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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地原因:為什麼農民要賣掉被視為命根子的田產?

封面新聞記者 黃勇

在中國傳統的農業社會裡,自從土地私有化後,土地就是農民的命根子。

《孟子·滕文公上》中說:「民之為道也,有恆產者有恆心,無恆產者無恆心,苟無恆心,放辟邪侈,無不為已。」有了屬於自己的土地,農民的心才會安定下來,社會才會穩定。所以,不到萬不得已,農民是不會賣土地的。

川西林盤院落(資料圖片)

在成都市龍泉驛區檔案局(館)留存的土地契約中,幾乎每一份契約都寫明了賣地原因。原因很多,如需要錢用,負債纍纍、無力償還,官司纏身導致財力緊張,拖欠典當被迫賣地,殤親扶柩無法備辦銀錢,移業就業(搬家)等。

龍泉驛區檔案局(館)檔案編研負責人胡開全解釋說,土地契約中寫明賣地原因,一方面是契約格式的要求,要對土地的來龍去脈說清楚,讓買主買得放心,萬一今後扯皮,也有據可查,白紙黑字,誰都別想賴賬;另一方面,不排除賣主為了應付格式要求,套用常見的說辭,不一定是真實的理由。

川西林盤院落(資料圖片)

不過,即使有套用說辭的現象存在,但畢竟是少數,大多數賣地的理由還是真實可信的。

從賣地的理由,可以看出龍泉驛客家人在過去近200年的生活縮影,也能反映出農業社會的一種動態平衡,即總會有家庭或家族從盛到衰,也會有家庭或家族從微到盛。此起彼落,保持著社會財富的總體平衡。

胡開全說,這樣的社會財富結構,一方面體現了社會的生機與活力,正如人體的新陳代謝,老去新來,循環往複;但另一方面,也體現了社會財富從分散到集中,大地主、大家族的聚財效應明顯。

有的土地契約顯示,其交易的產業較多,交易金額較大,動輒就是上千兩甚至幾千兩紋銀,這在當時是一筆不小的財富,可以從中讀到很多豐富的信息。

道光22年(1842),楊一賓和兒子楊文春,因為家裡「乏銀應用」,父子經過商議後,決定把「分授己名下」的產業出售給陳文,價格為3010兩紋銀。

川西林盤院落(資料圖片)

這份產業實際上是一宗土地,一個獨立的生活區,內容包括:田地一處,堰塘3口,魚池一口,瓦房一正兩橫,馬頸倉廒兩座,豬圈5間,牛欄一間,水缸4口,穀倉兩眼,碾子一座,兩邊草房周圍牆垣樓門兩座,以及山林樹株、竹木茨草等。

從這份產業來看,很顯然是一處非常典型的川西林盤院落。放在現在,是會羨煞很多都市人的桃花源般的鄉村「農莊」級別的產業。

從另一個角度可以得知,楊一賓的家業比較殷實,但因為缺錢用,不得不賣掉這份產業,極大地削弱了其家庭實力。

隨著清朝後期物價上漲,楊一賓如果想買回這樣的產業,基本上是不大可能的了,這是一個家庭從盛到衰的典型事例。

【下期看點】

請看「塵封的鄉檔(72)」。

特別鳴謝:

成都市龍泉驛區檔案局(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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