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陀並未創造法,只是發現它
佛學
01-03
佛陀所覺悟的「法」,是恆存於這世上的「法」。它可以比喻為地下水,當有人想挖井時,一定要挖得夠深才能找到地下水,水一直都在那裡,他們並未創造它,只是發現它而已。
同樣地,佛陀並未發明或指定「法」,他只是將已存在的東西揭露出來而已。佛陀透過觀而看見「法」,「法」是這世間的實相,因為看見這個,所以悉達多.喬達摩被稱為「佛」。所以「法」能讓人成佛,成為「覺知者」――覺知「法」的人。若人們具有善行,並專心致志於佛法,則那些人永遠不乏戒與善。具備這樣的認識,將了解我們其實離佛陀並不遠,而是與他面對面。當了解「法」時,當下就見到了佛。
若人真的在修行,則無論他坐在樹下,或躺著,或任何姿勢,都能聽到佛法。這不是要你思考的事,它出自於清凈心。只記住這些話還不夠,因為這有賴於見到「法」本身,除此之外,別無他法。因此,應下定決心修行,以便能見到「法」,我們的修行才能真正完成,無論行、住、坐、卧,都能聽見佛陀的「法」。
※你可以做任何事,但同時知道他是荒謬的
※無論是快樂還是痛苦,都不要忘記利益眾生的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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