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部門聯合整治超標電瓶車 騎車人稱「不知道電瓶車還要上牌」被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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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6
封面新聞訊(記者 姚箬君)電瓶車上路需要有牌照,不符合規定的超標電瓶車無法獲得牌照。12月26日,成都高新區環境保護與城市綜合管理執法局聯合交警六分局,在轄區內對6家售賣電瓶車的商家進行突擊檢查,未發現有商鋪售賣超標電瓶車。隨後,六分局民警在金威路口對過路電瓶車進行隨機抽查時,擋獲一輛超標電瓶車,交警對該名駕駛員進行現場教育,並處50元罰款。
26日下午,執法人員來到新園大道一家售賣電瓶車的店鋪。見到執法人員,老闆立刻拿出相關資料,「現在來買車的人第一件事就是問能不能上牌,超標車根本沒有銷路。」執法人員又在附近抽查了5家店鋪,均未發現有售賣超標電瓶車的商家。
隨後,交警六分局民警來到金威路口,一輛無牌電瓶車進入民警視野。靠邊接受檢查時,民警發現該車輛是無法上牌的超標電瓶車。
「我不知道騎電瓶車還要上牌。」該男子稱自己去年購入的電瓶車,店家告訴他直接就可以騎走,這一年的時間裡,他從未辦理過相關證件,也不知道自己的電瓶車不符合國家標準。
「符合標準的電瓶車總重量不超過55公斤,時速不超過20公里,前後距離不超過1.2米,有後視鏡和腳踏板,同時要滿足上戶條件。」交警六分局民警陳迪告訴駕駛員,超標電瓶車由於剎車制動效果不好,容易發生交通事故,影響道路安全,按照道法的規定,將對該男子處5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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