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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地契,現在還有效嗎?有真實案例!

現代法律還承認前朝的地契嗎?

文/晨風讀史

說到安全感,不管是古代還是現代,都講究安居樂業,意思就是要有工作、有住的地方(房產)。所以,買房置地就成了中國人深入骨髓的東西。土地、房產作為老百姓最重要的財富,隨著歷史進展、朝代更替,前朝的地契、房產會不會受到後世王朝的承認呢?

清朝的地契,現在還有效嗎?有真實案例!

故宮

我們知道,現代人房產證、不動產證就表明了房產歸屬。而古代就是地契。那麼,比方說清朝的地契,還受現在的法律保護嗎?其實有真實案例的。


實名反對此問題下所有不負責任的吐槽式的回答!

以下是我姥爺家同一塊地的三張地契:

清朝的地契,現在還有效嗎?有真實案例!

清朝時期的地契


(光緒三十四年(1908)的「官發賣契」,契人王德貞,好像是我姥爺的爺爺的什麼親戚,買家就是我姥爺的爺爺……一共花了五十七千文。 此契上有官印、印花稅蓋章,看來具有相當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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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時期重新頒發地契


(民國三年七月,民國政府河南財政廳頒發的「新賣契」,已承認前清地契在民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詳見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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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國頒發的土地房產證


(1952年9月9日新中國頒發的「土地房產所有證」。它是由「平原省政府」頒發的,平原省是舊省名。1949年8月1日,華北人民政府成立平原省,駐新鄉市。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平原省由中央直接領導。1952年11月15日平原省建制撤銷,一部分劃歸河南,一部分劃歸山西。這張證書依舊承認了這塊土地的所有權。

現在,還是在這塊土地上,我姥爺給我的表哥他的孫子蓋起了新房。

以上真實案例來自網友「李超字子躍」的回答,在此表示感謝。其實,很多農村人祖祖輩輩住的那個房子,就是從清朝傳承下來的,現在也還屬於自己,這已經說明了:很多情況下,前朝的地契會受到後世王朝的承認的。

當然,年代太久遠的肯定不會承認,比如你有一張唐朝的地契,你想要現在的法律承認,是不可能的了。如果有唐朝的地契,不如拿來做收藏,收藏價值甚至比土地價值還高!還有古代封建社會,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在改朝換代的時候確實會受到沒收和搶奪。比如清朝建立的時候,滿族的八旗子弟就到處跑馬圈地,而且還是合法的,直到康熙年間才廢止。其實想想,封建王朝剛建立的時候,皇帝要獎賞功臣他是需要搶奪一些土地給有功之臣的;而且為了安定天下,也會把前朝的土地進行改革,先沒收為國有,然後分發給有需要的農民,用來增加農民的積極性,還可以增加國家賦稅。

清朝的地契,現在還有效嗎?有真實案例!

地契分官契和民契

關於地契,和現在的房產證一樣,也有官方承認的和民間私自交易用的。古代地契中「紅契」屬於「官契」,是用官方印製的官契紙填寫,需要留一份「契底」給官府備案存底,並且要交稅的。民間私自交易地產的「民契」(白契),主要是由賣方書寫,註明土地數量,坐落地址,邊界範圍,價格等,由當事人雙方和見證人簽字蓋章。不過,和現代一樣,這種私自交易的「白契」是不被官府承認的。

清朝的地契,現在還有效嗎?有真實案例!

喬家大院

最後,如果是主動上交給國家的房產,比如「喬家大院」,即便還有「地契」也是不會把房產要回來的哦。還有,故宮之類已經成為文物,也不能要回來的了。各位網友,還了解哪些關於「地契」的知識呢?歡迎回復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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