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環境變遷 讀懂幼教改革四十年
編者按
人類發展生態學認為,環境因素是塑造兒童發展的力量之一,兒童成長受到其所生活的不同直接環境的影響,也受到這些直接環境所在的更大環境的影響。改革開放40年來,兒童成長的小環境和大環境都已發生巨變。這些變化的背後,連接著一系列國家發展學前教育事業的重大改革舉措。透過學前教育政策關鍵詞,回顧40年邁出的鏗鏘步伐,更加印證了改革是學前教育發展的強大引擎。
1
政策環境
從「服務經濟建設」到「實現幼有所育」
改革開放後,學前教育的一系列政策,經歷了從為百姓解除工作的後顧之憂,更好地服務於經濟建設,到關注社會民生,實現幼有所育的過程。實際上,改革開改以來的學前教育發展史,就是一部政策變遷史。
幼教性質
從社會福利走向公益普惠
改革開放初期,集體經濟處於絕對主導,相應地,托幼服務自然而然也成為一項社會福利。但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學前教育福利性逐漸消失。進入21世紀,「入園難」「入園貴」問題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政府重新擔起發展學前教育的重任,建立公益普惠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成為必然趨勢。
關鍵詞:辦園經費由主辦單位承擔
1979年,《全國托幼工作會議紀要》提出:「各級教育、衛生部門舉辦的幼兒園、託兒所經費和各項所需費用分別由教育事業費和衛生費列支。各企業、事業、機關、部隊舉辦的園所的經費,由各主辦單位自行解決。」這既明確了當時幼兒園的主要類型,又表明了幼兒園作為社會福利的性質。
關鍵詞:社會化
進入20世紀90年代,我國開始實行市場經濟,依附於企業而舉辦的幼兒園也開始改革。1995年9月,《關於企業辦幼兒園的若干意見》提出:「鼓勵企業幼兒園向社會開放,逐步改變幼兒園經費由企業全部包攬的做法,提高企業辦園效益。」這標誌著幼兒園的公共福利性質正在逐漸消失。1997年,《全國幼兒教育事業「九五」發展目標實施意見》指出:「探索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辦園模式和內部管理機制,逐步推進幼兒教育社會化。」這一規定加快了幼兒園的社會化進程。
關鍵詞:公益性和普惠性
到了2010年,《國務院關於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國十條」)出台,明確指出:「學前教育是重要的社會公益事業。發展學前教育,必須堅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努力構建覆蓋城鄉、布局合理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隨後,所有關於學前教育的政策文本,都一再強調學前教育的公益普惠性質。
辦園方針
從「兩條腿走路」到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公民辦並舉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社會對學前教育的認識發生變化,學前教育的發展方針也幾經更改。
關鍵詞:「兩條腿走路」
1983年,教育部發布的《關於發展農村幼兒教育的幾點意見》明確提出:「堅持『兩條腿走路』的幼兒教育發展方針。農村以群眾集體辦園為主,縣鎮則應大力提倡機關、廠礦、企事業、街道辦園,並支持群眾個人辦園。」此後,逐漸形成了部門辦園與集體辦園「兩條腿走路」的辦園體制。
關鍵詞:依靠社會力量辦園
1995年9月,《關於企業辦幼兒園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堅持依靠社會力量發展幼兒教育」的方針。2003年,《關於幼兒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今後5年幼兒教育改革的總目標是形成以公辦幼兒園為骨幹和示範,以社會力量興辦幼兒園為主體,公辦和民辦、正規與非正規教育相結合的發展格局。
關鍵詞:大力發展公辦園
2010年7月,《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出台,明確提出建立以政府為主導、社會參與、公辦民辦並舉的辦園體制。隨後,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實施,各地加大公辦園的舉辦規模。2018年1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範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到2020年,全國公辦園原則上達到50%。
管理體制
從「多部門共管」到「教育部門主管、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改革開改以來,為明確學前教育發展主體責任,落實歸口管理,學前教育管理體制不斷完善,經歷了若干發展階段。
關鍵詞:托幼工作領導小組領導
1979年,全國托幼工作會議召開,決定由國務院設立「托幼工作領導小組」。這次會議首次確立了政府牽頭、各部門共同管理的學前教育管理體制。
關鍵詞:地方負責、分級管理
1987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關於明確幼兒教育事業領導管理職責分工的請示》的通知,規定幼兒教育事業必須在政府統一領導下,實行地方負責、分級管理和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的原則。1989年,新中國成立後第一個學前教育行政法規《幼兒園管理條例》出台,首次以教育法規形式明確了這一原則。2003年,《關於幼兒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指導意見》進一步強調了這一管理體制。
關鍵詞:各級政府統籌,教育部門主管,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2010年,「國十條」提出,各級政府要加強對學前教育的統籌協調,健全教育部門主管、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的工作機制,形成推動學前教育發展的合力。
關鍵詞:國務院領導,省地(市)統籌,以縣為主
2017年,第三期學前教育行動計劃啟動,明確提出要理順學前教育管理體制,實行「國務院領導,省地(市)統籌,以縣為主」的學前教育管理體制。省級、地市級政府加強統籌,加大對貧困地區支持力度。落實縣級政府主體責任,充分發揮鄉鎮政府的作用。積極推動各地理順機關、企事業單位、城鎮街道辦幼兒園辦園體制,實行屬地化管理。
與此同時,改革開放以來,幼兒園內部管理規範也經歷了逐步完善的過程。1996年,我國第一部規範幼兒園內部管理的規章《幼兒園工作規程》出台,對幼兒園的任務、保教活動目標、幼兒入園和編班、園舍及設備等,作出詳細規定。2016年,教育部修訂後的《幼兒園工作規程》開始施行,其各項規定更符合新形勢下幼兒園管理的需要。此外,近年來,教育部等部門還陸續出台了關於幼兒園的安全、衛生保健、收費及督導評估的專項政策,完善幼兒園的內部管理規範。
2
物質環境
從「實用化」到「兒童化教育化」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整個社會對教育的重視,幼兒園的物質環境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園舍條件整體得到改善;在室內,幼兒的座位由固定變為不固定,增設活動區域,更加重視環境創設;在戶外,環境更加美觀,遊戲設施更加多樣。
建築環境
從關注建築物本身到關注適合幼兒使用
改革開放以來,直觀來看,幼兒園變化最明顯的,自然是園舍條件。
關鍵詞:用房規劃更加科學精細
與1987年出台的《託兒所、幼兒園建築設計規範》相比,2016年的《幼兒園建設標準》提出將每個班級作為一個單元進行設計,從而將幼兒活動用房分為班級活動單元和綜合活動室。而且專門強調幼兒園房屋建築應堅持綠色、節能、環保、經濟的原則,不得建設豪華幼兒園。
關鍵詞:園舍更符合幼兒身心發展特點
2014年,《幼兒園安全友好環境建設指南(試行)》在「安全友好環境建設的原則」一章明確提出幼兒園建設的「審美性、生活性」原則。要求幼兒園的環境應當富有美感,色調和諧明艷,圖案美觀,符合幼兒的審美情趣,物品整潔,擺放有序。同時,幼兒園的環境布置材料應來自生活和大自然,環境布置的方式要符合幼兒的生理和心理特點,貼近幼兒生活。2016年的《幼兒園建設標準》提出園區建築物、構築物應與綠化、美化融為一體,構成優美的育兒環境和人文景觀,為幼兒創設一個安全友好的遊戲、生活、活動空間。
關鍵詞:對安全性的規定更嚴格
1987年的《託兒所、幼兒園建築設計規範》規定,幼兒園基地選擇應遠離各種污染源,並滿足有關衛生防護標準的要求。2016年的《幼兒園工作規程》也提及幼兒園不得設置在污染區和危險區,不得使用危房。
2016年的《託兒所、幼兒園建築設計規範》對園舍安全作出了更精細的規定,對幼兒園採光、空氣質量、建築材料的安全、環保性能都提出了明確要求。同年出台的《幼兒園建設標準》還提及了幼兒園建築結構應符合國家現行建築抗震設計規範要求,抗震設防類別不應低於重點設防類;建築防火應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範要求,耐火等級不應低於二級等。
室內環境
從幼兒被動使用到主動參與
改革開改以來,隨著學前教育保教理念趨向科學化,幼兒園開始注重環境創設與區域活動,也更加註重幼兒的主動參與。
關鍵詞:關注環境創設、區域活動
2012年,《幼兒園教師專業標準(試行)》發布,在幼兒保育和教育知識方面,提出幼兒教師應掌握幼兒園環境創設的知識與方法。
2016年的《幼兒園工作規程》也提出,要創設與教育相適應的良好環境,為幼兒提供活動和表現能力的機會與條件。同時,還指出幼兒園應當將環境作為重要的教育資源,合理利用室內外環境,創設開放的、多樣的區域活動空間,提供適合幼兒年齡特點的豐富的玩具、操作材料和幼兒讀物,支持幼兒自主選擇和主動學習,激發幼兒學習的興趣與探究的願望。
戶外環境
從簡陋的自然環境到舒適美觀的現代化環境
改革開放後,隨著對幼兒戶外活動要求的提升,尤其是規定每天不少於兩小時戶外活動,使得幼兒園的戶外環境創設顯得越發重要,更加註重美觀、寬敞。
關鍵詞:安全環保的軟質地坪
從前,幼兒園的戶外活動地面多為泥地或水泥地面,雖然材料較為自然,但對幼兒安全造成了一定威脅。2016年的《託兒所、幼兒園建築設計規範》明確提出,幼兒園的室外活動場地地面應平整、防滑、無障礙、無尖銳突出物,並宜採用軟質地坪。
關鍵詞:綠化、美化
1996年發布的《幼兒園工作規程》,明確規定幼兒園應有與其規模相適應的戶外活動場地,配備必要的遊戲和體育活動設施,並創造條件開闢沙地、動物飼養角和種植園地。應根據幼兒園特點,綠化、美化園地。2016年的《幼兒園建設標準》及《託兒所、幼兒園建築設計規範》都明確提出,幼兒園內綠地率不應小於30%,人均面積不應低於兩平方米。
3
精神環境
從「教師中心」到「以幼兒為本」
精神環境主要指幼兒園的人際關係及一般的心理氣氛,更多地體現在師幼之間的相互作用、交往方式等方面,主要發生在一日生活的保育教育中,其變化通常與課程改革相伴,歸根結底是由教師的教育觀、兒童觀所決定的。改革開放以來,可以明顯發現,師幼關係從以教師為中心走向以幼兒為本。
保育教育
從分科走向綜合,遵循幼教科學規律
課程是幼兒園達成保教目標的主要手段。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幼兒教育改革是以幼兒園課程改革為突破口和核心內容的。從一系列涉及課程的政策法規中,可以發現我國幼兒園保育教育從分科走向綜合,從封閉走向開放,努力遵循幼兒教育科學規律。
關鍵詞:「幼兒園教學」改為「幼兒園教育」、「作業」改為「上課」
20世紀70年代末,隨著撥亂反正及教育的不斷改革,我國幼兒教育逐步走上正軌。1981年10月,教育部頒發了《幼兒園教育綱要(試行草案)》,這可以說是我國改革開放後第一個幼兒園課程標準。
《綱要(試行草案)》規定幼兒園教育教學繼續採用分科教育模式。把以前的「幼兒園教學」改為「幼兒園教育」,把「作業」改為「上課」,把「教養員」改為「幼兒教師」,雖強調了要糾正那種認為上課才能完成教學任務而忽視遊戲、觀察、勞動、日常生活的傾向,但也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幼兒園重「上課」的傾向。
關鍵詞:首次提出「教育活動」概念、首次規定「以遊戲為基本活動」
20世紀80年代以後,對外開放催生了我國幼教工作者投身課程改革實驗的熱潮。這些改革直指學科課程過分強調系統的單科知識和技能而忽視內在聯繫的弊端,產生了比較有影響的「幼兒園綜合教育」實驗。
1989年,原國家教委頒布《幼兒園工作規程(試行)》,促使這場改革覆蓋面更廣,研究更深。《規程(試行)》專設一章闡述了幼兒園的教育問題。首次提出「幼兒園教育活動」的概念,強調它「是有目的、有計劃地引導幼兒主動活動的、多種形式的教育過程」;首次規定幼兒園要「以遊戲為基本活動」。「教育活動」的提法,改變了多年來幼兒園一直奉行的「只有『上課』才算教育」的觀念。
關鍵詞:分級管理課程、劃分五大領域、教師制訂工作計劃
2001年,教育部印發了《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在關於印發《綱要(試行)》的通知中提出:「貫徹實施《綱要(試行)》,要堅持因地制宜、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制訂本地貫徹《綱要(試行)》的實施方案。」這就打破了以往國家統一管理課程的模式,改為國家和地方分級管理相結合。
值得注意的是,《綱要(試行)》把教育內容相對劃分為健康、語言、社會、科學、藝術五個領域,強調各領域的內容相互滲透,並且在組織與實施上,強調「教師要根據本《綱要(試行)》,從本地、本園的條件出發,結合本班幼兒的實際情況,制訂切實可行的工作計劃並靈活地執行」。這在一定程度上強調了教師是課程方案的制訂者和實施者,調動了教師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關鍵詞:指向幼兒後繼學習和終身發展、重視幼兒學習品質
2012年教育部印發了《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指南》「說明」第二條明確指出:「《指南》以為幼兒後繼學習和終身發展奠定良好素質為目標,促進幼兒體、智、德、美各方面的協調發展為核心。」第四條提出了實施的基本原則,即關注幼兒學習與發展的整體性、尊重幼兒發展的個體差異、理解幼兒的學習方式和特點、重視幼兒的學習品質。
《指南》以幼兒的現實的、全面的、協調的發展和未來的可持續的、終身的發展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並明確提出學習品質的培養,體現了與世界幼教潮流接軌,深化了在幼兒教育階段推動素質教育實施的探索。
教師培養
從「三學六法」到高素質善保教
在幼兒園裡,師幼關係是對幼兒發展產生影響的核心精神要素。良好的師幼關係,有賴於教師的教育觀念和行為的先進性,取決於職前教師教育的培養和職後培訓。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幼兒教師培養最明顯的變化是從「三學六法」走向高素質善保教。幼兒園教師不再被看作「保姆」「阿姨」,社會公眾越來越認識到這是一項高度專業化的職業。
關鍵詞:「三學六法」結構定型
1985年,教育部頒發了《幼兒師範學校教學計劃》,修訂了1980年頒發的《幼兒師範學校教學計劃試行草案》。比較明顯的變化是調整了三年制各類課程的比重,縮減了總教學時數。至此,幼教界常說的「三學六法」結構定型。「六法」的產生適應了當時幼兒園普遍實行分科教學的需要。
關鍵詞:「三學六法」改為四門課程
1995年,原國家教委印發了《三年制中等幼兒師範學校教學方案(試行)》。該方案把教育類課程過去的「三學六法」改為「幼兒衛生保育教程」「幼兒心理學」「幼兒教育概論」「幼兒園教育活動的設計與指導」四門課程。其中,「六法」綜合為一門課,反映了幼兒園教育由過去的分科教學逐步過渡到綜合教育的變化。
關鍵詞:育人為本、實踐取向、終身學習
2011年,教育部發布《教師教育課程標準(試行)》,強調「堅持育人為本、實踐取向、終身學習的理念」,建設高素質專業化的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隊伍。
關鍵詞:師德為先、幼兒為本、能力為重、終身學習
2012年,教育部印發《幼兒園教師專業標準(試行)》,明確指出「幼兒園教師是履行幼兒園教育工作職責的專業人員」,強調師德為先、幼兒為本、能力為重、終身學習的理念。
此後,國家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包括2012年的《幼兒園教師國家級培訓計劃課程標準》、2015年的《幼兒園園長專業標準》、2018年的《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範發展的若干意見》《新時代幼兒園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等,都對幼兒園教師的專業理念與師德、專業知識和能力提出了較高要求。
4
社會環境
從「小圈子練內功」到「大圈子求共識」
影響學前教育發展的大的社會環境,包括政治環境、經濟環境、文化環境等。此處談及的社會環境,主要是指從空間來看處於幼兒園外圍的家園環境、社區環境。改革開放以來,幼兒園越來越走向開放辦園,努力與家庭、社區建立平等合作關係。
家園關係
從「服務指導」到「平等對話」
在家園關係方面,如果說過去幼兒園的任務主要是減輕幼兒家長教養幼兒的負擔,那麼改革開放以來,家園關係越來越走向雙方密切配合,在平等的溝通與合作中實現促進幼兒身心發展的目標。
關鍵詞:為家長提供便利、提供科學育兒指導
1989年的《幼兒園工作規程(試行)》關於幼兒園的任務有這樣的表述:「幼兒園同時為幼兒家長安心參加社會主義建設提供便利條件。」1996年發布的《幼兒園工作規程》對此的表述是:「幼兒園同時為家長參加工作、學習提供便利條件。」2016年的《幼兒園工作規程》對此的表述是:「幼兒園同時面向幼兒家長提供科學育兒指導。」《規程》始終都在強調幼兒園應主動與幼兒家庭配合、溝通合作,宣傳科學保育教育知識。2001年的《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提出:「家庭是幼兒園重要的合作夥伴。應本著尊重、平等、合作的原則,爭取家長的理解、支持和主動參與,並積極支持、幫助家長提高教育能力。」至此,家園更加註重在平等的對話中展開合作。
社區環境
從「關門辦園」到「合作互助」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幼兒園一改過去「關門辦學,對圍牆外的人、事、物不聞不問」的狀態,走向開放辦園,更多地利用社區資源,為社區提供服務,邀請社區人員參與幼兒園各項活動,與社區合作蔚然成風。
關鍵詞:利用社區資源、提供早教服務、爭取社區支持
1981年的《幼兒園教育綱要(試行草案)》和1989年的《幼兒園工作規程(試行)》沒有談及「社區」的概念。2001年的《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提出:「充分利用自然環境和社區的教育資源,擴展幼兒生活和學習的空間。幼兒園同時應為社區的早期教育提供服務。」1996年發布的《幼兒園工作規程》單設「幼兒園、家庭和社區」一章,指出「幼兒園應密切同社區的聯繫與合作。宣傳幼兒教育的知識,支持社區開展有益的文化教育活動,爭取社區支持和參與幼兒園建設。」2016年的《幼兒園工作規程》提出:「幼兒園應當加強與社區的聯繫與合作,面向社區宣傳科學育兒知識,開展靈活多樣的公益性早期教育服務,爭取社區對幼兒園的多方面支持。」
改革開放後,我國積极參与國際事務,加入《兒童權利公約》。為了促進我國兒童的生存、保護和發展,積極履行對國際社會的承諾,我國在不同年代多次頒發中國兒童發展綱要,大力提高學前階段入園率。
放眼國際,普及學前教育可以說是一個世界性課題。2015年,聯合國《變革我們的世界: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將發展公平而有質量的學前教育列為重要內容,並首次提出「到2030年,確保所有男女童獲得優質幼兒發展、看護和學前教育,為他們接受初級教育做好準備」。
展望未來,學前教育發展對外要面對「公平有質量」的國際新趨勢,對內要面對全面二孩政策實施和城鎮化推進以及教育扶貧帶來的新要求,辦好新時代學前教育,實現幼有所育,可謂任重而道遠。
大事記
1978年 教育部頒布《關於加強和發展師範教育的意見》。
1979年 全國托幼工作會議召開,決定由國務院設立「托幼工作領導小組」。
1980年 教育部頒發《關於辦好中等師範教育的意見》。
1981年 教育部發布《關於試行幼兒園教育綱要(試行草案)的通知》。
1982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頒布,以憲法的形式確定了國家發展學前教育。
1983年 教育部發布《關於發展農村幼兒教育的幾點意見》。
1984年 北京師範大學學前教育專業開始招收和培養碩士研究生。
1985年 教育部頒發《幼兒師範學校教學計劃》。
1986年 國家教委頒布《關於進一步辦好幼兒學前班的意見》。
1987年 全國幼兒教育工作會議召開。國務院辦公廳轉發《關於明確幼兒教育事業領導管理職責分工的請示》的通知。
1988年 我國被世界學前教育組織(OMEP)接受為正式會員,成立了世界學前教育組織中國委員會。
1989年 《幼兒園工作規程(試行)》發布。國務院批准了《幼兒園管理條例》。
1990年 中國常駐聯合國大使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簽署了《兒童權利公約》。
1991年 國家教委頒布《關於加強幼兒園安全工作的通知》。
1992年 國務院頒發《九十年代中國兒童發展規劃綱要》。國家教委發布《幼兒園玩教具配備目錄》。
1993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頒布,要求「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範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1994年 衛生部、國家教委頒發關於《託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管理辦法》的通知。
1995年 國家教委印發《三年制中等幼兒師範學校教學方案(試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頒布,確定了學前教育在學制中的地位。
1996年 國家教委頒發《關於開展幼兒園園長崗位培訓工作的意見》《全國幼兒園園長任職資格、職責和崗位要求(試行)》。《幼兒園工作規程》正式施行。
1997年 國家教委印發《全國幼兒教育事業「九五」發展目標實施意見》。
1998年 教育部制定《面向21世紀教育振興行動計劃》,提出「實施素質教育,要從幼兒階段抓起」。
1999年 中共中央、國務院頒發《關於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強調「積極發展以社區為依託的、公辦與民辦相結合的幼兒教育」。
2001年 國務院頒布《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01—2010年)》。教育部印發《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
2002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通過,規定了民辦教育(含民辦學前教育)機構的設立、法律地位、收費標準等。
2003年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關於幼兒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指導意見》。
2004年 中國學前教育研究會60位專家學者呼籲:國家應該為幼兒教育獨立立法。時任總理溫家寶的批示直接促成了國家教育督導團對六省市幼教工作的專項督導。
2005年 教育部頒發《關於做好2005年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工作的意見》。
2006年 教育部聯合公安部等10部門制定發布《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
2007年 教育部頒發《關於加強民辦學前教育機構管理工作的通知》。
2008年 汶川大地震後,在學前教育專家的帶領下,100多位志願者先後到達9個極重災區援教。
2009年 《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第一輪公開徵求意見。學前教育是社會各界關注的重點之一。
2010年 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教育規劃綱要》,確定了學前教育的三個發展目標。《國務院關於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頒布。
2011年 財政部會同教育部印發《關於加大財政投入支持學前教育發展的通知》。
2012年 教育部印發《幼兒園教師專業標準(試行)》《學前教育督導評估暫行辦法》《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衛生部印發《託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工作規範》。
2013年 教育部印發《幼兒園教職工配備標準(暫行)》。
2014年 《關於實施第二期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的意見》發布。
2015年 教育部頒布《幼兒園園長專業標準》。
2016年 教育部頒布新修訂的《幼兒園工作規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中西部教育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要積極發展農村學前教育。《託兒所、幼兒園建築設計規範》開始施行。
2017年 教育部發布《關於實施第三期學前教育行動計劃的意見》。教育部頒布《幼兒園辦園行為督導評估辦法》。學前教育立法進入全國人大立法視野。
2018年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範發展的若干意見》發布。
四十年的變與不變
本報記者 趙彩俠
「孩子們早已不是40年前的樣子了。」
1979年,18歲的張靈梅進入北京市六一幼兒院擔任教師,直到前年退休。幾十年間,雖然一直在與孩子打交道,但在她看來,那一個個「小腦袋」卻是完全不一樣了。
在張靈梅的印象中,20世紀八九十年代的孩子,周圍沒有太多誘惑與刺激,他們單純、做事專註。變化發生在2000年左右。那時,隨著改革開放20多年的經濟發展,各行各業工資大幅上漲,更多人富起來了。再加上當時彩電以及各種商業化玩具開始普及,孩子們的物質與精神生活越來越豐富了。因此,他們見識的東西更多了,但相應地,他們的專註力明顯下降了。
「今天,對孩子進行專註力培養,越發重要,因為不管什麼年代,專註力都是一種寶貴的學習品質。」張靈梅說。
時代的本質就是變化。孩子變了,教師自然也在變。
改革開放初期,幼兒教師中專學歷就足夠了,但在今天,社會對幼師的學歷、文化修養、綜合素質及師德,都有了更高的要求,教師的總體素質提升了一大截。今天的幼師與20世紀八九十年代的幼師最大的區別在於培養方式。
1985年進入六一幼兒院的遲芳記得很清楚,自己當初讀幼師時,學校對基本的教學技能技法要求很高。而且,從入學第二年開始,就必須到幼兒園實習,最少一個月。入職第一年,也必須在保育員崗位上鍛煉。現在,幼師職前培養環節,對理論更重視,而實踐的比例降低了,而且剛畢業就承擔起了教師的責任。這樣一來,幼兒園就必須承擔大量的幼師職後培訓工作。
隨著時代的變化,教育理念在變,教學組織關係也隨之有所改變。
「當時,一進班就能看到,孩子們整整齊齊地坐成三排。孩子們的學,主要來自教師一板一眼的教。比如教孩子們畫畫,教師就會提供范畫,孩子們照著畫就好。」張靈梅對20世紀80年代的教學情境記憶猶新。
在她看來,這種規整的教學方式是那個年代整個社會嚴肅、規範的特點所決定的。在這種教學方式下,孩子們的學習功底很紮實,但創新與發散性思維明顯不足。用張靈梅的話說,「那個時代,畫蘿蔔只有一種形狀,葉子只能是綠色的,但到了今天,蘿蔔可以是圓的,也可以是長的;葉子既可以是綠色的,也可以是其他顏色的。」
在張靈梅的記憶中,20世紀80年代末《幼兒園工作規程(試行)》的出台,是這一變化的肇端。「《規程(試行)》實行後,玩具櫃、桌子終於敢動了,以前教室里的柜子都不能動。」而這種「動」的背後恰恰蘊含了教師思想的變化。從此,小組化學習、區域活動及遊戲活動等開始代替原來單一的集體教學活動。
「有什麼是40年從來沒變的嗎?」「愛孩子啊。」面對記者的詢問,張靈梅與遲芳毫不遲疑地回答。
當了一輩子幼師的張靈梅與遲芳,都形成了共同的「職業病」。現在走在大街上,每當看到家長用不當的方法教育孩子,張靈梅都在想,如果他們能換一種方法就好了。而遲芳更直接,有一次去游泳,看到一家人在又熱又悶的浴室給孩子洗澡,孩子一直哭,她實在忍不住了,直接跑上前去勸說孩子媽媽把孩子抱到通風的地方去。媽媽照做後,孩子立刻不哭了。
從18歲的少女到已過天命之年的長者,從孩子們眼中的大姐姐到同行口中的老同志,張靈梅與遲芳見證了自己逝去的芳華,更見證了改革開放以來學前教育40年的歷史巨變。
當問及如何評價自己的職業生涯時,兩位老幼教人的回答出奇地一致:「無怨無悔!如果再給我第二次選擇的機會,我依然願意當一名幼兒教師。」
《中國教育報》2018年12月30日第2版


TAG:中國教育新聞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