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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跟你結婚,是為你好,你的性格跟我媽合不來」「那就算了」

我是東林夕亭,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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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跟你結婚,是為你好,你的性格跟我媽合不來」「那就算了」

我們之前講過:不管是愛情還是婚姻,都講究雙方自願,不可強求。死纏爛打得來的愛情,強人所難得來的婚姻,都不會長久,那樣的愛情和婚姻還不如不開始。

有些人在感情面前就是一根筋,就像在一棵樹上弔死,就想一條道兒走到黑。雖然這樣的狀態看起來很痴情,但是如果對方不愛你,不願意和你戀愛結婚,那你一直纏著他不放,不光對他是一種打擾,你一直愛而不得,對你自己也是一種打擾。

你有愛一個人的權利,但是別人沒有必須愛你的義務。愛情和婚姻都講究合適,講究各方面的「門當戶對」,不合適的兩個人怎麼都會不合適。你愛一個人就非要對方和你戀愛,那太強人所難。不光是惡意的死纏爛打不可取,善意的死纏爛打同樣不可取,感情的事,要懂得尊重對方,沒有尊重,就談不上愛。

就比如你愛上一個人,你說你是善意的,你說你愛他,就想和他戀愛。但是他就是不愛你,就是不想和你戀愛,你繼續死纏爛打給他造成了困擾,那你就不是愛他,他更不會愛你。就算勉強把你們湊合綁定在一起,那也不會幸福,因為那樣既不是你想要的愛情,也不是他想要的愛情。

正所謂,你得到了一個人的人,卻得不到他的心,那樣的愛情就無法稱之為愛情,只是勉強在一起保持一種類似愛情的關係而已,最後不會有好下場,最後肯定會鬧得分道揚鑣。與其這樣,那不如不開始。

現實中,不光有這種愛一個人就不撒手,即便愛而不得也不放棄的人。還有一種人是經常和前面那種人攪合在一起的,那就是:當有人用那種死纏爛打的方式追求你時,你明明不愛他,明明不想和他戀愛結婚,但是因為臉皮薄,因為不想因為拒絕而傷害他,所以就選擇了被動接受,言不由衷地開始了一段感情。

這樣開始的感情通常會出現這樣的下場:要麼是那個死纏爛打的人以為你接受了就是愛他,所以他是如願得到了愛情,但是你是言不由衷和他在一起的,不是你想要的愛情,所以你會很不開心,最後會想到分手;要麼是你言不由衷接受了對你死纏爛打的人,但是戀愛之後又反悔了,要麼繼續將就,要麼會分手。

一開始就對的愛情,開始了之後怎麼都對。而一開始就錯的愛情,開始了之後就會錯誤百出。如果不想讓自己有上面那種錯誤的愛情,你就要同時做到兩點:

第一,你可以用心去對待愛情,但是切忌不要在一棵樹上弔死,不要愛而不得還不放手,那樣沒有意義,既浪費你的時間和感情,也在浪費對方的時間和感情。愛一個人,應該尊重她的意願。你愛她,她也愛你,那一拍即合在一起會很美好。而你愛她,她不愛你,那你就應該放棄,這樣才能互不打擾。不要愛而不得還死纏爛打,那樣你非但得不到你想要的愛情,而且會徹底毀了兩個人的關係。

第二,你要保持對愛情的初心,要明確自己的愛情觀和原則,並且恪守自己對待愛情的原則。當你愛一個人時,要用上面說的去對待。當有人愛你時,你也要遵守自己的原則。愛你的人你也愛她,那正好一拍即合。而愛你的人你不愛她,那你不光要果斷拒絕,而且不要再給她機會,尤其是對方對你死纏爛打時,你更應該果斷拒絕。一開始就拒絕不合適的愛情,那不叫傷害;如果勉強開始了再分手,那就是傷害了。

下面這個男人就不想傷害自己不愛的人,所以他一直在拒絕一個對他死纏爛打的人。

「我不跟你結婚,是為你好,你的性格跟我媽合不來」「那就算了」


「我不跟你結婚,是為你好!」

小夢和阿輝都是我曾經的同事,他們倆是同一天進公司的。雖然他們進公司之前不認識,但是因為同一天進公司這個契機,所以兩個人走得很近。準確來說,是小夢主動和阿輝走得很近,阿輝沒有排斥。

可問題是,小夢主動接近阿輝是為了和他戀愛,而阿輝不排斥她的接近是拿她當朋友。因為兩個人都不知道彼此心裡是怎麼想的,所以,小夢以為阿輝不排斥就是想和她戀愛,阿輝以為小夢主動接近他是拿他當朋友,兩個人始終都存在著這樣的錯位狀態。

直到有一天小夢向阿輝表白了,說出了自己的心裡話,阿輝才知道自己會錯意了,才知道她對他有誤解。

他明確告訴小夢,「對不起,我只是拿你當朋友,沒想過和你戀愛。我以為你跟我關係那麼好也是拿我當朋友,沒想到你是想和我戀愛,這真的是個誤會。」

小夢問他,「既然能做朋友,而且我們關係很好,為什麼不能戀愛?」

阿輝被她這個問題問傻了,說,「這……沒有什麼為什麼吧,不能戀愛就是不能戀愛啊,我們兩個不合適。」

小夢問他哪裡不合適,他回答不上來,最後說,「我也說不好,反正就是不合適,我對你沒有那種感覺。我不想騙你,我也不想騙自己。如果你非要勉強我跟你戀愛,那就算我們戀愛了,也早晚會分手。我們不戀愛,還可以做朋友,但戀愛又分手,就沒辦法做朋友了。所以,我們還是做朋友吧!」

他跟小夢說了這些之後,小夢就沒再提戀愛的事,但是依然和他走得很近。阿輝以為她聽懂了他的話,以為她尊重他的意願,所以自己也沒有再提,想當然地覺得他們真的是朋友了。

可是,第二年,小夢再一次向他表白了。阿輝這才知道,在這之前,她依舊是為了這一次的表白做準備,她還沒死心,還在執著地想和他戀愛。而阿輝依舊跟之前一樣,對她沒有戀愛的感覺,所以再一次拒絕了她,跟上次說的一樣。

而且,這一次拒絕之後,阿輝就沒有再和她走得很近,他怕再鬧一出這樣的事。可是,怕什麼來什麼,之後沒過多久,真的又再次發生了類似的事。小夢似乎是等不及要和他戀愛,再來一次的時候就不是表白了,而是求婚,她不想纏著他戀愛了,而是想和他直接結婚。

阿輝當然還是拒絕,但是小夢不依不饒,問他,「戀愛不行,為什麼結婚也不行?我到底哪裡不好?」

阿輝不光把之前拒絕她的話又說了一遍,而且還說,「我不跟你結婚,是為你好,你的性格跟我媽合不來!這是明擺著的事實,如果結婚了,到時候總是鬧婆媳矛盾,你會不開心,我也會不開心。我不想傷害你,不想耽誤你,你完全可以去找其他適合你的人戀愛結婚,為什麼非得盯著我不放呢?」

小夢說,「還說不想傷害我,你一次次拒絕我,已經是在一次次傷害我了。」

這種偷換概念的說法完全是強盜邏輯,是她非要纏著阿輝戀愛結婚,阿輝只是拒絕,談不上傷害她。而她非把這種拒絕也理解為傷害,阿輝無話可說,最後只丟下一句,「反正我不會答應你」。

小夢生無可戀地回了一句,「那就算了!」

其實早就應該「算了」,你愛的人都不愛你,你又何必非要強求呢?

「我不跟你結婚,是為你好,你的性格跟我媽合不來」「那就算了」


?東林夕亭情感建議:

現實中像小夢這樣對待感情的人有很多,真的沒必要這樣,這完全是在自尋煩惱。如果你對待愛情做不到收放自如,那你還不如不戀愛。你愛的人不愛你,你不放棄還等什麼?感情這種事,不是說「你愛的人就必須要愛你」,你有愛他的權利,他也有拒絕你的權利,各不相欠,談何傷害?

很多人都是這樣一直死纏爛打,自以為只要堅持到底就能感天動地,而實際上,你只是感動了自己而已。所有為情所困的人,都有這個毛病,明明只要放手就好,非得讓自己念念不忘。與其說對方不愛你太狠心,不如說你自己太矯情。

阿輝整體對待感情的態度沒有問題,能夠始終堅持住自己的原則,這樣很好。但是,他做得還不夠好,他在第一次拒絕小夢時就應該徹底一點,不能再給她死纏爛打的機會。對待愛情,就是應該要同時做到:既不對別人死纏爛打,又不讓別人對自己死纏爛打,這樣你才能清凈安心地去尋找或接受真正屬於你的愛情。

希望其他人也能記住這一點,要洒脫一點去對待愛情:你愛的人也愛你,那開始了愛情之後就用心對待。你愛的人不愛你,那就果斷放棄,別打擾對方,更不要折磨自己;愛你的人你也愛,那開始了愛情就用心相愛。愛你的人你不愛,那就果斷拒絕,不要給對方死纏爛打的機會,也不要覺得自己拒絕是一種傷害,拒絕不是傷害,不懂拒絕才是傷害。(文/東林夕亭,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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