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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朝老人有多幸福?70歲以上享受縣令級待遇,虐待將處棄市死罪

眾所周知,中華民族向來提倡孝道,尊老敬老一直都是傳統美德,古代許多名門望族都曾為此立下家訓,教導後輩。然而很多人卻不知道,漢朝時就已對老人的安撫贍養形成系統制度。朝廷為此專門頒行律法,要求子女贍養老人,才使得這一美德延傳至今,而歷朝歷代所施行的養老政策中,也屬漢代最為優厚。

反映孝老內容的古畫

西漢成立之初,國家百廢待興,天下剛剛恢復安定,漢高祖劉邦就頒布了數條養老詔令。詔令中規定,大漢凡是八十歲以上的老者均可享受「養衰老、授几杖,行糜粥飲食」的特殊待遇;五十歲以上的百姓,樂於行善又願意帶領鄉鄰向善的,可以擔任「三老」職務,從鄉到縣,各級官吏都要對其「以事相教」,並且免除「三老」的徭役,每年十月政府還會賜予其酒肉。崇尚黃老思想的漢文帝登基後,又詔令天下秉持「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思想,善待老者。

漢高祖劉邦劇照

到漢成帝劉驁在位時期,朝廷又將前面所說享受尊老待遇的最低年限從八十歲降至七十歲,每年秋天,地方政府官吏還會對轄區內人口進行普查,一旦發現高齡老人必須登記造冊,並為其舉行隆重的授杖儀式。從《後漢書·禮儀志》中,人們可以一瞥漢代授杖的基本情況——每年仲秋,地方官府會給年長者授杖,其中年過七十者「授之以玉杖,哺之糜粥」,年滿八十則「禮有加賜」,其中玉杖加以鳩飾,鳩代表「不噎」,即祈願老人身體健康。

漢成帝劉驁劇照

上世紀六十年代,漢代鳩杖實體在甘肅武威縣漢墓中出土,杖端吊系詔書木簡,根據木簡所載與其他考古發現,人們發現漢朝養老敬老法規始終一致,從未間斷,而且每隔一段時間,朝廷會更新敬老養老法令,並將其詔告天下。值得一提的是,八十年代人們在同一處漢墓中發現了一份西漢詔書,詔書中明確寫道:「高年賜王杖(玉杖),上有鳩,使百姓望見之,比於節……年七十以上杖王杖,比六百石,入官府不趨。」

漢代青玉鳩杖杖首

大意就是,持有玉杖的老者在待遇方面可與「六百石」官吏比肩。當時享有「六百石」俸祿的官吏一般多是郡丞與縣令等地方官員,換句話說,漢代年滿七十歲的老者在「政治地位」上,可以與縣令比肩,手持玉杖進入官府也不必趨俯。年老者的「政治」地位還不止於此,與當地官員會談時,老者可以與之平起平坐,並可「行馳道旁道」,馳道即專為天子車馬馳走的大道,即使是皇子親王都不可以逾禮行走,由此可見漢代老人享有何等特權。

漢朝百姓劇照

另外漢律還規定,各級官府嚴禁擅自徵召、系拘屬地高齡老人,即使老者犯法也不準辱罵與毆打,違者將面臨「應論棄市」的刑罰。據史載,汝南亭長張熬因為毆辱持有王杖的老者,並強拉其修整道路,而被皇帝親自下令實行棄市死刑,這種事放在今天看來似乎不可思議。或許正是受到漢代敬老的影響,以後各朝各代都給予年老者不同程度的優待,而這也逐漸形成了中華民族敬老養老的傳統美德。

參考文獻:

《漢書·禮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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