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做喜歡做的事情
小時候,每到新年的時候,總會被布置寫新年計劃,或者新年新打算之類的勵志目標,或口號,或標語,或小文,或計劃。總之,以一種嶄新的姿態迎接新一年的到來。當然,最終到年終盤點的時候,很多內容是完不成的,但並不妨礙我們每到新年的時候去做這種類似於儀式般的內容。
其實在更多的時候,既然新年有寄語,那麼有一個新的目標和打算也符合早立志的一種願望,更何況有立志之心,也說明內心的激昂和期許。回眸過去的一年,總有值得紀念的地方,也有令人遺憾的過往,但一切都已成雲煙,最終我們的目標和視野還是在前方,這樣才不枉一片春光和人世間的歷練。
在紅塵滾滾中,望著湛藍的天空,飄逸的白雲,傾聽潺潺流水聲,心在清澈的空中,如小鳥般的飛翔,與山水,花朵,草地為友,相聚相依。遊走在都市的繁花中,阡陌小巷,人頭攢動,凍得像孫猴子一樣,但內心的喜悅依然溢於言表,任憑鼻涕橫流,也顯情深意長,有一種事情,去做就是喜歡,做喜歡的事情,本身就是一種歷練和內心的喜悅。
2019年,做愛做的事情,對於任何一個人來說其實都是一件幸事。很多時候,我們恰恰沒有選擇,只能在渾噩中找尋著人生的目標,而忽視了原本的初心,忘記了我們為何而出發。而真正能夠沉靜在自己喜歡的事情中,那是一種愉悅,更是一種發自內心的歡愉。
據說,王小波在死前那一刻依舊在寫作,而這正是他選擇的戰鬥方式——「我從小就想寫小說,最後在將近四十歲時,終於開始寫作——我做這件事,純粹是因為這是我愛的事業。是我要做,不是我必須做——這是一種本質的區別。我個人認為,做愛做的事才是『有』,做自己也不知道為什麼要做的事則是『無』。」
有人說:「一個人做自己喜歡的事,就不會覺得枯燥;別人逼你做的事,做了心裡也不痛快。我一天工作至少16-18個小時,人家問我累不累,我說不累,很高興。很多人看我一天到晚笑嘻嘻,就問我為什麼。我說我心情愉快。心情怎麼才能愉快呢?做自己最喜歡做的事,再累也不會覺得累。」這恰恰是懂得了生活的真諦,真正發自內心的喜悅。
「做自己最喜歡做的事,再累也不會覺得累。」相信許多人對這個觀點比較認可、感同身受。什麼是自己最愛、最喜歡的事?就是自己哪怕倒貼錢、倒貼時間、倒貼精力都願意做的事。比如,你喜歡集郵,哪怕再遠的路,辛辛苦苦地跑到一個戳,實寄了一個封,發自內心的一種成就感。或者別人寄給你一個封,一個完美的郵戳,都會令人欣喜。
而當一個人不喜歡做某件事,就算他才華橫溢,也無法發揮;當一個人愛上了某件事,他發揮出來的能力會讓你大吃一驚。所以,一個人沒有成績,不一定是他沒有能力,很可能是因為他不喜歡。愛好是最好的老師,喜歡是成功的基礎。當一個人專註於做愛做的事時,是感覺不到時間流逝的,他們會沉寂在看似枯燥無聊的工作中,並且享受過程的艱辛和曼妙。
當一個人做著自己所不喜歡的事情時,內心常常煩躁不安,莫名其妙地反感和抵觸,不僅責任心會大打折扣,創造力也得不到有效發揮,繼而牢騷滿腹、敷衍塞責、應付了事。很難想像以這樣的狀態能夠把事情做好。當然,造物弄人,許多人並不能「愛我所愛」地過上自己想要的生活。因為事與願違,於是不少人就心不甘情不願地按部就班、得過且過,結果忙忙碌碌,碌碌無為。
有人說,人生最大的快樂,莫過於上班時做愛做的事,下班後和喜歡的人在一起。有時候,我們在面試的時候,喜歡問求職者,你是否喜歡自己的專業?如果喜歡的話,為什麼還要改行到管制?如果你不喜歡的話,為什麼當初選擇花四五年時間來學習這個專業?面對你的專業和新的機會,自己更喜歡什麼?無論你怎麼回答,都不會很完美,因為無論怎麼回答,其實都有瑕疵,因為我們的人生字典里,應該強調夢想的價值,以及堅持的力量。
當然,大部分人在選擇就業的時候,首先是想到薪水,以及生存的機會。而對於如何生活,卻變得淡化了,其實內心的衝動和願望恰恰是後者,只是我們在就業的時候往往不敢表露罷了。其實,大學畢業後選擇職業和高考填志願時選擇專業是相通的,看你是向所謂的「現實」妥協還是向夢想妥協。
對於就業者來說,很多時候,經常強調的是「先就業,再擇業」;工作以後,我們的前輩也不斷告訴我們要「干一行,愛一行。」但是,如果不愛的話,如何把工作做好呢?如果這份工作不能給自己帶來成就感,又如何去愛呢?只是這個命題反而沒有人去深究了,結果就造成了一種懈怠和沒有向上的源動力。職業如此,其他何嘗不是如此?其實做喜歡做的事情,做愛做的事情,是每一個新年應該樹立的目標和願景,這樣我們的追逐才更有激情,生活也會平添更多的色彩和故事。每一個足跡,每一次走過的路,都會成為生命歷程中不可磨滅的一朵朵浪花,也如人生歷程中的一枚枚珍珠,串起來就是一個完美的光環。
2019年,做愛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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