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子公司涉嫌業績造假陷「羅生門」:長園集團和尹智勇誰在說謊?

子公司涉嫌業績造假陷「羅生門」:長園集團和尹智勇誰在說謊?

在長園集團(600525.SH)自爆子公司長園和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長園和鷹」)涉嫌業績造假之後,劇情陷入「羅生門」,長園和鷹原董事長尹智勇聲稱,「既不知情,更沒有參與公告中所說的業績造假」。

12月18日下午,尹智勇召開新聞發布會回擊長園集團回復交易所二次問詢函內容,現場主要由其聘請的北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律師梁秋娜主持發布會,並有部分已離職或者未離職的員工參與。

發布會上,尹智勇方將智能工廠項目目前停滯的原因歸咎於長園集團沒有給予支持、排擠原高管、隨意調整工作流程、辭退調離老員工等方面;針對智能工廠項目業績涉嫌造假問題提出反擊,其中重點對安徽紅愛項目簽訂補充協議一事進行說明;並稱尹智勇今年3月份至6月份因病住院期間,被免去總經理職務,且對期間作出的審計報告不知情。但是全程並未提及設備銷售業務真實性的問題。

「他是在找一些這樣那樣的理由,我們認為只要在侵犯上市公司股東的利益,那就是有問題,很多問題現在他是在強詞奪理。」長園集團董事長吳啟權對第一財經記者稱,誰對誰錯,監管層調查取證之後就知道了。

智能工廠項目停滯誰之過?

根據長園集團此前公告,長園和鷹智能工廠項目和設備業務的真實性存在重大問題,獨立董事認為智能工廠項目結算及回款嚴重滯後,已有理由初步判斷長園和鷹原負責人存在業績造假的嫌疑。

公告顯示,在交易所的二次問詢函階段,該公司對三個智能工廠項目進行了現場走訪,了解到安徽紅愛項目僅有部分設備處於運轉狀態,山東昊寶、上海峰龍項目處於停工狀態。

「三大智能工廠現在本應當正常運營的,因為很多人曾在2017年見證過智能工廠施工、安裝、調試和試運營。所以根本不存在我造假的問題。」尹智勇在發布會上聲明稱,經過當時全體員工一年多來的努力,三家工廠先後於2017年下半年分別進行了調試和試運營,負責智能工厂部門根據各工廠試運營存在不同狀況,安排了後續應跟進的設備,技術等方面的完善工作。

長園集團公告顯示,截至2017年年底,安徽紅愛項目、山東昊寶項目、上海峰龍項目三個智能工廠項目的完工百分比分別為97.85%、98.45%、99.14%;到2018年6月底,上述完工率保持不變。

尹智勇進一步稱,2018年3月24日,他因發生事故昏迷而住院治療,這之後就不再參與長園和鷹經營,沒有決策權,且並沒有參與2018年5月20日那次罷免他總經理職務的董事會,到2018年6月9日出院,而截至2018年6月底,三個智能工廠項目的完工率並未有變化,「長達6個月之久沒有人關心,沒有人管理」。

梁秋娜則以個人律師的角度接連質問長園集團,一問,自2016年6月份收購長園和鷹之後,在長達兩年半的控股時間內,都沒有集團分管的領導現場走訪過三個智能工廠嗎,從來不知道三個智能工廠狀況嗎,而僅是在2018年10月19號交易所發了第二次問詢函之後才去溝通的嗎?二問,在對三個智能工廠毫不知情的情況下,罷免尹智勇總經理職務,並於8月10日罷免董事長職務,同時辭退長園和鷹大批的核心老員工,導致員工集體上訪?三問,在沒有走訪過三個智能工廠的前提下,擅自變更業務流程,將公司的核心經營搬遷到江蘇,導致業務停滯,導致2018年經營業績大幅下滑,供應商拒絕提供售後服務?

尹智勇方聲稱,在2018年8月份之前三個智能工廠並不是如今的停滯狀態。為此,在發布會現場,尹智勇方播放了長園和鷹智能工廠自動一體化的視頻,這一視頻聲稱是2018年8月份製作的,以及安徽安慶紅愛股份隆鏈施工記錄。

不過從視頻來看,並不能證明,2018年8月份之前,三個智能工廠是處於運營的狀態。在發布會現場,長園和鷹一位負責硬體安裝的員工代表發聲稱,在2017年年底,其負責的三個智能工廠項目的安裝工作已經完工,也進行了調試,進行試運行,但現在想要批量性生產還需要供應商後續服務,由於長園和鷹一直欠供應商的款,導致訴訟,供應商不再提供後續服務,加上工廠需要調整等諸多因素,導致現在不能正常運轉不能批量生產的局面。

「我們沒有資金,沒有錢付給人家。這完全是長園總部(長園集團)的原因。」尹智勇稱,因為2017年長園集團收購中鋰新材花費數十億元,長園集團不但不給予長園和鷹支持,而且擅自在長園和鷹年底最困難的時候提前抽取幾千萬的資金還給銀行;他在得知長園和鷹賬上沒錢的情況下,2018年6月份提前出院,跟長園集團要求提供3000萬的證明進行貸款,以讓長園和鷹存活下來。

針對尹智勇方的上述發聲,第一財經記者試圖向長園集團董秘高飛了解情況,但其稱,關於尹智勇召開新聞發布會一事,拒絕接受採訪。

智能工廠收入確認問題存分歧

在長園集團自爆長園和鷹業績涉嫌造假的信息中,智能工廠項目收入確認問題被重點提及。在新聞發布會上,尹智勇方主要針對與安徽紅愛簽署的補充協議一事進行反擊。

根據公告,長園集團此次調查得知尹智勇擅自以長園和鷹的名義與安徽紅愛簽署了與《驗收確認書》 意思相悖的《補充協議》,導致於2017年12月25日簽署的項目《驗收確認書》無效,而安徽紅愛與長園和鷹簽字蓋章的《驗收確認書》是長園集團判斷確認安徽紅愛項目相關收入的重要依據。

「《驗收確認書》是當時長園和鷹智能工廠項目部門與客戶正常的工作流程,和業績確認毫不相干。2018年1月份的補充協議,也是公司(長園和鷹)針對公信部扶持項目,紅愛公司採取既定融資租賃加技術,加資金支持的商業模式。」尹智勇不同意長園集團的說法。

梁秋娜補充提到,安徽紅愛項目一塊業務是智能工廠,包括智能工廠設計、設備安裝調試及售後服務;另一塊業務是三維人體掃描系統,即門店部分的業務,也就是這塊的營收帳款確認存有異議,項目合同中該系統單獨計費,按照設備實際交付量確認收入,恰恰就是三維掃描系統的營收帳款問題,才出現了補充協議中的約定。

「也恰恰在2017年12月22號尹智勇簽署承諾函的基礎上,應紅愛公司對於門店應收帳款回款方式變更要求,由原先合同中約定的回款方式,改為融資租賃的方式,基於此同意簽署紅愛起草的補充協議。而長園集團在這一次回函中說從不知曉補充協議。」梁秋娜同時反問道,長園集團僅以一份補充協議,是否能直接推定智能工廠項目從始至終是在造假?

根據長園集團過往公告,尹智勇在2017年12月簽署了一份承諾函,若截止2019年12月31日長園和 鷹2017年應收賬款賬面凈值的回款比例未達到90%,承諾主體承諾就2017年應收賬款賬面凈值未收回部分予以補足。

不過,尹智勇方提供的長園和鷹與安徽紅愛公司簽訂的《銷售合同(補充協議)》顯示,這份協議簽訂於2018年1月29日,其中第一條內容為,經安徽紅愛復驗,該智能工廠系統項目尚有部分設備未到貨,且設備整體調試尚未達到正常穩定運行狀態,沒有達到交付標準,故雙方於2017年12月25日簽署的驗收確認書無效;另外幾條,則有關雙方融資租賃的合作方式和要求。

對於尹智勇方的上述說辭,吳啟權則對第一財經記者稱,上市公司在智能工廠項目上投了大量的錢,但是收不到錢,沒有回款的保證,再加上較多的細節,感覺智能工廠項目存有問題,也正是為了保證收款,在2017年底要求尹智勇方面簽了承諾函,但是之後又不履行,所以上市公司層面認為這塊存有風險。

根據長園集團公告,安徽紅愛項目總合同額3.4億元,山東昊寶項目總合同額1.5億元,上海峰龍項目總合同額1.72億元,累計6.6億元。但截至2018年6月底,上述三個智能工廠項目累計回款7453.58萬元,相較總合同金額相差甚遠。

另外,梁秋娜直指,出現2018年12月25日長園集團對二次問詢函回復的這些內容,其中有一個原因在於,2018年12月21日尹智勇等相關方向交易所遞交了撤銷、解除對長園和鷹應收賬款承諾函的聲明函。

尹智勇方提供的上述聲明函顯示,自2018年3月份後,尹智勇已實際不再負責經營長園和鷹,也不是該公司董監高成員,無權參與公司實際經營管理,無權、無義務對長園和鷹公司的應收賬款進行補足;「長園集團股份控制公司後的惡意經營行為是導致長園和鷹2017年應收賬款收回比例大幅降低的原因」。

對此,長園集團董事長吳啟權對第一財經記者稱,回復交易所二次問詢函的公告本來就要發的,並沒有針對尹智勇要求撤銷承諾函而反擊的意思,也在配合交易所方面把真實的信息披露出來,目前還在調查核實中。

在這場關於長園和鷹是否業績造假的「羅生門」劇情中,對於長園集團和尹智勇到底哪一方的信息更靠近真相,第一財經記者將持續關注。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第一財經 的精彩文章:

一文讀懂個稅專項附加扣除變化:首套房認貸、租金扣除額提高
保利協鑫發布盈利預警公告,8.5億元出讓部分矽片生產業務

TAG:第一財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