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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後,徹底放下一個人,才會有這4種切身感受

導語:

張愛玲曾經說過,能夠忘記或者放下一個人,是需要時間和新歡,而往往你選擇了新歡,我選擇了時間。女人總是多情的,善於將自己的感情隱瞞,貌似在感情中好像沒有付出過多,但是卻是在分離時,撕心裂肺輸家的那一方。那麼怎麼樣才是徹底放下一個人呢?

1、再見到他,能夠平靜面對

當你再見到他時,能夠平靜的面對而不是心中的小鹿又砰砰亂跳。辜負過你的,你對他產生仇恨,恨不能讓他跪下來於你認錯。對你好的,卻有因為種種原因錯過的,再見時,你又覺得為曾經而惋惜,急著再續前緣。這就是錯誤的表現,都是你忘不掉他的表現,如果真正徹底的忘記,放下一個人,你會平靜的看著他的眼睛,平靜的面對他。內心毫無波瀾。

2、能跟他坦然說起往事

當你們兩個在再見時,一定會說起過去的事情,如果你真正的徹底忘記了,放下了他,一定會覺得過去的事情,往事已成回憶,過去的都已經過去,不需要再去糾纏,分辨,誰對誰錯。你如果真正放下了,就不會去想,去分別。""如果再見不能紅著眼 是否還能紅著臉,就像那年匆促,刻下永遠一起,那樣美麗的謠言,如果過去還值得眷戀,別太快冰釋前嫌,誰甘心就這樣,彼此無掛也無牽,我們要互相虧欠,要不然憑何懷緬。""就像歌詞所說的,坦然面對吧,過去也只是匆匆那年了。

3、再提起他,已無感覺

有的女人,在面對前任時,總是過不去那一道坎,要麼總是懷念,要麼就嘴邊帶著,會滔滔不絕的數落過去的種種不好,不滿意。其實這都是放不下的表現。如果真正的放得下了,那麼就會當再提起時,覺得當愛已成往事,不值得用過多的言語去描述,去形容,再提起他時,已經沒有過多的感覺。

4、面對曾經他送的東西,毫不猶豫就丟

當你們分開時,如果你已經放下了他,那麼面對曾經他送你的東西,你會毫無猶豫的就扔掉,因為你並不是""愛屋及烏""""睹物思人""。這是典型的放不下的表現,得不到他的心,得不到他的人,也要給自己一個迷幻的感覺,認為他還愛著你,如果你有這樣的表現,真的就是在自欺欺人,你連他曾經送你的東西都放不下,那些都是身外之物,那還何談你能放得下他的這個人,你們兩個之間曾經的感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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