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子文的人頭,值多少錢? | 短史記
文 | 諶旭彬
台灣「國史館」所開放的戴笠檔案中,有兩份材料,披露了一段鮮為人知的秘事:1937年淞滬會戰期間,日本特務機關曾出高價,欲購買宋子文、杜月笙的人頭。
這兩份材料,均由戴笠親手所寫。
第一份材料的內容是
(對閱讀原始材料不耐者,可直接跳過,看後文對材料的解讀,下同)
:
「此系敵駐滬特務機關長楠本遣森政一與談漢榮商刺宋子文答應事成給與酬金之證明文件,應妥為保存。濤。3.30。」①
「濤」,即戴笠。
這份文件,是戴笠在交待他人,要注意留存日本特務機關謀刺宋子文的證據材料。文件所署日期「3.30」,是指1938年3月30日。不過,戴笠筆下的「證明文件」,並未附在該材料之後,目前不知所蹤。
圖:戴笠交待他人注意留存日特務機關謀刺宋子文的證明材料
第二份材料的內容是:
「甲,日方 今日已開會決定兩百萬款子,一百萬摺子一百萬現款。此百萬現款在事前先付,但乙方部隊(別動隊)已否集中閘北,應在未付款以前有所表現(信號)
乙,談稱 今天陳司令派我來,在百萬圓未付。我須將貴方所說的話轉達陳司令。俟晤陳司令後再行答覆。甲方認可。
甲
,刺宋事我已準備好三個白俄兩個高麗人,完全請君(指談)負責進行。談當答雲此事貴方既要我完全負責,則此種下手的人,須由我自找。甲說在宋、杜、王三人中,最要者是宋。此三人中如能完全辦到最好,否則應刺宋。事成給十五萬,先付兩萬,俟事成完全付清。甲說俟事成由我放汽車在白渡橋迎候,送去日本。談當答以此事最少應先付五萬,甲說明日與楠本大佐洽商後在下午二時答覆,對下手人選亦不堅持,惟須俟明日一併答覆。
在九月卅日下午四時晤商時,楠本曾面允將軍事上不甚重要之地區部隊暫行撤退以證明渠系軍事上負責人之一。
一日或二日(日期記不清)下午森政一曾語(電話)談,市中心區部隊已撤退你相信否?(據樂克明同志稱市中區部隊撤退系在九月廿九)」②
圖:戴笠手寫的關於「談漢榮」與日本特務機構謀刺宋子文等人一事的材料
這份文件也是由戴笠親筆手寫。沒有註明是寫給何人,也沒有署名和日期。它
有可能是前述第一份材料中戴笠所提到的「證明文件」,也可能不是。
這份材料披露了如下訊息:
(1)參與此事的日本特務機關,是華中派遣軍特務部,具體操盤者,是總務班長楠本實隆及其同僚森政一
(森政一後成為日本大本營陸軍部直系「森機關」的機關長,負責聯絡上海的特務性社團組織並提供津貼)
。(2)與日本特務機關直接接觸的人叫做「談漢榮」
,這個人當時已處於戴笠的控制之下。(3)談、日雙方談了兩個問題:
a、
某支由「陳司令」率領的中方部隊(別動隊)若能投靠日軍,日方答應提供兩百萬資金;談漢榮要求日方代表證明其擁有軍事上的決策權,日方應允暫時調撤不重要地區的日本部隊,來證明楠佐實隆確實擁有收編軍隊的決策權。
b、
日方欲刺殺宋(子文)、杜(月笙)、王(曉籟)三人,尤其希望能刺殺宋,若「談漢榮」能負責此事,事成之後,日方願提供15萬元作為報酬,並將其送往日本避難。日方還計劃向談提供刺客,但被談拒絕。
圖:宋子文
「國史館」所藏「蔣中正總統文物」中,另存有一封戴笠於1937年10月8日自上海發送給蔣介石的報告。
這份報告,對日軍謀刺宋子文一事,做了更為完整的描述。
報告中,戴笠寫道:
「有無錫人
談漢榮
者,素經營日本無線電買賣。經二日人之介紹,為楠本之代表森武一
(電報原文,當為「森政一」,下文誤寫者不再更正)
運動上海別動隊,為敵內應,及謀刺宋部長、杜月笙等事宜。
談漢榮自八月廿日左右活動以來,當由潘由農(原在陸京士別動隊任大隊長)與陸京士協議,由潘化名陳天行,偽稱上海別動隊副司令兼參謀長,與楠本大佐及日人森武一陸續接洽,敵方第一次已發談漢榮活動費五百元,旋又發潘由農別動隊運動費現款一萬元,正金銀行支票四萬元(支票未領),表示積極進行。生自五日由京返滬,適潘由農等取得敵方運動費一萬元
之後,交由市政府新聞檢查所長陳克成轉送宋部長處請示辦法。經由宋部長交由生處理,並據潘由農、談漢榮、吳文邦、樂克明等報稱……」③由「轉送宋部長處請示辦法」一句,可知戴笠已將日本特務機關這一刺殺陰謀,告知了宋子文。陸京士與杜月笙關係密切,陸既知刺殺之事,杜月笙自然也已知曉。
圖:戴笠致蔣介石密函,概述事情始末
依據戴笠這份報告,日本特務機關首次提出針對宋子文、杜月笙等人的刺殺計劃,是在
1937年9月26日:
「九月廿六日森武一又以電話告談漢榮,請以最妥當法子,謀刺宋子文、杜月笙、王曉籟等,
可先繳活動費一萬元
,事成後,另致重酬。經商議後,由談轉告森武一,謂刺王、杜可設法,刺宋較難,須詳細籌劃,始能進行。以後敵方未曾提起,殆因軍事失利,策劃目標有所變更。」④9月26日之後,日方與談漢榮就刺殺事宜,還有過至少三次商談。
日方願意提供的酬金總量是15萬洋元,預付金部分,一度從1萬洋元提升至3萬洋元。
這三次商談的具體情形如下:
(1)10月5日下午,森政一密約談漢榮。
除商量策反別動隊,二人再次討論了如何刺殺宋子文及刺殺的價碼:
「森又稱刺宋事,我們已準備好三個白俄二個高麗人,完全請你負責進行。談即答覆:此事貴方既要我負完全責任,則此種下手的人,應由我自找,較為穩妥。森當表示,向楠本請示後再答覆。繼森武一又稱,在宋、杜、王三人中如能完全辦到最好,否則應刺宋,
事成後酬洋十五萬元
,現在先付二萬元
。在行刺那天,我們准派汽車在外白渡橋等候你們,行刺後可逃至該處避入虹口,再護送至日本,以保安全。談即表示此時至少須先付五萬元。森以請示楠本大佐後,明日再一同答覆。」⑤(2)10月6日,森政一與談漢榮再次密會。
森政一繼續推動談漢榮去策反別動隊,並慫恿他刺殺宋子文:
「森又詢及刺宋杜王事。談:王是沒有道理的人,我想宋、杜才是抗日的有力份子。但刺宋,你們可以酬我多少錢?刺杜,可以酬我多少錢?森:
決定刺宋我們酬你十五萬元,但是
先付只能兩萬元
。
談:俄國人與高麗人專門做情報或殺販子,兩面拿錢,必定不可靠。森:好!我決定請你自己去派人。這件事決定和別動隊同日舉行。並請你一定要辦妥。談:我們中國沒有好手槍。刺宋時使用的手槍我想請你送我幾枝。森:好。我決定和楠本大佐商量。請他送你兩枝最好的白即林。談:好的。」⑥(3)10月7日,森政一第三次與談漢榮密會。
森政一告訴談:
「
刺宋事決定要做。我現在
可以先付三萬元
。至於手槍,因為我們有記號,準備買兩枝外國手槍給你。
紅綠彈准付款之日,一齊送來。」⑦10月8日,戴笠將上述情報,寫成詳細報告,送給了蔣介石。
圖:戴笠致蔣介石密函,提及森政一願提供3萬洋元預付款和兩支外國手槍給談漢榮
在國民政府內部,宋子文是很有影響力的對日主戰派。
1937年的宋子文,雖已卸去財政部長之職,在國民政府財經部門中也沒有任何實職
(戴笠在給蔣介石的電報中仍稱呼宋子文為「宋部長」)
。不過,淞滬會戰期間,宋仍受蔣介石委託,堅持留在上海主持戰時金融,蔣也甚為信任宋,一度在電文中以宋子文「為駐滬軍事代表發言人,一切戰報皆經其手發表」。宋也盡職盡責去完成這些蔣交待的任務,如學者吳景平所總結:
「在抗戰爆發後最初的幾個月里,在維持上海金融市面、協調中中交農四行之間的關係、勸募救國公債等重要財經事務上,雖然蔣介石並沒有給予宋子文直接相關的職位安排,但宋子文沒有辜負蔣的委託,對這些『份外』工作盡心儘力,實際上發揮了『主持』『負責』的作用。」⑧
日軍當日寄望於通過淞滬一役迫使國民政府屈服,進而簽訂城下之盟。宋子文自1931年以來長期主張對日強硬,此時又在上海的炮火中繼續活躍,故而就成了日本特務機關有意定點清除的對象。
杜月笙
在淞滬會戰期間,擔任「上海各界抗敵後援會主席團委員兼募捐委員會主任」。曾利用其在上海的力量,「配合國軍預定的作戰計劃,在閘北一帶要點,租賃民房,在室內密建鋼筋水泥掩體,平時不落痕迹,使用時打開槍口。」還與戴笠等人合作,組織了別動隊,與日軍交鋒。亦曾參與醫療救護等資源的協調工作。⑨王曉籟
則是上海總商會會長,與宋子文、杜月笙關係密切,對二人的抗日工作有頗多支持。所以,他們二人也上了日本特務機關刺殺名單。不過,杜、王二人的政治地位,畢竟與宋子文不可同日而語,森政一與談漢榮主要是在密商如何刺殺宋子文。
與日方接頭的「談漢榮」,已在戴笠的控制之下;所謂「別動隊陳司令」,也是戴笠指使人所假扮,楠本實隆的刺殺計劃,最終自然是不了了之。
當時,戴笠還將計就計,策划了針對楠本實隆的「反殺」計劃。
據戴笠檔案,1937年11月17日,戴笠指示下屬,針對楠本的計劃須堅持到底:
「十萬火急上海。密。道三兄勛鑒。弟因事准今午車赴廣州,明日仍回港。皓日由港飛漢。哿日由漢飛京。澄宇未悉已離滬否?楠本事務請兄與立俊兄嚴密進行,務達目的而後已。弟濤叩。」⑩
「道三兄」,指的是軍統元老周偉龍(字道三),時任特務處上海潛伏區區長,主要從事「行動工作」(即刺殺、處決任務),也兼搜集情報。
「立俊兄」,指的是江立俊,是軍統從事具體刺殺、處決行動的特工。
這封電報,是戴笠在囑咐周偉龍和江立俊,務必將反殺楠本實隆的計划進行到底。
可惜的是,這次反殺計劃最終失敗了。
失敗後,戴笠特意致電負責具體行動的江立俊,總結了失敗原因,勉勵其繼續為抗戰奮勇除奸:
「限即刻到上海。密。袞甫同志即轉立俊兄勛鑒。
前楠本之未能予以制裁,是兄與本人聯絡不密切,對行動員掌握不確實之咎也。
兄為滬上行動部份負重責之一員,當此國破家亡漢奸猖獗之時,務請兄振作精神以身作則鼓勵同志奮勇除奸,尤望與道三兄披誠協商,發揚我行動工作之權威。國家幸甚。弟濤叩。」?按戴笠的說法,反殺楠本實隆失敗,是一線的「行動員」(也就是刺客)與後方的情報系統訊息脫節所致。
圖:左,戴笠指示江俊立對楠本「務達目的」;右,戴笠勉勵江俊立繼續為國鋤奸
①台灣「國史館」藏,數位典藏號:144-010113-0002-075。
②同上,數位典藏號 ,144-010104-0002-043。
③《戴笠呈蔣中正對日駐上海特務機關長楠本實隆之反間作業》,數位典藏號002-080102-00037-001,第8頁。
④同上,第12頁。
⑤同上,第14頁。
⑥同上,第15-16頁。
⑦同上,第17頁。
⑧吳景平,《抗戰初期蔣介石與宋子文關係研究》,《抗日戰爭研究》2015年第03期。
⑨張柏亭,《淞滬會戰紀要》。
⑩台灣「國史館」藏,數位典藏號:144-010106-0004-068。
?同上,數位典藏號:144-010106-000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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