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永遠都是生者的事
陰陽相隔,生死兩界,這是人們常用來描述死亡的說法。活人永遠都無法見證自己的死亡,然而,恰是自己至親的死亡,才讓我們體悟到上述說法的痛心疾首。就此而言,死亡,永遠都是生者的事。據考證,甲骨文中「死」的含義,就是一個活人跪在死者旁邊。正如當代哲學家海德格爾所說,只有人才有死亡,動物只是生命的終結。人類面對死亡,沉思死亡,這就有了葬禮。舉行葬禮,正是人類史前文明一塊重要的文化界碑。人類的旁親——尼安德特人,早在一萬年前就已有某種儀式來埋葬死者,在哲學家的眼中,這恰是人類自我意識覺醒的開始。
在我看來,作為文化的界碑,葬禮的意義非同小可。首先,它提供了一種情感的慰藉。人非草木,孰能無情?這是生活中的基本常識。用現代較為規範的語言來說,人除了智商,還有情商。只可惜在當下語境之下,對情商的理解常有變味之嫌,這就是把情商理解為一種人與人之間溝通、交往的能力,或者乾脆說,就是一種公關能力。因此情商可以培養、訓練,以成為謀事的工具。不過在我看來,真正的情商,或者說情感,乃是人性的自然流露、本真表達。黛玉為葬花而落淚,悲的對象乃是由落花而及天下所有的生命,這樣的情感流露足以打動所有的生者。更何況當失去我們的至愛親朋,此刻生者對死者無盡的痛惜、思念、追憶、緬懷,若是沒有某種形式的葬禮,又該如何宣洩、表達?
其次,恰是面對死亡,才有人類情感中某種最為神聖情感的升華——敬畏感的形成。面對迫在眉睫的威脅,如一頭逼近的老虎,或是席捲而來的洪水,我們只有恐懼,亦即畏;仰望頭頂的星空,或是遠處的群山,我們或許會擁有膜拜之情,這就是敬。但惟有面對死者,與我們朝夕相處的親人,卻眼看著他(她)成為一具軀殼,他(她)的靈性或許已升華至某個地方,此刻,儘管愛恨已去,恩怨不再,但生者對死者所有的情與愛都升華為一種神聖的敬畏之情。我們更為盡心地呵護死者,惟恐他(她)受到傷害;我們更為盡職地恪守曾經許下的諾言,惟恐他(她)受到怠慢。其實我們心知肚明,這樣的傷害或怠慢都不屬於當下的世界,那當然只能屬於一個神聖的境界。是的,正是直面死亡,才令我們升華至神聖境界。正如費爾巴哈所言,假如人類沒有死亡,就不會有宗教;還可補充一句,假如人類沒有死亡,就不會有神聖。因為神聖還涵蓋宗教。
面對死者,我們的先人或許早已萌生這樣的問題為何他的身軀漸漸冰冷不再溫暖我們?有一天這樣的事情也會降臨於我的身上?生命就是這麼回事?這意味著什麼?於是,這就有了對生命的意義的沉思。我們最先是通過葬禮來表達這種沉思。正如托馬斯·林奇在他的《殯葬人手記》中所說,安葬死者經過那麼多的程序,就是要表明,他們曾經生活過,他們的生活方式有別於一塊石頭、一棵杜鵑花,或一頭猩猩,他們的生活值得敘說和回憶。
正是這種敘說和回憶,帶來了人類特有的歷史感。只要有人類的地方,就會有歷史,不管它是刻在有形的物上,還是記在無形的音(口頭傳說)上。一部史詩或史書,不就是一部關於死者的傳說?當然,歷史或許不會記載或留下芸芸眾生的故事,但眾多生者卻會銘記他們的至愛親朋留下的點滴回憶,正是這些生動細節的無處不在,隨時隨地即可呼之欲出,令死者儘管出了家門,卻永遠走不出生者的心靈。在此意義上,誰又能說生死是永不相通的兩重門?
最後,正是面對死者的葬禮,才令生者有暇駐足傾聽來自生命底層的細語:生之無常,死之迫近。生命如同黑暗中的一道閃電,倏忽即逝。生命之根恰恰扎在死亡之土壤中。生命來自虛無,又歸於虛無。生之飽滿恰由死之虛無所襯托,正如夜空襯托出繁星那樣。怠慢死亡,快速打發死亡之過程,其實也就是漠視生命。於是,空虛和浮躁乘虛而入。看來這正是我們這個時代的通病。
面對死亡,我們才會自問:生命是什麼?在我看來,生命的過程是一道減法。一旦出生,我們就步步逼近死亡。難怪古希臘哲學家會說,最好是不出生。可惜在很多時候,我們盡做加法和乘法,以為在有生之年,只要累積財富就會積攢幸福。殊不知,生命盡頭的最後一道算式是除數為死亡的除法,結局歸零。視死如歸,我們才能深切體會為何生命是一件禮物,它是上蒼的恩惠,我們每一個人都是無功受祿,從虛無有幸來到這個世界,因而此生無論有怎樣的遭遇,我們都理當充滿感恩之情。
面對死亡,如果我們能懷有對生命的感恩,對生活的感動,生與死,或許就連成了一個圓圈。


TAG:上官婉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