,調包的名畫包括美院圖書館館藏的八大山人、鄭板橋、齊白石、張大千、潘天壽等多位名家在內的143件作品。其中,125幅書畫作品被蕭元委託拍賣,扣除傭金,得款2700多萬元。隨後,蕭元用這筆「巨款」換來了8套房和別墅、2輛汽車和148萬元的存款。

潘天壽的《英雄獨立》

令人驚愕的是,在作案之後的10年時間裡,竟無一人發現。直到2014年,一次巧合,廣美校友在拍賣會上,發現了拍品有廣美的收藏印章,這才東窗事發。

該事件還一度被載入2015年《中國法治藍皮書:記錄重大法治事件》。

蕭元的身份不僅僅是圖書館館長

蕭元,湖南寧遠人,1957年11月出生,1987年畢業於武漢大學哲學系。此後長期從事寫作、出版和美術史研究。期間發表並出版了多部美術史論著,包括《書法美學史》、《中國書法五千年》等, 其中一些甚至被美術專業院校選作教科書。

10餘年後,蕭元通過競爭上崗,成為《芙蓉》雜誌主編。《芙蓉》曾被譽為全國文學期刊的「四大名旦」。2001年,蕭元開始以「北方」為筆名發表小說,有《四如意》《誰比誰美麗》《一天一日》等,曾獲「湖南省第九屆青年文學獎」。還出版過文學評論集、小說,榮獲過多個全國性文學獎項,他的簡歷被列入到了湖南省圖書館網站的名人文庫。

朋友對他的評價是:一個「眼光獨到的編輯、一個卓越的批評家和一個前途廣闊的獨到作家」。

但誰會想到,有著如此光鮮履歷的人會在廣美犯下如此大案。

作案萌芽始於發現贗品畫作

2002年10月,蕭元從《芙蓉》主編調到廣州美術學院,任該院圖書館館長、美術研究所研究員和碩士生導師。

廣州美術學院圖書館的前身是中南美專圖書館,1958年秋,中南美專由武漢遷往廣州,1959年改為學院建制,圖書館也隨之改名。自上世紀50年代建院初期,美院通過購藏、徵集、募捐等各種途徑積累了數千件藏品,館藏文獻總量38.5萬冊,古籍線裝書7924冊,書畫複製品及拓片700多件,年畫一批,資源豐富。

根據蕭元生前自述,他被調任到廣美圖書館館長之後的5個月, 也即2004年3月,開始了第一次作案。當時,有管畫的教師提出期望將畫作進行數據化處理,便於教師和學生查閱,在拍攝過程中,蕭元發現了藏畫庫中的書畫。他在自辯時稱「憑直覺發現其中有很多贗品」,意思是之前就有人調包過,自己才動了「狸貓換太子」的心思。這個說法被認為只是為了脫罪。

在2015年庭審中,蕭元這樣描述,「可能幾萬元甚至幾十萬元擺在我的面前,對我來說沒有誘惑力,但如果是幾百萬甚至幾千萬這樣巨大的數字,我就沒法控制住自己,沒有抵擋住它的誘惑。」

廣州美術學院大學城校區圖書館

兩年調包143件名畫

動了心思,離行動也就不遠了。廣美圖書館的藏畫庫位於圖書館四樓,不對公眾開放。大部分廣美師生,只有通過手續,可以把畫作移出庫外的臨摹室或閱覽室就地閱覽或研究,但不外借。藏畫庫一共有3道門,3道門上的鑰匙分別由3個圖書館工作人員掌管,老師和學生借畫時,需要3個老師同時到場開門才能將畫取出來。

蕭元稱,圖書館藏畫庫的鑰匙他和副館長還各有1套,「實際上我只有兩個鑰匙,第三道門,他們在裡面從來都沒有認真鎖過。」

被調包的八大山人《湖石雙鳥圖》

從2004年3月至2005年底,蕭元利用圖書館館長的職務之便,在周六、周日圖書館放假時,多次出入圖書館藏畫庫,先後將館藏的八大山人、鄭板橋、張大千、齊白石等大師名畫帶回家,然後花幾天時間把它臨摹好,再送去裝裱好。完了以後再把他臨摹的贗品放回去,真圖自己留下。三年時間,140多幅作品,平均下來每周偷一幅。

蕭元說,藏畫庫的工作人員不懂畫,沒有鑒別字畫真假的能力,「他們只會點數,你借出去三幅畫,還回來三幅畫就好了。」在選擇竊取哪幅字畫時,蕭元有自己的標準,他一般只挑選臨摹難度不大的字畫。同時,由於師生們對嶺南畫派的作品非常熟悉,嶺南畫派的作品也經常被借出去展覽,這些作品首先被他排除在外。

根據蕭元自述,他從2004年3月第一次作案,直至後來廣美的圖書館字畫需要轉交到美術館館藏後,他才停止了偷梁換柱。然而,在2015年的庭審中,蕭元卻一再表示:「在我之前和在我之後,這個行為從來都沒有停止,因為辦案人員在提審我的時候拿過很多我臨摹調包的那些字畫的照片給我看,我當時就有發現,我在十年前臨摹用來調包的字畫又被人調包了。」

變賣所得巨資2700多萬元

據蕭元生前表示,從2004年起到2012年,他一直找中國嘉德國際拍賣行拍賣字畫,一共賣出125幅畫作,得款2700多萬元。如果加上傭金、保險等費用就是起訴書指控的3470.87萬元。

蕭元表示,就在他交給拍賣公司賣掉的125幅作品中,也混入一些自己臨摹的贗品,拍賣公司的人也看不出真偽。值得注意的是,拍賣公司不是執法單位,並沒有能力去核實委託人的拍品來源是否合法,所以,蕭元才得以順風順水。已經被拍賣的畫作是合法途徑拍賣,又因經歷了長時間的易手,被追回的可能性幾乎為零。

蕭元用這筆錢都幹了什麼?

法院的材料顯示,已查封的蕭元財產有:位於廣州市海珠區昌崗東路的6套房,以及位於廣州市番禺區的2套別墅;蕭元在工商銀行廣州雅居樂支行的銀行賬戶存款141萬餘元、拍賣公司在中國銀行的存款7萬餘元;粵A號牌牧馬人以及寶馬汽車兩台;扣押的18幅尚未賣出的涉案作品(已發還給被害單位廣美)。

143件國寶名畫,換來了八套房,兩輛汽車,和148萬元的存款,令人唏噓不已。

拍賣會畫作印章暴露真相

蕭元此案之所以敗露,據傳,是因為在香港的一次拍賣會上,有廣美校友發現有畫作上鈐有廣美的印章,於是舉報到學校,這才東窗事發。事實上,圖書館畫作例行的清查和移交一直被蕭元拖延著,也並沒有一個強有力、高效率的外力去干預和解決這件事,絕大部分師生直到案發才表示「震驚」。

蕭元庭審現場視頻截圖

2014年5月,蕭元在廣州雅居樂住所被逮捕。2015年7月21日,蕭元在廣州中院受審。檢方指控其利用職務便利,貪污齊白石、張大千等名人的畫作143幅,涉案金額逾億元(之前賣出的125幅畫作得款2700多萬元,加上傭金、保險等費用一共3470.87萬元;剩餘18幅尚未賣出的書畫作品被偵查機關扣押,經鑒定估價約為7681.7萬元)。

2016年12月,蕭元在案件審理階段病亡。蕭元病亡後,廣州中院裁定終止審理該案。隨後,檢察機關依法申請對蕭元案的違法所得予以沒收。2018年8月,廣州中院對廣州市檢察院申請沒收廣州美術學院圖書館原館長蕭元違法所得一案進行了開庭審理。

這也是2012年《刑事訴訟法》修訂後的最新判例。2012年修訂的刑事訴訟法規定了違法所得特別沒收程序,也即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規定應當追繳其違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財產,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沒收違法所得的申請,法院根據查明的事實可以對違法所得裁定予以沒收等。

蕭元庭審現場視頻截圖

高校藏品管理制度之患

這雖然是一起職務犯罪造成的刑事案件,但應該上升到美術館機制層面來思考。

全國各大學裡的珍品館藏不比任何博物館少,但收藏研究系統卻建立得相對不夠完善。美術館、博物館和圖書館,各有一套管理辦法,但國內博物館專業人員的缺失,導致很多專業場館依然是過去老一套的圖書館管理辦法,不重收藏、整理,對時代、地域、文化研究也不足。這也給個人權力集中私用創造了空間,例如這起學校圖書館名畫調包案中,蕭元一個人隨便進入庫房就是大忌。

清華大學藝術博物館

在蕭元案以後,很多高校都開始清理自己的庫存館藏,但缺乏研究,大部分藏品終年不見天日,依然是一時還無法解決的問題。

制度設防,監督設防,為何屢屢防不住人心,這起珍品調包案引發了你何種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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