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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晉南北朝時期大中正是什麼官?

原標題:魏晉南北朝時期大中正是什麼官?


作者:雷曉凡,南京師範大學歷史系碩士研究生,季我努學社青年會會員。


「大中正」是中國古代的一種官職,即便許多文史愛好者,也對這一職位感到陌生,但大中正實際上對中國古代史尤其魏晉南北朝時代曾起過十分巨大的歷史作用。下面筆者就結合自己的認識為大家做一個簡單的介紹。


陳群


大中正的出現,與大名鼎鼎的九品中正制有著莫大的關係。九品中正制,也稱為九品官人法,是魏晉南北朝時期中央政府的官員選拔制度,也是後來中古時期門閥政治的制度保障。東漢延康元年(220年)曹魏建立前夕,由潁川(今河南許昌)士族的代表人吏部尚書陳群提出。這一制度意在替代漢代施行卻早已被歷史淘汰的「察舉制」,但在精神上延續了「察舉」之義。


九品中正制的等級劃分


九品中正制的具體實行,即在中央任職的「賢有識見」者,由各州郡分別公推中正官。中正一般由二品現任中央官來擔任。錢穆先生的《國史大綱》中認為,大中正以「本處人任諸府公卿及台省郎吏有德充才盛者為之」,所以中正官是朝廷中央高級官員的「兼職」。大中正官有權推薦小中正,但無權進行任免。選官過程是由中正官將候選的州郡人士以譜牒家世、德行才幹、中正鑒定等標準篩選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等三等九品。各地大小中正,就其所知,分別品第,並加以評語。給鄉品前先列某一層次,即所謂「輩目」,由小中正(郡)列入記錄,襄助大中正(州)核定後,最後轉呈司徒,作為吏部授官依據,分別黜陟。兩晉時期,篡權奪位的司馬氏卻標榜以孝治天下,崇尚孝道尤其受到重視,因此當時也往往把有悖孝道和簡忽喪紀者作為清議的主要對象。進入南朝以後,清議的範圍逐漸擴大了。



沈約塑像


曹魏齊王芳時權臣司馬懿執政,在中正官之外,在州一級由添設大中正,其職務主要為品評人才。南朝齊、梁亦重此職。杜佑的《通典》中說:「晉依魏氏九品之制,內官吏部尚書、司徒、左長史,外官州有大中正,郡國有小中正,皆掌選舉。若吏部選用,必下中正,征其人居及父祖官名。」 此後歷史上不少名人都擔任過大中正,例如名臣沈約,《梁書》記載「沈約遷侍中、光祿大夫,領太子詹事、揚州大中正,關尚書八條事。」

參考資料:


錢穆:《國史大綱》


陳清泉、鄭天祿:略論「九品中正」制度的弊病及其影響


景有泉:近年來九品中正制研究綜述

小編 :季我努學社青年會會員胡一舟 楊培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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