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遇見民藏,有理說不清嗎
眼光問題還是利欲熏心
關於「某某文化宮展出民間藏品真假遭質疑」的報道,去年的事兒了,依然在網上不斷發酵。
民間藏品爭議問題,一次又一次又引發「口水戰」,從「汶川捐贈國寶」、「冀寶齋」、「浙師大陶藝館」、「北師大捐贈陶瓷」,到今天這個宮那個館的私人收藏展等,幾乎每年都在出現類似事件,而且涉及單位越來高、影響也越來越大。
因為缺乏具體鑒定標準和管理機制,多數爭議僅「起於口水」又「止於口水」,最後無果而終、不歡而散。筆者仔細總結了近年來的爭論,以旁觀者的眼觀,分析一下其中的些許奧妙。
我們拿「中國民間文物收藏主題展」在某某文化宮開展,作為案例。
先是網友質疑展品真假,開始引發爭論、三星堆也發文質疑;然後,該展更名、撤去或隱去展品年代標識牌、主辦方在官網100萬懸賞能複製展品的人;再然後3,北京青年報登載《民間文物展部分藏品真偽引爭議》的文章,多家媒體轉載,事件爭議持續中……
雙方口水仗中的觀點、事件詳情大家自行搜索,筆者不添油加醋。僅對各方的觀點做大致的梳理,可歸為以下幾種類型:
質疑方第一類:對外形造型質疑
1、3米長的青銅劍,根本就沒有人能舉起來使用,肯定是假的。
2、這些展品中的文物也太誇張!太有想像力了。
3、三星堆居然還有帶翅膀的玉人。
質疑方第二類:對製作技術質疑
1、這銹色一看就是新做的。
2、這刀工一看就是機器磨的。
3、怎麼一點包漿都沒有。
質疑方第三類:對藏品知識邏輯質疑
1、良渚時期就出現皇帝了、頭上還帶著流蘇、還有兵馬俑。
2、這件器物題款是清末的,怎麼標識的是清早期的東西。
3、佛教不是漢代才傳入中國嗎?怎麼三星堆就有玉佛了。
肯定方第一類:沒見過≠是假的
1、沒聽說禮器嗎?
2、怎麼能用今天的想像力去揣度古人的思維?
3、古代每年要生產多少件?流傳至今的有多少件?而博物館裡收藏的又有多少件?你見過的又有多少件?
肯定方第二類:技術質疑拿出證據來?
1、技術質疑請拿出證據來。
2、你要能造一個出來,給你100萬。
3、你用什麼技術標準為參考?憑經驗還是對比?需要證據。
肯定方第三類:知識也是可以反駁的
1、良渚時期已經有了國家起源、不否定沒有兵陣。
2、這個題款年代尚有爭議,並不一定就是清末才有。
3、玉佛是根據造型給的名字,並沒有說它就是佛。
其實,我們都知道,網路掐架一般來說對解決問題毫無作用,除非有足夠影響力的人再寫一篇《少年(或少女)N的奇幻漂流之旅》,把事情的影響力發展得足夠大,才會有人、機構或者組織出面來正式回應。
那麼,舉辦展覽是否應該接受政府管理呢?
首先,該展主辦單位是某某文化宮,承辦單位是某某藝術館。通過查詢某某文化宮的網站得知,某某文化宮既設有展覽館,又設有博物館。某某藝術館為展覽館下設。
通過查詢國家文物局博物館名錄得知,某某文化宮下設的某某文化宮博物館屬於登記在冊的正規博物館,而某某藝術館則並不在博物館名錄當中。
理清機構性質的奧妙在何處呢?
如果展覽在某某文化宮博物館舉辦,則須遵守《博物館管理條例》第三十條,三十一條規定。規定是這樣的寫的:
第三十條 博物館舉辦陳列展覽,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主題和內容應當符合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和維護國家安全與民族團結、弘揚愛國主義、倡導科學精神、普及科學知識、傳播優秀文化、培養良好風尚、促進社會和諧、推動社會文明進步的要求;
(二)與辦館宗旨相適應,突出藏品特色;
(三)運用適當的技術、材料、工藝和表現手法,達到形式與內容的和諧統一;
(四)展品以原件為主,使用複製品、仿製品應當明示;
(五)採用多種形式提供科學、準確、生動的文字說明和講解服務;
(六)法律、行政法規的其他有關規定。陳列展覽的主題和內容不適宜未成年人的,博物館不得接納未成年人。
第三十一條 博物館舉辦陳列展覽的,應當在陳列展覽開始之日10個工作日前,將陳列展覽主題、展品說明、講解詞等向陳列展覽舉辦地的文物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各級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門和博物館行業組織,應當加強對博物館陳列展覽的指導和監督。
也就是說,博物館舉辦展覽,是要接受所在地文物局以備案的方式監管,要遵守一系列規定;而該展在很可能不是博物館的某某藝術館舉辦,就可以巧妙地避開這一專業監管,進入真空地帶。
此外,即便該展覽是在登記在冊的正規博物館中舉辦,對於展覽文物來說,仍可能面臨以下兩方面問題:
1、非國有文物鑒定機制問題。
一般來說,國有博物館的藏品來源明確,而且自身專業鑒定力量較強,絕大部分藏品的真實性可以得到保證;但民間藏品多是通過交易得來,且數量龐大、種類繁多,目前尚未有鑒定機構提供針對此類收藏的鑒定服務,很多民間鑒定機構力量不足專業性差,所以這部分藏品面臨無處鑒定的尷尬。
2、博物館的管理機制問題。
仔細觀察會發現,近幾年類似事件多出現在高校博物館、其他非文博系統、非國有博物館中,甚至僅有博物館的名義而未能履行成立手續,這類博物館專業性不強、不願接受文物部門的管理,由於法規的模糊,文物部門也無理、無力對這類博物館進行管理,導致出現真空地帶。
為什麼有些博物館抗拒文物部門管理呢?
其實民間藏品在「展覽中的假問題」只是大問題中一小部分,還有很多關於來源不明的真文物,可能涉及到文物盜掘、非法買賣、文物流失、文物拍賣等等「真問題」。
國家文物局的「2017年工作要點」和「十三五規劃」中明確提出了「鼓勵民間合法收藏文物,提升社會文物管理服務水平」,但規劃離落實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某種程度上說,這些不斷出現的爭議或許是一件好事,它正是凸顯了改革的緊迫性,也讓社會呼籲和社會影響傳播出來,倒逼加快政策措施建設的步伐。
深入探討下去,為什麼這些民間收藏家,特別是「假文物」收藏家熱衷於在國有文化單位搞這樣的展覽呢?
根據布迪厄的文化資本與符號資本理論:
那些具有巨額經濟資本的人(工業企業家、商業僱主),以商務宴請、外國汽車、拍賣會、高級別墅、網球、滑水、巴黎右岸的商業走廊作為自己的特殊品味;
那些擁有很多文化資本的人(高等教育的教師、美術創作者、中學教師)卻以左岸的藝術走廊、前衛派的節日、外語、國際象棋、跳蚤市場、巴赫、群山秀峰為自己的品味;
那些經濟資本和文化資本,都很少的人則以足球、土豆、普通紅酒、觀看體育比賽、公共舞會等為自己的品味。
可見,不同階級在用不同的符號來建構自身的階級形象和習俗,在這一語境下,文物收藏同樣成為經濟資本家建構自身階級的符號。
在中國這樣一個飛速發展的國度,「真文物」作為符號資本,其「存量」遠遠不能滿足當今湧現出眾多經濟資本家的需求,於是就出現了「假文物」,而且執著的想通過在公共領域的展覽成為「真符號」。
在這一過程中,不受文物部門管轄的公共文化單位舉辦這類展覽的成本最低,受到假文物擁有者的青睞。
還有一些專事「假文物」生產的人,也希望通過此類展覽,把假文物洗白成「真符號」從而成為「符號資本」,從經濟資本家那裡變現。
再核心的原因,我就要引用那句著名的話了——
如果有10%的利潤,資本就保證到處被使用;
有20%的利潤,資本就活躍起來;
有50%的利潤,資本就鋌而走險;
為了100%的利潤,資本就敢踐踏一切人間法律;
有300%的利潤,資本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絞首的危險。
圖片來源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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