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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失明性,和明非義」——《楞嚴經》參習(187)

「雜失明性,和明非義」——《楞嚴經》參習(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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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參習

南無本師釋迦摩尼佛

(三遍)

開經偈

無上甚深微妙法

百千萬劫難遭遇

我今見聞得受持

願解如來真實義

【則汝今者妙凈見精。為與明和。為與暗和。為與通和。為與塞和。】

這是先舉一個大前提,教阿難尊者自己去想想,看看菩提心是不是和合生的?『妙凈見精』就是真心,也就是菩提心,菩提心是真心,大乘法裡面頂重要的就是教大家發菩提心,菩提心是真心不是妄心。八識五十一心所都不是菩提心,為什麼我們說小乘阿羅漢沒有菩提心?因為小乘阿羅漢還是用八識五十一心所,所以他沒有菩提心。大乘菩薩為什麼有菩提心?大乘菩薩不用心意識了。參禪的人離心意識參,離心意識就是發菩提心。不離心意識,那要講發菩提心,口皮上的菩提心,不是真的,這是我們應該要辨別清楚的。不要把意地裡面的清凈、無記當作菩提心,這個誤會就大了,一有誤會障礙就大了。「妙凈」,這是顯現真心是離塵獨立的,如果要是有所和,那就涉及前塵,不能叫妙凈。佛在此舉出四個境界,『與明和』還是『與暗和』,與『通和』還是『與塞和』?舉四個就夠了,這四個就包括一切境界。

經文還是用「見精」,見精還不是第一義,雖不是第一義,但是與第一義最接近,這是阿賴耶的見分。「十番顯見」裡面帶妄顯真,就是說的見精,因為它跟真見是一體。見精與這四種境界就不是和合的,我們要研究唯識才曉得,唯識裡面阿賴耶與前五識所緣的都是性境,但是阿賴耶所緣的性境,與前五識所緣的性境還不一樣,那就是阿賴耶所緣的不帶本質的,而前五識所緣的性境是帶本質的性境。換句話說,阿賴耶所緣的性境是真實的,前五識所緣的是帶一層妄的真實,也算是真實,可是還比不上阿賴耶的真實。阿賴耶的見分緣阿賴耶的親相分,這個行相非常之微細,所以佛在楞嚴會上處處都是講的見精。下面這就是考驗阿難尊者。

【若明和者。且汝觀明。當明現前。何處雜見。見相可辨。雜何形像。】

凡是講到『和』,譬如水跟土和合之後,要記住,土的相失掉,水的清凈相也失掉,連名字也失掉,這個時候也不叫土、也不叫水,我們叫它做泥。底下這個幾句所說的,假如你現在睜開眼睛看到是明相,你跟明和。譬如見好比是個水,明好比是個土,這一和合,見裡頭摻著有明,明裡頭也摻著有見,就變成這個樣子。不但明與見分不清,明與見的名字也喪失,所以最後一句說『雜何形像』。這個地方我們要細細的去體會佛的問意,從這裡面我們才能夠開悟,才能夠了解事實的真相之所在。當明相現前的時候,從哪個地方雜入見精跟明相和?實在講,那個相好像是和,並不是和。

我們再舉一個例子來說,就更容易懂一點。像燈光,燈的光明空間,它是不是和合相?這跟這個意思差不多。燈的光明跟空間有沒有和合?如果要是和合,把燈去掉,這個空間還是光明的,為什麼?因為光明已經與虛空和合了。燈一關,光明就沒有了,沒和!空間與光明也不和。我們的見跟明相、暗相、通相、塞相,就是這個道理,不是和合的。為什麼?因為它不相雜。實際上這個道理前面都講得很清楚,「十番顯見」的顯見不雜,凡是和就有雜的相,它不雜。譬如水跟土的和合,水裡雜著有土相,土雜著有水,泥就是水土不分。我們六根的根性與外面的六塵不雜,也沒有染,染雜之相都沒有。這一段是就相來破。再看底下一段:

【若非見者。云何見明。若即見者。云何見見。】

前面兩句,意思是說見與明它們的關係,明相現前而非是見,為什麼你開眼能夠見到明相?底下兩句,假若明相現前這個相就是見的話,你見到明相的時候,那不就等於你自己見到自己的見性了嗎?這個意思在前面「七番破處」已經說得非常詳細。假如我們見性跟明相和合,換句話說,我們的見性就在外、在境界上,那我張開眼睛看到明相就是見到我的見性,這在前面辯駁過,講不通的,沒有這個道理。要曉得,大經後頭反覆的辯論,都脫不了前面的大前提,《楞嚴經》在七番破處的時候就已經說完了,七番破處以後那都是註解。這是從義理上來破除他的疑惑。

【必見圓滿。何處和明。若明圓滿。不合見和。】

這一段才是正破無和之體。前面兩句是說,若是一切處便是見精,換句話說,全體皆見。見性圓滿,見性裡頭怎麼能夠容納明跟它和合?譬如杯水,水是滿杯的,我們現在想拿土跟它去和合,那個土裝不進去,一裝,水就潑出來,這不行,它是滿的不能容納。要和合怎麼樣?它一半,不滿才可以和。我們平常講水乳交融,沖奶粉,總是一半水,要是裝滿就不行,這就是取這個意思說。我們見性盡虛空遍法界是圓滿的,想想,哪個地方能夠和明?後面兩句,見性不圓滿,明是圓滿的,假如明要是圓滿的,明裡頭也容不了見,也不能夠和見。這是從體上來破,見體圓滿不容明,明體圓滿不容見。

【見必異明。雜則失彼性明名字。】

這就是剛才做的比喻,水和土相和,水必定跟土不一樣,它兩個相雜,相貌都失掉,名字也失掉,也不叫水,也不叫土,叫泥。如果說是見精跟明相要是真的和合,那它產生什麼樣的樣子?底下兩句說得好:

【雜失明性。和明非義。】

如果真的雜和,見精失掉它的名字,明相也失掉它的名字,按理說要給它列一個新的名稱,『雜失明性』,明性、見相,這兩種名字統統喪失掉。我們看看事實上不是如此,『和明非義』,不是真實的事理。這樣看起來,「雜」講不通,「即」也講不通,說它兩個是一個講不通,不是一個也講不通,確實不能成立,這是從名字上來破。看看它這四層,從相上、從義理上、從理體上、從名字上,無論從一哪方面去觀察都不是和合相。這四種相裡頭舉一種就行,其餘三種道理跟這是完全一樣,底下就略說:

【彼暗與通。及諸群塞。亦復如是。】

只要你對明和合這個道理懂得,其餘的一切都通達,不必要一樁一樁的細說。

迴向偈

願以此功德 莊嚴佛凈土

上報四重恩 下濟三途苦

若有見聞者 悉發菩提心

盡此一報身 同生極樂國

※ 附註:

依據文獻資料——

◎ 交光大師《楞嚴經正脈科會》

◎ 圓瑛法師《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

◎ 凈空法師《楞嚴經正脈科會》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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