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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法律:不能處死清白之身的女子,獄警舉行殘忍的「臨時婚禮」

伊朗是西亞的一個國家,他的前身就是波斯帝國,是一個有著濃烈的宗教信仰的國家,伊朗大部分人都信奉伊斯蘭教。同時這個國家也有著非常封建的信仰,尤其是男女有別的思想上。伊朗的女性出門必須戴頭巾、穿長袖,不能露出身體的任何部位,正式場合必須穿深色的長風衣;女性不能出現從事唱歌跳舞的行業;男子不能隨意和女性握手;就算乘坐公共汽車,男女都必須分開做,甚至地鐵上有女性專用的車廂。

中國古代的封建我們都知道,在古代中國女性地位卑微,沒有話語權,一輩子都必須聽從丈夫的話。然後如今的伊朗卻是比過去的中國還要保守。他們對於女性的要求更加嚴格,甚至對於女性的貞潔更加重視,這也反應在伊朗的法律上。伊朗的法律規定男孩15歲女孩9歲就要接受法律的制裁,一旦滿18歲就能執行死刑。女性就算被丈夫家暴,也必須得忍著,如果一旦還手,那麼丈夫的行為就算是正當防衛,法律不會予以制裁。而女方如果將丈夫打傷是要接受法律制裁的。

伊朗的法律雖然規定滿9歲的女性就能執行死刑,然而或許是出於對女性貞潔的考慮,同時還有一條規定如果女性是處子之身是不能被處死的。如果你覺得這條法律很寬容,那麼你就錯了,這條法律恰巧對於女囚而言是最殘忍的。女性在被處決的前一天,會有人對其驗身,如果已經不是清白之身那麼第二天正常行刑。可如果還是清白之身,就要接受最痛苦的「婚禮」。

婚禮對於每個人而言都是美好的存在,是幸福的。然而對於伊朗的女囚來說,卻是一種侮辱,是一場痛苦的刑罰。所謂婚禮不過是臨時的,說白了就是為了能合理的毀掉女孩的清白。而婚禮中的新郎就是監獄的獄警。原本是清白之身的女囚被清白被毀之身,第二天便可以執行死刑。可以想像,這對於女孩兒而言是多麼大的痛苦。對她們來說,可怕的不是即將被處死,而是那臨終前的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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